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的死刑與撤判 — 兼論解讀歷史需要的草根視角
高戈里
自然界的江水轉折時﹐遵循“灣道環流”規律 — 含有少量泥沙的表層水借回灣水勢的離心力﹐自動流向凹岸﹐再沿著新的方向曲折前行﹔夾帶大量沙石的底層水受重力作用﹐自然而然地流向凸岸﹐并把其中相當一部分難以帶走的沙石沉積在凸岸沙灘上﹐讓它們等候未來洪水的沖擊。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是中國歷史進程前所未有的大轉折﹐同樣遵循了“灣道環流”規律﹐不僅有意識地夾帶一部分“楊福”曲折前行﹐也無情地把另一些人拋棄到歷史大潮后面。[1]
一部完整的歷史有“寵兒”﹐也有“棄兒”。歷史“棄兒”的完整歷史﹐可以向我們展示歷史的另一個層面﹐一個有助于完整感知和思辨歷史的層面。對于當代人來說﹐歷史“棄兒”李嵩的歷史﹐是一部社會變革的教科書﹐是一支人生哀怨的變奏曲﹐也是一張走出歷史迷宮的導游圖。
一﹑抉擇命運的必要措施
1948年10月16日﹐在與圍困長春城的解放軍取得聯系后﹐國民黨第60軍中將軍長曾澤生決定當晚率所屬第182師﹑暫編第21師﹑暫編第52師﹐舉行戰場起義。
國民黨第60軍是兩代“云南王”龍云﹑盧漢起家的部隊。抗日戰爭結束后﹐蔣介石先將滇系主力部隊調離云南老巢﹐再逼迫龍云交出云南地方政權﹐取而代之的盧漢﹐則處處受制于蔣介石先期部署云南當地的軍政勢力。被調出云南老巢的國民黨第60軍于1946年春被海運至東北參加內戰后﹐其所屬第184師于1946年5月30日在遼寧海城起義﹐隨后組建的第二個184師于一年后在梅河口戰役中被全殲﹐之后重建的第三個184師又被遠調遼西﹐不準其歸建。
蔣介石為了進一步控制這支雜牌部隊﹐1947年秋﹐將東北交警總局吉林警務處與由東北第四保安區改編的暫編第52師并編后﹐先交第60軍指揮﹐再劃歸第60軍建制﹐讓嫡系將領李嵩任師長的暫編第52師在滇系第182師和暫編第21師之間“摻沙子”﹐并且“人事﹑經理自成一系”。[2]
尤其令曾澤生軍長警覺的是﹐起義前夕﹐國民黨東北“剿匪”總司令部曾直接給暫編第52師空投了一批武器彈藥。曾軍長假裝胡涂﹐把這批武器彈藥分給了第182師和暫編第21師。李嵩知道后﹐手持“剿總”給他的電報﹐硬是將這批武器彈藥全部要了回去。
在抉擇數萬官兵命運的關鍵時刻﹐夾帶﹑脅迫本不放心的部屬戰場倒戈﹐曾澤生軍長有理由也有必要采取非常措施。
在完成對所屬暫編第21師﹑第182師和軍部直屬隊的起義動員后﹐曾澤生軍長返回軍部﹐接通所屬暫編第52師師長李嵩的電話﹕“李師長嗎﹖今晚11點鐘﹐你帶三個團長到我這開作戰會議﹐要準時到達。”
“是﹐一定準時到達。”李嵩回答很干脆。
放下電話﹐曾澤生叫來軍部副官處處長張維鵬﹕“起義行動準備就緒﹐就是暫編52師還沒安排。李嵩平日就拒絕我過問他們內部情況﹐不會同意起義﹐是起義的障礙。叫你來﹐是安排你去解決這個問題。”
“怎么解決﹖”張維鵬問。
“我已通知李嵩帶著三位團長于今晚11點鐘準時到軍部開會。他們到達后﹐由你和軍政工處處長姜弼武﹑副處長張第東以‘作陪’形式將其留住。11點鐘準時動手﹐先解除武裝﹐將其扣押﹐再把我事先寫好的信交給李嵩﹐并正式通知他們﹐60軍已經反蔣起義。然后﹐打電話傳來歐陽午副師長和三位副團長﹐叫他們聽從指揮﹐隨軍起義。要提醒歐陽午﹐李嵩師長他們幾位的生命掌握在我們手里﹗”曾澤生具體布置了挾持暫編第52師的行動方案。
曾澤生這一招是很厲害的。在舊軍隊﹐軍權私有﹐行政專制﹐任用私人不僅是公開的﹑普遍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當軍﹑師﹑團長的﹐哪一個身邊沒有忠心耿耿的幾大“金剛”﹖哪一個手下沒有效死賣命的一幫“太保”﹖而一旦扣押他們尊崇的長官﹐抵作人質﹐就不怕他們不聽話了。
暫編第52師師長李嵩帶著第一團團長胡家駒﹑第二團團長周曙初和第三團副團長熊國楨(團長謝紹賢因病改由副團長代)提前來到軍部后﹐被副官處處長張維鵬引到樓上軍長臥室等候﹐由張維鵬﹑姜弼武和張第東作陪。
張維鵬讓李嵩等人一直焦灼地等到23時整﹐才按預定計劃﹐請姜弼武處長將曾澤生的手令交給李嵩﹐并正式傳達軍長命令﹕暫編第52師隨軍起義﹐服從指揮﹐不得隨意行動。如破壞起義﹐由李嵩等人負責。
李嵩拿著曾澤生的手令﹐神色惶遽﹐他極力控制自己惶恐不安的心神﹐表示﹕“我們一定遵命照辦﹗”然后﹐提出了與軍長通一次電話的要求。電話接通后﹐李嵩再一次表明了“一切以軍長之命是從”的態度。
電話機那一頭﹐曾澤生只是幾句﹕“很好﹐很好﹗”
按照張維鵬的要求﹐李嵩又接通了與副師長歐陽午的電話﹕“歐陽兄嗎﹖你馬上帶各團副團長到軍部來﹐有要事相告。”
歐陽午帶著第一團副團長賀良漢和第二團副團長王鵬驅車趕到軍部后﹐被張維鵬帶上樓﹐隨即﹐看見幾名荷槍實彈的衛士神情嚴肅地守衛在門兩側。歐陽午心中一怔﹐意識到發生了重大變故﹐自己已身臨險境﹐沒退路了﹐只好硬著頭皮跨進門去。
室內顯得很空﹐地板上的紙片隨處可見。李嵩等人坐在沙發上﹐低垂著頭﹐一聲不響。李嵩的腳下﹐一包香煙被撕得粉碎﹐撒在地上。歐陽午和身后的副團長們見狀目瞪口呆。不知是驚﹐是恐﹐是慮﹐還是兼而有之﹐歐陽午很想問個究竟﹐又想不出如何發問才好﹐于是﹐側過身來﹐把探詢的目光惶惑地投向平時與自己交情不錯﹑此時并肩而立的副官處長。
張維鵬發話了﹕“軍長要我轉告你們﹐60軍已經決定反蔣起義。希望歐陽副師長本著對上對下負責﹐服從指揮﹐跟隨全軍一起行動。”稍事停頓﹐又調過頭對李嵩說﹕“李師長﹐請你同歐陽副師長談談吧﹗”
李嵩和兩個團長分向各自的副手交代﹕千萬要服從軍長的命令﹐一致行動。
交代完畢﹐張維鵬將李嵩和兩個團長扣押在軍長臥室作人質﹐把歐陽午和三名副團長放回﹐并再次提醒他們﹕“軍長要我轉告﹐如果你們不聽話﹐跟新七軍跑﹐我們就消滅你們。我們有八路作后盾﹐你們不要執迷不悟。”
歐陽午唯唯諾諾﹕“是﹐是﹐是﹗請轉告軍長﹐我們暫編52師聽從指揮﹐擁護起義。”
二﹑副師長的半生代價
