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視點:是誰給顧雛軍開了那么多“綠燈”?
新華網佛山11月10日電(記者吳俊 江國成 郭奔勝)科龍顧雛軍案11月7日開審,這個曾經瘋狂玩轉資本市場的“資本大鱷”坐到了被告席上。
顧雛軍在法庭上對其涉案事實的陳述中,不斷提到一些政府機構甚至官員的名字。一位長期關注此案的法學界人士說,這些名字就是顧雛軍進軍資本市場的一個個“綠燈”,此案審判的重要意義就是提醒人們:現在是終結為“資本玩家”大開“綠燈”的時候了。
顧雛軍將“綠燈”作為“喊冤”的理由
在7日的庭審中,顧雛軍否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并發表了近3個小時的“演說”,為自己“喊冤”。他“喊冤”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當初他辦的一些事情得到了某些主管部門的“特許”。
據檢察機關指控,顧雛軍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2001年5月,顧雛軍為收購科龍電器,欲設立注冊資本為12億元的順德市格林柯爾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但當時顧僅能籌集3億元現金。于是顧雛軍用其兩項專利的使用權作為9億元無形資產出資。后顧以順德格林柯爾的名義收購了科龍電器的法人股,任科龍電器董事長。
但是由于順德格林柯爾的無形資產占到注冊資本的75%,遠高于法律規定的比例,2002年4月順德市工商部門不允許其年檢。顧雛軍憑順德市容桂區辦事處出具的協助年檢函辦理了工商年檢。但顧無法籌足6.6億元來置換注冊資本中55%的無形資產,為了騙取公司的變更登記,顧雛軍指使姜寶軍和張細漢,在順德容桂信用社通過來回倒款的形式,制造了顧雛軍的天津廠向順德格林柯爾投資6.6億元的假象,最后由劉義忠將相關虛假資料交給會計師事務所驗資,2002年12月騙取了順德市工商局對順德格林柯爾的變更登記。
對于這一指控,顧雛軍在庭上的回答是:“最有資格認定我是否有虛假注冊資本行為的,應該是順德工商局,但是,順德工商局同意劉從夢和劉義忠辦理了科龍電器的工商登記變更資料,而且程序合法。如果我真的犯了這個罪,豈不是說明順德工商局瀆職?”
[記者連線順德區容桂街道辦事處黨委辦副主任王軍科,王軍科稱:任何政府都會去扶助當地企業搞好,我相信容桂辦事處幫助顧雛軍辦年檢是為了幫助他發展企業。科龍當時是容桂街道的驕傲,別說容桂人,甚至順德人、廣東人都不希望把科龍搞垮。但是,幫他做企業是為了叫他干好事,不是禍害企業。
記者又連線順德區工商局辦公室副主任冼彌冬,對方答復說:我請示了我們區政府領導,區政府領導說關于科龍的任何消息我們現在都不方便透露。]
顧雛軍的辯護律師李貴方在庭審中出示了格林柯爾的2005年年檢報告,上面依然顯示該公司有無形資產9億元。李貴方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順德工商局對此案負有很大責任,“如果當初工商局認為不能注冊,不管哪個部門來說情都不能同意;既然同意了,就應該認定為合法經營,不能再讓人家事后補手續。”
對于檢察機關指控其涉嫌職務侵占罪,顧雛軍也矢口否認。據指控,2004年4月30日,顧雛軍指使姜寶軍將揚州科龍的人民幣4000萬元以“征地費”名義劃到揚州經濟開發區財政局預算管理科的賬戶,后轉到揚州格林柯爾的賬上,之后,顧雛軍又指使姜寶軍在揚州科龍賬戶上以無形資產的名義將這4000萬元的資金平賬,從而占有了這筆資金。
對這一指控,顧雛軍反駁道:“這是揚州獎勵給我的,如果沒有揚州市委市政府聯合下文,誰敢要這個錢?”他堅持認為,是當地政府官員找到他,請他吃飯,讓他收下這4000萬元,并承諾“是有政府文件的,你不要擔心”,他才收下了這些錢。
[記者連線江蘇省揚州市常務副市長王榮平。王榮平對顧雛軍關于“科技發展獎勵基金”的陳述沒有給予正面回應。王榮平說,對這個案子自己只是部分了解,公安部專案組此前在揚州待了幾個月,詢問調查了很多人,說明案情重大復雜。這個敏感時期,自己什么也不好說。“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院能夠對此案有個公正的判決。”王榮平反復強調說。不過,王榮平也談到,我們的法律還有不完善的地方,顧案給人的教訓很多。]
一路“綠燈”縱容了“資本玩家”
一位旁聽人員告訴記者,顧雛軍在庭審中公布的為自己開過“綠燈”的政府機構和官員,其中有多少真實的成分,還有待法院最后的裁決。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顧雛軍以及許多類似的“資本玩家”過去在擴張過程中,確實存在“法外開恩”的問題,“人情”有余,依法不足。這就不能不讓人生疑:這么做難道純粹是為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有沒有利益交換等違反黨紀國法的行為?
顧雛軍在庭審中談到一宗涉案事件時自稱:中國證監會在接到舉報后,前往顧雛軍的公司調查,但連查3次都沒有查到舉報中所說的“資金往來”,只好“失望而歸”。顧雛軍以此反駁檢察機關的某些指控。法學專家分析:顧雛軍所講是否屬實還有待考證,但過去證監部門對一些“資本玩家”監管、查處不力,也確實縱容了犯罪行為的發生。
[記者連線中國證監會有關方面負責人。證監會稱,怎么“失望而歸”了?我們經過周密稽查,掌握了他的一系列證據,才將他的案子移交司法部門。]
“依法治市”才能可持續發展
顧雛軍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一案仍在審理當中,作為新證券法實施以來首次開審的上市公司大案,此案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認為,公開審理顧雛軍一案對我國股市來說,應該是件好事:它折射出我國資本市場法制化和規范化的進程,說明我國股市所處的基本環境在逐漸凈化,同時能夠對上市公司、大股東起到警示作用。如果顧雛軍被指控的罪名成立,那么,他的所作所為嚴重損害了科龍公司和這家公司成千上萬的股東的合法利益,如不依法懲治,視而不見、聽之任之,勢必會縱容此類行為,最終影響股市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他說,顧雛軍案說明,作為資本市場有關主體,包括上市公司、控制人、證券公司、投資者、監管者,一定要樹立依法辦事的觀念。作為上市公司和控制人,一定要建立相關制衡機制;作為監管者,一定要依法監管,提高監管效率,爭取將上述違紀違規行為消滅在萌芽之中,以避免給相關上市公司、股東和國家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表示,顧雛軍一案的公開審理向上市公司的高管們發出了一個明確的信號:那種迷信“人治”,憑借企業對地方稅收貢獻大和“關系網”有恃無恐,置法律于不顧的做法應該擯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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