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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暴中的政商關系

張邦松 · 2006-12-11 · 來源: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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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暴中的政商關系

作者:張邦松 | 原始出處:《法人》 | 2006-12-3

        拔出蘿卜帶出泥。震驚全國的上海社保案為這句話作了最好的注腳。

  原為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的祝均一,因涉嫌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收受賄賂等原因被革職查。而與祝均一同時落馬的,則是一些曾經在上海灘風光無限的企業(yè)大佬,其中包括福禧投資董事局主席張榮坤,上海電氣集團董事長王成明、上海電氣董事韓國璋等。祝均一在2002年前后為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提供高達32億的“貸款”,該筆款項正是彼時福禧收購滬杭高速的主要資金來源,而祝本人當然也為自己的“慷慨”獲得了巨大的利益。

  很明顯,這是一起極為惡劣的官商勾結牟取私利的案件,因為在這條官商利益鏈條中,最大的交易籌碼,是百姓賴以養(yǎng)命的社保基金。上海社保事件,或許是把政商關系演繹到極至的一個案例,當然,是丑陋的極至。

  然而,不幸的是,這種丑陋我們已看得太多。

  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因生活腐化墮落被免去職務,同時數(shù)名京城地產商接受調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金寶被“雙規(guī)”,地產商浩天集團董事長王小毛亦被中紀委調查;財政部金融司原司長徐放鳴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北京誠奧達公司負責人韓冰亦被立案審查;號稱“三玩市長”的湖南郴州市原副市長雷淵利被判死緩,一位名為周吉的地產商也落入法網……

  中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王和民表示:“當前的腐敗案件,特別是嚴重的經濟犯罪案件中,官員與私營企業(yè)主的相互利用和勾結,已經成為經濟類案件特別是經濟犯罪案件的突出特征。”

  以1998年至2003年處理的省部級官員違紀違法案件為例:6年間,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直接處理的省部級官員違紀違法案件109件。其中,經濟類違紀違法案件74件,占67.9%。在經濟類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及私營企業(yè)的36件,占48.65%;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27件中有23件涉及私營企業(yè),占85.2%。實際上,根據統(tǒng)計,其他級別官員的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經濟類案件中,也存在大體相同的情況。

  王和民在總結官商勾結的原因時指出,市場經濟體制、機制、制度還不健全,制度漏洞多,為私營企業(yè)和官員的相互利用、勾結提供了空間。

  事實上,官商勾結從中牟利,是政商關系中一種極度扭曲的形態(tài),它毫無疑問會極大的影響正常的市場秩序,同時也會極大地敗壞社會風氣。

  安徽雙輪集團董事長、毫州市人大財經委原主任劉俊卿聞知中紀委將對其展開調查時,公然大放厥詞:“他們扛著大旗都擺不平我。中紀委的也是人,他要吃飯、要花錢,我就能把他擺平。”

  是可忍孰不可忍!甚囂塵上的官商勾結,已經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視。

  今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在《學習時報》上撰文指出,今年以來一些中高級領導干部的腐敗案件,再次敲響了警鐘。曾慶紅文章指出,任憑腐敗現(xiàn)象滋生蔓延,不僅黨的先進性無從談起,而且黨的執(zhí)政地位就可能得而復失,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

  而在11月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更是明確指出,要“防止濫用權力,堅決懲治官商勾結、商業(yè)賄賂等腐敗行為”。

  原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被立案調查,已經昭示了中央在打擊非正常政商關系方面的決心。中國自古有刑不上大夫的說法,但在中共近年的反腐行動中,這樣的規(guī)則已經被完全顛覆,只要涉及腐敗,高官亦難逃法網。這次對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再次充分表明中央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tài)度,不論是誰,不論其職務有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一場針官商勾結的反腐風暴已經席卷而來,橫行中國數(shù)千年的政商利益鏈條將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

    郎監(jiān)管:警惕特殊利益集團
 
  沒有公平公正交易就不可能繁榮,不講誠信,不守規(guī)矩,交易成本就要增加。打擊貪腐勢力,建設和諧社會,正是為發(fā)展經濟服務,為經濟繁榮保駕護航的

  在長時間的沉默之后,郎咸平選擇了再次開口。如果說那場以國企產權改革為主題的大辯論,已經把郎咸平卷入了一個極大的漩渦,那么這次,他選擇了一個可能更為敏感的領域—對腐敗勢力的挑戰(zhàn)。

  “近來發(fā)生的一系列官員腐敗事件讓我感到怒不可遏,痛不可堪。”郎咸平對《法人》說。當然,憤怒不應該是一個學者面對此類事件的唯一手段,對于在經濟學領域造詣頗深的郎咸平來說,尤其如此。雖然他關注的很多問題已經超出經濟學的范疇,但他的落腳點仍離不開商業(yè)規(guī)則的建立和商業(yè)環(huán)境的完善,而他用以分析論證的方法,也顯示出了經濟學者的理性態(tài)度。

  每個人可以按照正常的企業(yè)經營準則來經營企業(yè),施展你的商業(yè)才華,獲得你應得的,正當?shù)呢S厚利益——“這是我的夢想”。

  為了這個夢想,郎咸平又要投入戰(zhàn)斗了——“當然,是以我自己的方式。”郎咸平說。

  我為什么不研究潛規(guī)則

  《法人》:無論是從文章還是演講,都感覺你是個鋒芒畢露的人,但你寫的研究報告卻比較平實,這似乎有點反差,你能給這個有趣的現(xiàn)象一個解釋嗎?

