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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次舟:到底是誰屠戮四川----張獻忠在蜀事跡考察

孫次舟 · 2006-12-27 · 來源: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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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次舟:到底是誰屠戮四川----張獻忠在蜀事跡考察

  張獻忠于明末崇禎十七年(1644)正月進入四川,下夔州。六月,破涪州,取重慶。八月,攻占成都,建大西國。到清順治三年底(1646),歸于失敗。張獻忠統治四川的時間,不到三年。在這短短的二、三年中,張獻忠在四川和明軍及地主叛亂武裝曾經進行過一些戰爭。叛亂的地主,多被張獻忠所消滅,明軍也多數被打垮了。農民起義軍,向地主階級和封建統治者進行不調和的斗爭,是正義的行動,沒有絲毫可以非議的。但自清以來卻流傳著張獻忠“屠蜀”的一種謠言,說張獻忠“嗜殺自天性”,“一日不流血盈前,即悒悒不樂”(《蜀碧》卷三,《綏寇紀略》卷十),“發兵四出,搜各州縣山野,不論老幼男女,逢人便殺”(《客滇述》),制造出張獻忠“瘋狂”濫殺的種種故事。我們考察了張獻忠一生革命斗爭的歷史和張獻忠的真正為人,感到清統治者和地主階級所傳述的張獻忠“屠蜀”故事,完全不是歷史真實,而是有意捏造的一些誣蔑之言。
  清軍被明朝總兵吳三桂導引進入山海關后,在清軍面前擺著三個敵對政權:一是李自成的大順政權,一是張獻忠的大西政權,再就是江南的南明政權。清軍如果不能打敗這三個獨立政權,要想在中國建立滿洲貴族的統治,便不可能。清軍首先打敗李自成,接著又渡過大江,摧毀明朝的南京政權。第三步便是向四川進軍,攻打張獻忠。由于張獻忠頑強地抗擊清軍,清軍曾付出了高昂的代價。而在張獻忠死后,他的部屬又和南明桂王政權相結合,為了保衛西南,反抗民族征服,和清軍進行了十五、六年的劇烈戰斗。直到康熙初年,清軍對四川的軍事征服,才算初步停止。可是從康熙十三年到二十年(1674-1681),在這七年中,清軍又和吳三桂部屬展開爭奪四川地盤的長期戰爭。到這時,四川人民的確被摧殘殆盡!明萬歷六年(1578),四川省“戶二十六萬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萬二千七十三”(《明會要》卷五十)。這個人口數字僅是明官方“賦役黃冊”登記的納糧戶,而大量的蔭戶、漏戶以及逃亡人口,并未包括在內。核其實際人口,應比這個數字增加一倍或二倍。但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四川“通省之戶口,總計仍不過一萬八千九十余丁”(嘉慶《四川通志》引何源濬《條議》,但婦孺未計算在內)。原先有著數百萬人口或近千萬人口的四川,這時卻成為“合全蜀數千里內之人民,不及他省一縣之眾”(何源濬《條議》)的荒涼區域。四川人民不是被屠殺光了,又往哪里去了呢?
  問題就在這里。屠殺四川人民的,應如清統治者和地鶻準端擔欽畔字搖襖納薄鋇慕峁?還是另有罪魁禍首?清軍在順治三年(1646)據說已“斬”張獻忠于“西充”,為什么經過近四十年的“招徠”“生息”,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四川還僅有一萬八千多男丁呢?在這里,我打算對當年“屠蜀”的真象,作一番嚴肅的考察。

 一、《明史·張獻忠傳》的誣妄
  清朝在征服中國和統治中國的過程中,很早就懂得文化統治的重要性。清朝為了防止順治十六年(1659)鄭成功、張煌言大舉反攻,進逼南京之威脅的再度發生,因此制定了“遷海”、“告密”、“奏銷”三項政策,對漢族人民進行政治上與經濟上的多方面迫害。由于獎勵“告密”的結果,發生了康熙二年(1663)的莊廷鑨私修“明史”案,許多無辜者遭到殺害(株連而被殺者七十余人,被害之家的婦女均發邊)。由此發生了兩方面的影響:在漢族知識分子方面,感到明朝的歷史變成禁物,不能公開寫作,公開談論了;在清朝方面,開始認識到文化統治的需要,對“明史”要來一番“欽定”工作,對民間保存的明史資料,也要大力搜查一番。康熙十八年(1679)開“明史館”,地方官假借修史為名,向東南一帶世家大族強索明史資料。人民懼禍,大批的明史資料被湮沒或竄改了。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南山集》案發生。為了《南山集》中有南明的歷史記事,觸犯“忌諱”,又有人被殺被充軍。清朝的“文字獄”迫害,繼續推行,到乾隆后期始漸停止,歷時約一百年。“明史館”規定“屠蜀”的“罪魁”是張獻忠。因此在“文字獄”的威脅下,清初士大夫很少有愿意冒著生命危險,違反官方規定而如實記述張獻忠事跡的真象。
