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全面禁商是對公民權力的悍然踐踏
今年六月以來,北京市工商局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中央指示的情況下擅自發布了十四號令,對公司注冊所必須的《企業住所證明》作出了空前嚴厲的限制,所有非寫字樓性質的房屋一律不予工商注冊。按照北京市工商局的解釋,所謂的民宅除一般住宅以外,還包括別墅、公寓、商住混用以及綜合。他們開出的理由異乎尋常地簡單,其表述僅為一句話22個字,即:“住所使用用途為‘住宅’,不具備從事生產經營的條件”。即便是寫字樓,他們也不問寫字間的大小,每個房號只得注冊一家公司。對于出現如此重大的政策性變化,工商局對此并沒有從正面作出任何解釋,只是在暗中操縱某些人以公司擾民由,大造輿論,把一個本不復雜的問題搞得烏煙瘴氣,從而達到了他們企圖渾水摸魚的卑鄙目的。
首先,他們拒不承認住房改革這一重大歷史事實,拒不承認目前絕大多數民宅也屬于商品房的性質。既然公民花費巨資購置了房產,就應該享有應得的權利。在北京等大城市中,有不少人每天在上班路上要花費四個小時以上。隨著近年來互連網絡的不斷完善,辦公自動化設備的日益普及,在家里辦公已經不再存在任何技術上的障礙,而且就業形式也已經發生了本質的變化,工作與生活早已融為一體,密不可分,尤其是作家、翻譯、撰稿人等自由職業者更是如此。因此,在自己的住宅內注冊并辦公既節約了成本,又方便了辦公,可謂是一舉兩得,應該說是體現了時代的發展潮流。當然,他們在享有自身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充分尊重他人尤其是鄰里應有權利,不論是生活還是工作都不得以損害鄰里的休息權作為代價。所以在民宅內開設公司是否擾民這個問題完全應該作為個案來處理,由其鄰里來作出判斷。如果出現糾紛則由工商局出面干預,或者責令公司對鄰里作出補償或索性予以取締。但是工商局因為從中無利可圖,便對如此簡單的事實置若罔聞,利用手中掌握的職權,強行規定民宅全面禁商。從而為自己掌握的權力資源創造出了廣闊的尋租市場。
其次,便是故意歪曲公司注冊與生產經營的概念。就大中企業而言,他們業務繁多,而且實力雄厚,即使沒有自己的物業,也愿意選擇繁華地區的寫字樓作為辦公地點。但是作為小企業以及各類自由職業者來說,注冊一家十萬元資本的公司并不指望能夠有幸成為先富俱樂部中的一員,只不過是自謀生計而已,成本對他們來說至關重要。就一名個體翻譯而言,他的業務無非是口譯或筆譯,辦公成本只需一部電腦和電話就足夠了,在家辦公最為適宜;之所以要設立公司,完全是為了應付某些客戶索取正式發票的需要。因此讓他去租用寫字樓進行公司注冊,除了增加成本以外毫無意義。另外,對民宅內注冊由于成本相對低廉而指責為不正當競爭的說法也是非常荒唐的。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優勢,一些壟斷性行業所享受的特權更是無以復加,而自由職業者這惟一可以稱得上是優勢的地方為什么就成了不正當的呢?據說有人曾經就此質問過北京市法制辦,有個名叫王子強的工作人員竟然惡狠狠地說:“你們都在民宅內注冊,寫字樓豈不沒了生意”!潘太史曾就注冊問題到工商分局以及工商所進行過咨詢。他們的回答必須租用寫字樓方準予注冊,如果無力承擔其費用即為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
眾所周知,租用寫字間的成本是何等之高,即使是只有10平米的空間,日租金每平米不會低于3.5元;一個月僅房租的開支就達到千元以上,而這個價錢在目前已經相當于一名大學畢業生的月薪了。在就業形勢如此嚴峻的情況下,自主創業非但享受不到任何政策上的優惠,竟然還要承擔如此高而且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成本,真不知工商局的老爺們究竟安的是什么心!如果是一名已經購置了住房的自由職業者,僅僅因為工商局的這一紙禁令,每年就要被迫支付15000元以上的額外成本!這也充分證明了所謂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實際上是打著市場經濟的招牌、販賣官場經濟黑貨的法西斯主義。
二十年來,我黨在一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錯誤理論指導下,已經走上了一條萬劫不復的邪路。企業以經濟效益為中心,則必須千方百計地推銷產品服務才能有所作為;而掌握公權的政府行政部門為了創收,恐怕也只有將手中的權力出賣或出租才能兌現,市場經濟也就不可避免地淪為了官場經濟。在公司法剛公布的時候,工商局就置法律于不顧,對當時的有限責任公司強行收取每月高達1000元的所謂工商管理費。隨著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及工商行政法規的不斷,工商局的對企業的各種盤剝也不得不有所收斂。除了國家明文規定的注冊費以及年檢費用以外,就只剩下每分鐘3元的“北京市工商局統一人工咨詢電話160315”還碩果僅存,為了保證這項收益,他們在各區的分局竟然沒有設立任何有關工商登記的咨詢柜臺,倒是有不少和他們暗中勾結的所謂辦照公司異常活躍。