  郎咸平:所以認為我鋒芒畢露,純粹是因為我透過研究而發(fā)表的觀點和當下國內所謂的經濟學主流的觀點不同,而我從來都是直言不諱,絕對不會因為畏懼學霸的權威而有些許猶豫,經過這兩年多來的論戰(zhàn),現(xiàn)在整個社會基本上已經理解了國內所謂主流經濟學家的理論之中一些不符合社會發(fā)展趨勢的地方,而且也已經理解了我的公開發(fā)言都是以事實或數(shù)據作根據,我絕對不是因為想嘩眾取寵而說一些偏激的話。過去媒體認為我偏激的言論,后來都證明了我觀點的正確性。例如德隆和科龍的出事,國企MBO損公肥私等等問題。在以數(shù)據為本的前提下,我演講時很投入,現(xiàn)場氣氛比較激越,而且針對問題一針見血的提出我的觀點,沒有猶豫,因此與聽眾很能形成互動,這可能就是所謂的鋒芒畢露吧。

  但是我寫的文章非常注意邏輯的連貫性,環(huán)環(huán)相扣,我從不把演講的語言放在文字當中,我更不會用激情的語言來闡述我的觀點,因此看我的文章就要很用心。在這種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邏輯之下,編輯要修改我的文章就非常非常的困難,因為只要刪了一段,前后就連不起來了。所以可能讀起來較平實罷了。

  《法人》:吳思先生在《潛規(guī)則》一書中提出,中國社會在正式規(guī)定的各種制度之外,在種種明文規(guī)定的背后,實際存在著一些不成文但又獲得廣泛認可的規(guī)矩,一種可以稱為內部章程的東西。恰恰是這種東西,而不是冠冕堂皇的正式規(guī)定,支配著現(xiàn)實生活的運行。但你的研究是不把“潛規(guī)則”納入演講范圍的,這是否可能導致結果上的偏頗?

  郎咸平:吳思先生所謂的潛規(guī)則是非常深刻地描述。法制化的建設在外國很容易推行,但在中國就很難,因為法制講的就是規(guī)則,而一個缺乏講規(guī)則的民族,必然形成一套適合當?shù)厣鐣鷳B(tài)環(huán)境的潛規(guī)則,這就是吳思的銳利觀察。我一再呼吁建立法制化的社會,就是要引導中國人從沒有過的對規(guī)則的敬畏,因此就要打破現(xiàn)在的這些潛規(guī)則。這就是為什么我不把潛規(guī)則納入我的研究范圍的原因。

  腐敗不符合商業(yè)邏輯

  《法人》:我注意到,你對反腐問題的很多觀點已經超出了經濟學的范疇,你是不是覺得要解決經濟長期發(fā)展問題就必須跳出經濟學范疇而先行解決社會問題?

  郎咸平:是的。在當下中國,腐敗勢力是中國經濟發(fā)展的真正瓶頸,也是社會不和諧的主要原因,要取得更進一步的經濟發(fā)展,就先要解決這個社會問題,這個就是功夫在詩外的道理。這一次的波及北京上海天津的反腐敗戰(zhàn)役締造了近些年來中國社會少有的新局面。大家看一下中國的民間和網上民眾的反應就會知道,這次反腐戰(zhàn)役獲得了社會上絕大多數(shù)老百姓的支持,這是一個好現(xiàn)象。

  在過去28年的改革開放歷史當中,沒有人可以否認改革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是這個改革也伴生了一定的副作用,那就是腐敗產生了,出現(xiàn)了一些特殊利益集團。政府中央決心反腐敗,老百姓又痛恨腐敗,因此中央和老百姓之間才能產生這樣一個重大的共識。

  《法人》:你提出的“腐敗鐵三角”中,政商關系(更進一步說,是政商交易)從來就是中國經濟生活中一個揮之不去的主題,依靠政商關系建立的經濟秩序,有可能是一個次優(yōu)選擇嗎?你呼吁要敢于沖破潛規(guī)則,但潛規(guī)則是否有“存在即合理”的可能?

  郎咸平:我想從一個嚴謹?shù)慕嵌葋碚剢栴}。不用談什么深奧的經濟學理論,僅僅從最普通的商業(yè)邏輯看,商業(yè)的繁榮要依賴適宜的社會環(huán)境。沒有自由就不能經商,沒有平等就不能對價,沒有公平公正交易就不可能繁榮,不講誠信,不守規(guī)矩,交易成本就要增加。而腐敗勢力濫用公權力肥私,其對應的社會代價恰恰是商業(yè)環(huán)境的被破壞,社會環(huán)境的被顛覆。經濟的發(fā)展是增加國民福祉的硬基礎,你破壞了發(fā)展經濟所必需的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你還奢談發(fā)展經濟不是緣木求魚嗎?反過來說,打擊貪腐勢力,建設和諧社會,正是為發(fā)展經濟服務的,是為經濟繁榮保駕護航的。我們中國,要想富民強國,只有依賴經濟的發(fā)展,而嚴厲打擊破壞商業(yè)環(huán)境的腐敗勢力,不是再正常不過的一件事嗎?

  胡錦濤總書記講反腐敗是當前全黨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我個人認為這是懂經濟的見解。過去20年的改革開放,國民受益頗多,但是,誰在其中得到最大的利益呢?是社會大眾嗎?還是中央政府?都不是,改革中最大的不當受益者,是我歸納的腐敗鐵三角。這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腐敗的政府官員勾結腐敗的企業(yè)家勾結腐敗的學者而形成的腐敗鐵三角,他們影響著媒體,欺騙社會大眾,誤導中央政府。大講腐敗是經濟發(fā)展之必需,之不可避免,還是經濟發(fā)展的潤滑劑。這是無知還是無良?在當下中國,誠信不足,監(jiān)管不力以及商業(yè)環(huán)境不容樂觀,背后基本上都是由腐敗鐵三角作祟所致。長此以往何談經濟發(fā)展呢?腐敗鐵三角打著改革的旗號大肆斂財,收刮百姓財富,更為嚴重的后果是毒化了經濟繁榮所必需的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商業(yè)環(huán)境。這個是媒體所沒有注意到的實際情況。

