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月31日在《南方都市報》發表的《中國不能永遠為世界打工》一文,引起了周克成先生的批評。其要點如下:第一,打工是自由交易,打工仔在打工,老板也在打工,只有在自由的環境中這樣打工,才能發展。不應該對工資待遇橫加干涉。只要經濟發展了,老板多了,互相爭奪一個勞工,勞工的待遇才會好起來。第二,一個行業工資太高,競爭力就會降低,甚至獲得的教育資源也會因此減少(見昨日本版)。
周先生的觀點,代表了我所謂的“天真的自由派”。這派人的主張,在世界任何一個自由經濟的國家中,其實都行不通,在中國也正在喪失公信力。如果實施,為害甚大。
首先,打工在理論上是自由交易。但是,由于老板和勞工之間在經濟資源上的不平衡,如果對勞工缺乏法律保護,打工就成了勞工別無選擇下的出路,沒有自由可言。勞工的工資也會被壓到生存線上,你無法指望他們能夠掙得任何剩余價值,他們也不可能成為未來的老板。比如,你在一家汽車廠的流水線上工作20年,付出的不僅是自己的勞動,還有從事這個工作以后所喪失的發展其他技能的機會。等你工作到一段時間,除了這個工作外喪失了其他技能以后,老板就可以“自由”地砍一半工資,你毫無抵抗能力。所以,在任何一個市場經濟成熟的發達國家,老板不能隨意解雇工人。如果解雇,工人下崗后還會拿一定時期的工資,有失業救濟。即使在美國這種最自由的國家,最低工資也有嚴格的法律規定,而且不時根據物價而調整。福特解雇工人的條件是要給人家提供四年大學學費,也是基于這種道義和法律上的現實。
其次,工資高并不是企業喪失競爭力的原因。創意的喪失,才是喪失競爭力的根本。你可以說一個在實驗室刷瓶子的人是在打工,但在同一實驗室里搞研究的諾貝爾獎得主并不是在打工。兩者的根本區別是,打工是個創意最低的工作。比如中國的一些服裝廠,完全根據國外來的訂單和設計來生產。創業可以從這種最低端的行業起家,但“永遠”打工,甚至剝奪了打工者培養自己創意的基本經濟資源,就會使他們陷入長期的貧困。這也是我在《中國不能永遠為世界打工》一文中探討的問題。比如,書中提到《華爾街日報》的報道,中國一家給沃爾瑪供貨的廠家,10年前一件產品出廠價7美元,如今被砍到4美元,工廠被低價壓得難以生存,裁員一半,卻要保持同樣的產量,結果工人每日工作18個小時,一個月掙不到300元人民幣。你能指望這些工人日后成為老板嗎?
不妨再舉個例子。一個大都市邊上有家養雞廠,一對農民夫婦白手起家,幾年內發展到相當的規模。結果一紙拆遷令,養雞廠被毀,價值六七十萬元的雞被哄搶。為什么要拆遷?當然是要發展,要修公路、建開發區、改善投資環境,使世界上的跨國公司都來我們這里開廠。但這對農民夫婦經營的養雞廠是什么呢?以中國的經濟水平,至少也算中小企業了吧。這樣的中小企業,在世界各個發達國家,幾乎都是最重要的經濟發展動力。一些跨國公司,也是從這樣的小規模發展起來的。我們把這些民間的小企業推倒,他們的創意自然無法發展。把跨國公司引進來,照人家的訂單和設計進行最無創意的“打工”。想想看,那對農民夫婦失去自己多年經營的企業后,還會有什么出路?還不是去打工?我們這里是老板越來越多,還是打工者越來越多?
對小老百姓缺乏保護,勞工的工資太低,還會慣壞了大企業,使之缺乏真正的國際競爭力。許多跨國公司來第三世界發展的一大理由,就是那里對勞工、環境缺乏保護,企業不需要在經營、技術上下太大工夫,只要壓低工資就能賺錢。結果,來的全是低技術的企業。我在書中反復提到“低薪危機”、“低技術陷阱”,就是這個道理。國外一些非常先進的企業,到了中國,寧愿把自己有的先進技術放棄。為什么?因為先進的設備太貴,中國的工人太便宜。不如用買設備的錢多雇些人。這樣中國能夠學到什么技術呢?
我們的政府,要學會像對待跨國公司那樣對待老百姓的夫妻店小買賣,要像對待“外賓”那樣對待自己的老百姓。如果以虧待勞工的方式,為老板們創造一個“良好的投資環境”,那么我們給企業設置的橫桿就太低了,使之缺乏壓力在經營和技術上改進。日本經濟起飛25年時,許多日本公司成為世界頂尖的企業,而我們起飛同樣25年,一流企業的影子也沒有。為什么?因為我們慣壞了大企業,因為我們無權無勢的民間小本買賣,太缺乏法律的保護。這些小企業本來可能會像索尼那樣發展成勢可敵國的跨國公司,但我們的社會并沒有給這些企業同樣的機會。
南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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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烏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