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新農村建設中的安全問題
作者:褚福銀 聶欣 來源:中國改革論壇
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的加快,農村的各類安全事故時有發生。農村安全事故的多發不僅給農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而且直接影響著新農村建設的進程。因此,解決新農村建設中的安全問題應該成為各級政府不容忽視的嚴峻課題。
當前農村安全工作存在諸多問題
農村安全監管薄弱。在安全生產監管上,目前,雖然我國92%的縣(市、旗)都建立了安全監管機構,配備了相應的工作人員。但由于我國的安全機構設置是上大下小的倒金字塔型,縣級安監機構人數較少,主要承擔縣鄉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監管,無力顧及農村安全。鄉鎮一級基本上沒有設置安全監察站(所),沒有專職的安全監管員,基層行政村組更無安全員,致使農村安全生產監管長期存在“缺位”,管理“真空”。同時,我國當前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城市和企業等有組織的生產活動考慮過多,對農村的特殊情況考慮不夠,也是影響農村安全監管薄弱的癥結之一。
在公共安全監管上,許多省尤其是經濟欠發達的省份,農村公路基本上處于“不設防狀態”。在2003年10月28日以前,我國實行的是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農村道路并不屬于交警管理的范圍。2004年5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賦予了公安機關監管農村公路的職責,但交警的警力嚴重不足,而且交警絕大多數在城市,只能把有限的警力擺在國道、省道等主干公路上,給農村交通安全帶來很大隱患。在農村消防安全上,由于公安消防部門警力有限,且主要集中在城市,無法開展分布極廣的農村消防安全工作,以至有近70%的火災和60%的火災死亡人員發生在農村,嚴重威脅到農村的公共安全。
農村安全事故凸現。目前,我國農村每年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災害,不論從數量上還是從造成的經濟損失上,都不亞于工業生產中的事故。根據有關部門的統計,將農村安全事故和災害歸結為以下三大方面:
一是消防安全問題。據公安部消防局的統計,2000年至2005年,全國農村累計發生火災50萬起,造成9600多人死亡、11300多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36億元,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二是交通安全問題。近年來,隨著農民收入快速增加及生產、生活需要,二輪摩托車、三輪載貨汽車等農村“三小車輛”迅猛增加,相應地,農村道路交通事故亦呈上升勢頭。據統計,2005年發生在農村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數占全國的20%。三是建筑安全問題。農村中大部分施工隊伍無資質、農村建房一般沒有正規設計,建筑物資的起吊裝、高空作業的防護等保障條件很差、從業人員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識薄弱,缺少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能力等問題,從而造成農村拆建房事故屢屢發生。
除此之外,每年在農業生產、生活等方面發生的其他種類事故,也都為國家及受害者帶來嚴重損失。
農民工安全問題嚴重。據有關部門統計,2005年全國進城務工和在鄉鎮企業就業的農民工總數已超過2億人。從行業角度看,采掘業中農民工占從業人員的近80%,建筑業中占71%,加工制造業中占68%。而在采掘業和建筑業中,農民工傷亡相當嚴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計,2005年全國礦山共發生傷亡事故5218起,死亡8280人;建筑業共發生傷亡事故2288起,死亡2607人。這些事故中農民工死亡人數占75%以上。在加工制作業中,農民工的工傷和職業危害也相當嚴重,斷指斷手和職業中毒事件屢屢發生。
農民工超時勞動現象也十分嚴重,因疲勞作業釀成的工傷事故時有發生。每年職業傷害、職業病新發病例和死亡人員中,半數以上是農民工。
農村穩定安全難度加大。目前農村的治安雖然較好于城市,但各種復雜激烈潛在的矛盾卻依然存在。群體性事件和打架、偷盜等現象時有發生。
同時,有關統計顯示,不能與父母外出同行的農村留守兒童比例高達56.17%,6-16歲的農村留守兒童人數已達到2000萬人,其中的一部分兒童由于疏于管教,失學現象比較嚴重,成為農村社會中的閑散人員,經常違法滋事。此外,農村一些“村霸”、“鄉霸”等橫行霸道,加之地方宗族勢力的存在,也會制造出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擾亂農村正常的社會秩序,對農村平安建設構成了巨大威脅。
加強新農村平安建設的幾點建議
“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全面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發展階段,在平安建設上,統籌城鄉發展,縮小城鄉差距,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成為建設和諧社會,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的重要內容。為此,提出幾點對策建議:
健全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和安全監管體系。加強新農村安全工作,必須要建立健全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和安全監管體系。縣級政府綜合治理委員會和安全生產委員會要加強對農村安全工作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完善農村安全管理網絡,建議鄉鎮一級要逐步設立綜治中心、安監站,依托村民委員會等農村基層組織,普遍建立村民自治的安全多戶聯防網絡,積極發展農民安全協管員和調解員,鄉鎮企業也要合理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員。同時,縣級政府要加大對鄉鎮政府安全員隊伍建設的支持力度,提高鄉鎮政府安全員的配備率,不斷創新農村社會安全管理體制、機制。要分階段、有計劃地開展基層安全員的培訓,縣級政府可設立專項培訓費用,切實解決農村安全管理人才素質不高的問題。
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法規體系。在安全生產監管上,雖然《安全生產法》明確村委會有舉報隱患的責任,但如何實施卻沒有具體操作辦法。農村生產安全整體上沒有納入法律調整的范圍,甚至被排斥到法律調整的關系之外。所以,要加快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法規體系步伐,推動農村的安全生產法治建設進程。在公共安全監管上,要進一步推動落實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類經濟組織和經營者的安全管理法律責任;切實加大安全執法力度,依法查處違反安全法規的行為,積極預防,強力推進安全專項排查整治。
加強安全監管。當前,我國農村的安全問題比較突出,農村的平安建設難度加大。在健全安全監管組織,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的前提下,還要下大力氣抓好農村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工作:對農村建房,建設主管部門要納入服務和管理范圍,加強指導,提供技術支持。對煙花爆竹產業,要推行工廠化生產、專營批發配送和定點銷售制度。對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通、安監部門要開展聯合工作機制,加強對農用機械、車輛的技術指導,定期到農村進行宣傳,上門幫助農民對車輛進行檢測檢修,搞好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落實農村消防責任制,推動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由城市向農村延伸,確保鄉鎮、村莊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兩搶一盜”等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多發性犯罪,筑牢維護農村社會平安的第一道防線。
強化對農民工的培訓工作。農民工廣泛分布在各行各業,與安全生產緊密相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培訓責任,嚴格培訓要求,確保培訓效果。強化對農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訓,做到全員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業余培訓與集中培訓相結合,安全業務培訓與法律法規教育相結合。當前,農民工培訓工作還處于起步階段,建議要突出重點領域、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首先從煤礦等農民工集中的高危行業做起,持久、規范、科學地開展下去。對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就安排上崗作業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從源頭上為農民工的安全保駕護航。
(作者單位:江蘇省安監局/南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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