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除村集體的根子及其后果
ichun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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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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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共產黨建國執政后,領導全國農民走上了集體化的發展道路??恐w化的組織力量,中國農業生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以糧食生產為代表的農作物產量、以大江大河和農田基本建設為代表的水利建設、以育種育苗為代表的農業技術創新等各方面來衡量,農業發展都取得了前無古人的歷史性突破。至于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與生產發展不相匹配的問題,并不是農業生產“瀕臨崩潰”的結果,而是支援工業、形成比較完善的工業化體系的結果?! ?/p>
走集體化的發展道路,形成的相應組織叫生產大隊,改革開放后改名叫村?! ?/p>
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對農村集體化發展道路采取了不太理性和科學的態度,經歷了指責、批判、否定以至全面清算的過程,從解構到徹底解體。
農村實行“大包干”以后,村集體從經濟意義到組織意義都還存在著,雖然隨著改革的持續導致絕大多數村集體“名存實亡”。中國人歷來講究名正言順,村集體的名還存著,就自然還有它的作用和價值。村集體除了華西村、南街村等改革開放之初就發展壯大起來的之外,也時有一些村集體發展起來的報道。
村集體的重要體現之一是村里每年向承包土地的農民收取一定的提留,用于村干部的工資和村里集體公益事業的興辦,如修路修渠等等。當然,這里面曾經存在亂搭車收費的情況,也存在提留開支不合理的情況,我以為這是管理問題而不是制度問題,這是另一個話題,這里不談。關鍵的問題在于,我們將管理層面的問題與制度層面的問題混淆起來了。2004年,政府在全國范圍內取消農業稅,同時也取消了村集體的提留。取消村集體收取提留,可以說是對集體化道路最后的最徹底的清算。村集體由此從名存實亡到徹底消失了?! ?/p>
免除農民的農業稅,在中國歷史上是首次,是值得載入史冊的。但取消村集體提留似乎值得反思?! ?/p>
首先,取消村提留,村干部的工資由財政撥付。一方面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另一方面,則使村干部在維護本村農民權益上淡化了責任和意識。中國有句老話:端誰的碗,服誰的管。同時,農民也少了些“我拿錢養活你,你就得為我服務”的底氣。現在農村農民的權益受損無人管無人問的狀況大面積擴散,似乎與村集體的坍塌有著重大的關聯。村集體作為一級組織維權,其力度自然與農民個體維權不可同日而語?! ?/p>
第二,取消村提留,村里的一些小型公益事業,如農田小水利、田間村頭的道路、小堰塘修整等單個農戶無法開展的事情從此無人問津?!凹热话煞痔锏?,就得自由顧自己”,要是自己顧不了怎么辦?毋庸諱言,現在大面積的農村已然退化到靠天收的自然經濟狀態,確實是不爭的事實?! ?/p>
第三,取消村提留,無異于宣告村集體的消失。農田事實上成為了個人的所有物,而又沒有實際的產權。這為地方政府變著法子流轉土地成為政府儲備、發展土地財政留下了巨大的缺口。最近幾年,強拆強占雨后春筍般見諸神州,恐怕不是偶然現象,它與村集體的消亡應該有著某種特殊的聯系。在中國,土地兼并集中的現象不絕于史,只不過那時都是豪強兼并,現在是政府流轉。但目的都只有一個,那就是錢。沒取消提留時,農民上訪告的大多是村干部、鄉鎮干部;取消提留后,農民上訪告的大多是縣市官員和公檢法官員。從農民上訪告狀對象的變化,是否能夠看出點什么呢?
第四,村集體的消失,使農民由有組織變成了無組織,事實上回歸到了幾千年來一盤散沙的自然狀態。農民的疾苦和喜怒哀樂基本上無人問津。現在鄉鎮、地縣干部已基本不下鄉就是明證。這種狀況,勢必導致國家及各級政府農業農民政策荒蕪和弱化,其結果是農村農業的發展大面積停滯和萎縮,最終將對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致命的影響?! ?/p>
著名學者梁漱溟先生,對毛澤東極為欽服的一點就是建設成功了他理想中的農村社會。臺灣學者黃仁宇對毛澤東評價很好的一點也是在廣大的農村建立起了有序、高效、強有力的組織系統,把一盤散沙的農民組織起來,形成了強大的力量?! ?/p>
毛澤東在戰爭年代,曾經說過:只有依靠群眾才能進行戰爭,只有動員群眾才能進行戰爭,只有組織群眾才能進行戰爭。
那么,在和平時期搞建設,就不需要依靠群眾、動員群眾、組織群眾了嗎?
從根子上鏟除村集體,還待時間和實踐的檢驗。但愿這個政策是經得起檢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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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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