  中央政府將反貪腐當作核心要務來做,是非常正確和有遠見卓識的。因為貪腐問題已經嚴重制約到了中國的經濟發(fā)展,成為中國持續(xù)改革之中的主要障礙。貪官們網羅的特殊利益集團,也成為了中國社會進步的真正瓶頸。只有徹底肅清貪官們編織的特殊利益集團,中國的經濟才能更好地發(fā)展,改革才能得到更好的效果,社會才能安定和諧。現(xiàn)在中國社會上一切的不正常現(xiàn)象,一切的不合理,一切的不可思議,這都是因為腐敗勢力所導致。這樣的例子在內地俯拾皆是。剛剛去世的霍英東老先生,投資四十億元在他的老家南沙,竟也長期遭到了當?shù)馗瘮萘ΡP剝侵吞。其實,種種令人不可思議的事實只有看透其背后是腐敗勢力作祟方可理解。

  《法人》:在你看來,當前一些不合理的政商關系是如何影響正常的經濟秩序的?

  郎咸平:當前,一些腐敗勢力編造所謂一切為了經濟發(fā)展的口號,在這個口號掩護下做的事情卻極大的損害了正常的商業(yè)秩序。舉例而言,美國法律不允許美國商人或美國跨國公司參與當?shù)氐呢澪鄹瘮。仨毎凑辗尚惺隆5侨绻@個城市是由腐敗鐵三角所控制,外商就可能要作出一個矛盾的選擇,你或者選擇加入鐵三角參與腐敗,否則你就不能得利,或者你選擇道義清白而卻又無法生存,你要怎么作選擇呢?我知道你想要選擇清白,這才是企業(yè)經營的正確準則,但現(xiàn)實環(huán)境允許嗎?因此這次黨中央所推動的反腐行動客觀上是幫助了好的投資人,因為他們日后做生意的時候,能夠選擇一個清廉的中國而不是一個由腐敗鐵三角所控制的中國,黨中央這次努力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清廉的社會,一個更干凈的商業(yè)環(huán)境。

  對于任何一個正直的投資人而言,你肯定希望進入的是一個更加干凈的中國,一個利益歸于全體百姓分享而不是利益全歸于特殊利益團體的經濟體系,你不需要下跪乞求鐵三角給你提供便利,而你更可以按照正常的企業(yè)經營準則來經營企業(yè),施展你的商業(yè)才華,獲得你應得的,正當?shù)呢S厚利益。這是我的夢想,因此我本人堅決支持中央的反腐行動。而且,你們已經看到,我本人早就奮勇參戰(zhàn)了,當然,是用我自己的方式。

  事實上,對于所有關心中國未來走向的人,都要關注中國胡溫新政下的反貪腐進程,因為,只有反貪腐成功,中國社會的商業(yè)規(guī)則才能完善,投資者才能在中國安心地做生意。中國的經濟才能在更高的層次上進一步騰飛。

  鏟除腐敗須用“鐵腕”

  《法人》:你在幾次演講都提到了“嚴刑峻法”這樣的詞匯,這是解決你認為的中國信托責任缺失的主要思路嗎?鑒于這不是一個新鮮的提法,2000多年前法家已經開出這樣的藥方,歷代王朝也不乏實踐者,但效果都不甚理想。你在今年8月份的一篇文章中(《警惕體制內腐敗與民間墮落的惡性互動》)提出“我們需要系統(tǒng)地解決問題”。應如何系統(tǒng)的解決問題?

  郎咸平:我最近雖然沒有在媒體發(fā)言,但我關心這個社會的心卻從未稍歇。近來發(fā)生的一系列官員腐敗事件讓我感到怒不可遏,痛不可堪,不得不再次提出我對這個社會的呼吁。但是我所批判的角度不同于以往,我認為我們光殺貪官是不夠的,我們需要系統(tǒng)地解決問題,我認為近期一系列腐敗事件所引發(fā)的問題,使得我們不得不警惕體制內腐敗與民間墮落的惡性互動。

  惡性事件一再發(fā)生,令我莫名悲憤!這樣的官員、這樣的行為,我真的聞所未聞。由此可見,體制內腐敗已經嚴重威脅到中國共產黨的聲譽和行政能力,不下狠手、不出重拳、不用重典,是難以震懾這股腐敗勢力的。

  中央這幾年一直在致力于反腐。腐敗會亡黨亡國,沒有人比國家決策人物更明白這個道理。但是,反了這么多年,腐敗官員仍然層出不窮,前赴后繼。這就引發(fā)另一個問題,腐敗難道僅僅是制度不健全、個別官員道德水平下降、法制觀念淡漠所致的嗎?除了法律法規(guī),我們的整個社會和民間就無事可做,就沒有什么制約力量嗎?其中,最令我擔憂的就是一方面體制內腐敗屢禁不止,另一方面民間道德風氣敗壞,原本的正義吶喊之聲日益微弱,并且二者交織在一起,互相滲透,形成體制內腐敗與民間墮落的惡性互動。

  中華民族原本應當有這種力量。中國傳統(tǒng)的知識分子,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以天下為己任,針砭時弊、匡扶正義。但現(xiàn)在,當腐敗滲透、墮落侵蝕的時候,你看到還有振臂一呼的知識分子嗎?中國社會當前的一個險象就在于此。民間有話語權的人不負責任的自甘墮落,與體制內腐敗上下呼應。二者形成一種惡性循環(huán)。真正左右民間輿情的重量級人物會炮制這樣的觀點:腐敗是好東西,是次優(yōu)選擇,它能促進經濟效率和增長。民間精英為著千絲萬縷的利益,對腐敗坐視放縱,繼續(xù)提供一個制造更多腐敗的溫床。這種體制內腐敗和民間墮落的并存與互動,成為我國當前腐敗事件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我們不應再坐視腐敗與墮落的惡性互動蔓延。要清除體制內的腐敗,亦需對民間墮落進行整治,以促進形成良性的正循環(huán)。對待體制內腐敗和民間墮落這兩種勢力,必須分而治之,同樣高度重視,正本清源,切不可使二者沆瀣一氣,互相鼓吹包庇,混淆公眾視聽。而應尊重法律,切莫為其開脫,必須動用鐵腕,如同秋風掃落葉一般鏟除腐敗行為,對于視公眾利益和社會安危不顧之官員予以嚴懲。同時,在民間大力提倡、培養(yǎng)正義之風、浩然之氣,形成“公序良俗”,再不容許邪氣壓正。

