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人均純收入12年翻一番的指標高不高
十七屆三中全會重點研究了新形勢下中國農業和農村發展問題,提出了到2020年代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目標內容很多,其中比較硬的指標是到2020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消費水平大幅提升,絕對貧困現象基本消除”。這個指標是一大段話中最實際,最能說明問題的指標。這個目標高不高,能否實現,實現后意味著什么,貧道做一些評價。
我們可以從歷史數據上看一看12年人均收入翻一番的情況。2007年,外國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為4140元。1997年為2090元。也就是說此前10年農民人均收入翻了一番。因此,此后用12年翻一番是正常的,完全可能實現的。那么是否這個數字低了呢?也不低,因為增長速度總是在水平低的時候增長速度快,高的時候增長速度慢。比如1997年前翻一番的起點大約是1993年(922元),用了4年。再前翻一番起點是1988年(545元,因為1989-1990年為經濟低谷年份),用了5年;再前的兩個起點是1983年和1978年,也都用了5年。也就是說,改革開始到1997年前,中國農村居民人均收入都是大約5年翻一番,到1997年后開始明顯放慢,變成了10年。因此,提出再花12年讓農民人均收入翻一番,既不“冒進”,又不“保守”。雖然12年翻一番的指標是改革開放后最低指標,但考慮到世界金融危機波及中國后會帶來的負面影響,還是比較恰當的。
接著分析一下12年翻一番的指標所標志的“消費水平大幅提升”會是什么樣子。純收入翻一番,消費水平肯定大幅提升。但是消費提升要與別人比,不能只與自己比。
要比肯定是與城鎮居民比,因為全會提出的就是消除二元結構,城鄉統籌發展。那么看一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怎么翻番的。2007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3786元。此前翻一番的起點是2001年(9860元),用了6年。再前翻一番起點是1994年(3447元),用了7年;再前起點是1991年(1701元。這個階段高增長與物價上漲過快和相應工資增長也過快有關),用了3年。再前起點是1986年(900元),用了5年。再前為1980年,用了6年。
從城鎮居民收入增長情況看,翻番速度基本大的變化,除了90年代初物價和工資上漲過快外,大多是用了5-6年。而且進入新世紀后,年均增長率沒有絲毫放慢趨勢,甚至是在加快(2001——2007年分別為:9.2%; 12.3%; 10.0%; 11.2%; 10.5%; 12.1%; 17.2%)。
這樣就存在一個問題:城鎮居民收入增長是一種持續增長,年均增長率比較接近,大約在5-6年。而農村居民收入增長是一個放慢趨勢,雖然在1997年前翻番速度為5年左右,大約比城鎮居民快10%,但最近10年則不同了,大約只有城鎮速度的一半。從歷史數據的趨勢看,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不會放慢,還會保持在5-6年翻一番(按最近3年平均值,會在5年多實現),而設計出農村居民收入用12年翻一番,那么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還會在今后12年中繼續擴大,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目標就很難有所體現,雖然可以說翻一番會“消費水平上升”,但“大幅”肯定不是,因為這不僅會是改革以來增長最慢的,而且比城鎮差距拉大更多。如果縮小差距,只能指望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降下來,而且是大幅下降才行。
農村改革前的1980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100比40。1985年達到差距最小的100比53。去年擴大到最大差距:100比30。如果城鎮保持最后一次翻番速度(年均12.2%),農村按照規劃速度(年均5.9%),到2020年城鄉收入差距將達到100比15。只有城鎮居民人均收入低于年增長5.9%以下,才可能縮小城鄉收入差距。而讓城鎮居民收入增長比現在放慢一倍,恐怕事情比解決三農問題事情還大得多。
接著一個問題,農民純收入12年翻一番,對內需影響大嗎?會不會像80年代一樣,由于農民需求大幅度上升形成國內市場內需旺盛呢?
我們大致可以把縣及縣以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看作農民消費,把市級零售總額看作城鎮消費,分析一下改革開放以來城鄉消費結構的變化。
1980年,城鄉消費比大約為34比66。鄉村消費大約為城鎮的兩倍。到1985年,比例為44比56。而2000年,這個數字為63比37,基本顛倒了過來。到2006年,這個數字為67比33。也就是說,如果擴大內需,關鍵在于提高農民消費量才有效。如果讓農民收入增長速度持續低于城鎮,則很難對刺激內需有幫助。
因為收入越低,消費率越高,收入越高,消費率越低。2006年,農民現金支出占現金收入的91.4%,儲蓄率只有8.6%。而城鎮居民總支出占總收入比重為68.4%,儲蓄率達到31.6%。也就是說,農民每增加100元收入,91.4元將用于消費,而城鎮居民只會花其中的68.4元,比農民少花23元。而且,農村居民中,越窮的農民消費率越高。最低收入組(20%)的現金支出占現金收入的134%(借貸消費);再上20%居民為102.3%;再上20%為94%,再上20%為86.7%。綜合算下來,扣除最高收入20%的農村居民,80%農民現金支出等于現金收入的98%,儲蓄率只有2%。也就是80%的農民基本是有點現金全花光了。如果這次改革不能讓80%的低收入農民收入有所提高,而是最高收入的農民(消費率76%)收入提高了,內需提高幅度一樣不會大。城鎮一樣,2006年城鎮最高收入消費率為65.9%(最高收入組的黑色和灰色收入比例很高,用自填表方式的調查手段取得的“收入欄”真實數據。按照王小魯的調查和分析,最高收入組的收入應該是公布數的4倍,因此他們的消費率只能達到20%左右)最低收入組為96.0%,與農民接近。
也就是說,中國要提高內需,不在于收入平均數提高多少,而在于中低收入群體收入提高多少。平均數再高,都是富裕群體拿走了,貧困群體提高速度低,則一樣不會提高內需。近年來,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有明顯上升,其中要原因在于取消農業稅和種糧補貼的落實,使低收入農民收入提高了,2003年到2006年,最低收入組農民收入提高36.5%,最高收入組提高33.5%,鄉村收入差距稍微縮小了點(當然也不排除高收入組的收入統計不真實)。那么,這次農村改革的新政策中,還有哪些措施是能夠提高低收入組農民收入的措施呢?目前還看不出來。
總的來說,貧道認為這次三中全會提出的目標不算高,是比較容易完成的目標。不過目標完成后,實際效果不知道怎么樣。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