  清修“明史”,最初是依據黃宗羲《明史案》稿本,曲黃氏弟子萬斯同參加指導,編成《明史稿》五百卷。這部史稿未能符合清康熙帝玄燁的心意,命令漢官們續加改編。康熙五十三年(1714),王鴻緒的傳稿首先改編完成,玄燁相當滿意,又命王鴻緒協助進行本紀、志,表的改編。雍正元年(1723),《明史稿》全部改編竣事。但清雍正帝胤禎仍不滿意,又命張廷玉等為總裁,對王鴻緒的《明史稿》再加審查修改,到雍正末年,才告完成。清乾隆帝弘歷繼位后,開始刻版,到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版《明史》始得流行于世。清朝“欽定明史”纂修與刊刻,歷時六十一年。
  《明史·張獻忠傳》,完全照抄王鴻緒的《明史稿》。這說明對張獻忠“屠蜀”的誣蔑,是清統治者的授意(王鴻緒是徐乾學之黨,參加過皇子的皇位爭奪,又作過玄燁的御用特務,《文獻叢編》第二輯有“王鴻緒密繕小折”可證。王鴻緒“史稿”和萬斯同的“史稿”無關系,可參考魏源《古微堂外集》卷四《書明史藁》一,二)。《明史·張獻忠傳》到王鴻緒手里已完成定稿,它的史料來源,主要是取自吳偉業的《綏寇紀略》和無行學人毛奇齡的《后鑒錄》。《明史·張獻忠傳》說:“獻忠曉行,猝遇我兵于鳳凰坡,中矢墜馬,蒲伏積薪下。于是我兵擒獻忠出,斬之。川中自遭獻忠亂,列城內雜樹成拱,狗食人肉若猛獸,虎豹嚙人,死輒棄去,不盡食也。民逃深山中,草衣木食久,徧體皆生毛。”這段話顯然是取自《綏寇紀略》,在時間上卻加以顛倒。《緩寇紀略》卷十說:
  “進忠已入營中,與善射者俱,而指示之曰:‘此獻忠也。’發一矢,中額。訝曰:‘果然。’執近侍詢之而得,乃曳出斬之。(此下敘述了張獻忠死后四川十幾年的戰亂,即緊接下文)……蜀亂久,城中雜樹皆成拱,狗食人肉,多鋸牙若猛獸,聚為寨,利刃不能攻。虎豹形如魑魅饕餮,穿屋逾顛,逾重樓而下,搜其人,必重傷且斃,即棄去,又不盡食也。荒城遺民幾百家,日必報為虎所暴,有經數十日而一縣之民俱食盡者。其災如此。敘州人逃入深山,草衣木食久,與麋鹿無異。見官軍以為獻忠復至也,驚走上山,步如飛,追者莫及,其身皆有毛云。”
  “明史開局,求天下野史,有旨勿論忌諱,盡上史館”(《曝書亭集》卷四十四《跋綏寇紀略》)。《綏寇紀略》也被采送“明史館”。《綏寇紀略》記張獻忠死時情形已是妄說,而《明史》襲用了它。所謂“中矢墜馬,蒲伏積薪下”,絕非事實。王夫之《永歷實錄》卷十四:“獻忠兵潰自刎死。”《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七:“獻忠以病死于蜀中。”這些早期的私家記錄,均和《綏寇紀略》不同。《明史》列傳所描寫的四川殘破荒涼的一段文字也是節錄《綏寇紀略》,但它又拿來顛倒了一下,把《綏寇記略》所說張獻忠失敗十幾年后的四川殘破情況,一古腦兒都寫到張獻忠的帳上了。
  《綏寇紀略》作者吳偉業沒有到過四川,他這部書的資料從哪兒來的呢?是出于東南一遺老的《鹿樵紀聞》。由于吳偉業的本家吳繼善(明成都知縣)投降張獻忠后,因罪被殺,因此吳偉業在改編《綏寇紀略》時,對張獻忠任情誣蔑,是必然之事。全祖望《跋綏寇紀略》說:“陳令升曰:‘梅村綏寇紀略,不類其集,疑非梅村所為’。……及見林太常璽菴答贈先公貼子,謂此書原名‘鹿樵野史’,出一遺老之手,梅村得之,遂以行世。然其中為不肖門生鄒漪竄改十五,遂無完本。”(《鮚埼亭集》外編卷二十九)。《綏寇紀略》上“明史館”的本子,當是經鄒漪“竄改十五”的書。《鹿樵野史》當即流行的《鹿樵紀聞》,只殘存三卷,這書不但殘缺不全,內容也有被后人改動的痕跡(參“神州國光社”本所載畢沅跋文)。但《鹿樵紀聞》記張獻忠之死,是“賊眾以錦褥裹尸,埋于僻處而遁”,而不是“逃伏積薪之下”,便和《綏寇紀略》有異。
  《明史·張獻忠傳》再一史料來源是毛奇齡的《后鑒錄》。《明史·張獻忠傳》說:
  “獻忠黃面長身,虎頷,人號黃虎(按,張獻忠綽號“八大王”,非黃虎,黃虎為另一人。《綏寇紀略》卷一,記崇禎三年“賊黨黃虎復乞降于守備白邦政。”《懷凌流寇始終錄》卷三:“總兵杜文煥,參將李卑擊苗登霧,……招賊黨黃虎、小紅狼、一丈青、龍得水、掠地虎等來降。”)。性狡譎,嗜殺,一日不殺人,輒悒悒不樂。……坑成都民于中園,殺各衛籍軍九十八萬。又遣四將軍分屠各府縣,名‘草殺’。偽官朝會拜伏,呼獒數十下殿,獒所嗅者,引出斬之,名日‘天殺’。又創生剝皮法,皮未去而先絕者,刑者抵死。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
  這段文字,顯然是剪裁毛奇齡《后鑒錄》而成。《后鑒錄》原作:
  “獻忠黃而長身而虎頷,人號黃虎。強不及自成而狡譎過之。性嗜殺,與自成比,較無道難測。……偽官朝會拜伏,呼獒數十入班次,有為獒所嗅者,不忠,引出剖其心。……先殺所俘蒙古一千五百人于南門之外,始分兵計殺。凡一兵殺男子一百,授把總,女倍之,以手足為記。……會計各路所殺,衛軍七十五萬有奇,兵二十三萬有奇,家口不計。……然后捱戶殺,名‘草殺’。……歲丙戌元日,命四將軍分路草殺。五月,回成都上功疏。平東一路,殺男五千九百八十八萬(《平寇志》無下一“八”字),女九千五百萬(《平寇志》“九”作“五”)。撫南一路,殺男九千九百六十余萬,女八千八百余萬。安西一路,殺男九千九百余萬,女八千八百余萬。定北一路,殺男七千六百余萬,女九千四百余萬。……剝皮法,從頂至*,刻一縷裂之,張于前如鳥翅,逾日始絕。有即斃者,行刑者抵死。”
  “草殺”字樣是毛奇齡的獨創,未見于清初其他記載,《明史》采用了這一詞匯。《明史》“殺各衛籍軍九十八萬”,便是把毛奇齡的兩個數字加在一起;“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便是將毛奇齡的四路殺人數宇加在一起。稍有歷史常識的人都會知道,在明代,全中國的人口不過一萬萬,而張獻忠在四川竟然殺人“六萬萬有奇”,象這等彌天謊言,還有一駁的必要嗎?毛奇齡年輕時節,曾參加抗清失敗而流亡(章太炎:《檢論》卷八),但到晚年卻變成一個媚清的文化流氓(參《鮚埼亭集》外編卷十二《蕭山毛檢討別傳》)。毛奇齡在“明史館”當過幾年纂修官,《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五十四著錄《后鑒錄》七卷說:“皆記有明一代盜賊之事,蓋亦明史擬稿之所余也。”毛奇齡曾分纂《明史·流賊傳》,他的《張獻忠傳》擬稿當和保存于《后鑒錄》的從同,而為后來王鴻緒刪訂《明史》列傳時所本。
  四路殺人偽說的編造者是馮甦,即趙吉士《寄園寄所寄》卷九》所引《見聞隨筆》的作者。馮甦曾為官云南。當吳三桂和清朝決裂時,他曾討一萬七千兩高價賣身于吳三桂為奴。后來逃脫,為清朝招撫了廣東。事見《吳逆取亡錄》上和尤侗《艮齊倦X》卷十一《少司寇馮公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五十四)著錄《見聞隨筆》二卷,并說:“時方開局修《明史》,總裁葉方藹以甦久官云南,詢以西南事實。因摭所記憶,述為此編,以送史館。毛奇齡分纂《流寇傳》,其大略悉取材于此”。馮甦奉命撰寫的《見聞隨筆》,是抄襲與偽造的混合品。其大部分的南明史實,是抄襲的原本《劫灰錄》,又偽造了李自成、張獻忠二傳,冠諸編首。這一隱秘,是清咸豐間一位不慕榮利的老學人葉廷琯給透露出來的。葉氏《吹綱錄》卷四《劫灰錄補注跋并撰人辨》說:
  “觀《隨筆》一書,大段與《劫灰錄》相近,惟增入張、李二寇及張同敞、李乾德、皮熊三臣。而三臣事跡,《劫灰錄》已散見諸臣傳中。頗疑嵩菴(馮甦號)即取珠江舊史(葉氏考證為方以智)之書為藍本,增刪而成《隨筆》,上之總裁”(據同治八年刻本)。
  馮甦的書,成為毛奇齡據以對張獻忠誣蔑栽贓的資料根據了。由此可見,對張獻忠“屠蜀”的誣蔑,實出于清政府的意旨,馮甦奉命撰寫《見聞隨筆》,“以送史館”,便把這種意旨暗示給纂修官。毛奇齡也就奉迎意旨來擬稿。毛奇齡在當時的著作界很有虛聲,因而助長了偽史傳播的便利。直到他的弟子邵廷采,在《西南紀事》孫可望、李定國等人傳首還說:“可望殺男五千九百八十八萬,女九千五百萬,報功稱最。蜀中千里絕煙火,邑無居人。”云云。既有清政府“文字獄”血腥屠殺的威脅,又有一批附清無恥文人的捏造偽史的傳播,一般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的廣泛受騙,又何足怪!

