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朝鮮戰爭正在激烈進行之時,從西歷1951年夏季開始,“各種傳染病如斑疹傷寒、天花、霍亂等等”在朝鮮北部“大面積流行”,致使“眾多的”中朝軍人和朝鮮民眾染病甚至死亡。對此,中朝方面先后多次發表聲明,指責美國在朝鮮戰場使用細菌武器。而美國在“沉默多日”后“終于開口”,自然是矢口否認,并“要求指責國家允許國際社會進行調查”,而其所“發出請求”的“國際社會”的“代表” 聯合國和國際紅十字會也迅即向中朝方面“提出申請”要求“赴事發地展開調查工作”。但中朝方面對此未予回應,而是自己組成“美帝國主義細菌戰罪行調查團”就美國使用細菌武器一事進行調查,另有“國際民主法律工作者協會”和由不同國家一些科學家組成的“調查在朝鮮和中國的細菌戰事實國際科學委員會”也進行了現場調查。同時,中朝方面還陸續公布了二十五名美軍被俘飛行員關于美軍進行細菌戰的供詞。最終,“國際民主法律工作者協會”和 “調查在朝鮮和中國的細菌戰事實國際科學委員會”做出的調查報告都“認定美軍存在細菌戰” ,確認“朝鮮及中國東北的人民確已成為細菌武器的攻擊目標。美國軍隊以許多不同的方法使用了這些細菌武器,其中有一些方法看起來是把日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進行細菌戰所使用的方法加以發展而成的”。對這種指控,美國方面一直堅持否認,當時的“聯合國軍”總指揮美國人馬修·李奇微將軍還曾反過來指控道:“設計出這些指控,明明是為了掩蓋共產主義者在對付一年一度普遍發生在中國和北朝鮮的傳染病的無能和及時救助犧牲者工作方面的無能。”(見《朝鮮戰爭細菌戰——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http://zh.wikipedia.org/zh-sg/%B3%AF%CF%CA%D5%BD%D5%F9%CF%B8%BE%FA%D5%BD)
中朝方面對美國在朝鮮戰爭中使用細菌武器的指控,當時沒有成為“國際法”層面上的罪行指證,更沒有在西方國家所構成和主導的那個“國際社會”中“產生廣泛影響”,我想這除了指控的證據似乎不夠“獨立”之外,主要還在于冷戰時期兩個陣營處于對立之中,美方決不可能自己承認干了壞事而喪失道義——當然現在也不會承認,如果它真的干了那樣的壞事的話。至于中國方面,朝鮮戰爭以后是一直堅持自己的指控的,今天到軍事博物館和丹東抗美援朝紀念館等處仍能看到有關“朝鮮戰爭細菌戰”的實物展覽(到網上搜索即可見相關照片),而相關出版物也多有關于這方面的內容,例如解放軍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我們見證真相——抗美援朝戰爭親歷者如是說》一書中就有三篇有關“美軍細菌戰”的親身見聞,可見網上某些人所說的“此后中國再也不提了”云云純粹是睜著眼睛說瞎話。當然,中國此后沒有對此進行大規模的宣傳報道,相關的“學術研究”文章至今也少見。相反,倒是一些西方學者對朝鮮戰爭中美軍細菌戰多有研究,比如:50年代早期,美國人約翰·鮑維爾曾在其編輯的《中國月報》(China Monthly Review)雜志上撰文支持中朝兩國的指控,因此該雜志被美國政府查封,鮑維爾和他的兩名編輯助理還曾被美方指控犯有“煽動罪”;(見《抗美援朝:美國對朝鮮和中國東北細菌戰內幕》,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dljl/kmyc/01/11043607/20080415/14787056.html )1995年10月,日本國立政治大學藤井志津枝教授在《國立政治大學學報》發表《第二次中日戰爭期間日本發展生物化學戰重要人物之研究》一文,其中“證明美國征調前日軍‘731部隊’部隊長石井四郎中將與北野政次中將及‘100’細菌部隊部隊長若松勇次郎中將率領前731部隊成員在韓戰期間赴韓國發動細菌戰以阻止中共軍隊之南進。