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祥臨教授在政策科學論壇上的發言
時間:2020-06-10
我是中央黨校經濟學部的。今天上午聽了滕主任的發言,有振聾發聵之感。滕主任說,現在一些部門和地方的領導干部,對于從毛澤東到鄧小平再到習近平有關三農的思想理解不到位,對統分結合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只講分不講統。我完全贊同。
我持有這樣的看法是有根據的。而且,我還要直截了當地指出,十九大以來農口部門一些領導干部講鄉村振興,與習近平總書記的三農重要論述相比,差距是很大的。比如,在去年9月21日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中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了重要講話,其中有一句非常重要。總書記說:黨中央已經明確了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各地要解決好落地問題,制定出符合自身實際的實施方案。所以,我講鄉村振興,都要講習近平總書記的頂層設計。這樣,我也就自然而然地關注農口領導干部是否也在宣傳總書記的頂層設計。很遺憾,他們基本上不講頂層設計這個概念,而是翻來覆去講他們并不管用的那一套,還要扯出總書記的只言片語裝潢門面。
有的同志說鄉村振興不要搞一刀切。對此,我的看法是,在理解習近平總書記的鄉村振興頂層設計問題上不存在一刀切問題,而是要原原本本地學懂弄通。因為習近平總書記的鄉村振興頂層設計,基本內容就是農村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各地區各部門在落實頂層設計時要結合實際,不搞一刀切是正確的。但抓落實時如果沒有學懂弄通頂層設計,就很容易在方向道路問題上發生偏差。這是首先要講清楚的。
我簡要地匯報一下我講鄉村振興頂層設計的要點,請大家批評指正。我常給領導干部們講,習近平總書記對鄉村振興的頂層設計主要體現在三篇重要講話中。一個是2013年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講話,另一個是2017年年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講話,還有去年9月21日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那個講話。結合十九大報告學習這幾篇重要講話,我體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最精髓的思想是城鄉融合發展。要做到城鄉融合發展,就要做到五個振興,即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這是“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在解決三農問題上的具體體現,涉農方方面面都可以從五個振興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對于黨政領導干部而言,組織振興最重要,可以統領其他四個振興。組織起來的農民才能夠成為鄉村振興的主體。煙臺市委組織部大力推動村黨支部領辦合作社,抓住了農村現存體制機制各種問題的要害,把總書記關于組織振興這個要求落到實處了。所以,煙臺這個經驗很值得重視和推廣。
那么,推動組織振興具體抓啥?我從經濟改革與發展的角度梳理出三個方面的內容。
進行土地整治和美麗村莊建設
推動組織振興,就要干老百姓高興的事,否則老百姓不跟著你干,就談不上組織振興。讓老百姓高興,就是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很多地方和部門講產業振興,就讓農民種這個養那個,結果,加劇了市場過剩,農民沒有賺到錢。所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把農民組織起來,不能搞過剩的產品生產。那么,干啥不過剩呢?整治土地和建設美麗村莊不過剩。但要注意,不能像以前搞新農村建設那樣,刷刷墻,畫點畫,做表面文章。必須遵循總書記的頂層設計要求,也就是搞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增加自然資本。最直觀的做法是改造中低產田,增加糧食生產能力。在村莊建設方面,把我們的農村建設成現代版的《富春山居圖》。這都是習近平總書記說過的。李昌平介紹過的郝堂村,就是現代版《富春山居圖》的初級版。
如果農村普遍達到郝堂村那個建設水平,不僅農村真正美麗起來,還能夠在對沖我國經濟下行的壓力方面立竿見影,國民經濟增長速度超過7%,達到8%并非不可能。根據郝堂村的經驗,一戶投資20萬到30萬,就可以建成鄉村別墅,這不難做到。全國有兩億多個農戶,愿意進城的讓他們進城,給他們與市民同樣的待遇,在農村剩下1億戶,每戶投資20到30萬元,全國就是20萬億到30萬億,投資乘數效應1比3,至少創造60萬億元GDP。咱們分10年干,每年6萬億,去年GDP總量90萬億,90分之6,GDP增長速度是多少?!干這個事農民肯定高興。但是不要搞形式主義。郝堂村已經創造了好經驗,時間關系,我就不講了。
構建“三位一體綜合合作”體系
用總書記的話說,這叫處理農民和市場的關系,解決農民進入市場難的問題。在這個領域,涉及到中國的農民合作社如何辦的問題。剛才陳林已經講了習近平在浙江工作時的“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改革試驗,這就是總書記對中國農民合作社的頂層設計,也就是辦綜合性合作社,而不是辦專業合作社。農口兒是主張辦專業合作社的,已經搞了十多年,根本不行,全國有兩百多萬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沒有幾家是真正的合作社。我本人受當地農民的邀請,在北京房山區河北鎮辦了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是全國示范社。但我坦率地說,她不是真正的合作社,因為沒有辦法做到“一人一票、民主管理”、“按交易額分配”。農口兒搞的專業合作社模式照搬了西方經驗,根本不符合中國農村實際。只有把習近平的“三位一體綜合合作”頂層設計落實了,才能真正把農民組織起來進入市場,專業合作社運營才能獲得有力的支撐。關于這個問題,這里就不展開談了。
