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13歲女孩遭強奸視頻求助”事件,有了最新進展,4月9日,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發布消息稱,“犯罪嫌疑人辛某已被采取強制措施。”
看到這個通報結果,我笑了。
我不是因為姍姍來遲的正義高興而笑,而是被氣笑了。
這么一起在保護傘關照下發生的惡性案件,拉出一個犯罪嫌疑人出來就想草草收場,也太侮辱公眾的智商了吧。
一,很明顯,這是一起團伙作案,將小女孩安琰騙出去強行灌醉送給“大哥”強奸的潘超,難道就這樣放過了?要知道,潘超在2020年就用類似的手段將安琰送給“大人物”強奸過,那時,安琰才僅僅12歲啊。這樣一個比禽獸還禽獸的人渣,為什么在通報中沒就沒提到?
二、2020年潘超用類似的手段將安琰送給“大人物”強奸時,安琰也曾到派出所報過案。為什么當時不立案處理?這起事件難道就不管了嗎?不需要追究了嗎?潘超在過去還干了多少類似的齷蹉事,難道就不需要深入調查了嗎?
三、3月29日晚上,安琰和干姐姐到派出所報警時,派出所態度異常惡劣,不予立案處理。全所這么多人,就沒有一個人對安琰表示出丁點的同情和關心,派出所的所作所為有沒有涉嫌瀆職,難道就不調查了嗎?
四、安琰到派出所報案的第二天,其爺爺就到派出所做偽證稱“性侵不是事實,宏琰是自愿的”。是誰讓安琰爺爺來做偽證的,要不要查?做偽證的人要不要追究?
五、這伙人為什么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天怒人怨的事兒,是因為他們背后有保護傘,因為他們有“報警也沒有用,我們都有人”的底氣。那他們在派出所的“自己人”要不要查?要不要把這伙人的保護傘挖出來給全國人民一個交代?
六,如果僅僅抓捕一個具體對安琰實施性侵的人渣,不要說治本,連治標的作用都起不到。鏟除一顆毒草卻不鏟除這塊為這顆毒草的生長提供養分的土地,那這塊土地還會長出千千萬萬顆毒草出來,還會危害更多的無辜弱小,上級警方有想過這后果嗎?
七,強奸未成年少女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安琰報警后是以什么樣的理由不立案偵查的?如果我們這個社會連未成年人都不能保護,請問還能保護誰?到底要保護誰?
介于以上問題,我向日照警方提出如下建議:
一、徹查潘超一伙的其它犯罪事實,最好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潘超一伙的犯罪線索,徹底一次性鏟除這顆盤踞在東港區的毒瘤。因為縱容罪惡,與直接召喚魔鬼無異。
二、將潘超一伙在派出所的“自己人”挖出來以儆效尤,徹查派出所辦案警官在這起事件中的瀆職行為。
三、深挖潘超一伙及被刑拘的辛某背后的保護傘,還山東日照人民一個朗朗晴天。只有我們每個人都點亮心中的那盞燈,我們才能在黑暗中前行。
最后,借最高法審判長梁鳳云說過的一段話,與當地派出所的警官們共勉——
“如果你是警察,請你良善執法,閃耀出人性的光輝。對法律敬畏,對良知俯首,清白的良心,是你們安心入睡的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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