其中提到1950年10月19日中國人民志愿軍出乎聯合國軍統帥麥克阿瑟意料之外加入韓戰戰場,聯合國軍遭遇重大打擊,向南撤退,聯合國軍為求扳回劣勢即決定施行生化戰。三部隊長及日本醫師會會長田宮猛雄來至北緯38度韓朝分界線勘察,并以防衛38度線為目的。12月,在美軍南撤時所用之細菌武器為731部隊在中國東北所研制的流行性出血熱(epidemic hemorrhagic fever)病原體。……美軍因此于1952年豁免日本陸軍軍醫官佐一千余名。”(見《朝鮮戰爭細菌戰——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http://zh.wikipedia.org/zh-sg/%B3%AF%CF%CA%D5%BD%D5%F9%CF%B8%BE%FA%D5%BD)1998年,加拿大約克大學的歷史教授史蒂芬·艾迪科特和愛德華·海哲曼 出版《美國和細菌戰:來自冷戰早期和朝鮮的秘密》一書,“匯集了一系列通過采訪知情者和查閱政府檔案收集到的證據,并得出了令人信服的結論,即:‘美國邁出了最后一步,并在朝鮮戰場上秘密地實驗和使用了細菌武器。’”(見《抗美援朝:美國對朝鮮和中國東北細菌戰內幕》,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dljl/kmyc/01/11043607/20080415/14787056.html,以及《朝鮮戰爭中美國究竟有沒有使用過細菌武器》http://bbs.cqzg.cn/thread-3530-1-1.html)當然,到目前為止本人還沒有讀到過上述西方學者發表的資料,其具體內容尚待查證,但至少可以認為,在一些西方學者眼中美國是個細菌戰嫌疑犯。
不過,耐人尋味的是,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似乎主要是針對中國人,在網絡上掀起了一場小小的為美國申辯、替美國“洗刷嫌疑”的運動。先是西歷1998年“1月,日本《產經新聞》刊登來自蘇聯政府總統檔案館的12份文件(摘錄)。這些文件的送交者是‘產經新聞’駐莫斯科的記者靖夫內藤[Yasuo Naito]。文件內容是關于蘇共中央內部1953年4月期間,對‘美國在韓戰中使用細菌武器’這一指控的調查、結論和處理。這些文件展示了當年蘇聯內務部、安全部、外交部、駐北朝鮮大使館、軍事醫學院等各級部門參與這項指控及其協助‘調查’的有關人員的回憶供詞;這些證詞證明,為了指控美國在韓戰中使用細菌武器欺騙世界輿論,蘇聯駐北朝鮮的顧問們協助偽造細菌感染地區,對犯人宣判死刑并利用死刑犯感染病菌,制造細菌戰證據。”(見北明:《朝鮮戰爭期間“美軍使用細菌武器”公案始末》,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5/2676/79/45/1_1.html,以及《抗美援朝:美國對朝鮮和中國東北細菌戰內幕》,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dljl/kmyc/01/11043607/20080415/14787056.html)而“不久之后”,美國《華盛頓時報》就刊登了“美聯社消息”,把這“12份文件”定為“共產主義陰謀細節的證據”。隨后,“1999年1月,美國‘自由亞洲電臺’中文部‘華盛頓手記’專題的20集‘韓戰’大型系列節目,在第11集中引用《華盛頓時報》的報導內容及其他資料,首次簡要向中國大陸聽眾報導了所謂‘美國在韓戰期間使用細菌武器’真相。”此后不久,“2000年韓戰爆發50周年”,據說“美國中文媒體”就發表了署名“北明”的《朝鮮戰爭期間“美軍使用細菌武器”公案始末》一文,主要依據那“12份文件”和美國《華盛頓時報》的及美國“自由亞洲電臺”中文部的“報導”為美國洗“冤”并指稱中朝蘇當年“制造騙局”。