在血腥的戰場上﹐向昨日效命的營壘反戈一擊﹐是要冒風險的。曾澤生為保障順利起義﹐避免內部流血﹐先行扣押自己不放心的李嵩等人作人質﹐強迫暫編第52師隨軍起義﹐十分必要。
據歐陽午回憶﹕1948年3月第60軍從吉林市撤退到長春市后﹐“暫編52師奉命在市東二道河子一帶布防﹐守衛通向解放區的大門﹐左翼與守東大橋一帶的182師(師長白肇學)銜接﹐右翼同在市東南設防的暫編21師(師長隴耀)銜接﹐像一個楔子被放在兩個師的中間﹐把60軍防地分割成兩半。此后﹐鄭洞國幾次把師長李嵩召去當面交代任務。我雖然不清楚鄭洞國向李嵩講了些什么﹐但是﹐看得出來他對52師是很器重的。盡管我們已撥歸60軍建制﹐鄭洞國仍然直接指揮﹐經常打電話找李嵩(后來李嵩病重就找我)去匯報正面解放軍的動態﹑我師的防務情況及60軍另外兩個師的情況。因此﹐我心里明白﹐國民黨對60軍不信任﹐有戒心﹐暫編52師負有監視60軍的任務。”[3]
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曾澤生軍長扣押了李嵩師長﹐卻忽視了對歐陽午副師長的監視與控制。
歐陽午與李嵩雖然是黃埔軍校第六期同學﹐兩人之間又有為時一年的隸屬關系﹐但分屬蔣介石嫡系將領中不同的人事系統﹐無人身依附﹐少袍澤情誼。
李嵩來自國民黨“五大主力”之一的第74軍。1929年底﹐李嵩由軍校畢業后﹐分配到浙江省保安第三團機槍連任中尉排長。1932年﹐蔣介石的浙江奉化同鄉俞濟時由第88師師長調任浙江省保安處處長(職務相當于省主席的參謀長)后﹐一方面﹐建立與軍委會特務處直接聯系的特務機構﹐捕殺“共產黨嫌疑分子”﹐另一方面﹐裁汰非軍校軍官﹐遺缺盡先以第88師舊部或黃埔軍校生接充。[4] 李嵩由此進入俞濟時的人事圈子﹐步步擢升。
歐陽午則來自第71軍﹐其老長官宋希濂﹐屬于蔣介石嫡系中的另一派系。
從性格上看﹐歐陽午比較刻板﹐行文落筆中規中矩﹐一般不逾越信箋方格之外﹐多少有點“夫子”氣﹐講“正統”﹐認死理﹐缺少見風使舵﹑見機行事的“靈性”。
更為重要的是﹐1934年宋希濂率所部第36師圍剿中央蘇區時﹐曾當面夸獎時任機槍連連長的歐陽午﹕“機槍連有功﹐歐陽午能打﹗”歐陽午自己也經常吹噓﹕“毛澤東的弟弟﹑紅軍師長毛澤覃是我那個營打死的﹐共產黨領袖瞿秋白是我那個師抓到的﹗”
歐陽午平時如此自吹自擂﹐此時再去“投共”﹐自然要擔心共產黨“饒不了自己”。回到師部后﹐一個徘徊良久的念頭悄悄擠入神經中樞﹐指使他偷偷接通了與兵團部的電話。
據鄭洞國回憶﹐10月16日深夜﹐床頭電話突然鈴聲大作﹐拿起聽筒﹐里面傳來歐陽午的聲音﹕“喂﹗司令官嗎﹖60軍已經決定起義了﹐今夜就行動﹗”鄭洞國正要問個究竟﹐電話斷了。放下電話﹐鄭洞國心頭一陣緊張﹕“歐陽午的話若是真的﹐讓共軍不放一槍占領半個長春﹐后果不堪設想。”但轉念一想﹕“我一向待曾澤生不薄﹐曾澤生不是那種薄情寡義之輩。暫編52師的李嵩﹑歐陽午等人素來與曾澤生等滇系將領不和﹐歐陽午會不會有意夸大其事﹖”想到這里﹐為慎重起見﹐鄭洞國給兵團副參謀長楊友梅打了個電話﹐讓他查證一下。[5]
長春城內一場血腥的火并雖然沒有發生﹐但歐陽午為自己逆時代潮流毫無價值的片刻選擇﹐付出了半生代價﹕在東北軍政大學學習期間﹐歐陽午被當作“特務”﹐受到起義學員激烈的批判斗爭。學習結業時﹐歐陽午未能畢業﹐被轉至“解放軍官教導團”繼續接受審查﹐后被轉到撫順戰犯管理所。1960年11月﹐歐陽午作為“戰犯”被最高人民法院特赦﹐落戶南京。雖然﹐中共中央的文件早已明確規定﹐有“破壞起義”行為的人“不應當算作起義人員”﹐[6]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還是于1980年重新審理決定﹕“撤銷原特赦決定﹐對歐陽午按起義人員對待。”歐陽午隨后被安排為南京市中山陵管理委員會委員﹑南京市玄武區政協委員﹐再后﹐按照建國前參加革命享受離休待遇。
歐陽午未遂的“破壞起義”行為﹐為曾澤生扣押李嵩等人之舉﹐提供了無可辯駁的歷史腳注。
曾澤生率部起義的次日﹐派軍部董副官帶武裝士兵一個班﹐將先行扣押的軍參謀長徐樹民﹐暫編第52師師長李嵩及所屬團長胡家駒﹑周曙初﹑謝紹賢﹐送往興隆山﹐交給解放軍。不久﹐轉送東北軍區政治部的“解放軍官教導團”。
1951年11月8日﹐李嵩于鎮壓反革命運動中﹐被原東北軍區軍法處判處死刑。12月﹐李嵩于執行前在獄中病故。
三﹑“剿共”血債與“特務”印記
中共11屆三中全會后﹐舉國上下掀起了“落實政策”的熱潮。1984年3月﹐李嵩的發妻蔡鳳儀由李嵩之侄李濟時代筆﹐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為李嵩落實起義人員的政策。
最初兩年﹐蔡鳳儀的申訴沒有被接受。一個重要原因﹐是李嵩的政治身份介于兩可之間﹕起義前被先行扣押﹐視其“被俘”﹐有道理﹔被扣押后﹐向所屬部隊下達了“隨軍起義”的命令﹐視其“起義”﹐也有道理。
而“兩可”之天平﹐一旦滴上草根大眾的斑斑血跡﹐傾斜﹐也就在所難免了。
李嵩歷史的血腥﹐是從土地革命戰爭時期開始散發的。
1934年12月~1935年1月﹐浙江省保安處處長俞濟時指揮浙江七個保安團及王耀武的第一補充旅等部﹐圍剿抵達浙贛交界地區的紅軍北上先遣隊﹐致紅十軍團副總指揮兼紅19師師長尋淮洲陣亡﹐閩浙贛蘇維埃政府主席方志敏﹑紅十軍團總指揮劉疇西﹑紅21師師長胡天陶等一大批紅軍指戰員被俘后慘遭殺害。李嵩時任浙江保安補充第二團三營營長。
李嵩被追究的歷史罪惡﹐均發生在解放戰爭時期﹐僅殘殺戰俘和中共地下工作者一項﹐少量摘舉就足以觸目驚心。
1946年1月﹐國民黨第100軍奉命以“受降”名義進至江蘇泰州一帶后﹐對新四軍在抗日戰爭中建立的蘇中根據地實施“掃蕩”﹐“殺害中共江都縣委機關干部﹐破壞了該地區的基層人民政權”。[7] 其間﹐時任第100軍19師副師長的李嵩率部在青龍一帶“清查戶口”時﹐下令將查出的三女兩男共五名共產黨工作人員全部活埋。
1947年5月﹐李嵩任國民黨吉林省警務處處長期間﹐其部屬俘虜一名女性解放軍工作人員﹐將其脫光上衣用皮帶毒打后﹐處理不詳﹔同年9月﹐又在吉林楊家店戰斗中俘虜共產黨地方武裝雙陽大隊32人﹐李嵩下令全部集中用機關槍掃死。
