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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一人是兇手,殺一家三口滅門的是惡魔。
杭州殺妻的兇手,被判死刑了;上海殺妻將尸體冰凍在冰箱的兇手,被執行了。
然在四川成都,一個將教師一家三口滅門的惡魔,居然被改判死緩,活了下來。理由很奇葩:取得了家屬的諒解。
魔不魔幻?
真是太魔幻了啊。
我們先來了解下案情:
2019年1月,吉林一對年過五旬的教師夫婦,寒假去四川彭州看望孫女時,被親家張志軍質疑來搶孩子。在爭執的過程中,張志軍惱羞成怒,手持剔骨刀,手起刀落的最先結束了年輕力壯的女婿鄒朔的性命,繼而,再擊殺靠自己較近的年邁親家母楊會芬,進而手持利刃,對付空手而毫無準備的親家爹鄒成海,繼續施行殺人不留活口的目標。短短幾分鐘,惡魔張志軍就制造了一起震驚全國的慘案,將親家一家三口滅門。
手段及其殘忍,社會危害及其強大。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志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代惡魔,終于受到了應有的懲處。
2
然而,類似于孫小果一樣的魔幻判決結果,經二審法院審理后,就這樣無比囂張的出臺了。
一審宣判后,張志軍不服,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訴。
2021年4月8日,死者家屬楊寒(楊會芬哥哥)經多次和四川高院溝通后,拿到了該案的二審判決書。
二審判決的結果是——改判死緩。
理由有四:
一、被害人不期而至且搶奪孫女,被害人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
二、張志軍作案后,在被害人一家失去反抗能力,尤其是被害人鄒成海被其捅傷后,沒有繼續加害;
三、張志軍獲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
四、本案不屬于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的案件,對上訴人不判處死刑更能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該案應定性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看完二審法院判決結果,我笑了。
被氣笑了。
手眼通天的孫小果都需要弄個“重大科技發明”才敢改判死緩,四川省高院居然連這個程序都省了,直接改判。
牛,太牛了。
不服不行。
3
作為一個非法律專業人士,我都可以用我淺薄的法律知識和四川省高院的法官掰扯個一二。
一,爺爺奶奶去看孫女,何來搶奪一說,何來激化矛盾一說?
哪條法律規定了,孫女是屬于外公外婆的,而不屬于爺爺奶奶的?
就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難道這也能成為惡魔殺人的理由?而且一殺就是三口。
所以,這理由于法不容,于理不通,屬于嚴重扯蛋行為。
二、“被害人鄒成海被其捅傷后,沒有繼續加害。”這同樣屬于嚴重扯蛋的理由。
惡魔連續殺死兩人,刀刀斃命。第三個被連刺要害,只是沒有當場斷氣。高院法官據此竟然說是兇手放棄了本可以繼續的行兇。哈哈哈,這是啥邏輯?奇葩的高院法官。
三、“張志軍獲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這個理由,我覺得蛋都快被扯碎了。
三條人命啊!這都能諒解?誰諒解的?兇手的女兒嗎?
死者一家被滅門,作為親屬的楊會芬哥哥一家,一審時就明確表態,放棄了民事賠償,只求法院依法公正判決。
那這個親屬是從哪里冒出來的?我唯一能猜想的,也就只有惡魔的女兒了。
女兒諒解了惡魔父親,幫助她不僅擺脫了婚姻的束縛,還獲得了遺產和自己孩子的監護權!真是“幸福的”一家人!
所以,敬請四川高院給我們曬一曬這份所謂的“諒解書”,讓我等知曉一下這份神奇的“諒解書”是如何打動高院法官的,讓公眾們評判評判,這份“諒解書于法容不容,于理通不通?
四、”本案不屬于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的案件,對上訴人不判處死刑更能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這個理由,真的是足以將蛋都扯成蛋灰了。
持刀連殺三人,滅人滿門,居然還“不屬于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來來來,法官大人,請你告訴我,在你的認知里,要殺多少人才屬于“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
十人,百人,還是千人?
如果依照該法官的奇葩邏輯,我們的社會,將變成人間地獄啊。
4
和四川高院法官扯完關于“蛋”的問題,我現在還想談談這個律師的問題。
我很想見識一下這個神奇的律師,是如何將一個滅門惡魔的命保下來的。
我沙盤推演了一下二審庭審時的現場回放。
律師:法官大人,被害人一家不期而至且搶奪孫女,被害人對矛盾激化負有的直接責任。這起案件由家庭婚姻糾紛引起,鄒朔一家對引發案件有嚴重過錯,且上訴人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一審判決只考慮嚴重后果,而不綜合分析案子的起因、經過及他所面臨的危急狀態,對他量刑過重。
法官:辯護人言之有理,準了。
律師:被害人鄒成海被其捅傷后,犯罪嫌疑人并沒有繼續加害。反映出其在激情犯罪后認罪、悔罪的主觀心態,應酌情從輕處罰。
法官:辯護人所言的確實是事實,本法官予以采納。
律師:從法律角度上來說,犯罪嫌疑人的女兒,是死者鄒朔的妻子,也是目前唯一的親屬了?,F在上訴人已經獲得了死者妻子的諒解,應酌情從輕處罰。
法官:本法官已經看到了死者家屬提交的“諒解書”證據,并鑒定了該證據的真實性,本條辯護理由,本法官予以采納。
律師:常言云,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本案完全就是一起家庭糾紛引發的案件,不屬于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的案件,對上訴人不判處死刑更能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法官:俗話說,清官都難斷家務事,辯護律師是說法具有一定的道理,本法官在量刑時會酌情考慮。
法官:辯護人,你還有什么需要補充的嗎?
律師:沒有了,只求二審法院能秉公處理,匡扶正義,還上訴人一個公道,給上訴人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看了我模擬的庭審沙盤推演,有沒有人為法官的“仁義”而感動得淚流滿面?
如果有,敬請大家深思一個問題:法官究竟是心軟?還是手短?
網絡上,我看到大家批判聲音最大的一個問題是,“惡魔取得了死者家屬原諒”這件事。
我要告訴大家的是,原諒惡魔是上帝的事,是惡魔女兒的事,我們大家要做的,就是早日送惡魔進地獄。
目前,死者親屬楊寒表示,他們不接受二審的改判結果,打算請求檢察院抗訴,希望判兇手死刑,讓死者們早日入土為安。
這道題目,無論是對四川省高院,還是我們的法治環境,都是一道大考。
未來結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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