(見北明:《朝鮮戰爭期間“美軍使用細菌武器”公案始末》,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5/2676/79/45/1_1.html)此后,這個“北明”的文章就在中文論壇被四處轉發并附和,某些人以此宣稱所謂的“歷史真相”。但以本人研讀了上述有關資料后的感覺,從日本《產經新聞》到美國《華盛頓時報》、美國“自由亞洲電臺”以至 “北明”,明顯有一個環環相扣、層層推進的鏈條,而作為做“報導”、下“定論”的美國《華盛頓時報》、美國“自由亞洲電臺”及 “北明”,都避而不談《產經新聞》是日本一家極右翼的反共報紙,其所刊出的“來自蘇聯政府總統檔案館的12份文件”既沒有原始來源,也沒有檔案名稱和登記號,更不是原件的復印件,而只是手抄件或據稱是“從原件中做的筆記”。( 《抗美援朝:美國對朝鮮和中國東北細菌戰內幕》,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dljl/kmyc/01/11043607/20080415/14787056.html)所以,替美國“洗刷嫌疑”運動的政治性十分明顯。
綜合以“北明”文章為代表的中文論壇上不知是不是中國人或者不知身在何處、背景如何的中國人所發表的論說,其指稱當年中朝方面指控美國使用細菌武器為“欺騙”的根據主要如下:一,就是上述日本《產經新聞》刊登的“12份文件”;二,當年“認定美軍存在細菌戰”的“國際民主法律工作者協會”和“調查在朝鮮和中國的細菌戰事實國際科學委員會”屬于“社會主義陣營的組織”的,其調查“違反公認的獨立調查程序”;三,當年中朝方面不回應聯合國與國際紅十字會提出的要求“赴事發地展開調查工作”的“申請”,當然是“心中有鬼”(“北明”的文章未直接這么說,但其意思是很明顯的);四,采用美國方面的說辭,指稱當年中朝方面公布的二十五名美軍被俘飛行員關于美軍進行細菌戰的供詞是“在高壓下”或者被“洗腦”后作出的,是“誘供”或者“逼供”,他們被釋放回國后不少人(是否是全部?本人沒有看到相關資料)做了“翻供”。
本人試著對以上四條“根據”做一番辨析。
首先,正如上文提到過的,《產經新聞》的“12份文件”只是自稱的“手抄摘錄”,無原始來源,無檔案名稱和登記號,更不是復印件,這種東西在法律上或者學術上顯然都不能作為明確可信的依據。簡單來說,你可以以此來指稱當年中朝蘇方面“制造騙局”,則別人也完全可以懷疑你這“文件”是為某種目的刻意杜撰的。所以,至少在目前來說,這些“文件”的價值為零。
其次,當年的“國際民主法律工作者協會”和“調查在朝鮮和中國的細菌戰事實國際科學委員會”是否完全屬于“社會主義陣營的組織”,還需更多過硬資料說明,不能僅憑某方的一句斷言。退一步說,即便它們都是屬于“社會主義陣營的組織”,這也不是否定它們的調查報告的證據。它們的調查報告有可能偏向中朝方面,但也完全有可能因為事實俱在而是公正的。至于“違反公認的獨立調查程序”,假設的確是這樣,那也只是“程序”缺陷,與其所獲得的是否為事實無關。就像美國發生過的辛普森殺妻案一樣,辛普森因為警方的“程序”問題被刑事法庭釋放,但后來民事法庭卻認定他殺妻罪成立而應付出巨額賠償。因此,“程序”與“事實”無涉,這一條也不能作為所謂“騙局”的證據。