如果僅僅是血債﹐也不足大慮﹐國民黨帶兵參加過反共內戰的將領﹐多數都有直接或間接的類似血債﹐但李嵩不同﹐他比別的國民黨將領有著更為復雜的嫡系背景和“特務”印記﹐以致于連曾澤生﹑隴耀等滇軍將領都對此堅信不疑。
李嵩的軍旅生涯依附的是俞濟時﹑馮圣法。此二人抗戰期間曾分別調任蔣介石的侍衛長和侍從室第三組組長﹐是蔣介石的“近臣”。1935年﹐俞濟時被任命第58師中將師長不久﹐將其原屬三個浙江保安團調湖北宜昌﹑沙市一帶﹐與第58師并編。李嵩隨隊入編﹐改任第58師347團三營營長。1937年8月﹐第74軍組建﹐轄第51師和第58師(之后又撥入第57師和獨34旅)﹐首任軍長俞濟時兼任第58師師長。同年底﹐俞濟時的姻親馮圣法升任第58師師長﹐李嵩隨之升任該師第344團上校團長。1939年6月﹐王耀武由第51師師長升任第74軍軍長后﹐于1940年冬將第51師的“步兵指揮官”張靈甫調任第58師副師長﹐在俞濟時﹑馮圣法舊部中“摻沙子”。1942年10月﹐第58師師長廖齡奇因“臨陣脫逃”被槍決后﹐張靈甫接任師長。李嵩一直熬到1944年3月王耀武升任轄第73﹑74﹑100軍的第24集團軍總司令后﹐才于同年5月升調第100軍19師任少將副師長。
1946年5月﹐第100軍接受整編﹐改編為整編第83師﹐其第19師改編為整編第19旅﹐李嵩改任第19旅副旅長。就在這時﹐對整編安排不滿意的李嵩﹐得知國民黨軍委會軍務局局長俞濟時正在南京為接收東北鐵路招兵買馬﹐并已任命馮圣法為東北交通警察總局局長﹐于是﹐回到了老長官麾下﹐于1946年9月﹐出任吉林鐵路警務處“簡任四級”(相當于少將)處長。隨后﹐帶著一批原第19師舊屬﹐組建了轄三個警務段(相當于團)﹑三個獨立大隊(相當于獨立營)編制數千人的“護路”武裝。
“交警”屬軍統特務系統。雖然﹐李嵩曾經申辯過﹕“我們是裝備很差的‘路警’﹐不是‘交警’。”但他身上還是被打上了“特務”的印記。
據國民黨“國防部260組”組長冷克著文回憶﹐1947年上半年﹐他被軍統派到這支雜牌部隊﹐配備電臺﹐遂行監視任務。到職未久﹐便將暫編第52師師長劉伯中在當年4月塔其木戰斗中﹐對所屬陳團被圍坐視不救﹐在該團被殲滅后﹐“借機侵吞全團糧餉達兩個月”﹐并且還“枉殺士兵多名”等罪狀電報南京﹐使其被“撤職押辦”。隨后﹐暫編第52師與吉林鐵路警務處并編﹐師長“由軍統忠實可靠的李松(嵩)少將充任﹐達到了并編裁汰的目的”。[8]
據李嵩部下揭發﹕暫編第52師撤退到長春后﹐李嵩與軍統特務頭子項乃光(中共叛徒)等人關系密切﹐經常在一起吃喝玩樂。俞濟時每次來信﹐李嵩看完就燒了﹐十分詭秘。更有甚者﹐李嵩組建吉林警務處之初﹐在吉林市成立“警諜訓練班”﹐有64人接受訓練﹐畢業后﹐分派各部從事特務活動。
在國民黨軍隊﹐李嵩的上述背景是很讓人眼熱的﹐以至于第60軍起義前﹐軍參謀長徐樹民曾力勸曾澤生軍長討好下屬師長李嵩﹐以期在官場能“走俞濟時路線”。
四﹑再審重判
像李嵩這樣有嫡系背景和“特務”印記的“戰爭罪犯”﹐起義時又被先行扣押﹐要想“落實起義人員政策”﹐自然很難﹐但蔡鳳儀還是不懈努力。
1986年初﹐李嵩的湖南同鄉﹑老長官鄭洞國先生在全國政協的一次會議上反映﹕我們黨在解放初期的政策有些“左”﹐起義的個別師長都被殺了﹐至今還沒落實政策。鄭洞國的發言被刊登在全國政協會議的簡報上﹐印發了下去。
不久﹐沈陽軍區聯絡部和軍事法院本著中共中央關于落實原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政策“宜寬不宜嚴”的政策精神﹐進一步審理了李嵩一案﹐并找到了“從寬”處理李嵩的事實依據﹕李嵩的罪行均發生在起義前﹐起義的當時和以后無反抗或破壞起義的言行﹐在學習和關押期間﹐也沒有抗拒的表現。更重要的是﹐李嵩被扣押后﹐當即表示了“一切以軍長之命是從﹐擁護起義”的態度﹐并向所屬下達了隨軍起義的命令。
為慎重起見﹐沈陽軍區“落實起義投誠人員政策辦公室”出面﹐就是否可以為李嵩撤判﹑落實政策﹐向惟一留任解放軍部隊并健在的原國民黨第60軍高級將領李佐發函征求意見。
李佐1948年10月17日參加長春起義時任國民黨第60軍182師副師長﹐該軍成建制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50軍后﹐李佐歷任第50軍150師師長﹑軍副參謀長﹑坦克副軍長﹑副軍長﹐以及全國政協委員﹑遼寧省人大代表﹑四川省政協常委等職。此時的李佐﹐雖然已經從成都軍區后勤部副部長的職位上離休﹐享受副兵團待遇﹐但還是忙于落實起義人員政策的大量工作。老人為來函謙遜﹑誠懇﹑負責的態度所感動﹐當即抱病查閱資料﹐提筆回信﹐表明了贊同態度﹐并回憶了兩件頗能說明問題的往事﹕
暫編第52師退守長春撥歸第60軍建制后﹐雖然客觀上可以起到監視和牽制第60軍的作用﹐但李嵩此時已喪失了對國民黨的信心﹐對部隊的前途更感絕望﹐故曾向曾澤生軍長提出“家中老母年邁﹐迫望準予長假﹐[9] 回籍侍奉母親”的請求。
第60軍起義后﹐李嵩曾被送回在九臺縣的軍部辦理有關事務﹐并安撫部屬﹐其間﹐曾澤生軍長就暫編第52師人事安排征求李嵩的意見﹐李嵩不但不建議起用他的部下﹐還堅決反對副師長歐陽午代理師長﹐連說﹕“不行﹐不行﹗歐陽午掌握不了部隊。我看李佐合適。”李嵩與李佐并無私交﹐他力薦李佐是為了穩定部隊﹐由此﹐可以說明李嵩在部隊起義后的表現是好的。
李佐還告知﹐在暫編第52師《起義官佐登記簿》的“長假官佐名冊”中﹐首先就有師長李嵩的名字﹐可見﹐解放軍第50軍一直把李嵩視為長春起義人員。
據說﹐在發函征求李佐意見之后﹐案件承辦人員又向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解放戰爭期間任東北軍區副司令員兼第一兵團司令員的肖勁光將軍發去了請示信﹐并得到了肖勁光關于同意落實政策的批示。
經反復慎重的調查審理﹐1986年11月17日﹐沈陽軍區軍事法院作出再審判決﹕“一﹑撤銷原東北軍區軍法處1951年11月8日對李嵩的判決。二﹑對李嵩以起義投誠人員對待。”