  民企應當“做強做大”

  《法人》:根據全國工商聯(lián)數(shù)據統(tǒng)計了一下,在2006年民營經濟500強中,前13名的營業(yè)收入都過百億,第100名企業(yè)的營業(yè)收入也有20多億,而在1999年的時候,民企500強的總營業(yè)收入才2000多億元,還不如2006年10強的總和。從這個數(shù)據看,民企做大的趨勢非常明顯。但在你發(fā)表的觀點中,對于民企做大(“民企目前的能力不容許做大”),似乎很不看好?

  郎咸平:中國企業(yè)家有兩大特質,第一是投機取巧,第二是浮躁。中國企業(yè)家怎么成功的,基本上是找到一個好的專業(yè)切入點,再加上碰到好的機運而成功。但是第一步成功之后,投機取巧的個性立刻顯現(xiàn),比如勾結地方官員批塊地圖利,或則抄襲仿造別人的產品等等,而不再腳踏實地一步一腳印的解決企業(yè)成本控制等等問題。此外,中國企業(yè)家的浮躁個性使得他們想立刻進入世界五百強,這是我所謂中國企業(yè)家“世界500強的病態(tài)心理”,最好的辦法就是收購兼并做大做強,以前TCL的李東升批評我的觀點,他說企業(yè)不大一定不強,他這種錯誤的思維帶給了TCL無窮盡的后患。中國企業(yè)家還沒有做大的能力,我建議企業(yè)家改變思維,由“做大做強”改成“做強做大”,有小做起一步一腳印的解決企業(yè)方方面面的問題,爭取在小范圍內做強而后在強的基礎上做大。

  《法人》:企業(yè)在中國經濟中的作用已經越來越重要,但我們將以什么樣的思路來發(fā)展民營經濟,你在這方面有什么好建議?

  郎咸平:我經常提的一句話——中國根本沒有夕陽產業(yè),中國的夕陽產業(yè)都是由夕陽思維所造成的,我建議中國的企業(yè)在任何領域都要有先做強后做大的心態(tài),任何領域都能在這個思維之下形成朝陽企業(yè)。

  回眸近期官商勾結大案

  劉志華案

  2006年6月11日,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因生活腐化墮落被免去職務。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今天審議認為,劉志華的錯誤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決定免去其副市長職務。6月16日,剛剛從香港返回北京的首創(chuàng)集團總經理劉曉光還沒有走出首都機場,就被中紀委工作人員以“協(xié)助調查”的名義帶走。除了劉曉光,現(xiàn)已有數(shù)名北京房地產企業(yè)高層被中紀委叫去“協(xié)助調查”。

  祝均一案

  2006年8月,原為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的祝均一已被撤銷職務,祝均一出事之因是,其在2002年前后挪用社保基金,為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提供高達32億的“貸款”,該筆款項正是彼時福禧收購滬杭高速的主要資金來源,而福禧投資董事局主席張榮坤也已案發(fā)。此案同時涉及上海電氣集團董事長王成明、上海電氣董事韓國璋等高管。

  何閩旭案

  2006年6月23日安徽省副省長何閩旭被雙規(guī)。從2005年6月由安徽池州市市委書記升任副省長到被“雙規(guī)”,僅有105天。一劉姓地產商供出了何收受30萬元賄賂的事實。

  徐放鳴案

  2006年9月15日上午,財政部金融司原司長徐放鳴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徐放鳴在任期間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并受賄214萬余元。

  徐放鳴于1997年至1998年,接受北京誠奧達商務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負責人韓冰的請托,利用其主管金融工作的職務便利,向農發(fā)行推薦中國電子租賃有限公司承攬業(yè)務,使中電子獲得農發(fā)行4億余元的汽車租賃業(yè)務,而誠奧達公司也從中電子獲得700余萬元的中介費用。此后,在農發(fā)行深圳分行購買辦公用房時,徐放鳴又向農發(fā)行推薦韓冰介紹的房屋,使韓冰從中獲得200余萬元。韓冰為感謝徐放鳴的幫助,分4次給予徐放鳴20萬元人民幣和10.8萬美元的賄賂,折合人民幣總計109萬余元。

  雷淵利案

  2006年9月5日電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5日對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長雷淵利經濟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宣判,雷淵利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4月期間,被告人雷淵利利用擔任郴州市蘇仙區(qū)區(qū)委書記、永興縣縣委書記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的職務便利,在安排工作、承攬工程、解決政策優(yōu)惠、減免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周吉等人經手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21.0174萬元。
 
    仲大軍:謹防市場經濟成官場經濟
 
  不正常政商關系不僅會扭曲改革,甚至可能會傷害、葬送改革

  今年,隨著一系列轟動全國的大案浮出水面,政商關系再度成為社會焦點。這些大案有一個很相似的特點:一個企業(yè)家倒臺后,總會牽連出相當數(shù)目的官員“落馬”,它們折射了某些官員和某些企業(yè)家之間的不正常關系。

  怎樣看待這種不正常的政商關系,它會對中國企業(yè)家的生存狀態(tài)乃至改革的順利進行有什么影響?我們采訪了多年來一直專注于企業(yè)生存調查,同時又對政府與企業(yè)之間的關系有深入研究的經濟學家、北京大軍經濟觀察中心主任仲大軍。

  政企分開的必然陣痛

  《法人》:今年以來,一個現(xiàn)象特別引人注目,那就是一個企業(yè)家倒下去,總會有一大批官員跟著垮臺。你是如何看待類似的腐敗案件的?

