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頻發拷問政府監管效能
2006年11月08日 新華網
10月中旬,安徽省通報了欣弗事件的處理結果,由于“監管不到位”,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一批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就在一個月前,本應屬于重點監管對象的“瘦肉精”又在上海惹禍,引發300多人食物中毒。
飲食用藥安全,是至關重要的公眾利益之一。今年以來,“齊二藥事件”、“欣弗事件”以及“‘瘦肉精’事件”的相繼發生,不僅折射出當前我國食品藥品安全的復雜形勢,更對政府部門的監管效能提出了挑戰。
警鐘頻響政府沒有退路
“在法國,我們只需要和幾家大型食品生產企業打交道;而在中國,我們有9600多家供應商,其中食品供應商的數量就超過5000家。”家樂福中國區總裁施榮樂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多、小、散、亂”是我國食品行業的現狀。有統計顯示,在農產品生產領域,我國有兩億多農戶、一億多養殖企業和養殖戶;在食品生產加工領域,10人以下的小企業、小作坊,全國有幾十萬家;在食品流通領域,集貿市場有近10萬個,個體戶的數量則有百萬之多。
目前,我國的醫藥企業有6600多家,生產的藥品超過10萬種,藥品批發企業有1.3萬多家,藥品零售企業有22萬多家。
行業規模化程度低、生產加工企業小而多的現狀,直接導致我國食品藥品安全風險和控制成本都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價值觀的變化、對經濟利益的追逐,以及市場的惡性競爭,促使部分企業拼命壓低成本,甚至不惜以犧牲質量安全為代價,食品藥品安全因此警鐘頻響。
五豐行經營的香港上水屠房是亞洲設施較為先進的大型屠宰場之一,其豬只屠宰量占香港鮮肉市場的70%以上,活牛活羊屠宰量占100%。這家企業在上海投資興建了一座現代化屠宰場,設計能力達到日均1萬頭,目前的實際屠宰量卻不到2000頭。
業內人士坦言,集中、定點屠宰的確能夠有效保障肉品安全,可問題在于,肉品安全的源頭——生豬養殖仍然分散在“千家萬戶”。
“這就是政府監管必須面對的現實。”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王龍興認為,一方面,產業現狀決定了我國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仍處于多發期、高發期;另一方面,公眾對于飲食用藥安全和政府監管保障的期望值很高。“責任是躲不掉的,在這方面政府部門沒有退路。”
形勢復雜 政府監管效能受挑戰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對于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可謂三令五申,各種制度標準也不斷出臺,為何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依然頻發?甚至波及知名品牌、跨國企業?當“齊二藥”、“欣弗”、“瘦肉精”、“SK-Ⅱ”等事件發生時,許多消費者不禁感到有些困惑。
專家指出,安全事故屢屢被曝光,這在顯示公眾知情權逐步得到增強的同時,也暴露出當前我國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
復雜的食品藥品安全形勢,對政府監管體制提出了挑戰。而在這個涵蓋法律法規、標準、檢測、行政等諸多方面的系統工程中,行政體系當屬“要害”。到目前為止,多頭監管的問題還沒有從根子上得以解決。
以食品安全為例,各監管部門職能相互交叉、重疊,造成監管效率低下、監管成本高昂;多部門共管一個環節,各自為政,使得監管對象無所適從;監管部門之間溝通不足,又導致監管真空地帶的產生。
于是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這樣的“怪”現象:對于一些上檔次、有規模的大型食品企業,許多職能部門表現積極,發營業執照、發生產許可證、發衛生許可證;對于一些小企業、小作坊、小攤小販,由于擔心管不了、管不好,不少職能部門躲著跑,“管理的時候大家都上,出事的時候大家都推”。
我國食品藥品企業量大面廣、參差不齊,多頭監管在導致職責不清的同時,又造成了有限行政資源的浪費。
譬如,質量技術監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檢驗檢疫等部門都擁有自成體系、各自為政的檢驗檢測機構。一方面,技術設備的使用效率不高,浪費嚴重,另一方面,由于資金分散,一些部門無力進行及時的技術升級,部分對技術裝備依賴性高的檢驗無法開展,相關產品的管理放任自流。
“其實我們經常對市場上銷售的化妝品進行質量監督抽查,但從來沒有做過鉻、釹含量測試,因為沒有相關的儀器設備和檢驗能力。”在“SK-Ⅱ”事件發生后,一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基層執法人員這樣對記者說。
有章不循 誰來監督監管部門
在“欣弗事件”處理結果通報的當天,媒體報道了另一個消息,截至9月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對35家藥品生產企業進行了飛行檢查,收回了15家藥廠的GMP(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證書。
而對于屢禁不止的“瘦肉精”以及肉品質量安全事故,許多城市其實都已制定規范,屠宰場必須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對生豬進行尿液中“瘦肉精”含量的檢測,相關檢疫部門須駐場監督。
“我們在檢測試驗設備方面的投入超過100萬元。即使按5%的比例計算,僅‘瘦肉精’檢測一項,就使平均每頭生豬的屠宰成本增加2塊錢左右。”上海五豐上食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耿健說,對于“微利”的生豬屠宰行業來說,如果沒有足夠的外部制約,檢測就只能依賴企業的自覺和自律。
一位食品安全專家直言,除了法規滯后、標準缺失,我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一大問題,還在于有章不循、執法不嚴。尤其是當公眾飲食用藥安全與商業利益、個人利益、地方利益發生沖突時,有的人選擇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惜與違規企業成為一根“利益繩索”上的兩只螞蚱。
事實上,同樣實行多部門監管模式的英國,為了應對職責分工不明確、職能交叉或空白、部門行動沖突所造成的隱患,專門成立了獨立的食品安全監督機構——食品標準局(FSA)。2005年2月,就是這個代表英王履行職能、向英國議會報告工作的獨立監督機構率先公布檢驗結果,引發了全球性對食品中添加蘇丹紅染料的圍剿。
“在整個事件過程中,FSA不斷向公眾告知事件的進展,公布涉及使用含有蘇丹紅染料的食品及生產企業名單。”上海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顧仁達評價說,“FSA充分發揮了對食品安全監管機構、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作用,維護了消費者的利益。”
專家指出,理想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還應當擁有涵蓋整個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涵蓋全過程的法律,同時要讓違法者受到嚴厲的處罰。記者了解到,作為監管部門發現藥品質量問題的主要手段,2004年上海藥品抽驗的費用超過3000萬元,而對抽驗不合格藥品的處罰金額僅為400多萬元。
“食品藥品安全狀況的改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事故也不可能‘零發生’,但我們希望,不要每次都以公眾的健康安全為代價。”一位盧姓消費者對記者說。(記者 俞麗虹 編輯 李力)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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