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的林先生被開路虎逆行的女司機打到口鼻流血,沒有還手。他認為,自己是退伍軍人,鐵拳只能用來回擊外辱,而不是對付一個女子。然而女人拿著手機當武器往腦袋上揍,他差點也忍無可忍。這時候旁邊錄像的小伙子提醒他:“千萬別還手!還手就理虧!咱忍一忍!”
這就是他能成為“完美受害人”的兩道防線:一道是軍人的使命,一道是法律的規定。最終他守住了軍人的榮譽,沒有去打女人;也守住了法律的約束,沒讓事件轉變成互毆。因此,他在全國網友中獲得了廣泛的同情,而對他施暴的女子也得到了一致的聲討,并要求查明其身份背景。
然而如此完美的受害人,居然在當地警方闡述案件詳情的第二次通報中被挖掘了一絲“不完美”——通報中稱:王某逆行超車時與林某車輛相遇,倒車準備并入順向車道,倒車過程中林某車輛持續向前跟進移動,因車輛間距過近,王某無法并入順向車道。期間王某與順向行駛的大巴車發生剮蹭后,下車對林某進行了辱罵……
這幾句陰陽怪氣的描述,倒好像“得理不饒人”的林先生有錯在先。而在網絡上,也確實起到了一定的分化作用。畢竟現實中,逆過行的司機不少,給逆行者讓過路的司機也很多。然而大家回想一下,在你向逆行者讓路的時候,真的心甘情愿嗎?你希望不守規矩的逆行者都能一路暢通嗎?
萬能的網友搜到了一則同樣來自青島的舊聞:某日早高峰一司機逆行堵路,交警蜀黍騎著摩托車橫刀立馬,一步步逼退逆行車輛——恰好當時也是一位女司機,還撒嬌說不會倒車,結果交警步步緊逼,硬是令其退回到逆行原點……(半島都市報,2020)
——這位交警做的是什么事情?當年的“交警威武,硬核逼退逆行司機”是怎樣的盛譽?與今天的通報措辭又是怎樣的對比?難道與違法分子作斗爭不是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和責任?
守法者憑什么給違法者讓路?2020年的女司機跟交警求情,都沒有獲得讓步。今天的路虎女呢,林先生說了,但凡她說句好話,自己也就讓了。然而現實是,她不但逆行得橫沖直撞,在阻礙他人正常行駛之后還理直氣壯,根本沒有一句道歉或者解釋,憑什么讓她?
沒錯,咱也給逆行者讓過路,不是因為我善良,只是因為我慫,然而我的心里會罵他好幾遍NMB。我們得承認,我們的軟弱造就了他們的猖獗,所以只要堵車必有逆行者添堵,我們的縱容就是對他們的鼓勵,共同造就了交通狀況的一灘爛泥。原以為,假如我們硬氣一回,法律會站在守法者一邊,沒想到卻換來這樣的陰陽怪氣。
對違法者的震懾就是違法成本。青島交警必須要讓那個逆行司機退回去,就是要剝奪她所有的違法收益。如果按通報的意思,允許她插進順行隊伍,等于她的違法不僅沒有懲罰,還有獲益,所以她下次還會逆行插隊——這就是執法者教給她的規則。
那位王某說啥警方都信嗎?2020年的女司機還說自己不會倒車呢。她說她想倒車準備并入順行車道,問題是別人肯讓嗎?誰都知道她是插隊呀。她是跟旁邊車說好了,還是跟對向車解釋了?林先生正常向前行駛,難道有什么問題嗎?
取信違法者的謊言,就是對守法者的傷害。我們都給逆行車讓過路,知道他們什么德性。如果林先生選擇往后讓,路虎女有80%的幾率繼續往前開你信不信?他們真正的如意算盤是你躲開,讓我過去,一直插到隊伍最前頭。當這些人到了路口想要插回去的時候,那可不是什么“并入順行車道”,有80%的概率都是不顧危險硬懟,沒有車距他們硬給擠出來,往往引來喇叭聲一片,非常霸道的。這種人的借口,居然也能登上通報正文?
在典型案件中,法律的表態就是標桿,是讓違法者后悔,還是讓守法者心寒?
最后說回26歲的林先生,為什么他始終堅持軍人的準則,并不是硬蹭。根據規定,45歲之前他都屬于預備役。也就是說,若有戰,召必回,脫下軍裝依然是戰士。戰士不僅保家衛國,也要維護法律的尊嚴,與不法分子做斗爭。他盡到了自己的責任,也守住了自己的底線,通報卻給了他這樣的曲筆,他寒不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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