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8月27日,原內蒙古呼和浩特經開區黨工委書記李建平案,經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
李建平案一審是在2022年9月27日,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判處死刑。
李建平的犯罪情況如何?為什么媒體的報道中對涉案金額這個民眾極為關注的信息避而不談?是怕說出來把大家給嚇著了,還是怕說出來會燙嘴?
經查明,李建平在任職期間,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而其涉案金額就高達30.69億元之多。
真的無法理解,一個省會城市的經濟開發區一把手書記,拼命撈錢,居然能撈到30多億元,而且這還只是查實的部分,別說這輩子了,他幾輩子估計都花不完吧,現在好了,有命賺,沒命花,錢沒了,命也沒了,身敗名裂,何苦!
當然,這只是一個普通人的想法,相信李建平對這種觀點是肯定不認同的,在他那個官位上,有錢不撈就是王八蛋就是他們的人生信條。又或許他也和很多人一樣,覺得無論貪多少,都不會被死刑。只要不死,就賺了。可惜,這回,他失算了。
李建平出生于1960年5月,早年曾在內蒙古電子學校、內蒙古電子工業局團委、內蒙古啤酒廠、呼和浩特市體改委等處工作,1996年3月起在呼和浩特水務系統工作,并官至呼市水務局一把手2011年3月,李建平履新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到2018年9月被查,2019年8月被雙開。
李建平被帶走調查時,其辦公室內被搜出六本護照。他被帶走的第一個月,態度極為惡劣,拒不交代問題,甚至幾次絕食對抗審查,之后精神瀕臨崩潰,才開始交代問題。
李建平案被稱為“內蒙古反腐敗斗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李建平最大的特點,就是大肆侵吞國有資產,長期“亦官亦商”,與不法商人勾結大肆非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嗜賭如命,生活腐化墮落。而與此案牽連的人高達862人,“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在經開區大行其道。
曾看過電視劇《洪武大帝》的朋友都有印象,朱元璋最痛恨的就是貪官污吏,曾在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胡惟庸案,一案就殺了兩萬多人,大量的貪官被活剮,剝皮、抽肚腸,尤其是為首的高官,更是滿門抄斬不留一人。盡管如此,卻依然殺不盡貪官。
再看看現在,幾乎很少聽聞有貪官被殺的新聞,更多的只是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查沒財產。這種貪官不死的現象,客觀也是縱容了這種貪腐現象的不斷升級。究其原因,應該是在現行的法律修訂及執行這個層面。
人民的名義中,高育良有過一句話:人要當多大的官才長大?同樣,我也想問問這些高官,你要貪多少錢才算多?那些巨貪們非法所得,又有多少留給了他們的家人,而關在監獄里,國家還得花大量的資源去供養他們的吃住、看病。
殺掉貪官,真的有那么難嗎?
如果記得不錯的話,上一個被判死刑的貪官,是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白天輝,他的涉案金額高達11億。不過這個死刑,只是一審的判決結果(詳見舊作《11億!終于看到一個判死刑的了!》),后來到底有沒有殺,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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