從當年國民黨將領殘酷殺戮被俘的共產黨人毫不手軟﹐到如今中國共產黨糾正建國初期錯誤處理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付出代價的歷史在進步。
五﹑人生變軌
在為李嵩落實政策的過程中﹐李佐說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李嵩這個人﹐不像人們想象得那么壞﹗”這話﹐并非無稽之談。李嵩的人格印記﹐可以從他一生三次痛哭中得到歷史的投影。
1906年﹐李嵩出生于湖南省安化縣雪峰山脈和武陵山脈之間一處谷地的貧苦農民家庭。最初幾年﹐一家六口人靠父親耕種祖產五斗山田和佃種儒公祠堂幾斗公田維持生計。因為地租高﹐收獲不豐﹐父母常為一家人的衣食愁眉不展。后來﹐由于父親讀過幾年書﹐人也精明能干﹐農忙時辛勤勞作于田間地頭﹐農閑時借高利貸做倒賣竹木﹑茶葉等小本生意﹐加上母親勤儉持家﹐若干年下來﹐家境好轉﹐佃種的公田退給了佃主﹐自己購置了些田地﹐請了一個工錢不多的跛腳長工﹐父親則專做他的生意。
父親對家庭的責任感和不辭辛勞的奮斗﹐為幼年的李嵩樹立了一個頂天立地的人生楷模。家庭步入小康后﹐李嵩有了讀書的機會。雖然﹐私塾教學方法不良﹐難以提起學習興趣﹐但他卻牢牢記住了父親的囑托﹕“像長工那樣泥手泥腳的‘光眼瞎子’是最苦的。讀書明理﹐才能在社會上為一家人求得好生活。”
李嵩的功課得到了先生的好評。好評﹐又強化了他蒙蒙眬眬的責任感﹐乃至于引發了李嵩懂事以來的第一次痛哭。
那一次﹐鄰居辦喜事﹐因私塾先生外出無人寫對聯﹐想起了平常大家總在夸李家的“伢子”書讀得好﹐字也寫得好﹐便上門相求。李嵩的父親一口應承下來。
一般的孩子能寫則寫﹐不能寫則一推了事﹐不會掛在心上。李嵩不然﹐他內心感受了一種無法推卸的心理壓力﹕要是寫不好﹐豈不辜負鄰居的一番厚望﹖豈不丟了父親的老臉﹖
越想越愧﹐越愧越急﹐百般無奈又急又愧的李嵩最后竟伏在桌上﹐嚎啕大哭。
鄰居不再勉為其難﹐小李嵩卻為了將來給鄰居“寫好對聯”﹐為了使全家穩居長工之上的“好生活”﹐更加發奮讀書。
上中學后﹐正趕上新文化運動席卷全國﹐置身于救國圖存熱浪之中的李嵩和許多同學一樣﹐一邊努力完成學業﹐一邊如饑似渴地閱讀宣傳新思想的書刊﹐國民黨的《三民主義》﹑《建國方略》他讀﹐共產黨的《向導》﹑《獨秀文存》他也讀。
新知識的灌輸﹐使父親言傳身教培養起來的責任感融入了更神圣的內容。李嵩追求人生理想的視野﹐從此越出了生育他滋養他的小山谷﹐越出了凝聚了父親一世心血的家業﹐越出了鄉間鄰里婚喪嫁娶所求的筆墨功夫。他看到了社會天災人禍民不聊生﹐看到了軍閥殺伐連年橫征暴斂﹐看到了帝國主義的野蠻侵略及其喪心病狂的經濟掠奪。特別是沙基慘案和五卅慘案﹐從感情上極大地刺激了李嵩的愛國熱情﹐激發了他報國救民的人生志向。李嵩不顧父兄規勸﹐參加了學生會組織﹐投身如火如荼的學生運動。
1926年﹐李嵩中學畢業﹐家里無力繼續供其讀大學。正痛苦彷徨﹐北伐革命軍占領長沙﹐帶來了廣東黃埔軍校招生的消息﹐李嵩不顧父親強烈反對﹐毅然徒步前往廣東﹐于當年9月考入黃埔軍校第六期入伍生隊﹐開始了他的戎馬生涯。
不久﹐中國歷史發生了一個重大的轉折。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打著“清黨”旗號﹐向共產黨人舉起了屠刀。正在入伍生隊學習的李嵩﹐親眼看見一批批優秀同學被五花大綁押上遠去的卡車﹐投入大牢﹐其中不少人倒在了血泊之中﹐都是些憂國憂民志向遠大品學皆優的好青年﹐有的﹐甚至與李嵩情同手足﹗
21歲的李嵩百思不得其解﹕既然要革命﹐為什么以血腥手段摧殘有膽有識有志向的熱血青年﹖
幾乎在一夜之間﹐血淋淋的現實封死了李嵩追求新思想之路﹐使他從美好理想的云端﹐跌入陰霾籠罩的深谷。逮捕同學的卡車駛離校園后﹐他拖著沉重的腳步回到宿舍﹐一頭栽倒在床上﹐扯開被子﹐蒙住腦袋﹐偷偷哭泣起來。
留在國民黨營壘里“年輕幼稚”的李嵩﹐看不到人民群眾的力量﹐自然找不到任何求解中國革命道路的答案﹐思想上的空白﹐從此﹐于青天白日的大旗下﹐逐漸被一種詮釋“清黨”暴行的國民黨“正統”理論所充填﹕中國為什么受盡列強的欺凌和宰割﹖還不是因為自己四分五裂﹐一盤散沙﹗帝國主義是一條“餓狼”﹐實行封建割據的軍閥和“共匪”是家里的“瘋狗”﹐“瘋狗”亂咬人﹐“餓狼”就要趁虛而入﹐入室吃人﹐所以﹐“攘外必先安內”。要結束分裂﹐統一中國﹐只能實行“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特別是“一個領袖”﹐那是凝聚人心的旗幟﹐就像德意志的希特勒﹑意大利的墨索里尼﹑大和民族的天皇。中國要想不受列強欺負﹐惟有此路﹗
六﹑“人性”辨析
李嵩第三次痛哭時﹐腦袋里已裝滿了國民黨的“正統”觀念。
1936年12月12日﹐張學良將軍和楊虎城將軍在西安發動了震驚全國的兵諫﹐扣押了蔣介石。消息傳來﹐李嵩似萬箭穿心﹐悲憤交加﹐止不住的淚水順著掩面的手指愴然雨下。
他痛苦萬分﹕領袖被扣﹐會落在共產黨手里﹐定無生還希望﹗
他絕望異常﹕領袖蒙難﹐中國必將四分五裂﹐亡國無日﹗
李嵩的三次痛哭﹐雖然為了截然不同的對象﹐但鮮明地表現了華夏兒女世代傳承的人生道義責任。肩扛著炎黃子孫義不容辭的人生重負﹐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后﹐有著中國男子漢陽剛血性和中國軍人救亡圖存抱負的李嵩﹐義無反顧地投身炮火連天橫尸遍野的抗日救國戰場。
1937年“八一三事變”爆發后﹐時任第74軍58師347團三營中校營長的李嵩經歷了他稱之為“一生最痛快的時刻”— 奉命開赴上海前線﹐參加進攻大小川沙戰斗。
同年12月﹐李嵩升任第58師344團上校團長﹐隨即參加南京保衛戰。南京失陷后﹐李嵩所在部隊被殲殆盡﹐李嵩死里逃生。不久﹐李嵩調任經補充重建的第347團上校團長﹐又參加了徐州會戰﹑九江戰役。1939年7月﹐國民黨軍隊在建制調整中廢除旅級編制﹐第347團改稱第174團﹐李嵩仍任團長﹐之后于9月參加了第一次長沙會戰。1940年2月﹐李嵩升任第58師上校“步兵指揮官”后﹐同年3月參加了上高會戰﹐同年9月參加第二次長沙會戰﹐1942年5月參加浙贛會戰﹐1943年11月參加常德會戰。
