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則報道是:寒冬,北京市中關村街頭。幾名城管正將剛罰沒的一輛烤紅薯用的三輪車抬上拖車,一個中年婦女在邊上哀求:“求求你還給俺吧,俺以后不在這兒賣了?!迸c此相關的背景是:據國家工商總局統計,自1999年以來,我國個體工商戶減少650多萬。所以造成這種局面,中央黨校周天勇教授認為,是因為中國個體戶正遭遇“嚴苛的政府規制”——苛刻的“準入”制度、煩瑣的審批程序、多如牛毛的各種行政收費罰款。(《中國青年報》12月20日)
一個發生在鄉村、一個發生在城市,一個是前國家領導人與農民的融洽,一個是城市管理者與小攤販的對立,兩件似乎“風牛馬不相及”的事情,在我看來,其實從不同側面見證了一個帶普遍共通性的社會問題,即權力品質與民生福祉之間的關系問題。
對于前一則新聞,必須承認,它是一件個案,具有很強的不可復制性。但是,前政府領導運用其能力和影響造福桑梓,換來當地民生狀況巨大改善的事實,顯然告訴我們這樣一個事實:民生福祉的質量,實際上與權力(哪怕它僅僅是“余熱”的權力)的品質密切相關。換言之,只有確保了“權為民所用”,才能真正實現“利為民所謀”,進而在這個基礎上促進民生水平的不斷改善和提高。無疑,當前無論城鄉,對于廣大公眾尤其是那些底層民眾來說,最迫切需要和盼望的正是這樣一種切實“為民所用”的權力。
時下許多民生問題之所以相當突出、長期得不到很好的解決,招致公眾的普遍不滿,一個最根本的缺陷就在于,權力“為民所用”的品質、效能,沒有得到真正充分的發揮——不僅沒有發揮,甚至在某些時候蛻變、異化成一種與民爭利的工具。
這正是我們在后一則新聞中痛切感受到的:大量的行政權力不僅沒有站在促進就業、維護民生的角度來服務個體工商戶的發展,為他們提供各種金融、信息、管理上的政策支持,而是極盡限制、打壓、盤剝之能事,或者將它們視為城市形象的污點而盡量限制?!安疗ば?、賣冰棍的都要接受權力審查、注冊”,或者干脆把它們當作唐僧肉,巧立名目地收費罰款。據悉,僅2004年一年,全國行政收費罰款高達 9367.6億元。
“就業是民生之本”,這是近年來中央一直強調的一個重要執政理念。那么,良好的就業、創業環境本身,又應當以什么為“本”呢?在我看來,公共權力的服務品質、成色,至少是其中不可或缺的。要想促進就業這個“民生之本”,必須首先落實“為民所用”“為民所謀”這個權力之本。一句話,權力的品質可信賴,民生的福祉才可期待。(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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