第三,當年中朝方面不接受聯合國與國際紅十字會的調查要求,看來似乎的確“輸了理”。但當年中朝方面是怎么解釋的呢?據有關資料顯示,西歷1952年3月29日,在奧斯陸世界和平理事會執行局會議上,中方首席代表郭沫若發表聲明說:“中國與朝鮮兩國政府認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不能充分擺脫政治偏見,以進行現場的公正調查。但是,兩國政府完全希望邀請一個由公正而獨立的科學家所組成的國際團體到中國親身調查控訴所依據的事實。”(見《調查在朝鮮和中國的細菌戰事實國際科學委員會報告書》序言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1/10/20001012/268732.html)至于當時的聯合國,它至少名義上是所謂“聯合國軍”的授權者,是朝鮮戰爭的參戰方之一,不相信、不接受它的“調查”完全合理。在《調查在朝鮮和中國的細菌戰事實國際科學委員會報告書》最后的“概論”中曾說到:“委員會不能向世界提供下面各項的具體數字:朝鮮和中國被殺害的平民的總數,總發病率,及死亡率等等。那樣做是不適宜的,因為那就是向應負事件責任的方面供給以最后的重要資料。”(見《調查在朝鮮和中國的細菌戰事實國際科學委員會報告書》概論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1/10/20001012/268701.html)為了避免“向應負事件責任的方面供給以最后的重要資料”, 也就是為了防止美國獲得足以判斷細菌武器效果的材料,中朝方面不接受他們認為受西方主導的某些“國際組織”的“調查”,這是完全解釋得通的。當然,美國方面也可以說那只是中朝方面的“借口”。
關于這方面還有一種說法指稱:《美國和細菌戰:來自冷戰早期和朝鮮的秘密》一書的作者認為,當時美國國務院認為中國和朝鮮不會同意受西方主導的“國際組織”的“調查”,但為了防備他們接受紅十字前往調查的請求,美國國防部曾“秘密授權其在東京的遠東司令部總司令Matthew Rideway(李奇微)拒絕讓紅十字會調查人員‘獲取接觸任何特定的信息來源’”。(見思炎:《朝鮮戰爭中的細菌戰》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4/201003/138935.html)這與朝鮮戰爭中另一次外交博弈有相似之處。當時正是第三次戰役剛剛結束、志愿軍打到了三八線以南之時,聯合國朝鮮停火三人委員會提出了“立即實現停火”的議案,美國對這個議案并不滿意,但因擔心拒絕它會“失去我們在聯合國中的多數支持”,便懷著“熱切地希望并相信中國人會拒絕這個決議”的賭一把的心理,“最后決定支持這一議案”,而中國方面果然拒絕了這個議案,使美國在聯合國的外交宣傳戰中得了一分。(見沈志華:《毛澤東、斯大林與朝鮮戰爭》,廣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第2版)這兩件事或許可以表明,美國在國際政治、外交中手腕運用較為嫻熟,比較善于做兩面功夫,而中國則略顯生疏實在,在波譎云詭的國際外交博弈中容易吃虧。
第四,關于二十五名美軍被俘飛行員在“高壓下”作出美軍進行細菌戰的供詞的說法,顯然是要彰顯“共產中國”的“兇惡”與“不文明”。不過,且不說有許多資料顯示中國當時對美軍戰俘做到了力所能及的優待,也不說二戰后第二任駐遠東美軍司令李奇微也認為“中國人……是更加文明的敵人。……他們同俘虜分享僅有的一點食物,對俘虜采取友善的態度”(見《李奇微回憶錄:朝鮮戰爭》,軍事科學出版社1983年10月第一版),只說如此之多的美軍戰俘齊刷刷地被“高壓”出“無中生有”的細菌戰供詞,就總令人感覺有點兒匪夷所思。至于這些美軍戰俘回國后的“翻供”,誰又敢保證不是在“高壓下”做出的呢?《美國和細菌戰:來自冷戰早期和朝鮮的秘密》一書的作者就認為:“檔案表明,送到聯合國的八個戰俘的翻供聲明是在面對軍事法庭審判的威脅下作出的。美國政府自己的心理戰委員會也認為這樣的翻供不太可信。”(見《朝鮮戰爭中美國究竟有沒有使用過細菌武器》http://bbs.cqzg.cn/thread-3530-1-1.html)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站在純粹中立的立場上,誰真誰假或許真的只有“萬能的主”才知道。
