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平臺的公共性
——新刊手記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2021年第1期)
2020年末至2021年初以來,圍繞著大型互聯網平臺爆發了一系列事件:從螞蟻金服上市爭議到法國政府對美國互聯網巨頭開征數字稅,從外賣平臺調度紛爭到大型平臺員工過勞危機,從TikTok遭遇封禁風潮到特朗普個人賬戶被社交平臺封禁事件,大型平臺涉及的爭議已經成為全球性、跨領域、多層次的復雜現象,穿透大眾的日常生活,沖擊社會的分工結構,影響全球的政治生態。
大型互聯網平臺集合了先進技術、巨量資本和高效組織,一度成為創新和開拓精神的杰出代表。中美兩國作為大型平臺最為集中的兩個地區,也成為全球數字經濟擴張最為活躍、大眾日常生活受到重塑最為深刻的核心區域。在美國,谷歌、亞馬遜、臉書等企業,分別從信息搜索、電子商務、社交網絡等領域出發,通過業務擴張、上下游收購、跨國布局等,逐步成長為擁有巨量用戶、制定行為規則、協調商戶和消費者的平臺型企業;在中國,阿里巴巴、騰訊、京東、字節跳動等企業,也已經從對美國同行的模仿和跟隨逐步成長為并駕齊驅的競爭者,并依托從中國積累的規模優勢、數據算法優勢和資本優勢快速走向全球。這些大型平臺的成長歷程,伴隨著打破傳統商業組織壟斷、顛覆傳統組織模式、消除生產者和消費者信息區隔的宣言和行動,“去中心化”和“促進自由流動”成為它們主張的基本原則。這些大型平臺,成為信息全球化和經濟全球性的重要象征。
對于大型平臺濫用其技術優勢和影響力的憂慮由來已久——技術無所謂善惡,但是,對技術的使用則受到人類動機的深刻影響,物質力量的增長也會不斷重塑行動者的心態和組織形式。人類歷史上的每一次重大技術突破,在帶來生產力巨大提升的同時,也會因為不同人群與技術的結合程度與分工形式重組而帶來新的社會分化、秩序變遷和階層沖突,對人類的治理能力提出更高層次的要求。到了今天,對于平臺濫用權力的擔憂已經從前瞻和推演轉化為現實與問題。正像倡導者們曾經展望的,大型互聯網平臺逐步成為一種“公共基礎設施”。平臺作為“基礎設施”所具有的普及性已經日益明顯,平臺在提供大眾日常服務方面的突出表現也無須贅言。然而,普及性和重要性并不能構成對“公共性”的當然解釋和定義,也不能有效回應大眾對平臺濫用其優勢地位的合理質疑。
平臺的成長過程,除了自身在應用系統和商業渠道方面的資本投入和勞動付出,還包括多種主體和多重條件的互動和支持——底層網絡服務商的維系與支撐,廣大用戶的參與和授權,眾多合作商的投入和配合,政府的鼓勵和扶持。很大程度上,平臺是多元主體復雜互動的成果。但是,平臺本身的運營管理模式和利益獲取機制則具有明顯的封閉性。平臺依托數據汲取能力、資源調配能力和規則制定能力,在數字社會的分工結構中日益占據的優勢地位,與多元主體“去中心化”過程相伴的是平臺權力的“再中心化”過程。
在平臺權力被資本方或企業實際控制者所獨占之時,市場壟斷、勞資沖突、金融泡沫化的故事似乎不斷以舊瓶新酒的形式重新呈現在我們面前,對于平臺進行監管和治理的呼聲也不斷增長。但是,對于平臺機構和平臺權力而言,單純的行政監管抑或是權屬轉移,或許并不能真正地解決問題:
首先,平臺資本具有的全球流動優勢和技術創新優勢,加大了自身與相對穩定的行政監管能力之間的不平衡趨勢。與此同時,在目前階段,大型平臺與國家主權聯合共同參與全球數字政經格局競爭的趨勢逐步凸顯,國家對大型平臺的扶持或支持也必然會影響監管和治理方向的調整。
其次,在各國內部,平臺在擔負部分公共服務職能的同時,也侵蝕了部分公共權力和個體權利,打破了原本由國家法律秩序維系的公民權利與公共權力相對平衡的權利義務關系,加劇了社會結構的不平衡趨勢。諸如個人用戶的信息安全,市場主體的準入權和公平競爭權,平臺員工與非正式雇傭勞動者的受保護權。這些權利保護的失衡,帶來了社會公共治理成本的轉嫁。國家需要在勞動權益、消費者權益、市場主體權益的提升和保護方面投入更大的精力,推進系統性的建設工作。
最后,各大平臺之間的相互競爭日趨激烈,并圍繞著用戶數據、信息資源和實體資源“裂土而治”,互聯網原本秉承的開放、共享、流通的價值理念受到日益嚴重的限制,公共輿論也被數據算法主導的信息推送所割裂,不同群體之間的信息隔離和觀念差異不斷加劇。對平臺的行政監管并不足以改變這一趨勢。
因此,對于平臺的監管或治理,勢必需要超越以往的監管思路或治理經驗,從多重角度出發,在數字空間與現實空間、個人領域與公共領域、圈層化與全球化互相融合與糾纏的空間格局下,重建一種權力與權利的平衡結構:
對于大眾用戶而言,是希望在保留平臺提供的便利性和創新性的同時,避免其對個體權益的侵害;
對于廣大市場主體而言,則是希望在依托平臺消除供需信息不對稱的同時,降低平臺議價霸權;
對于政府機構而言,是希望依靠平臺降低公共服務成本的同時,減少對公共權力的侵蝕。
如何平衡這些復雜、多元又可能相互沖突的需求,是針對平臺的監管和治理需要同時面對的難題。
更進一步,這些難題意味著一個更具普遍性的歷史命題:如何更好地實現其作為公共基礎設施的“公共性”—— 在新的技術條件和時代背景下,平臺的“公共性”如何定義、如何體現、如何保障。今天的大型互聯網平臺,很大程度上已經成為馬克思主義意義上的社會化大生產中的關鍵性環節之一,成為重要的生產資料。然而,在全球資本主義現實條件下,社會化大生產與生產資料的私人占有之間的矛盾或許將長期存在。思考如何從現實條件出發,對大型平臺的公共運用、公共管理、公共監督做出有益探索,也必將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繼續發展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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