1944年5月李嵩調升第100軍第19師少將副師長后﹐又參加了1944年5月的長衡會戰和1945年4月的湘西會戰。
時下﹐中國大陸影視界和文學界對國民黨軍人的描述﹐多打著“揭示人性”的旗號﹐想當然地簡單推理﹐從“人格丑化”跳到“政治美化”的另一極端。顯然﹐這依然沒有跳出“不是好人就是壞蛋”的臉譜化思維泥淖。其實﹐國民黨垮臺最根本的原因﹐既不是官佐腐敗﹐也不是將帥無能﹐是國民黨統治集團維護并加劇了延續千年的階級壓迫制度。這是打開國民黨官兵人生謎團的鑰匙。
“人性”是具體的。20世紀中國革命歷史人物的“人性”﹐不應沉溺于“貴人”的恩怨得失和文人的自我感受﹐用精英主義視角去解讀﹐應該放到殘酷的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激烈的階級斗爭和民族反抗﹑艱難的階級解放和民族獨立這一20世紀的歷史大背景中﹐用草根大眾的利益去解析。
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李嵩﹐確有令人尊敬的“救亡圖存”人生抱負以及為之出生入死的抗戰經歷﹐但這又基于特定的社會基礎。
與少年毛澤東反感父親剝削長工﹑思索為什么沒有寫普通農民的書不同﹐同出身湖南小康之家的少年李嵩﹐認同的是父親掙扎于現實生活所體現的等級秩序及人權差距。父親在兒子身上寄托的生活理想﹐有著延續千年的社會根基和思想淵源。
李嵩沒有辜負父親的期待。據查﹐李嵩擔任暫編第52師師長后﹐僅“特賬”收入﹐就為其提供了可以任意開支的數額不菲的財富。
李嵩的“特賬”不分公私﹐其占半數以上收入來源于“吃空”﹐即虛報﹑冒領并貪污部隊空缺人員的兵餉﹑糧代金和武器裝備。1948年1月﹐納入李嵩師長“特賬”的“空額”至少有142名﹐其中在由吉林警務處部隊改編的所屬第二團和第三團分別“吃”到52名和12名﹐在其直接掌控的師直屬輜重營“吃”到78名。所屬第一團的老底子是原東北保安部隊﹐李嵩雖然已在該團安插了一些從第19旅帶來的骨干﹐但在徹底掌控之前﹐這個團的空額是不便“吃”的。
李嵩“特賬”的資金來源﹐除了從下屬團隊收上來“空額”兵餉和糧代金等經費外﹐還有“制作符號剩余款”﹑“購買大車剩余款”﹑“行軍鍋灶剩余款”﹐上級撥發的“犒賞費”﹑“防寒費”﹐還有從東北交警總局吉林警務處帶到暫編第52師的“滾存結余款”等等。這其中的“購買大車剩余款”和“購馬剩余款”﹐很可能是1948年3月該師從吉林撤往長春途中搶劫老百姓的牲口和大車賣的錢。
上述所有款項的開支﹐均由師長一人說了算﹐這在舊軍隊天經地義。李嵩師長的伙食費﹐購買服裝﹑留聲機﹑俄國毛毯﹑字畫﹑鹿茸等私人物品的費用﹐支匯妻子蔡鳳儀和長沙親友李世輝等人的款項﹐均從這里開支。除此之外﹐“特支費”﹑“犒賞費”﹑“招待費”﹑補貼部分軍官的“醫藥費”﹑“副官處購買汽車材料汽油”等公務活動也要從其中開支﹐不過這類開支只占10%左右﹐且其中多數款項后來又轉到“臨時費”中去了。軍長給李嵩的“犒賞費”﹐“犒賞”到李嵩部下頭上的僅占13%左右。
與當年毛澤東旗幟下的人民軍隊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10] 通過實行官兵一致將精英階層的利益向下壓縮﹐通過建立以士兵委員會為標志的民主制度將士兵階層的權力向上提升不同﹐國民黨將佐為了維護金字塔式的等級秩序﹐在本集團相同或相近階層的圈子里﹐是很“講人情”的。維系“金字塔”式的權利結構﹐靠“倒金字塔”式的利益結構。各級帶兵長官“講人情”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不“吃獨食”。所以﹐“特賬”還有一項較大的支出﹐就是給部分軍官送錢﹐以“車馬費”﹑“特支費”等名目﹐予以補貼。送錢的對象一般是副職或不帶兵﹑沒有經濟權的軍官﹐上級﹑本級﹑下級都有。當然﹐都是用得著的人。至于錢送誰﹐送多少﹐無一定之規﹐完全憑師長個人的喜好﹐想送誰就送誰﹐想送多少就送多少。這種對部隊經費的公開侵吞和隨意支配﹐不僅強化了長官手中隨心所欲的權力﹐還以“仗義”的面目﹐強化了將佐階層內部的“忠義道德”。
意大利經濟學家帕累托曾經提出過著名的博弈論定理 — 經濟的效率體現于配置社會資源以改善人們的境況﹐主要看資源是否已經被充分利用﹐如果資源已經被充分利用﹐要想再改善任何人﹐都必須損害別人了。
國民黨將佐階層遵循“帕累托定律”對士兵階層利益的“損害”﹐美國著名學者費正清主編的《劍橋中華民國史》在大量引用美國國務院檔案后﹐多有記述﹕“1944年10月﹐魏德邁將軍最初擔任蔣的參謀長職務時﹐他了解到士兵因太虛弱而不能行軍﹐并且不可能有效地打仗﹐原因多半在于他們是半饑餓的。因為長官們習以為常地為自己‘克扣’很大一部分。”[11] 抗戰期間美國《時代》周刊遠東首席記者﹑普利策新聞獎金獲得者白修德甚至斷言﹕“死在路上﹐死在征兵過程中﹐死在野蠻的新兵訓練處及長途行軍中的人﹐要比進入軍中后死的人還多。”[12]
基于官兵切身利益的對抗性分離﹐國民黨軍隊要驅使廣大士兵投身抗戰﹐只能憑借血腥的強迫紀律。史料記載﹐李嵩抗戰時期的長官張靈甫師長治兵嚴苛﹐手段暴戾﹐時常殺一儆百﹐曾對他的團長劉光宇說﹕“明天‘紀念周’﹐[13] 你團里有幾個(他的慣用術語﹐就是有幾個要槍殺的官兵)﹖”劉團長說﹕“我團里沒有。”張靈甫說﹕“你們團里總是沒有。明天一定要替我找出幾個來。”劉也說﹕“只有拿我去槍斃吧。”[14]
張靈甫式的“暴戾”﹐在國民黨軍隊絕非特例。在國民黨“五大主力”之一新一軍當過兵的容開業著書回憶﹐他所在的新一軍新38師112團為了防止士兵逃跑﹐每次移防前兩三天都要槍斃幾個逃兵﹐以殺雞儆猴。如果團禁閉室沒有現成的逃兵﹐團部就派人出去捉一兩個回來﹐再綁到全團集會上槍斃。至于捉回來的是不是逃兵﹐甚至是不是兵﹐都很難說。[15]