  仲大軍:先談一下政商關系不正常背后的腐敗。在當前這已經成為一種規(guī)律性現(xiàn)象,已經成為我們國家這樣一種有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突出現(xiàn)象之一。這和建國后一段時間存在的政企不分有很大的關系。雖然我們一直強調政企分開,但是目前還在轉變的過程中,政府和企業(yè)仍然藕斷絲連,權力始終在微觀的層面參與市場。

  我們都知道,市場是個資源重新配置的過程。企業(yè)參與市場,是為了獲得某種資源、交換某種資源或者利用某種資源,也就是說尋找對自己有利的交易機會,而權力在微觀的層面參與市場,則意味著政府依然可以支配資源或者決定起源的流向,只要愿意,很多情況下都可以形成。這時候就出現(xiàn)了所謂的“官商交易”,也導致了一些官員和一些商人之間過于緊密的聯(lián)系。

  《法人》:是不是可以這樣認為,只要政府不在微觀層面參與市場,不正常的政商交往的事例就可以少很多?

  仲大軍:應該是這樣。不過,在轉型期的中國,這比較困難。因為政府推動的“政企分開”需要一個過程,我們不得不為“政企不分”的歷史買單,雖然我們在努力告別歷史,但是還需要時間,政府需要逐漸減少自己對市場的參與。

  《法人》:也就是說,不正常的政商關系有其必然性。

  仲大軍:更準確一點說,是政府與企業(yè)在較長一段時間里會在微觀層面有比較多的接觸。在這個過程中,因為市場經濟是逐利經濟,商人為了利益有時候會不擇手段,而政府手中不僅有政策、有執(zhí)法權和司法權還有各種有形的資源,例如國企、土地、礦山、公用設施、基礎建設項目,等等,當相關的市場交易機會出現(xiàn)時,負責官員如果與一個商人面對面,是否會有不正常的關系發(fā)生,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彼此的個人的道德約束和自律性,尤其是在目前法制不夠健全、有效監(jiān)督機制仍待建立的情況下。

  《法人》:在這樣的政商關系框架下,那些腐敗官員有值得人們同情的地方嗎?

  仲大軍:不能同情。市場經濟一方面是逐利經濟,另一方面也是法制經濟,也要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官員們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像其他人一樣,都有“愛財”的本能,但只能限于自己的工資收入,如果想得到更多的收入,那就應該去闖市場,公務員的收入都是有限度的,不能又當官,又當資本家。一邊當官,一邊撈錢,是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的,也是我國特有的現(xiàn)象。

  《法人》:同上一個問題相聯(lián)系,您如何看待與以上腐敗官員作為同案的企業(yè)家?

  仲大軍:這要分開來看。他和腐敗官員是誰第一個動了“共謀”的念頭。如果是前者,這種企業(yè)家及其企業(yè)本身就并非市場中的健康主體,該法辦的顯然要法辦。如果是后者,則也要分情況,一種是“心心相通”,腐敗官員說了企業(yè)家心里想的,也沒什么好說的,整個是“狼狽為奸”;另外一種是“逼良為娼”,企業(yè)家其實不想,可是官員對其軟硬兼施,鑒于該官員手中的權力、資源(有時候恰恰是決定企業(yè)生死的資源),他不得不帶著僥幸心理以身試法,這是讓人悲哀的事情。

  “強資本”比不過“強權力”

  《法人》:你曾經描述過當前我國“強權力、強資本”的現(xiàn)象,但這兩強相遇后,是權力厲害還是資本更強?

  仲大軍:權力應當比資本更強,我前面提及,小到注冊、納稅,大到用地、批文,再加上政府還有很多可以在市場上交易的資源,再大的企業(yè)在政府權力面前,也還是弱小的。

  《法人》:這可能是有些企業(yè)家在私下里講做生意就是“做關系”的原因。企業(yè)家們愿意面對強權力么,尤其是別有用心的官員手中的權力?

  仲大軍:80%甚至更多的企業(yè)家不愿意,甚至可以說是對腐敗深惡痛絕。有人對我說,我省下來錢、省下來精力老老實實經營企業(yè)多好,不過,有時候沒辦法,如果哪個細節(jié)照顧不好,隨便一個細節(jié),水、電、稅、費都能把你整死。很多人是在不得不應付腐敗。

  《法人》:80%的人中間,有沒有人敢于對腐敗說“不”。

  仲大軍:當然有,而且不少。中國企業(yè)家還是有很多人在合法的、通過自己的勤奮努力做生意。

  《法人》:但是他們有時候也需要學會生存的“技巧”,特別是面臨權力擁有者隱諱地“卡、拿、要”的時候。

  仲大軍:如果沒辦法對抗,只能這樣,如果你要順利的生存。不過這種讓步通常會以法律作為界限。

  《法人》:不知道與腐敗案件有糾葛的企業(yè)家會對中國企業(yè)家的生存狀態(tài)有什么影響?

  仲大軍:他們的存在首先是企業(yè)家生存狀態(tài)的一部分。不好的影響就是可能會有一種導向作用和倒逼作用,所謂導向作用,這些企業(yè)家通過非法獲得利益的做法可能會成為其他企業(yè)家追求利益仿效其路徑的動力;所謂倒逼作用,也可以稱為“劣幣驅逐良幣”,當兩個或者更多企業(yè)競逐一個項目,如果有關系、有政府背景的企業(yè)不正常的獲得了勝利,其他企業(yè)堅持原則的熱情肯定會越來越少,好的企業(yè)會被驅逐出市場。

  當然,從另外的方面,我們也可以講,這些違法企業(yè)家的下場對中國的企業(yè)家群體也是一個警示,做生意,還是合法經營是正途。

  謹防市場經濟成“官場經濟”

  《法人》:從你剛開始的談話我推斷,中國有為數(shù)不少的企業(yè)家是想與腐敗官員結盟的。雖然有很多人有這個意愿但沒這個實力,找不到“門子”,但是搞違法交易的企業(yè)家并不在少數(shù)。這應該是個事實。任何時代、任何國家都存在權力與資本的共生關系,中國的政商關系和國外的政商關系有何不同,和歷史上曾經存在的政商關系又有什么不同?