第三,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總書記多次講過這個問題,也是總書記對如何正確處理農民和市場關系的基本答案,堪稱頂層設計。
剛才賀雪峰教授發言,對農口兒領導干部講土地承包權長期不變有疑惑。我完全贊同。但我又認為應該把話挑明。今天上午張紅宇司長同于濤部長在這個問題上表達了不同的看法,大家都看到了。
我的看法是,當年黨中央尊重農民首創精神搞大包干,方向是正確的,調動了農民積極性。但是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統這一層沒有得到重視,很多地方從根本上弱化了。為什么弱化了?因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建立在土地集體所有制基礎之上的。習總書記多次強調,農村改革不論怎么改,不能把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這是很有針對性的。事實上,在農村改革中,一些地方確實把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何以見得?1987年“湄潭試驗”,核心內容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就能夠知道,文貫中教授說得非常明確,就是搞土地私有。
賀雪峰:他們就直接這樣講的。
徐祥臨:是的,業內人士都知道是“湄潭試驗”是搞土地私有,白紙黑字寫在那里。當然,贊同湄潭試驗的官員一般不會明確說搞土地私有。但他們會扎扎實實地做。怎么做呢?那就是搞土地承包到戶長期不變,還要“確實權,頒鐵證”,土地撂荒了也不能變,人死了也不能變。據說這樣搞有利于農民。但是,新媳婦和媳婦生的孩子長大了要種地,卻沒有地可種,他們還相信土地集體所有制存在嗎?當然不會相信。這樣就產生了一個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那就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如何認識毛澤東當年創立的土地集體所有制的制度優勢。把這個問題搞清楚了,我們對習近平總書記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戰略決策才會產生理論自信。
圍繞這問題,匯報一下我的觀點。今年7月份,我在《人民日報》旗下,《國家治理》周刊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如何充分發揮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優勢》,目的是從學理上否定土地私有化的主張。業內人士都知道,農村土地私有化的代表性學者是周其仁教授,他是我人大同屆畢業的同學。他的觀點來源于科斯的理論,也就是主張明晰產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滕文生:他是你同學?
徐祥臨:是的。我們都是人大83屆本科畢業生,我是農業經濟系的,他是政治經濟學系的。我這位同學講科斯理論頭頭是道,但把科斯理論應用到農村土地制度上面是什么水平?類比一下,是當年我們黨內王明講馬列那個水平。只會講不會用。
毛澤東為什么要創立土地集體所有制,搞人民公社?剛才徐俊忠教授已經講了,我都贊同,就不重復了。但那個時候是搞計劃經濟,束縛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充分發揮作用。我們研究的結果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相對于土地私有制優勢非常明顯,歸根到底體現在交易成本很低,資源配置效率很高上面。這個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土地同勞動者的零成本結合。眾所周知,在土地私有制度中,農業經營者和勞動者耕作的農地,要么是買來的,要么是租來的。這樣,農業勞動者與土地結合起來形成現實的農業生產力,就有地價或租金作為交易成本存在。人多地少基本國情下,這種交易成本還非常高。農村土地實行集體所有制,情況就不同了。農戶娶來媳婦,生的孩子長大了,母子都是新增農業勞動力。那好,他們想種地,集體就會讓他們有地可種,不用買,也不用租。對此,我有切身體會。我家歷史上就是地主,我的一個發小兒的爺爺就給我爺爺扛活。如果土地私有,我在村子里很可能仍然是地主,我的這位發小兒也很可能給我扛活,或者到我這里租地。這是一種什么樣的情形呢?那就是不搞農業的、個人素質比較高的徐祥臨,向只能搞農業的、個人素質沒有他高的農民收租金。這合理嗎?顯然不合理。在土地集體所有制度下,這種不合現象就不存在了。我1982年大學還沒有畢業,確實分過承包地,二輪承包時我徹底不是農民了就把土地交回集體,我的發小兒們就可以無償獲得我的土地,他們當然高興,我本人也沒有受到什么損失。這就是勞動者與土地的零成本結合。所以,很多農民至今感念毛主席,那是因為解放前和解放后,我們黨都把土地這個最大的利益給予種地的農民。一些學者認為土地私有化有利于農民,其實只是有利于潘維教授所說的不在村地主,讓那些沒有從事農業生產的人有了不勞而獲的制度保障。
二是農業土地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三者利益和諧統一。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基本利益分配格局是“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是自己的”。2006年農村稅費改革之后,大部分農村農戶承包土地什么也不交了。但仍然有一小部分農村,集體內部協商后仍然自發地收承包費。十多年過去了,現在看得很清楚,這樣的農村都比不收承包費的農村要好得多。應該說,這些仍然收承包費的農村才堅守了農村基本經濟制度的初心。
滕文生:現在還有收承包費的嗎?
