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訊)北京高層消息透露:黃光裕一案規模之大,為中國歷史上空前的,展現黑金政治與黑金媒體的特色,也引起高層的警惕。主要涉嫌犯罪方向包括,多年來花費幾十億人民幣,在中央部門、高級法院及各地方政府,買通了上千名各級官員作為其保護傘,編織黑金賄賂網絡,其中也牽涉到高級干部的子女及秘書。
亞洲周刊報道,調查部門發現,黃氏兄弟涉嫌騙貸、詐騙、套匯操縱股票、侵占股東利益、虛假文件、偷稅漏稅及擾亂金融市場等犯罪。2006年僅在中國銀行北京分行一地騙貸4.89億人民幣(約0.7億美元),全額被非法轉移到個人帳戶。其中欠中國銀行13億元貸款一案,黃光裕買通法院判中國銀行追款上訴敗訴。另外還買通商務部有關官員出具有關對他“經濟犯罪”調查撤銷的假證明。2007年在澳門賭博一次就輸了幾十億人民幣現金。
報道也指黃氏兄弟還買通宣傳系統、各大網站及主要報刊關鍵人員,實施其“黑金媒體”計劃。中國公安在 11月27日 宣布黃光裕被帶走協助調查的消息后,“黃光裕集團”一天之內策動九萬條網民帖子,攻擊公安及政府,也通過收買電視臺新聞評論、主要財經報紙及網絡評論大肆為黃“鳴冤”。目前調查部門已掌握媒體受賄發稿等證據,及其發動海外媒體以“共產黨有系統打擊富豪”等口徑作呼應。
黃氏兄弟還涉嫌黑社會犯罪。無論在國美電器地盤擴張與競爭中,還是在鵬潤地產拆遷過程中,均大規模地使用了黑社會手段,包括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及“仙人跳”等方式。黃氏兄弟還串通境外黑勢力,在鵬潤大廈設洗錢套匯中心,多年來大規模洗錢及套匯上百億人民幣。
不過,當局強調,黃光裕案和國美分開,避免影響這家民營企業的前途和幾十萬員工。
高層認為黃光裕的案子有重大的啟示,確保中央在4萬億人民幣拉動內需投資過程中,防止貪污,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因而也必然受到人民的支持。
《聯合早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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