  仲大軍:先和國外發(fā)達市場經濟國家比。最重要的就是所處環(huán)境的不同。國外一般法律環(huán)境比較健全,各種制度比較完備,此外,經歷過較長時間的市場經濟的洗禮,已經形成了一種有章可循、比較穩(wěn)定政商關系。肯定也有政府官員與企業(yè)家之間不正常交往,但都面臨著限制和約束,違法成本比較高。而且,國外政府一般都定位于“服務型”政府,官員手中基本上掌握不了什么實實在在的資源,與企業(yè)家討價還價的余地很少。

  再看歷史,我們國家向來有“家天下”的傳統(tǒng),在“率土之濱,莫非王土”的歷史上,中國沒有什么不是政府的,不是皇家的,因此,在古代做生意,你不和政府合作就沒得活,這是為什么胡雪巖這類的“紅頂商人”舉不勝舉的原因所在。

  不過,這種歷史對今天仍然有影響,加上計劃經濟年代形成的政治經濟高度一體化的影響,我們的政府是一個擁有龐大資源的“主導型”政府,正是這種特點,導致權力可以在轉型期進行尋租。改革的過程是由官員來完成的,加上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官員極容易利用權力進行尋租和“暗箱操作”。

  《法人》:你經常談及改革的公正與公平問題,不正常的政商關系會對我們國家公正與公平的改革追求有什么影響?

  仲大軍:改革開放來的經歷說明,客觀來講,如果這種不正常的政商關系長此以往甚而愈演愈烈,市場經濟將面臨巨大的危機,會真正演化為“官場經濟”和“關系經濟”。

  這是很可怕的。不僅與我們追求公正公平的市場經濟改革的初衷不一致,而且會影響人們之間應有的友好、平等、公平、互助的關系,會不利于人們形成講道德、講究獨立人格的社會氣氛。這還會進一步影響到中國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前景。不正常的政商關系會讓社會資源借著改革的幌子大量落入具有政府關系的企業(yè)手中,社會資源再度形成被壟斷之勢。這種結果會導致新企業(yè)越來越難以進入市場,市場化改革的動力會日益枯竭,最后不僅會扭曲改革,甚至可能會傷害、葬送改革,對此我們必須有足夠的重視。中國改革只有兩條路子,成功或者不成功,目前很關鍵。

  《法人》:怎樣才能改變這種狀況?

  仲大軍:靠制度。我們一直在談非正常的政商關系,這里面還有另外一個假設,那就是正常的政商關系,正常的政商關系應該是政府與企業(yè)之間界限分明,各有職責。企業(yè)的責任是提供更多的就業(yè)機會,活躍市場,創(chuàng)造財富,政府的職責是為市場經濟提供保障,為經濟主體提供服務。我們要建立這樣一種制度性的社會分工狀態(tài)。

  《法人》:這顯然是一種理想狀態(tài),在此之前,我們能夠做些什么。

  仲大軍:在政府還大量參與微觀經濟活動的時候,我們要建立一整套嚴格的、公開的、公正的監(jiān)督約束機制,讓那些官員們在社會的眼皮底下執(zhí)行政府賦予的職責。換言之,經濟改革的順利進行和擴大成果需要政治制度建設的進步來加以輔助和保證。
 
    會館演繹的官商故事
 
  作為明、清政商關系的一個縮影,會館現(xiàn)象給我們的啟示是,不正當?shù)恼剃P系不僅不能有效促進商業(yè)的繁榮,也無法為企業(yè)家?guī)碚嬲囊揽?/p>

  官商之間的事兒,從來都是大事。自秦漢以來,封建制基本上見了鬼,皇帝要靠官僚來治理整合國家,從此以后,中國社會的兩大最有勢力的群體,一是官,其中包括候補和退休的,一是商,其中包括半農半商和半官半商,他們之間的事,小得了嗎?不過,在一般人看來,官商之間,沒有什么好事,提到“官商”后面跟著就是“勾結”,勾結之后,自然是坑害老百姓,損害國家利益。

  官商勾結,是官主動還是商主動?誰是主犯,誰是從犯,這個問題,在有皇帝的年月,答案一向是清楚的,不管實際情況如何,大家都認定商家一方,是罪惡之源,就像亡國都怪那些傾城傾國的美女一樣,板子不由分說,都打在老板的屁股上。即使到了今天,前幾天剛看的一個黃紀蘇寫的話劇,《我們走在大路上》,依然是批官的時候,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打商之時,亂棍齊下,既狠又黑。在這些人看來,世道壞,就壞在商人黑心趨利,把官老爺連帶老百姓都帶壞了。

  盡管我不相信商人都是邪惡的逐利之夫,但在官商關系上,的確商顯得要主動一些。問題是,商人為什么非要巴結官?道理很簡單:在官與商之間,官是絕對的強勢,不僅握有公共資源(可以通過商來分享),而且享有福人禍人的權柄,一個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是百里侯,人稱“滅門縣令”。縱使富甲王侯,也可能讓你陰溝翻船,身死財空。反過來一個有權的小史商人,則處于絕對的弱勢,不僅權勢上無法與官抗衡,連自家的身份也帶有道德上的污漬,在有“市籍”的時代自不必說,身份上就是準賤民,在有了正常的法律地位之后(明清),士農工商,商依然排在四民之末。

