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與小販之間的爭端在各地不時發生,成為城市發展中的不和諧音。僅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城管隊員就遭遇暴力抗法事件76起,一名城管隊員不幸身亡,讓人深感痛心。另一方面,河北某地幾名城管隊員毆打蹬車老人等事件,又讓人對小販心生同情。(見《城管不是打和砸》2006年10月23日 人民日報)
這里的城管,實際是指城市管理監察工作,而不是涉及到整個城市的管理工作。城管隊員同被管者之間發生沖突的事情經常發生,小則拉扯,大則打人,嚴重地傷人死亡。群眾對城管看法不一,但貶多于褒,有人甚至說他們是匪,深圳的一個城管人員說急了,干脆回答“我就是土匪”。當然一人不能代表全體,不能把這看作是城管隊伍的整體形象。同時不能只看到這些負面的現象,還要看到城管人員工作的艱辛。我認為,城管要管,但是不能成匪。
首先是要管。城管工作很重要,一個城市、一個大城市、一個具有現代文明的城市,離開城管隊伍是不可想象的。城管工作確實很難。比如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小商小販的到處亂擺攤點,滿天飛的小廣告,違章建筑等等,這每天都隨處可見,每時每刻都在發生。一句話一個城市,少則幾萬幾十萬人,多則幾百萬甚至上千萬人的吃喝拉撒睡正常秩序,全要靠那人數有限的城管人員去管理、去維護、去處理、去糾正,且這些被管理者中不乏屢教不改、屢罰屢犯的人,不深入其中的人是難以體會個中的艱辛。因此,作為市民,我們應該自覺地去遵守、維護城市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這不僅是為了他人,更是為了自己生活在一個城市管理有序、令人稱心如意的環境之中。
其次是方法要得當。城管工作龐雜,正如北京的城管隊員所說,現在,北京城管監察組織承擔著14大類、大大小小300項左右的管理業務。大的如依法拆除違章建筑物,小的如禁止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便溺及亂丟瓜果皮核、煙頭、口香糖等,現在最常見的如整治散發、張貼小廣告,清理“無照商販”,甚至井蓋丟失、夜間施工擾民等,都是城管的職責與任務。面對這紛繁的頭緒,必須分類區別管理。
事實上現在群眾反映多的是對小商小販管理。因為群眾眼見的是,城管人員對這些商販粗暴簡單的“執法”,動不動就掀攤、沒收小販物品,而這些正是小販們的生活來源,當然會引發激烈的沖突,以至于上演全武行。這正是群眾垢病為“匪”的行為。至于城管其他方面的管理行為,如拆除違章建筑、處理隨地吐痰等,很少看到有群眾說不支持而反對的。這些小商小販大多屬于低收入階層,弱勢群體,本來生活就過得艱辛,沒收他們的東西就是斷了生活來源,如果城管人員在制定對涉及到他們的管理制度時,多設身處地的著想,處理多人性化些,有很多沖突是可以避免的。
不要忽視小商小販這一群體,他們靠自己辛勤勞動,自食其力,是我們社會和諧的基礎。政府應為他們創造條件,多幫助他們、支持他們。如果他們的生活來源成了問題,社會還能穩定?因此,城管對小商小販的經營要管,但管不能簡單粗暴,更不能象“匪”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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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蟋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