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性收入也就是利息和租金收入。利息和租金收入本質上是不勞而獲的收入,一個社會中,靠利息與租金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階層,一定是腐朽的甚至反動的。中國只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如果中國社會中最為弱勢的農民群體增加收入都主要依靠財產性收入,這無論如何都是奇怪的事情。
一、
每年中央一號文件都要強調增加農民收入。當前中國發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鄉發展的不平衡。城市與農民收入差距也達到2.6:1左右,就是說,農民收入大概只有城市居民收入的1/3。這個意義上講,提高農民收入確實至關重要。
如何提高農民收入?大致說來,農民有四個收入來源:一是經營性收入,主要是農業經營收入,即在農村的種養加工收入;二是工資性收入,主要是進城務工收入;三是轉移支付收入,這是再分配收入;四是財產性收入。
從轉移支付上面看,當前國家每年惠農轉移支付高達2億多元,僅合作醫療補助,十多年時間,國家補貼就從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了520元。從長遠來看,即使國家惠農財政轉移支付力度進一步加大,也不可能為包括2億多農民工在內的8億農民大幅度提高收入水平。
農業農村經營性收入增長空間也十分有限,一是中國農地就那么多,各項農產品基本上也處在國際價格高位,農業供給能力存在過剩,農民很難再靠農業增產增收來大幅度提高收入水平。
工資性收入近年已成為農戶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總體來講,隨著中國經濟的成長,進城農民工資收入還有增長空間。不過,相對于城市相對較快的收入增長水平,農民家庭僅靠工資性收入,就可能出現城市收入水平以比農村更快速度提高,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城鄉發展更加不平衡的局面。
也是因此,從事三農工作和政策研究的人都有關于農民增收的焦慮。如何增加農民收入?也就有人提出要讓農民獲得財產性收入,因為據某些學者說,當前珠三角長三角農村和城中村城郊村農民收入都是比較高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民收入來源中有一大筆分紅收入,此外往往還有房屋出租收入。也就是說,農民可以從出租土地建廠房住房中獲取租金收入。之所以珠三角長三角農民收入高,是因為農民可以獲得財產性收入。反過來,之所以全國絕大多數地區農村農民收入不高,是因為沒有財產性收入。這些專家建議,提高農民收入的正確辦法就是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一個時期以來,全國三農政策制定者和地方政府都將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作為三農工作重點來抓。
這事就有點奇怪了。
二、
珠三角長三角農村,以及城中村城郊村,是因為農村已被二三產業覆蓋,農民有大量家門口就業,說起來還是村莊,土地仍然屬于集體經濟性質,實際上卻是城市內在組成部分或城市經濟帶的內在組成部分。大量外來人口流入,土地非農使用增值收益相當部分留作村集體收入,通過分紅變成農民財產性收入。這樣的條件是中西部農村所不具備的。中西部農村根本就不可能再發展出二三產業,農民大量進城,農村空心化,農民住房即使免費出租也沒有人去住,農民如何可以獲得財產性收入呢!
有人想出將中西部農村農民宅基地“盤活”這一出,以讓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農民宅基地盤活,就是讓農民拆掉房子,將宅基地復墾為耕地,形成農村建設用地的減少,再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置換成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從而為農民增加收入。據說一畝增減掛鉤指標可以賣50萬元,問題是,農民宅基地就是過去農民在荒地上建房子的土地,這塊土地復墾出來也很難是好地,就是能種糧食,產量肯定不高,收入有限,怎么就可以擔得起支撐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責任?通過增減掛鉤來換取城市建設用地指標本身就只是一種計劃管理手段,并未創造出任何財富,反過來拆農民房子是要花錢的,怎么就可能通過增減掛鉤,讓農民宅基地復墾,就盤活了農民宅基地以及就可以讓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呢?
三、
有人說,可以讓農民騰出宅基地,在宅基地上搞建設,從而就可以讓農民以宅基地入股獲得分紅收入。比如鄉村旅游、二三產業建設需要用地,就用農民宅基地,農民豈不是有了財產性收入?
現在的問題是,凡是可以進行二三產業建設或需要文旅投入的農村,都是當前中國經濟條件和資源條件最好的村莊,他們已經獲得了大量農地非農使用的增值收益。允許這部分農村的農民宅基地搞建設,就只是進一步增加這個地區農民的收入。而全國絕大多數地區農村宅基地是不可能用二三產業去覆蓋的,反過來倒是這些農村仍然在快速空心化,這些農村就注定無法獲得所謂盤活宅基地的財產性收入。
四、
財產性收入也就是利息和租金收入。利息和租金收入本質上是不勞而獲的收入,一個社會中,靠利息與租金作為主要收入來源的階層,一定是腐朽的甚至反動的。中國只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如果中國社會中最為弱勢的農民群體增加收入都主要依靠財產性收入,這無論如何都是奇怪的事情。
2021年11月11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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