也正是大量耳聞目睹了“老百姓被當兵的欺負﹐當兵的又被當官的欺負”﹐從德國留學回國后曾在胡宗南部任基層指揮官的蔣介石之子蔣緯國﹐才深刻感悟到國民黨軍隊抗戰一再喪師失地的內在原因﹕“我看清楚了中國的軍隊是怎么樣的一批人組成的﹐要帶著這么一批人去打仗﹐還要面對如此精銳的日軍﹐還要打勝仗﹐實在是不容易。”蔣緯國甚至斷言﹕國民黨軍隊“冤死的人不計其數”。[16]
七﹑無奈的陪葬
公道地說﹐蔣介石父子以及國民黨軍政界的有志之士也想革除軍政積弊﹐但利益之爭如同與虎謀皮﹐他們所依靠的階級內部“人情”泛濫﹐不允許。而當泛濫的“人情”阻止不了既得利益階層不愿意看到的利益調整時﹐暴力便應運而生。國民黨北伐成功后﹐曾于1929年在浙江省采取一種比較溫和的“二五減租”辦法﹐結果不但推行不下去﹐而且直接導致推行減租最力的沈玄塵(定一)被暗殺。[17] 顯然﹐推翻階級壓迫制度的“暴力革命”不是純主觀意志的產物﹐被某些當代知識精英所指責的“暴民”﹐是“暴主”及其“暴政”逼出來的。
舊中國階級矛盾在民族存亡關頭﹐被民族矛盾擠到次要和從屬的地位﹐而一旦民族矛盾緩解﹐那種基于維護剝削制度的舊道義本身固有的殘酷性﹑腐朽性和沒落性﹐隨著階級矛盾的激化一覽無余。
李嵩原本純潔的性情被“金字塔”上的權力扭曲了﹐原本善良的心腸被“倒金字塔”中的利益鈣化了。由于缺少與廣大勞苦大眾的共同利益基礎﹐李嵩的嘴里不能不經常噴出一些子虛烏有的謊話﹑瞎話﹕“共產黨賣國﹐把東北一百多萬青年送到蘇聯當勞工﹐結果凍死了20多萬。”“八路的大炮都是用東北女人向蘇聯換來的。”“八路軍抓住俘虜不但不給飯吃﹐還要挖眼睛﹐剁腳桿﹐砍腦殼。”“戰場上被俘虜﹐就像女人被強奸沒臉見父親一樣﹐所以﹐即便只剩一個人﹐也要抵抗到底﹐子彈沒了﹐就拳打腳踢口咬﹐決不能投降﹗”
李嵩的人性被他效力的舊制度異化了﹐但他的良心沒有徹底麻木﹐良知沒有完全泯滅。在解放戰爭后期﹐李嵩確確實實“對國民黨失去了信心”。據曾澤生軍長著文記載﹐起義前﹐曾澤生“幾次與李嵩談話”﹐“李嵩表面上表示亦不滿現狀”。也正是不滿國民黨腐敗和沒落﹐加上自己患有嚴重的胃病和肺病﹐李嵩才下決心提出“請長假”辭官返鄉的要求。
鄭洞國為控制部隊﹐極力挽留這位得力干將。幾經努力﹐李嵩只獲得兩個月醫病的短假﹐這時﹐飛機已不能在長春降落﹐未能成行。蔣介石為了嘉勉﹑安撫這位“抱病服務”的黃埔學生﹐派飛機專門給李嵩空投了藥品﹑罐頭及親筆慰問信。
就這樣﹐李嵩身不由己地作了行將就木的舊制度的陪葬品。
在解放軍官教導團學習期間﹐由于李嵩有求知欲﹐看了些理論書籍﹐肯研究問題﹐在后期當選為學習組長﹐認識也有所轉變。
然而﹐李嵩還是于長春起義三年后﹐被判處了死刑。
對李嵩之死﹐有人歸因于“階級復仇”﹕血債血還﹐欠命償命﹐情理之中。
其實不然。中國共產黨在漫長的革命道路上﹐曾經創造性地駕馭了被壓迫階級的仇恨心理﹐并把億萬勞動人民的階級仇恨匯聚成不可抗拒的歷史洪流﹐掀翻了壓在他們頭上的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然而﹐中國共產黨的宗旨不是復仇﹐多少年來﹐其成功的戰略﹑策略﹐特別是敵軍政策﹐一直反對狹隘的復仇意識。
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將之歸因于中共歷史上的“左”。
“左”是一個筐﹐似“左”非“左”隨意裝﹗
比較中外的“月亮”常常可能背上“崇洋媚外”的惡名﹐但外國的“月亮”確有圓潤﹑晶瑩﹑清暉四射的時候。
李嵩的死刑﹐是在新中國鎮壓反革命運動中被判處的。
西方權威的《劍橋中國史》第14卷稱﹕包括鎮壓反革命運動在內的“幾次運動都是在1950年后期中國人參加朝鮮戰爭以后發動的﹐它們的激烈程度無疑與朝鮮有關。黨的領導人看到了保持警惕的真正必要性﹐這不但是由于美國進攻的危險性﹐而且是由于國民黨重返大陸的可能性”。
該書還特別注意到﹕“從毛澤東對反革命分子的評論中可以看出在介入朝鮮戰爭時領導態度的轉變。1950年9月后期﹐在決定介入之前不久﹐毛澤東宣稱﹐不殺一個特務是必須堅持的政策﹔到1951年初﹐他力主﹕‘要堅決殺掉一切應殺的反動分子。’”
《劍橋中國史》的基本判斷沒有錯。據統計﹐抗美援朝之初﹐全國各大軍區尚有未經處理的國民黨起義與投降軍官三萬余人。這些人的情況非常復雜﹐經過一兩年的教育﹐大部分得到了初步改造﹐消除了敵對思想﹐承認罪過﹐希望給以出路﹐但仍有一部分反動思想濃厚﹐朝鮮戰爭爆發后甚至非常狂妄。對此﹐中央軍委總政治部基于“政治上的需要”﹐[18] 于1950年12月發出〈對起義與投降軍官處理辦法的指示〉﹐要求各部隊“在實現我軍政治諾言及安定社會秩序兩個原則下﹐根據不同情況按量才選用﹐組織生產﹐資遣回鄉﹐長期管訓及懲辦首惡之方針﹐分別予以處理”。[19]
不過﹐《劍橋中國史》也有局限。新近披露的史料表明﹐1951年5月初﹐毛澤東從外地剛一回京﹐馬上找來公安部長羅瑞卿﹐強令立即召開全國公安會議﹐部署全面收縮。同時電告中南﹑西南等區的負責人﹐要求他們“嚴重注意”鎮壓反革命運動捕人殺人失控情況。[20] 毛澤東還特意創建了“死緩”刑名﹐并在1951年5月8日代中央起草的〈中央關于對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應大部采取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政策的決定〉中﹐提出了“保全十分之八九的死罪分子不殺”的政策要求。[21]
毋庸置疑﹐當年主持地方鎮壓反革命運動的中南局第一﹑二﹑三書記林彪﹑鄧子恢﹑葉劍英﹐西南局第一﹑二﹑三書記鄧小平﹑劉伯承﹑賀龍﹐以及公安部長羅瑞卿﹐都是基于現實主義合理性的“下馬治國”天才。但毛澤東不是。毛澤東“是洞徹以至試圖掌握更遙遠的歷史未來的神靈”﹐[22] 由此才成為絕大多數中共天才們不計個人恩怨得失畢生追隨的超級天才。正如英國史學巨匠湯因比贊譽“毛澤東比我們時代先進50年”那樣﹐[23] 毛澤東以其超量胸懷﹑超凡氣魄和超級視野﹐通過預設“死緩”刑名﹐以當代管理學定義的“容錯程序”﹐為幾十年后糾正錯案﹐保全了一大批敵對分子的性命﹐更為社會進步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話又說回來﹐雖然地球那一頭的“老外”對毛澤東態度的考證欠準確﹐但他們看到了鎮壓反革命運動與麥克阿瑟壓向中國邊境的坦克﹑飛機﹑大炮﹐乃至于杜魯門1950年11月30日的原子彈恐嚇﹐[24] 與蔣介石企圖派出第52軍先遣赴朝參戰的反攻大陸喧囂之間的必然聯系﹐無疑﹐要比脫離歷史環境批“左”走極端的某些中國知識精英要深刻得多﹗