由以上分析可知,作為“北明”們指稱當年中朝方面指控美國使用細菌武器為“欺騙”的四條根據,都是站在不同立場可以有不同的解說的,以此下定論、做“判決”是沒有說服力的。
那么在朝鮮戰爭中美國究竟是否使用過細菌武器?就目前來看,支持中朝方面說法的資料比較多——有國際調查報告、美軍戰俘供詞、中國當事者的回憶文章、博物館陳列的物證和一些西方學者的研究文著等等,而支持美國方面說法的資料則相對貧乏,除了前述那不知來源的“12份文件”外,其它多是懷疑或“堅信”之類的意念性的東西。但我以為,除非有確實可信的中、朝、蘇、美當年的所有內部文件為依據,要使某一方的說法完全為世人信服是難乎其難的。然而,“北明”們聲稱美國“蒙受的不實指控”至今猶存是“由于無論中國還是朝鮮,檔案都沒有解密”( 見北明:《朝鮮戰爭期間“美軍使用細菌武器”公案始末》,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5/2676/79/45/1_1.html),而《美國和細菌戰:來自冷戰早期和朝鮮的秘密》一書的兩位作者也承認“在美國現有的公開供大眾查閱的檔案中,找不到明確的直接的證據證明美國曾經在朝鮮戰爭中使用過細菌武器”,但他們“獲知美國官方的檔案部門有許多與美軍在朝鮮實施細菌戰有關的檔案沒有解密”甚或已被銷毀(見《抗美援朝:美國對朝鮮和中國東北細菌戰內幕》,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dljl/kmyc/01/11043607/20080415/14787056.html),可見至少在短時期內把希望寄托在原始檔案文件上的效果不大或者很慢。
在我看來,對這個問題,當前不妨從最直接的材料入手加以辨析。目前可見的最直接指證美國在朝鮮戰爭中使用細菌武器的材料當屬當年中朝方面公布的二十五名美軍被俘飛行員關于美軍進行細菌戰的供詞,這些供詞都發表在當年的《人民日報》上,用網絡搜索也可以找到。
對這二十五份供詞,美國方面指為“高壓下”的產物。就我本人逐份研讀來看,這些供詞都詳細地表述了各人的姓名、年齡(或出生年月日)、軍階、軍號、在美國的家庭住址(或家庭通訊處)、家庭成員與本人婚否、參軍年份、到朝鮮的日期、所在單位在朝鮮的基地名稱、所駕飛機型號、在基地接受的細菌武器知識培訓的過程與內容,以及參與投擲“不爆炸的炸彈”(即裝載帶有細菌的昆蟲或小動物的細菌彈)的過程,敘述詳細,邏輯清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關于接受細菌武器知識培訓的內容都可相互參證。戰俘中還包括三名上校銜級的高級軍官,即美國空軍第四戰斗截擊機飛行大隊大隊長瓦克.馬胡林上校、美國空軍第四十九戰斗轟炸機聯隊副聯隊長安德魯.埃文斯上校、美國海軍陸戰隊第一航空兵聯隊參謀長弗蘭克.許威布爾上校,他們分別供述了美方關于細菌戰的決策情況,甚至談到過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決策在朝鮮實施細菌戰的過程、目標、各個階段的行動安排、參與行動的各飛行部隊等等。(據稱馬胡林上校回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開記者會,否認自己在戰俘營期間,在高壓下,在那個蘇聯控制的調查團面前所做的證詞”。{ 見北明:《朝鮮戰爭期間“美軍使用細菌武器”公案始末》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5/2676/79/45/1_1.html}可見此人當年成了美方“宣傳反擊戰”的首要武器。至于他的前一“供詞”與后一“否認”孰真孰假?世人當然可以“合理推測”他在戰俘營受到了“高壓”,但也完全有理由“合理想像”他回國后面對“可能的”“叛國罪”指控時只能怎么做。)有西方學者指,這些供述與后來被公開揭露出來的美國細菌戰計劃“驚人地一致”。(見《朝鮮戰爭中美國究竟有沒有使用過細菌武器》http://bbs.cqzg.cn/thread-3530-1-1.html)
