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遺物的故事》已在中央一臺、中央少兒頻道、湖南衛視、重慶衛視以及全國各地面頻道播出,在全國范圍內產生了強烈反響。今日起又將在長沙電視臺新聞頻道晚上的黃金時間播出。本報從29日起將陸續分集刊登該片解說詞,為您解讀主席遺物背后的故事。
第九集 家庭生活賬本
稿費上億之說純屬謠言
1990年10月,碧瓦紅墻的中南海內一片忙碌,中共中央警衛局與韶山毛澤東同志紀念館之間清理交接毛澤東生前遺物的工作正在進行。
劉斌珍(原韶山毛澤東同志紀念館 館長):那個生活秘書叫周福明,他突然想起,他說“有一些東西你們要嗎,在地下室我帶你們去看看咯”,走到了一個角上的時候,腳下有一大堆紙張在那里(擺放)。
翻開這堆塵封的紙張,所有人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居然是毛澤東一家的生活開支賬目。
工資“高”開支也大
那么,賬本的背后,毛澤東究竟是怎么掙錢、花錢的呢?
最有發言權的,當然是負責記賬的人。這個人叫吳連登。
吳連登(毛澤東的生活管理員):毛主席的工資是404塊8毛,江青的工資是243塊,當年來講工資應該是高工資了,但是毛主席這400多塊錢,(要用于)家里的開支呢,因為全家的開支比較大。
兩個女兒、姨姐、侄子每人每月30元的生活費,資助親戚、朋友、工作人員的一筆筆款項,種種負擔,賬目上歷歷在目。甚至,許多時候,連身邊工作人員的醫藥費與出差補助,毛澤東都自掏腰包。
美國總統住白宮,不必交房租。毛澤東住在中南海卻是要出房租的,甚至水電、煤氣、取暖、家具樣樣要交錢,總額占到工資收入的四分之一。
更有甚者,哪怕在公務活動中喝杯茶,毛澤東也得私人付錢。
吳連登:因為主席講了,我們這國家不只我一個人吃、一個人喝、一個人花,如果說我要隨便吃了、花了、用了、拿了,部長也可以,省長也可以,縣長村長都可以,這個國家就沒法治理了。
與工作人員“約法三章”
上有所行,下必效之,毛澤東明白這個道理。為了全黨的廉政建設,他必須以身作則。
也因此,他與身邊的工作人員“約法三章”。
“凡首長需要的一切東西,托當地辦的,必須貨款兩清,對方不要錢,我們就不收東西。”“嚴格認真地執行中央關于不準請客送禮的通知中五條指示。不得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公私不分、鋪張浪費。不得用任何名義向地方要東西不付錢。”
巨額稿費之說純屬造謠
吳連登:現在社會上有人造謠,說毛主席的稿費有1.31億,我從好幾個雜志上面看到,心里不舒服……人家造謠,我們有必要出來澄清,如果我們這些人再不講,那白的都讓他說成黑的了。
這一點,毛澤東的賬目足以證實,他的稿費清單即明確記載:
“1959年底結存款二十四萬八千六百八十九元三角”,所謂上世紀50年代即達百萬稿費之說,顯然不實。
吳連登:毛主席臨終的時候稿費是124萬(舊幣)多一點,用在家庭的也只是幾萬塊錢,送那些民主人士,還有些就是為他搞的一些設施,也是從主席的稿費里出的,他沒有任何的遺產留給自己的子女,他把這些錢歸了黨了,歸了人民了。
吳連登:臨終的時候家里只有幾百塊錢,這是毛主席的全部財產,最后這個錢也交了公了,另外毛主席在銀行里沒有一分錢存款。
附文:
“妖魔化毛澤東”的小規模戰役—南方報業及徐友漁等漢奸文人將污蔑毛澤東工程推向高潮
資料
除了李志綏炮制的回憶錄這樣的大工程外,美國還進行了一系列”妖魔化毛澤東”的小規模工程。這里不再一一剖析,僅以毛澤東稿費問題來透視美國反共勢力人是如何聯合國內漢奸買辦勢力通過制造一個個小謠言達到”妖魔化毛澤東”的目的。
2007年12月10日,新華網、新浪網等主流網站刊登文章:《據統計毛澤東稿酬累計達1.3億》。見:http://news.xinhuanet.com/theory/2007-12/10/content_7223084.htm
此文實際上幾年前美國中情局資金支持的海外民運反共刊物制造的垃圾。(此文能上新華網,可見中情局對中共國務院的滲透有多深。)
2002年8月,幾家海外反共刊物先后出籠了幾篇“毛澤東巨額稿費”的文章。
先是香港《爭鳴》雜志2002年第8期(8月1日出版)《迷你信息》欄一篇叫做《毛澤東一億四千萬稿費解凍》的消息。
其后,《BIG參考》又陸續發表了三篇:
2002年8月11日第20號文章《就毛澤東稿費解凍一事致毛氏后人的公開信》,作者ctx。
2002年8月17日兩篇。第9號是程再思的《毛澤東死時存款75820000多元!農民勞動一日只有八分錢!》(以下簡稱程文)。這個標題是編輯者改的,原標題為《毛澤東稿酬天文數字》。第10號為《有關毛巨額稿費的一些佐證資料》。
在這些反共文章中,程文的影響最大。最近幾年被國內報刊轉來轉去的“巨額稿費”文章,都是在程文的基礎上改頭換面而來,而且像瘟疫一樣,每年都傳播好幾次。每一次領頭兒的刊物如下。