鎮壓反革命運動不是新中國的復仇祭祀﹐它是在受到嚴重外來侵略威脅的歷史緊要關頭﹐為了避免更多流血的一次“社會減震程序”。以小震﹐釋放大地震的破壞性能量。以少數歷史罪人的流血﹐避免廣大人民群眾的大量流血。
把李嵩推向斷頭臺的﹐是歷史。
“天若有情天亦老”﹐無限發展著的歷史永遠年輕。
八﹑生命終結的個中緣由
當然﹐李嵩生命的終結也有個中緣由。由于在起義前被先行被扣押﹐喪失了起義人員身份﹐又幾經輾轉﹐由哈爾濱解放軍官教導團﹐到佳木斯解放軍官教導大隊﹐再進撫順東北軍區政治部解放軍官教導團﹐在國民黨戰俘﹑戰犯堆里﹐李嵩比其他國民黨將領處于一種更危險的境地﹕暫編第52師被成建制地改編為人民解放軍后﹐開展了轟轟烈烈的控訴運動﹐故李嵩被廣大起義官兵揭發﹑控訴出來的罪惡﹐較之其他被俘后所屬部隊隨即被分散消化的國民黨將領﹐內容更多﹐事實更清晰﹐證據更充分。
據李嵩部下揭發﹕李嵩吉林警務處處長期間﹐1947年7月﹐所部在吉林鐵道口抓住十余名無證明的老百姓﹐李嵩下令關進空房子的地下室﹐未幾﹐全部折磨而死﹔1947年9月﹐部隊防守楊家店子﹐有一名士兵戰場投誠﹐李嵩命令排長去追﹐沒追回來﹐于是﹐下令按照“連坐法”將排長﹑班長和該班士兵共七人全部槍殺。李嵩任暫編第52師師長期間﹐1948年3月部隊由吉林市撤往長春市途中﹐李嵩下令將混入部隊的老百姓全部槍殺﹐他自己亦親手槍殺兩人﹔同年5月在長春二道河子﹐李嵩下令將解放軍釋放回來的一名排長和一名班長槍斃。
懲治逃兵﹐李嵩的部隊更為殘酷。
根據改造國民黨第60軍的統計資料﹐舊軍隊殘殺逃兵的方法達一百多種﹐有槍斃﹑刀殺﹑火烤﹑開膛﹑破肚﹑扒皮﹑抽筋﹑勒死﹑活埋等等﹐其中尤以由交警部隊和地方保安武裝改編的暫編第52師最為殘酷。
該師第一團迫擊炮連曾有一名連長﹐將抓回的逃兵剝光衣服﹐用四顆大釘子釘在大樹上﹐折磨了整整一晝夜﹐讓他活活痛死。
該師第三團抓住逃兵后﹐先挖一個深坑﹐里面鋪滿生石灰﹐將綁住手腳的逃兵推入坑內﹐再去澆水﹐讓士兵活活燙死。
有的軍官將逃兵吊在半空中﹐下面用火烤﹐烤得士兵渾身流油﹐一直烤到人油滴盡﹐通體焦黑死去時為止。用火烤逃兵時﹐有一種特別的吊人方法﹐就是把繩子拴在逃兵身體一側的手拇指和腳拇趾上﹐再吊起來。不知哪個爛學究﹐給這種吊人方法起名叫“鳳凰單展翅”。還有的軍官把逃兵綁在柱子上﹐用刀破腹后拽出腸子﹐再用小刀從逃兵的前額上開始往下剝皮﹐當眾將一個活生生的人﹐活活地剝下皮來。[25]
如今﹐有人將當年追究少數起義投誠人員歷史罪惡﹐作為“左禍橫行”的典型例證來批判﹐甚至還有人在境外拿歐陽午曾被當作“戰犯”來指責中國共產黨﹐殊不知﹐當年最先﹑最強烈要求追究個別起義投誠人員歷史罪惡的﹐不是中共干部﹐而是覺悟后的廣大國民黨起義官兵。最典型的﹐是胡宗南部某副師長﹐起義前曾經利用職權雞奸了89名部下﹐在控訴運動中﹐義憤填膺的受害官兵甚至強烈要求把這位副師長褲襠里的那個玩意兒割掉﹗[26]
李嵩被判死刑的個中緣由還有﹐就是在押期間﹐他對自己的歷史罪惡只作原則批判﹐沒有具體交代﹐特別對殘殺平民﹑屠殺戰俘一類的戰爭罪行﹐以及貪污吃空﹑虐殺士兵一類人權罪行﹐更是始終只字不提。這要發生在一般戰俘將領身上﹐也不足為奇﹐但李嵩身上有著“特務”印記﹐人們對他的高度警覺與戒備﹐是有理由的。
歷史的演進是有代價的。付出代價的歷史﹐在進步。
這進步﹐印證在李嵩舊屬的叛變事件上 — 李嵩被扣押兩個月后﹐其原屬第一團四連約一個排發生叛變﹐并綁架了指導員高汝云。叛變分隊于次日被解放區地方武裝全數截獲。之后﹐多數參加叛變的士兵都回到了部隊﹐在指導員高汝云等解放軍干部的啟發教育下﹐完成了階級意識的大覺醒﹐其中不少人成了連隊的骨干﹐有的當了班長﹐有的當了副排長﹐有的還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這進步﹐體現在李嵩的認識里 — 李嵩初進“解放軍官教導團”學習《將革命進行到底》時﹐曾主張共產黨與國民黨“講和”﹐認為蔣介石所提條件的“討價”﹐中共可以“還價”﹐“如果中共硬打下去﹐要負內戰責任”。而到學習后期﹐李嵩寫到﹕新中國“不再是吮血魔鬼的天堂﹑人民大眾的地獄了。昨天被視為奴隸的窮苦大眾﹐要作今天的主人﹐這個歷史的大翻身﹐充分地證明新民主主義的正確性﹐與人民領袖毛澤東先生領導的成功”。
這進步﹐還記載在中國人民志愿軍的戰史中 — 李嵩病故的同年﹐志愿軍第50軍149師447團被授予“白云山團”英雄稱號。在抗美援朝戰場上﹐被志愿軍總部批準授予稱號的團以上單位﹐惟有該團。鮮為人知的是﹐該團堅守白云山主峰的第五連﹐[27] 是長春起義部隊惟一發生叛變的連隊。
無意陪葬的李嵩﹐被歷史無情葬送了。
一件早該改判或撤判的死刑案﹐沉淀了35年。
[1] 楊福﹐原國民黨第60軍營長﹐1947年10月在吉林作戰被俘﹐1948年被我東北軍區聯絡部派回長春做策反工作。1948年10月參加長春起義后﹐留隊繼續擔任營長。楊福起義前曾活埋過解放軍戰俘﹐鑒于其主動交代﹐未予追究。1951年﹐楊福在朝鮮戰場上被提升為團參謀長。1955年“肅反運動”期間﹐楊福因心胸狹窄﹑生性多疑﹑思想改造不徹底﹐意外持槍行兇﹐致多名基層指戰員傷亡﹐被擊斃。
[2] 國民黨軍隊“經理”的職能﹐大致是經費管理等。
[3] 歐陽午﹕〈正確的抉擇〉﹐《長春文史數據》1987年第三﹑四輯﹐第206頁。
[4] 汪煜﹕〈兩任浙江保安處長的俞濟時〉﹐《浙江文史資料選輯》第13輯﹐第155~159頁。
[5] 鄭洞國﹕《我的戎馬生涯 ¾ 鄭洞國回憶錄》﹐團結出版社1992年﹐第515頁。
