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改委“答非所問”的一份留言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
網友的留言是:鑒于電力已經嚴重過剩,能否完善居民階梯電價,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情節的電力資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飯。
其潛臺詞是通過適度降價及和合理的居民階梯電價,鼓勵居民多用電。
看似“答非所問”的回答直指“要害”:
目前與國際上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居民電價偏低,工商電價偏高,工商用戶承擔了相應的交叉補貼;按進一步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要求,會逐步緩解電力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反映供電成本,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
其言外之意,居民用電的上漲勢所必然。
有的人說,居民階梯電價的確該搞,基礎的第一階應該是普惠的照顧所有人的基本需求,第二階適度提高,第三階則應該對奢靡生活下的用電大戶收高價,并且這也能有效補足漏洞。否則有人用著居民電價補貼在家用礦機挖礦,這不是挖全社會的墻角嗎?
應該說沒有人會反對居民階梯電價,需要解決的是階梯電價設置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但這種說法忽略了“回答”所指向的,其實主要不是居民階梯電價,而是對“用電”的定義。
在基礎的公共品領域,將其視作“商品”,大搞“市場化”,這才是要害。
不要怪人們聽到這幾個詞就心驚膽戰,不要怪人們看到這份“回答”就陰謀論地嗅到了漲價的氣息——這是這些年的生活經驗告訴人們的,但凡跟這幾個詞掛鉤的都沒啥好事。
醫療、教育、住房的慘痛經歷,告訴人們,基礎公共品市場化后,必然會給人帶來難以承受之痛。
何況,許多人家,夏天、冬天其實都舍不得開空調。雖然開空調后,每月錢不見得多幾百,但刨掉了大頭的住房、教育、醫療、食品等,家中已經所剩不多,能省一點是一點,日積月累,這一筆可也是不菲的開支啊。
的確,按“國際慣例”,大多數國家都是工商業電價比居民電價要低,而中國是反過來的,工商業電價比居民電價要高。
換句話說,都是交叉補貼,只不過補貼的對象不同罷了。
這也很好理解,西方電力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私人資本企業,工商業用電的主體本來就是資本,資本幫助資本增值,這沒啥好奇怪的;并且對較為集中的用電大戶工業來說,其建設和維護成本都比分散的居民要低,從成本分攤的角度而言,當然成本低的自然就價低。
我們反其道而行之,正是因為社會屬性不同,首先保障的是人民群眾的基本生存權。
可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與西方國家不一樣的地方實在太多了,怎么可能什么都與國際接-軌呢?
在中國,但凡有人的地方都有電,無論是高原、山區、沙漠、邊遠山村,只要有人,電網就會到那里樹鐵塔拉電線,這可以說是不計成本的,因為我們的政權是為人民服務的。
如果真按商品屬性,金沙江畔山村里獨一戶的人家用上電,這成本該怎么算?要收多少電費才能收回成本?
賬不能這么算。
當地用上了電,用上了清潔能源,就能減少對樹木的砍伐,從而起到保護生態環境的作用——這正是1998年長江流域大洪水后,在其上游做的工作之一。
這是可以用市場化來衡量的嗎?
誠然,整個電網已經企業化運營,但電網的基建,本來就是國家財政資金支持的,這相當于人民群眾承擔了這個成本;此外,比如水電,流域附近的群眾還承擔了額外的各種成本;西電東送,西部的群眾也承擔了額外的成本(筆者中學時,家鄉一到夏天就拉閘限電,全市計劃性輪片停電,為的就是保證有足夠的電保障東部),這些又怎么算?
真按市場化的標準,下面的事真的不算啥事。
就在這個月,國網山東電動汽車服務公司發布嚴正聲明:今年以來,個別充電運營商引入野蠻資本大搞 1 分錢充電、0 服務費等低價促銷和惡意競爭,嚴重擾亂了山東區域正常充電市場秩序,誤導電動汽車車主充值充電,給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發展帶來不良影響。
按市場化的原則,人家早就在共享單車、打車、外賣等領域如此干了,先高額補貼,不斷燒錢,以超低價擠垮競爭對手,達成壟斷后大幅漲價,讓無其它路可選的消費者苦不堪言。
是國網山東電網公司補貼不起嗎?
不見得。就是因為它深知自己是保障人民基本生存需求和國家安全的,不能玩這一套。
為什么網友基本都站在國網山東公司這一邊?不就因為用電事關國計民生,不能簡單用市場解決,國網壟斷是為了承擔社會責任,落實電力作為社會公共品的屬性。
2020年國家電網出過一個《圖說電價水平》,用我國電價與35個OECD國家(主要為發達國家)相比:
結論非常明確:
這是國家電網的回答。
全國一盤棋、社會主義辦大事、以人民為中心的電網,無疑已經成了我國對內對外的“名片”。
社會主義還是要干好社會主義的事。
動這“名片”,當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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