  商人勾搭官府,到底是出于分享公共資源的動機多些,還是出于自保的動機多些?這還真是個問題。

  不管哪個原因多些,反正只要做買賣,就得跟官府和官員打交道,趕集買菜也就罷了,只要有個固定攤位,哪怕賣包子,也得對衙役老爺賠個笑臉,忍受人家時不時白吃幾個包子。大一點的商人,跟官府打交道,途徑當然有很多,但跟今天比起來,卻有太多的限制,王朝政府對商人的道德歧視,無形中增大了商人與官員溝通的難度。官員接受商人的吃請,包括同赴妓館青樓,都可能受到都老爺(明清之際的監(jiān)察官)的彈劾,上門送紅包,更是風險巨大,因為官衙就是官老爺?shù)乃桔?在任上的地方官,都住在衙門里),難保不讓人看見,即使讓自己的屬下知道了,也大事不妙。這些書吏和衙役,原本就不是自己帶來的,都憋著找正印官的茬,做成把柄,便于操控,為自家舞弊提供機會。因此,在那個時代,商人勾搭官員,雙方必須是熟人,至少得經過熟人的介紹,這樣做起來才保險。

  官商溝通平臺

  一個新入道的商人,怎樣結交官員呢?一則可以經過已經結交了官員的前輩商人做中介;一則可以通過資助家鄉(xiāng)的儒生,看哪個有出息,是績優(yōu)股,先投資押寶;一則可以培養(yǎng)自己家的子弟讀書,然后一步步考上去,為官為宦。除了這些一個比一個效率低的渠道之外,明清之際,官商之間,還存在著一種非常有效而且特別為官員(尤其是京官)所喜的交往渠道,這就是會館。

  那時的北京南城,是會館的天下。大一點有以省為單位的,比如湖廣會館、山陜會館、安徽會館、江西會館等等,江西會館據說在民國還第一個備有發(fā)電機,建有西式洋樓。小一點的則以縣或府為單位,如紹興會館、南海會館、新會會館等,感覺上都是地緣的圈子。

  建會館的都是商人,會館的運作,也是商人支持,不過,會館卻跟商業(yè)關系不大。建會館,目的是為本地進京趕考的舉子提供吃住的——注意,是免費的吃住。北京的會館,最早出現(xiàn)于明朝中葉,因為是為了給趕考的舉子,提供吃住的方便,因此也叫“試館”。由于發(fā)現(xiàn)這種會館(試館)對于聯(lián)絡京官和培養(yǎng)舉子(候補官員和正選官員)跟商界的感情特別有效,于是會館越辦越多,到了清朝,凡是本地商業(yè)稍有規(guī)模的府縣,都在北京設有會館。會館的建設,有各地在京的官員參與,但資金基本上來自商家(因為明清兩代,官員俸祿很低,京官撈錢的機會不多,不大可能有此財力,即便有,由于京城目標明顯,也沒有人敢公然露富。)

  許多出身科舉的名人,都有過在會館居住的歷史。比如林則徐、曾國藩、李鴻章、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乾隆年間的名臣陜西人王杰,就是住在長安會館期間中的狀元,這個狀元,破了西北地區(qū)幾百年的天荒。

  直接幫助進京趕考的舉子,比起從童生開始培養(yǎng)來,無疑是一項短線而且見效快的投資,因為所資助的對象,基本上處在科舉臺階高端的人,步入仕途的概率相對較高(最差的也是參加順天鄉(xiāng)試的生員),即使考不上進士,也有可能從舉人大挑和五貢出身。做了官之后,如果顧念資助之恩和鄉(xiāng)誼之情,那么就有可能對商家有所回報。更何況,很多考中進士又做了京官的同鄉(xiāng),如果家底不太厚,考慮到京城消費的壓力,往往就住在會館里,為商家聯(lián)絡官員,提供了非常大的方便。

  既然會館是商家聯(lián)絡官府的由頭,商家當然不會把注意力,僅僅投放在資助同鄉(xiāng)考生和京官上。因此,像樣的會館,都設有戲樓。不僅省級會館像湖廣會館、江西會館的戲樓特別有名,連一些府縣會館,如洪洞會館,平介會館,也設有戲樓,不僅演各地的地方戲,而且大演昆曲,清朝中期以后,新興的京戲開始占據各個會館的戲樓,成為名角和看戲的商家跟官宦出沒的所在。各地的地方菜系,也隨之進京,有吃有看有聽的,到了看戲的時候,原來的地緣規(guī)矩就不存在了,溝通無極限。

  在沒有廣播影視等現(xiàn)代傳播和娛樂形式出現(xiàn)之前,戲曲是社會上絕大多數(shù)人的消閑娛樂唯一渠道(前提當然是戲劇已經出現(xiàn)),官員當然也不例外,許多人不僅喜聞樂見,而且還是“顧曲周郎”,比如湯顯祖和孔尚任。尤其是清朝禁止官員嫖娼之后,官員對于青樓妓館的興致,全都轉移到了戲園子上,加劇了官員對于戲劇演員狎玩的分量,一時間,逛“相公堂子”蔚然成風。這樣一來,某些設施比較好,在看戲的同時可以擺宴招待客人的會館,就成為商人聯(lián)絡官員的最佳場所。通過演員這個中介,官商關系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緊密,有的名角(尤其是旦角),往往跟大商人和王公貴胄、達官貴人,同為膩友,彼此兄弟相稱,乳名互喚,商人可以借機得到了大批政府的訂貨,以及承包政府工程的機會,甚至直接變成官商,獲取壟斷性商機。明朝到清朝中葉的鹽商(徽商),晚清的晉商的票號業(yè),都是會館的杰作。而徐潤、鄭觀應,乃至胡雪巖、盛宣懷這樣的富埒天子的官商,商官的產生,也跟會館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胡雪巖是紅頂商人,盛宣懷則是商人紅頂,因為他最后變成了朝廷實任的郵傳部尚書)。