程文第一次出現在中國大陸合法出版物上,是《黨史文苑》2004年第5期,《毛澤東億萬稿酬的爭議》,后被《黨史博覽》第9期轉載。轉載者陳昌喜稱,原文來自2003年10月30日《精品書摘》。
2004年12月28日被香港《大公報》轉載,作者丁遠。
2005年2月河北《雜文月刊》,作者祖丁遠。
2005年11月18日《中華文摘》轉載了2004年香港《大公報》的文章。
2006年有人經過微小的修改,在鳳凰網上刊登。
2007年12月10日《廣州日報》轉載,它來自《黨史文苑》2004年的轉載文章,不過,文章前兩個字改成了“近日”,不了解情況的讀者還以為是2007年發生的事。
很快,《南方都市報》為“毛澤東巨額稿費”組織了一個專題,將對毛澤東的造謠污蔑推向高潮。
“從60年代以來開始的版權稅已經完全取消了,但對毛澤東的書或許是全國唯一的例外,依然實行版權稅制”(葛劍雄,《“毛澤東的稿酬”要區別對待》,《南方都市報》2007年12月12日)
“如果‘文革’中稿費制度被完全廢除,毛澤東收領稿費是全國唯一的例外,那么這個合法性是有問題的。”(徐友漁,《毛澤東稿費再思考》,《南方都市報》2007年12月12日)。
一時間,毛澤東有億萬稿費資產,文革中稿費被廢除,但毛澤東卻領取了億萬稿費,毛澤東是中國最大富翁、最大腐敗分子的謠言滿天飛。
最終原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及為毛澤東管理家政長達12年的吳連登不得不在一個小網站中紅網及小刊物《環球人物》上出來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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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稿費的準確數額是124萬元
“有關毛主席稿費的事,我也聽說了,一些報刊搞得風風雨雨,說什么:毛主席的稿費高達一億三千多萬元。這太離譜了。據我所知,毛主席的稿費肯定沒有這么多。我記得是120多萬元,具體的數字可以到中辦特會室去查。”汪東興說罷,征詢地看了看吳連登。
吳連登接過汪東興的話茬,說:“自從一些媒體出現了‘億元稿費’的謠言后,我們在毛主席身邊工作的人員都很氣氛。毛主席也是人,也應享有人的尊嚴和權利,不能這樣子任人怎么糟踏就怎么糟踏,覺得有必要將我們了解的事實公布于眾。為此,我專門找到現在已經82歲的鄭長秋同志。汪主任,您比我了解,鄭長秋從1952年9月直到1986年離休時,一直在中央辦公廳專職負責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的特別財務(出納為老紅軍戰士鐘子山,專職保存財務票據),對毛主席稿費的收入、支出及究竟有多少,最有發言權。
他十分明確地向吳連登作出以下介紹和證實:
“毛主席的全部稿費,到他老人家1976年9月逝世為止,共計為124萬元人民幣。這個數字肯定是準確的。1976年10月初,東興主任到毛家灣檢查毛主席遺體的保護,順便到”毛著“編委會看望同志們時,還指示過,要把毛主席的稿費124萬多爰人民幣用在出版毛主席著作上,并交待要把編委會人員的生活搞好。后來沒有動用毛主席的稿費。
汪東興說:“十年‘文革’期間,出版過數以億冊的《毛澤東選集》、《毛澤東語錄》、《毛澤東詩詞》等,但是毛澤東沒有拿過國內一分錢稿費。我們以毫不客氣地說,這些人完全在胡說八道,亂寫。”
據汪東興說:“不要說什么毛主席有‘億元稿費’,就是那一百多萬,他老人家都覺得太多了,還責怪過我。記得有一次,毛主席問我:‘這個稿費,你怎么越搞越多呀?’我說,‘不是我搞多了,是每年有利息,當然就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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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完全捏造的、子虛烏有的所謂毛澤東文革稿酬高達億元的謊言,先是有中情局資金支持的海外民運網站散播,直到國內各種報刊紛紛添油加醋式地轉載,新華網、新浪網、鳳凰網、南方報業集團等大面積傳播,徐友漁等漢奸文人跳出來借機大肆發揮。而汪東興、吳連登等人的澄清文章卻得不到主流媒體的大力宣傳,影響很小,很少有人知道。幾乎每次大大小小的“妖魔化毛澤東”案例都是如此,可見,中國輿論、思想控制權在誰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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