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拆除一切就業"隔離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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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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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廣網
中廣網 2006-12-25 |
作者:王國軍 |
江西省日前做出規定,全面推行同等學歷同等報考公務員。各招考職位不能對非全日制學歷加以限制,考生只要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符合職位資格條件,都可以報考。(12月19日《中國青年報》)
毫無疑問,江西省此舉值得肯定,對于那些非全日制學歷的大學生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給這部分原來被擋在公務員招考大門之外的人提供了就業機會。但我們也沒必要像報道中的萬勇同學一樣激動,因為江西省的這次招考“革命”并不徹底,很多限制還未解除,而且還有很多單位的錄用限制急待破解。時下,就業中的無數“隔離墻”像層層疊疊的溝壑一樣,擋住了無數求職者的道路。就拿公務員報考來說,除了學歷限制以外,還有年齡限制。2006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的報名資格便是35周歲以下。這個35周歲,成了很多單位招聘的通用高門檻,讓眾多“4050族”無法逾越。 凡是有過求職經歷的人,幾乎都遭遇過就業“隔離墻”。有的是像公務員這樣的學歷、年齡壁壘,有的是性別、戶籍、地域壁壘,有的則是身高、相貌壁壘,甚至還有血型、星座、屬相、戀愛、婚姻、酒量等稀奇古怪的壁壘。由于勞動力供大于求,加上對招聘單位的約束不夠,不少招聘單位往往隨心所欲地設置就業壁壘和歧視性條款。近日,深圳市一家工廠竟要求員工簽下“違反廠規我就是畜生”的協議。由24位學者組成的“反就業歧視研究課題組”調查結果顯示:有85.5%的人認為存在就業歧視,其中認為嚴重和比較嚴重的占58%。 鑒于目前嚴峻的就業形勢和普遍存在的歧視性規定,有必要拆除一切就業“隔離墻”,給廣大求職者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一方面政府部門應帶好頭。在影響力大、示范性強的公務員招考方面,中央與地方政府應主動取消包括學歷、年齡、性別、戶籍等在內的一切限制性規定,帶頭營造公正平等的就業環境。另一方面,人大要抓緊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從根本上消除就業歧視,為廣大求職者提供堅強的法律后盾。同時,勞動部門要積極清理和整治各種歧視性規定,對影響惡劣、傷害求職者人格的規定,司法部門要主動介入調查,打擊不法行為,維護廣大求職者的合法權利。 著名作家賈平凹在他的《觀沙礫記》中說:百人百貌,百貌百性,不能定然,不可固一。應是讓其在充分發揮自己的條件下,不拘一格,各呈其才。拆除就業“隔離墻”,不僅求職者增加了就業機會,能夠找到較滿意的工作,而且用工方也增加了挑選余地,能夠網羅到更優秀更合適的人才,以便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廣大人才的聰明才智,為單位、國家創造更大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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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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