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歷史上最和諧的時期是什么時候?
在新中國的歷史上,曾經有過一個和諧時期,那就是從1949年到1956年這一段時間,史稱新民主主義社會時期。
當人民解放戰爭從北向南迅猛推進,以摧枯拉朽之勢掃蕩國民黨勢力,結束蔣介石獨裁統治,當在中國橫行一百多年的帝國主義勢力被堅決地驅逐出去,當地主階級被斗爭,并把其土地分給貧苦的農民,真正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當中國人民志愿軍同以美國為首的十幾個發達國家的軍隊對抗,并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的時候,當我國的工農業生產迅速恢復,并呈現出無限前景的時候,當三大改造在以不可思議的速度順利推進,光明美好的社會主義明天就會到來的時候,……。中國人民那種豪邁,那種自信,那種斗志昂揚,那種同志兄弟般的親密,構成了我國有史以來從未有過的和諧局面!
沒有親身經歷過那一時期的人可能很難想像那是怎樣的一種社會景象!但是在不少親歷了那一時期人的作品中還是可以感受得到。人們對共產黨是那樣的信任,對領袖們是那樣的熱愛,對前景是那樣的堅信不移,對身邊的人以及素不相識的人是那樣的友好相處。有許多高級知識分子舍棄了在美國的優厚待遇和優越的科研條件,千方百計地回國為新中國效力,也有許多原先的國民黨高官拋棄了蔣介石集團,回到了大陸,回到了人民的懷抱。從這里也可以看出當時是怎樣一種情景了。
當我們在定義什么是和諧社會的時候,我們可以舉出幾個甚至幾十個特征來,但是在這諸多特征中,必有一個或少數幾個最核心的特征。解放初期那種和諧的最核心的特征是什么呢?那就是人民對國家的未來充滿了信心,人民有一個可以充分信賴的領導力量,人民從現實的斗爭中(驅逐國民黨和帝國主義勢力、土改、抗美援朝、三大改造等)確實感受到自己在一步步地走向美好的未來!我們現在要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雖然情況和解放初期已經大不相同,但其核心部分應該是一樣的:要想整個社會和諧,首先必須做到讓絕大多數人“心中和諧”!這個“心的和諧”并不是一些宗教修煉所要求的那種能抗得住環境誘惑的個人內心“境界”,也不是儒家所追求的那種大儒們的“思想境界”,而是要讓全國人民有集體的追求目標,有為實現這一集體目標所要求的組織形式,有具體的“路線圖”,在各級都要有堅強的領導力量。
在我國現實的條件下,要想動員人民集體奮斗,只有社會主義道路和共產主義理想才有這個吸引力。而我們知道,到目前為止,社會主義道路怎樣走還處于探索之中,并沒有現成的答案。盡管如此,我們也不能因為此事太難而企圖繞過去,誰讓我們是共產黨人呢?況且我們也不需要“繞過去”。這是因為我們有強大的思想武器,這就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這是我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燈塔;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是一個有著極其豐富斗爭經驗的黨!無論是北伐戰爭時期,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抗美援朝時期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各個時期,我們都曾成功地把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與當時的斗爭實際結合起來,制訂了正確的路線和政策,得到了全國人民的衷心擁護,取得了一個個了不起的勝利!我們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地走過來了。今天,我們只要不丟掉自己的思想武器,只要不丟掉走向共產主義的偉大理想,只是不忘記全心全意、完全徹底為人民大眾謀利益的宗旨,只要遵循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人,處處事事依靠人民群眾的唯物史觀,我們就一定能成功地探索出一條怎樣搞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怎樣走向共產主義的光輝大道,向全國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為世界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在當前,建設一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的既定目標,但要實現這個目標一定得靠斗爭。就像以戰止戰一樣,要達到和諧就一定得與不和諧的因素進行斗爭,把這些因素去掉。當然,我們所說的斗爭不是亂斗一氣,亂斗一氣只會更加不和諧。那么要正確地為實現和諧社會而斗爭,就得分析我們的社會,搞清我們社會的階層狀況,找出當前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什么。關于當前我國社會階層的劃分,有許多人做了很好的工作,基本上劃清楚了。在筆者看來,當前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不是什么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間的矛盾,也不是一般資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的矛盾。這是因為,在當前,凡是能夠增強我國經濟力量、科技水平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力量都是十分寶貴的建設性的力量。而那些破壞社會公平環境,依靠權勢或依附于權勢,掠奪公私財產的勢力,是必須加以打擊和清除的勢力。其中打擊和消滅官僚資產階級勢力是個關鍵。不看清這一點,或打擊不力,都實現不了和諧社會的目標。
其實,我們黨和國家對官僚資產階級勢力從來都是打擊的,但效果不理想,這是要重點思考的。其實原因很簡單:依靠群眾不夠。想我們黨從弱小到強大,最根本的一個法寶就是群眾路線:相信群眾,依靠群眾,領導群眾自己解放自己。離開了群眾,我們黨人數再多也只算一個小集團,什么事也成就不了!所以,一切包辦代替的思想都是不符合歷史唯物主義的,是注定不會成功的。在整個社會主義時期,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最根本的東西就是要落實“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任何“替”人民或“代表”人民掌權的想法都是錯誤的。當然,人民不能人人都去當領導,在任何時候,任何社會,總是由部分人充當集體意志的體現者。但是,在社會主義時期,各級領導一定要由人民群眾在相應級別集體決定。有些人一說到這一點,就拿西方的政黨政治說事。其實,西方的資產階級實行政黨政治是合乎資產階級需要的,那種形式不適合我們勞動人民掌權的國家。在社會主義國家,雖然也有不同的階層,不同的利益集團,但出來競選領導職務的人不能是某個階層或集團的代表,他們只能執行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黨所制訂的路線和政策,只能行使法律所能付與他們的權力。所以我們不能搞什么政黨政治,出來競選領導職務的人只能以個人名義,表態怎樣履行法律職責,怎樣更好地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而不能另搞一套。換言之,在競選中,比的不是誰的政策更好,而是誰能更好地執行政策。
過去,我們(以及所有前社會主義國家)在這一方面,沒有找到人民當家作主的好辦法,長期由上級決定官員的升降和去留,沿襲下來,使得黨內不斷產生權貴資產階級分子,并逐漸形成一個個集團,最終成了一個社會階層,從而使一些無產階級的偉大政黨變成了修正主義的即資產階級的政黨,導致一系列社會主義國家順利復辟資本主義的惡果。今天,我們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得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建立起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讓人們靠自己的誠實勞動和有效經營過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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