[6] 中共中央十人小組﹕〈對“關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的解釋及處理的政策界限的暫行規定”的補充解釋〉﹐1957年6月。
[7] 南京軍區《第三野戰軍戰史》編輯室編﹕《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戰史》﹐解放軍出版社1996年﹐第26頁﹔軍事科學院軍事歷史研究部編﹕《中國人民解放軍全國解放戰爭史》﹐軍事科學出版社1996年﹐第一卷第269頁﹐第二卷第56~59頁。
[8] 冷克﹕〈我的點滴往事〉﹐《撫順文史資料選輯》第二輯﹐第75~76頁。
[9]“長假”﹐在當年的國民黨軍隊﹐是長久請假﹐暫離現役的意思。
[10] 田力為﹕〈從井岡山的扁平化管理到新中國的扁平化管理 — 對毛主席“革命路線”的一個理解〉﹐北京大學中國與世界研究中心﹕《觀察與交流》2009年第29期。
[11] 費正清主編﹕《劍橋中華民國史》下卷第11章﹐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
[12] 白修德﹑賈安娜著﹐端納譯﹕《中國的驚雷》﹐新華出版社1988年﹐第147頁。
[13]“紀念周”又稱“總理紀念周”。1926年2月12日國民黨中央黨部議決公布《紀念周條例》﹐明確舉行紀念周的目的就是“為永久紀念總理﹐且使同志皆受總理為全民奮斗而犧牲之精神﹐與智仁勇之人格所感召﹐以繼續努力﹐貫徹主義”﹐規定“每周之月曜(星期一)日上午九時至12時”舉行紀念周儀式。從此﹐紀念周正式成為國民黨上自中央下至基層統一執行的制度時間﹐也成為“各黨部把黨的主義政策去訓練黨員的一個方法”。
[14] 周更聲﹕〈國民黨第一補充旅的前前后后〉﹐《湖北文史資料》2002年第1期。
[15] 容開業﹕《昨天走過的路》﹐2006年自印﹐第49頁。
[16] 楊者圣﹕《情報英雄熊向暉﹕隨同蔣經國的西北之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6頁﹔蔣緯國口述﹑劉鳳翰整理﹕《蔣緯國口述自傳》﹐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8年﹐第161﹑274~277頁。
[17] 蔣夢麟﹕《蔣夢麟自傳﹕新潮與西潮》﹐團結出版社2004年﹐第211頁。
[18] 中央統戰部﹑中央調查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軍委總政治部﹕〈關于落實對原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政策的若干問題的說明〉(統發文【1980】第002號)指出﹕“建國初期﹐新解放地區情況復雜﹐為了維護剛剛建立的革命政權和發動群眾﹐在土改﹑鎮反中黨和人民政府處置了一部分民憤較大或有現行活動的國民黨人員﹐其中也有一部分起義投誠人員﹐這是當時政治上的需要﹐也是符合當時的政策的。”(轉引自中國勞動咨詢網﹐http://www.51labour.com/lawcenter/lawshow-38001-3.html )
[19] 郭化若主編﹕《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史大辭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669頁﹔長舜﹑荊堯﹑孫維吼﹑蔡惠霖﹕《百萬國民黨軍起義投誠紀實》﹐中國文史出版社1991年﹐第1632頁。
[20] 羅瑞卿同志在第一次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的報告﹐1951年5月19日。
[21]〈中共中央關于對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應大部采取判處死刑緩期執行政策的決定〉(1951年5月8日)﹐《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二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年﹐第256~258頁。
[22] 何新論毛澤東﹐“何新中國論壇”(http://www.hexinnet.com/ )。
[23] 程世平著﹕《文明之源 — 論廣泛意義上的宗教》﹐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37頁。筆者力薦此書。
[24](日)陸戰史研究會﹕《朝鮮戰爭》(下)﹐國防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135頁。
[25] 中國人民志愿軍第50軍政治部﹕《中國共產黨第50軍第一屆黨的代表大會文件匯編》﹐1954年編印﹐第14頁。
[26] 西南軍區第二工作團﹕《改造起義部隊第七兵團半年工作總結》﹐1950年﹐第43頁。
[27] 國民黨第60軍及所屬第182師﹑暫編第21師﹑暫編第52師在長春起義后﹐于1949年1月2日被成建制地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50軍及步兵第148師﹑第149師﹑第150師。同年3月﹐營口起義部隊編入第50軍建制﹐授名步兵第167師。同年8月﹐由原暫編第52師成建制改編的步兵第150師被撤銷建制﹐其所屬按營﹑連建制﹐分別撥補第148師和第149師﹐第167師改稱第150師。據高汝云回憶﹐當年在九臺發生叛變的暫編第52師第一團四連﹐于1949年1月2日被改編解放軍第150師448團四連﹐又于同年8月編入解放軍第149師447團二營建制﹐改稱第五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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