據本人判斷,如果說這么多從來沒做過某件同類事情的美軍戰俘因為“高壓”而瞎編出這么一套話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而如果說這些供詞是中朝方面“編造”出來的話,要“編造”出如此條理分明、邏輯清晰、細節完美、幾近于“天衣無縫”的幾十套供詞來,那也是完全無法想象的。以故,本人傾向于認可這些供詞為真。
此外,本人以為還可以用另外一些資料作為“合理推測”:
其一,二戰以來迄今,美國在戰爭中使用“非常規武器”的事例很多,比如:二戰末尾對日本投擲原子彈(朝鮮戰爭中也曾威脅要使用原子彈),越南戰爭中使用橙劑彈,兩次伊拉克戰爭中使用貧鈾炸彈和集束炸彈,科索沃戰爭中使用貧鈾炸彈和白鱗彈,等等,都曾給平民造成大規模傷害。這反映出美國當政者具有為本國利益不擇手段的狠勁兒,在這方面他們似乎沒有道德壓力,則其在朝鮮使用細菌武器自然不在話下。
其二,“北明”的文章中提到,西歷1956年3月 15日,美國國防部安全會議通過的第5062/1號文件規定:“在武裝力量加強其軍事能力方面,美國將準備在常規戰爭中使用化學與細菌武器。使用決定將由總統做出。”“北明”顯然是把這作為美國“光明磊落”的標志,但它恰好證明了美國在使用細菌武器方面并無道德壓力。此外,這份文件還表明美國顯然早就在研制和試驗細菌武器,至1956年已然確認可以投入實戰了,所以內部文件明確“準備在常規戰爭中使用……細菌武器”。如此,則其在朝鮮戰爭使用細菌武器進行試驗是順理成章的。
其三,近年來許多報道已經證實,美國在二戰結束后占領日本時曾秘密接收日本“731”等細菌戰部隊的資料并對其成員進行庇護和利用,這與《調查在朝鮮和中國的細菌戰事實國際科學委員會報告書》中所說美國使用細菌武器“其中有一些方法看起來是把日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進行細菌戰所使用的方法加以發展而成的”之類的說法正好可以相互參證,而在當時,美國利用日本“731”等細菌戰部隊成員的事實還是不為人所知的絕秘。
其四,去年九、十月間相關報道指:1946年至1948年間,美國公共衛生署曾派員在危地馬拉從事梅毒項目研究,方法是讓監獄囚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妓女發生性關系后身患淋病或感染梅毒,當美方醫療人員認為患者不夠多時還會讓實驗對象“接種”性病病毒,然后給患者注射青霉素,以便“搞清楚”多大劑量的青霉素可治愈梅毒,以及患者治愈后再次感染梅毒的途徑等等。(見《秘密搞性病人體實驗 美國向危地馬拉道歉》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0-10/03/c_12627745.htm)可見美國在搞細菌試驗方面一向興趣頗高,早有行動。
綜上,本人基本認可美國在朝鮮戰爭中使用了細菌武器。
不過,從現有資料可以看出,在朝鮮戰爭中美國細菌武器造成的中朝方面人員損失不算很大,這主要是由于中朝方面采取了大規模的滅殺帶菌生物和人身防護等措施,另一方面似乎是因為美國的細菌武器尚未定型,其目的主要是進行實戰試驗——當然也想捎帶著給打破美軍“飲馬鴨綠江”美夢的中國人一點兒苦頭嘗嘗。所以本人以為,準確地說,美國在朝鮮戰爭中進行了細菌武器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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