  官商勾結到了這般田地,以至于李鴻章和一些淮軍將領在1872年興建安徽會館之后(估計資金也是商人報效的),一反會館常規(guī),特意規(guī)定,會館除淮軍將領之外,其它人員不得入內。這到底是欲蓋彌彰還是故意遮人耳目,就說不清了。反過來,可以說明當時會館官商勾結風氣之盛。

  當然,商人所要聯(lián)系的,并不限于官府,一切有權的人,或者跟權力中心沾邊的人,都是他們聯(lián)絡的對象。比如宦官,六部的書吏,軍機大臣家的長隨等等,甚至,八國聯(lián)軍打進來以后,各國占領軍成為北京城實際的統(tǒng)治者,這種情況下,商人為了生存,同樣要跟他們拉關系,聯(lián)絡感情。八國聯(lián)軍總司令、德國人瓦德西在日記里曾經記錄過商人請看戲的情景,地點在湖廣會館,熱情的商人將瓦德西迎到雅座,為看戲的洋人準備了紅酒、咖啡和西式點心(不像中國人之預備瓜子和茶水),特地邀來名角,知道洋人喜歡翻跟斗打把式,所以把武戲的分量加得很重,可惜,瓦德西一聽鑼鼓聲響,頭就大了,半途退場,生生辜負了北京商家的一片盛情。

  清末科舉廢除以后,會館逐漸開始式微,進入民國之后,北京雖然一度還是首都,但由于中國政治呈現(xiàn)多元狀態(tài),地位開始下降。一部分會館成為一些窮京官和來京讀書的外地大學生的住所,依然起到聯(lián)絡官府的作用,一部分則逐漸被管理者霸占,成為他們的私產。會館這種官商聯(lián)系的平臺,逐漸沒入歷史。

  反思會館現(xiàn)象

  會館這種官商聯(lián)絡平臺的存在,是明清之際的商人挖空心思創(chuàng)造的一種隱形制度形式。這種制度形式格外清晰地表明,在傳統(tǒng)的中國,官商兩個群體之間,存在著極大的不平衡。商人群體,只有依附官府,包括官員個人,才可能求生存和發(fā)展。靠自身的經濟力量壯大,行會的組織力量,最終通過市民運動的方式,染指政治權力的途徑,在中國似乎根本沒有市場,商人甚至不樂于做這個方面的嘗試,他們更熱衷于通過軟性的賄賂方式,實現(xiàn)跟官府以及官員個人的結合,從而獲得安全的保障,以及分享壟斷權力。為了達成這一目標,不惜迂回曲折,通過地緣關系,借助資助舉子的名義,轉彎抹角地跟官員,尤其是高級官員搭上關系。從某種意義上講,商人群體的依附性,得到了他們自身行為的高度強化。

  在當代中國,自從計劃經濟告別歷史舞臺之后,新生的企業(yè)家階層,一些人似乎依然無師自通地在襲承前輩商人的故技,他們對于依靠自身力量改造國家的法律體系和制度環(huán)境不感興趣,對市民運動畏之如虎,反而特別熱衷跟某些官府和官員個人的私下結合,從找保護傘到尋租,為了在國家加大反腐力度的情況下,更好地跟官員拉關系,某些商人對上黨校學習和參加某些重點高校的高級管理班特別有興趣,其主要目的,無非是力圖跟官員有機會接近,建立“同學”關系,最終在雙方的交易中,加大保險系數(shù),讓官員更放心。不消說,從這些行為上,我們或多或少可以嗅出昔日“會館”的陳年霉味。

  歷史告訴我們,盡管有會館這種運轉有效的溝通平臺,但中國的商界并沒有因此而得到真正的發(fā)展,明清的“資本主義”只好一直萌芽下去,從來長不成樹,現(xiàn)代工商業(yè)只有在清末到民國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變革中,才贏來了自己兩個黃金發(fā)展期(1914到1918;1927到1937),成長起新一代企業(yè)家群體。然而,在清末崛起的一代企業(yè)家損失殆盡之后,令人想不到的是,第二茬的企業(yè)家群體卻重蹈會館時代商人的覆轍,不能不令人感到悲哀。

  事實上,腐敗的官員,并不是一個好的保護傘,基本上沒有可靠性。而對公共物品的分享掠奪,官員往往占有更大份額,而且既不承擔風險,也不付出成本,而且還有在大事不妙的情況下存在,反噬的可能。現(xiàn)在的官商合作中,官員的份額越來越大,貪欲會使他們變得非常瘋狂,貪欲使合作的“誠信”蕩然無存,只要有必要,他們毫不猶豫地吞掉合作伙伴,這樣的事情,現(xiàn)在是越來越多了。

  在中國的企業(yè)家中,最令人詬病的是小煤窯主。各地的小煤窯主,都在做著一樣的事情,在安全設施不具備的條件下招募工人下井挖煤,出了礦難則掩蓋事故,轉移尸體。但是幾乎每個能運轉的小煤窯,背后都有官員。官員平時分享著煤窯的利潤,出了事,只要瞞不住了,前來查處的人中,也往往有昔日拿股份的官員。等于是婊子要做,牌坊要立,掃黃也要參加。小煤窯主固然可恨,但是這樣官員呢?我們看到,最大的利益,官僚拿走,最黑的黑鍋,往往都是企業(yè)家在背,我們要問,你們還能背多久?

  今天,北京城里,昔日殘留的會館還有孑孓,有的如湖廣會館,還重新修繕,再度開放,戲迷們依舊可以前去聽戲。但是這些會館留下的殘墻剩瓦也許想不到,時間過了這么久,昔日的官商故事還在繼續(xù)演繹著新的悲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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