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副總理: 您好!
我叫胡泰華,是一名普通的中國公民,今年22歲,籍貫江西。
半個月前,四川汶川發生了8.0級特大地震,神州落淚,舉國動容。我和大家一樣,都為災區同胞的不幸而感到悲傷,為他們的安危所牽掛。我們哀悼逝者,我們為生者祈福。
悲傷過后,正如主旋律所宣傳的那樣,我們應該化悲痛為力量,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努力地搞好經濟建設,把這個國度建設得更美好!
的確,當我化解了悲傷,抬起頭來,便清楚地意識到,有一件關乎我國經濟建設的重要事項已經迫在眉睫!
那就是:外資控股中國金融業,確切的說,就是外資控股中國銀行 的問題。
今天是五月二十八日,再過兩天,《銀行控股股東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就要結束其意見征求的流程了。
自銀監會三月二十七日發布《關于征求〈銀行控股股東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的兩個月以來,網絡上以及一些平面媒體對此有一些爭論,其間銀監會也出來發言,做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解釋,引起了二次爭論。其中以網絡上的爭論最為激烈。
這一點,想必您已經有所耳聞。
在這里,我不想重復別人的爭論,我只是因為此次“外資控股中國銀行”的爭論,有感而發,想請教您幾個問題:
第一,我們為什么“開放”?
我們金融業的“開放”,究竟是為了本國的利益的最大化而“開放”,還是為了“開放”而“開放”?
甚至更進一步的,在世貿條款并沒有相關的要求的情況下,我們為什么要把金融業的控股權“開放”出去??
第二,如何“開放”?
如果一個游戲規則,我們“玩不轉”,處于弱勢,甚至這個游戲規則本身就是別人制定的,天然地傾向于別人的利益,我們“玩”了就會“吃虧”,吃大虧,那么,我們是否應該力爭實行一定的自我保護政策?還是非得硬著頭皮生生地闖進去,最后“玩”得頭破血流,鎩羽而歸,甚至為人魚肉,反被別人控制(控股)??
美國,是當今世界上頭號的金融霸主,世界金融中心。可是美國金融市場卻是壁壘森嚴,外人免進,通過種種法律限制,“美國成功地把外資銀行排斥在銀行業的主流業務之外,完全剝奪了外資銀行與本國銀行開展平等競爭的條件,最終使外資銀行要么就是根本進不去,要么就是即便進去也活不下去,從而保證了美國金融霸主地位的鞏固和發展”。
擁有全球金融主導權的美國,對國外資本的進入尚且如此“關照”,我們這個金融體系并不發達、不完善的弱勢國度,又有什么理由對美國等世界金融大鱷主動地敞開大門呢?
第三,是“改革”,還是“開放”?
我國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存在的本質問題,不外兩大方面和一個技術性問題。
內部方面,是法人治理,也即“公司治理”的問題;
外部方面,是社會法制化的問題——相關的法制化的程度直接決定金融信用的好壞,決定金融風險的大小;
一個技術性問題,就是資金方面(資本充足率和融資)的問題。
這些問題,涉及到方方面面,并不簡單。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些問題,并不是“洋大人”進來,就能解決好的。您說對嗎?
比如說銀行的一個核心問題:“不良貸款比率”較高。這個問題,有歷史遺留的原因,有地方政府干預的原因,有公司治理的原因,等等。“引進戰略投資者”,對于解決這些問題的幫助并不大。其實這個問題的關鍵,恰恰在于前述的“外部方面”的因素——法制化!
銀行的問題還有很多。
但是,都可以是,并且也應該是,通過國內的“改革”,通過我們國內的領導者、立法者、司法者、監管者、業內公司和大小股東等各方不懈的努力,能夠自力更生地解決的問題。我想您一定有這個自信——我國完全能夠“自己辦好自己的事”,在把握本國金融自主權的前提下,向前發展,繁榮昌盛!您說是嗎?
第四,資本市場的“公平公正”與“金融創新”
中央民族大學張宏良教授在《中華民族曠古未有的財富浩劫!》中激情澎湃的寫道:“目前中國100多家銀行先后完成了由外資參股控股的任務,在這場競相賤賣銀行股的大躍進運動中,中華民族的資源和財富如長江大河般流向國外,形成了曠古未有的財富浩劫......統計資料顯示,僅僅十多家銀行低價賤賣的資產損失就超過10600億元,加上廣發行、深發展、華夏銀行和北京銀行的控股損失7000億元,達到17000億元,其中絕大部分是2006年一年的損失。”
他的這種計算方式受到了一些業界人士的質疑與非議。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我國銀行改制上市時,賣給“境外戰略投資者”的價格,要比在H股和A股市場上IPO時的價格低得多。不論“境外戰略投資者”是否受到“鎖定期”限制,他們都是“占了大便宜”的。相較之下,外資實現了“利益最大化”,而我們本國的投資者的利益則受到了侵害!“公平公正”在何方?
再進一步地想,不僅僅是同一個上市公司股票內外發行差價問題。就算是A股市場內部,不論外資是否參與,本身就存在巨大的不合理性:二級市場的股權持有成本遠高于一級市場,再加上印花稅和券商傭金的抽取——這樣的“負和游戲”,有什么投資價值呢?“公平公正”又在何方?
當然,放眼全球市場,不只是中國,當今世界流行的金融規則,都帶有很強的“弱肉強食”、“大欺小”、“強凌弱”、“財富向少數人手里集中”的功能。即便是實行“辨方舉證”,嚴格保護中小股民利益的美國資本市場,也難以從根本上避免“強凌弱”,只是在程度上遠遜于中國的資本市場罷了。
關于金融規則的“弱肉強食”,英美等國的有識之士早已有所批判。
環顧當今世界,“金融創新”風起云涌,花樣翻新得不亦樂乎。可惜,這些所謂的“金融創新”,并不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而作的“創新”,反而是層層疊疊,加大金融風險轉嫁力度的“創新”。
我國是一個方興未艾,有著無限前景的國家。如今,世界金融風云變幻,站在歷史的高度,我們有沒有勇氣和信心,“敢為天下先”,作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金融創新”,創造出一個真正“公平公正”,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打擊豪強,自力更生的金融市場來呢?!
只有真正的“藏富于民”,這個國度才會“國富民強”、“長治久安”啊!
幾點愚問,期盼能得到您的回答。
祝您諸事順利!
此致
敬禮
中國公民:胡泰華(居民身份證號:362426198610070010)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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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