吳芬清,一位昔日的訪美學者,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就發表過專業論文《國有資產私有化》。然而,正是這樣一個在自己專業經濟領域里有所建樹的人,最后卻利用自己的優勢建起了一個技術含量極高的“經濟犯罪系統工程”,貪污、侵吞國有資產5300萬。(11月5日《法制早報》)
我們且不說“國有資產私有化”是否適應中國的企業改革,但我國每年至少流失國有資產800億元至1000億元,2004年僅對169家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就清出各類資產損失3521.2億元!國有資產流失是無可爭辯的事實。結合吳芬清國有資產“私有化”的實踐,我們有理由斷定每年流失的國有資產中有相當一部分被貪污、侵吞“私有化”進個人腰包。只是具體的數據不好統計。
報道說,吳芬清建起了一個技術含量極高的“經濟犯罪系統工程”。我看這不是實事求是的說法。偽造工資表斂財,這需要技術含量嗎?成立合作企業假出資真退款侵吞國有資產,這需要技術含量嗎?利用職權貪污營業收入,這需要技術含量嗎?而把招商大廈培訓樓化為己有只是弄幾套假手續而已,何談技術含量?在我看來,對吳芬清沒有監管才是國有資產得以“私有化”的成功“秘訣”。
我們一直在說要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其實在市場經濟中由于對市場不了解以及經營管理不善等原因導致國有資產損失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實。但很多國有資產損失不是市場造成的,不是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是“私有化”進了個人腰包造成的。如在轉制中低估低賣,把“差額”裝進個人腰包,在轉制中賤賣國有資產,而個人大吃回扣或好處費等等,可以說每個國有資產流失案中都可能有著不敢見光的腐敗。以至于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一些人大代表大聲呼吁,要徹查國資流失背后的腐敗問題。
國資流失問題早已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而加強監管遏制國資流失也已經喊了很多年,只是監管依然無力國資繼續在流失。國企損失的每一元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國有資產流失就是人為地糟蹋納稅人的血汗錢!我不知道為什么監管總是無力,到底是無人監管,還是監管走了形式?從剛剛出臺的《廣東省省屬企業違規決策造成資產損失領導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看,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過是10年至終身不得擔任或建議不得擔任企業負責人職務而已,根本談不上嚴懲和追究,怎么能遏制國有資產流失呢!
有多少國有資產“私有化”,就有多少腐敗。所以,對國有資產流失案絕不能一流了之,而要嚴查到底。真抓還是假抓,不只是對腐敗的態度問題,更是對黨的執政能力的考驗。有多少國有資產因“私有化”而流失?這是一個必須弄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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