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群眾運動,并非像有些人所說的是為了整人。毛主席早在延安時期就有了這種設想。當年黃炎培先生到延安考察,與毛主席在窯洞里探討一個政黨如何保持長期執政的問題,后來被人們稱之為“窯中對”。在談話中,黃炎培請教毛主席如何跳出歷史周期律這個圈子的問題。
毛主席的答復是經常性地開展群眾運動,讓人民群眾監督干部,使其不敢有貪腐之念。
當然,毛主席并不是否定依法治國,而是沒有群眾的監督,法律的嚴肅性就會大打折扣。縱觀歷史,各個朝代都有法律,甚至刑罰極其殘忍,但結果并沒有根治腐敗,最終也沒能擺脫政權被推翻的命運。所以,毛主席提出讓群眾監督干部,實際上是對依法治國的一種補充。
不錯,建國后的群眾運動確實冤枉了一些人,也在某種程度上造成了經濟秩序的混亂,但是對貪腐形成的威懾和打擊也是有目共睹的。盡管這種運動老人家走后被終止,但它的余威卻持續了十幾年,令那些在誘惑面前蠢蠢欲動的人左顧右盼,縮手縮腳。
回憶當時的情況,有個親戚說, 80年代中期,他想換個工作崗位,便悄悄地給車間主任送去兩瓶酒,結果主任說什么也不敢收,連連擺著手說:“你是在害我,要是再搞運動,非把我整死不可!”
有個朋友也講過類似的故事。有一次,隊長帶他們去幫一個民營企業維修設備,完事以后老板硬塞給他們一沓錢。路上,幾個人提議把錢分了,隊長當時嚇得臉都白了,說:“這錢必須上交,不然再鬧起運動來,倒霉的可是我呀!”
可見,群眾運動的威懾力是多么的強大。
那么,貪腐之風是從什么時候刮起了的呢?
在我的記憶里,有些人的賊膽是在90年代初大起來的。小平同志南巡時,鼓勵大家改革開放的膽子再大一點,步子再快一點。結果,這些人誤以為得到了“免死牌”,開始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肆無忌憚地蠶食鯨吞國有資產,當然權錢交易也就從中應運而生了。
當時,有個南方國企的負責人,沒花一分錢便把企業占為己有。在一次企業家改革經驗交流會上,他信誓旦旦地說:這是難得的機會,在我們那里,除了西湖的水,全部賣掉!
當然,怎么個賣法和賣給誰就不用說了,反正老百姓肯定沾不上邊。
再說當今的腐敗,貪官們甚至到了有恃無恐的地步,貪腐數額之大,不斷創歷史新高。據中紀委的數據顯示,十八大以來,全國范圍內查處腐敗分子808845人,其中包括中管干部453人,省部級以上高官392人。
由此可見,毛主席是多么的高瞻遠矚,脫離了群眾是多么的可怕。如果懲治腐敗沒有更加有效的手段,鉆進歷史周期律的圈子就不是開玩笑了。
筆者以為,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不妨重新審視當初的群眾運動,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抓緊建立一套合理合法、更加有效的群眾監督機制,形成強大的威懾力,使干部真正做到不敢想、不敢貪。
只有這樣,反腐敗工作才能收到應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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