徐祥臨:有。總體比例不高,但在絕對數量上遠比當年率先分地的小崗村那類農村多得多。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的是自己的,不交國家的,這個大家都高興。
滕文生:向集體什么都不交了。
徐祥臨:是的,都不交了。但我認為,讓農戶不交承包費的出發點是好的,但缺乏習總書記說的改革要有系統性、整體性和協調性。因為,農戶承包集體土地不交承包費,就把土地集體所制的實現形式給取消了,結果是農戶一盤散沙,集體經濟成為空殼。當年的小農經濟死灰復燃。但我們仔細分析一下那些自發交承包費的農村,就不是這個樣子。
從市場經濟的角度看,集體土地由農戶承包經營,這叫所有者與經營者分離,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微觀制度安排中具有普遍性。雙方用租金建立交易關系。但這種交易不同于土地私有制。在私有制為根基的市場經濟中,承包費就是租金,是歸私人所有享受的。就像我們家當地主那個時候,我父親能念書,我發小兒的父親就念不起書。土地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處于利益對立狀態。
農村改革后集體成為地主,收取的租金干什么呢?就是用于統分結合中“統”。集體收了承包費后,用于為那些交承包費即交租金的農戶服務。農戶既是農業經營者,又是農業勞動力的提供者。他們經過民主協商,集體收取的租金用于修路、修渠,改造村莊,有利于發展經濟,還有剩余就孝敬集體中的老人、關愛兒童、獎勵鄰里和諧等等。顯然,這是一種新的市場經濟關系,體現了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三者利益的和諧統一。更進一步分析還會發現,農戶當期向集體上交承包費,屬于生產成本。農戶不交承包費,土地可以收回;農戶承包土地后拋荒,承包費就是成本。但對于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來說,到了下一個生產周期,上一個生產周期中付出的成本就變成生產性投資或福利來源。
綜合以上兩點,我們有理由說,在那些原原本本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農村,形成了人類有史以來從未有過的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是最先進的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
以上的分析是符合經濟學規范的,那些主張土地私有的學者大概找不出漏洞。所以,我們對依托土地集體所有制建立起來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要有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當然,集體怎么經營土地,那是農民的經營自主權。像華西村那樣搞統一經營可以,農戶承包經營也可以。在我們黨的領導下,不斷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再把“三位一體綜合合作”體系搞起來,那么可以斷言,我們中國農村的發展會比當年的日本、韓國還要快。限于時間關系,就不展開了。
最后我想用習總書記的一段話結束發言??倳浿v:“改革是鄉村振興的法寶,要解放思想,逢山開路,遇河架橋,破除體制機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籬,讓農村資源要素活化起來,讓廣大農民積極性和創造性迸發出來,讓全社會支農助農興農力量匯聚起來。
總書記講到了解放思想。那么教條是什么,我們必須搞清楚。體制機制弊端,利益固化藩籬,都表現在哪些方面?農口部門要給予明確的回答。我直截了當地講過,搞土地私有,想種地的人沒地種,不種地的人收租金,就是體制機制弊端,不讓改革,就形成利益固化藩籬。人民公社時期多勞不多得是個弊端,現在不種地的人收租金是不勞而獲,不就是更大的弊端嗎?它不但違反了毛澤東思想,連孫中山提出的“耕者有其田”原則都違反了!所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各地區各部門尤其是農口部門,必須把思想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的頂層設計上來。這里我好像是批評了農口部門,甚至點了周其仁教授和湄潭試驗的名,但我想這應該是他們內心深處的根本訴求。他們暫時與我們觀點不一致,是被泛濫多年的新自由主義教條蒙蔽了雙眼。打破這一教條,最好最省事的辦法是,持有不同觀點的官員們教授們一起到農村去,到田間地頭去,跟農民兄弟共同討論。
這是我的發言,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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