由于社會競爭的日趨激烈,選擇自主創業必須更加在意成本風險,因此今年選擇在民宅內注冊的公司也就格外地多,據說朝陽區的比例竟然高達60%。因此,北京市工商局便從中發現了巨大的商機而推出了十四號令,既可以向寫字樓開發商們邀功請賞,把一些自主創業者趕進寫字樓;為此,他們不惜顛倒黑白,胡說八道。例如,有人曾經就此質問過北京市法制辦,有個名叫王子強的工作人員竟然惡狠狠地說:“你們都在民宅內注冊,寫字樓豈不沒了生意”!其實,對民宅內注冊由于成本相對低廉而指責為不正當競爭的說法也是非常荒唐的。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優勢,一些壟斷性行業所享受的特權更是無以復加,而自由職業者這惟一可以稱得上是優勢的地方為什么就成了不正當的呢? 此外,他們還能夠通過那些辦照公司向創業者介紹變通的辦法,為實現其公權尋租的險惡目的而創造條件,多頭通吃,其全部成本只不過是一張印有22個字的擦屁股紙而已。如此一本萬利的買賣,充分證明了官場經濟的無比優越性。
我國目前正面臨著異常嚴峻的考驗,主要是社會貧富懸殊,階級矛盾日益尖銳,底層人民的忍耐力也越來越接近極限。而官場經濟的貪婪程度顯然比市場經濟還要厲害,不但日益壓縮中產階級的生存空間,對一般工薪階級的壓迫更是冷酷無情。他們通過不斷深化改革,把住房、教育、醫療這三座大山重新壓在了全體人民的頭上。在農村,通過侵奪農民土地,在鄉村無限舉債并擴大基層公務員數量來盤剝農民;在城市則設立城管等部門對城市貧民的擺攤、運輸等行為百般刁難,而且還通過教育局取締民工子弟學校來為公立學校謀取利益。但壓迫底層人民還是遠遠不能滿足官場經濟的既定目標,因此公權機器便瘋狂地為自己的順利尋租創造條件,他們通過高房價掏空了中產階級的錢包,教育改革榨干了工薪階級的儲蓄,醫療改革則中拿走了中老年手中最后的一塊銅板。而工商局對民宅的全面禁商,只不過是官場經濟全盤戰略中的一環而已,其目標是針對廣大自由職業者。
建國以來,蘇聯對我國影響極大,在某些方面可以說是我們的前車之鑒。從蘇共的垮臺和當今俄羅斯的現實中不難發現,導致蘇共下野和蘇聯解體的主力軍其實不是別人,正是一大批蘇共黨內的中高級官員。他們一方面享受著特權,但另一方面卻通過種種合法和不合法的手段聚積了大量財產,為了將巨額財產永遠的占為己有,只有使蘇共中央這個東家早日壽終正寢才是最佳的出路,所以當今俄羅斯的所有寡頭及絕大多數成功人士幾乎無一例外地都是前蘇聯體制內的收益者。對于這一點,偉大領袖毛主席早有警覺,所以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旗幟鮮明地提出了“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的概念。由于當年許多跟隨毛主席南征北戰的老革命依然健在,走資派還不至于過分囂張,所以廣大人民群眾對其危害性的確認識不足。但是中國今天嚴酷的現實卻無情地教育了全體人民,使他們充分看清了走資派的丑惡嘴臉。
在這個歷史的緊要關頭,社會各階層正在展開最后的較量,并且日益明顯地分成了兩大陣營。一方當然是以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為代表的健康力量,他們希望國家穩定,社會和諧;而反動勢力的代表則無疑是各地各階層的既得利益者,他們為了永遠赦免自己犯下的“原罪”,或秘密準備潛逃國外,或暗中策劃反革命政變,惟恐天下不亂。為此,他們通過擴大公權尋租來為自己籌措資金,同時還可以激化社會矛盾,實現其一箭雙雕的險惡用心。
其實,生產與生活自古以來就是密不可分的。在家里就能夠從事生產活動無疑是百姓千百年來的一個傳統,所謂的丑妻近地家中寶,就是對這種訴求的一種通俗說法,可以說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即使是皇帝也不例外,規模宏大的紫禁城就是按照前朝后寢、左祖右社的格局修建的。在集體經濟盛行的人民公社時期,社員房前屋后的自留地也沒有作為資本主義小尾巴被徹底割掉。而北京、上海等地的工商局,為了達到自己創收的目的,竟敢史無前例地踐踏公民權力。
實事求是地說,工商局、稅務局等實權部門的權力早已無限膨脹,這些部門所下達的指令,其權威性恐怕要遠遠高于中央政治局的決議。他們既然敢于踐踏民權,當然也就會進一步覬覦黨權、政權甚至軍權。對涉及公民權力的重大政策調整,本應由黨中央、國務院來公布才具有合法性。但事實上卻是一個局級甚至是處級或科級的行政部門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擅自制定并執行,這種行為即使算不上政變,至少也是明顯地鬧獨立,因而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因此,本人強烈建議中央向全國各省及直轄市派駐督察組,避免中國再次出現督撫專政、群雄割據的嚴重局面。
2006年12月2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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