  二、張獻忠在四川究竟殺過些什么人
  張獻忠在四川短短不到二三年當中,究竟為什么要無故屠殺四川人?被殺的究竟是些什么人?我想根據幾種清初直接記載,以探張獻忠在蜀事跡的真象。但一考查現存的幾種所謂直接史料,發現都有被后人刪改的痕跡,這就降低了它們的史料價值。新繁地主費密,親身經歷過四川的戰事,寫過一部《荒書》。當時“明史館”曾一再向他征求這書的稿本。由于“文字獄”的威脅,他始終不敢拿出來。直到清末光緒年間,《荒書》才有刻本。他兒子費錫琮在《荒書跋》中說:
  “先君子少丁離亂,禍患身經,午近六十,紛成此書。親歷者多,或聞于同時親友,間得之老父余賊。當詔修《明史》時,《荒書》削稿未成,止以先祖大夫行狀,上之史館。已而韓公菼、徐公乾學、萬先輩斯同,及吾蜀樊公澤達,李公先復,咸欲構觀。……故裁成逆獻之傳,必取事《荒書》。不孝兄弟嘗請之.,先君子但笑而不答。”
《荒書》原稿所記張獻忠在蜀事跡,必然詳細真實,和迎合清朝意旨的作品不相同。費密的“笑而不答”,是大可玩味的。再看費錫琮的“又記”:
  “先君子之著《荒書》,蓋幾勞心矣!初屬草時,值烏程難作(按,即莊廷鑨明史案),不遑終其卷帙。……康熙十八年,圣祖仁皇帝修《明史》,通行征書。部議曰:‘凡官員庶民之家,有明時事跡者,雖有忌諱之語,亦不罪之,盡送史館。’先君子乃哀舊稿,重為涂乙。”
  這段話非常重要。據費錫琮《荒書》附注,順治九年,費密二十八歲,順推到康熙十八年,費密已五十五歲,所以說“年近六十,始成此書”。這時《荒書》已經寫成,只因有“忌諱之語”,不敢把原稿交出。康熙二年莊廷鑨明史案的示威,費密已感到恐怖,所以“不遑終其卷帙”,當曾擱筆一段時間。到康熙十八年的征求“明時事跡”,“明史館”中“要人”還不斷和他打麻煩。費密到此,便十分恐怖了,遂把“荒書”原稿“重為涂乙”,大加刪削,《荒書》的本來面目便消失了。不過,現行《荒書》當又經費錫琮加過一番工,違實的地方更多了。怡蘭堂刻本第十九頁有“獻忠遁”一語,和上下文都不銜接。可證這書是經過一再刪削竄改,因而發生了凌亂現象。
  和張獻忠同時的廣安歐陽直寫過《蜀亂》一書(道光間初刻本名《歐陽氏遺書》,其第一篇為《蜀亂》),也屬于直接資料,如果不被竄改,史料價值當很高。歐陽直二十二歲補了庠生后,逢到崇禎十七年張獻忠進入成都。他在順慶府參加過張獻忠的甲申試士。錄取后,奉旨發光祿寺給養,又派到劉進忠“驍騎營”任事。大順二年(清順治二年)三月,劉進忠為清軍派入四川的間諜所蠱惑,背叛張獻忠北走秦、隴時節,歐陽直乘間逃脫。清軍向四川進攻,被俘于清軍。清軍敗退,逃脫參加了楊展幕府。最后他參加了張獻忠部屬劉文秀軍,隨軍到達云南。直到吳三桂軍攻入云南西部,明桂王逃往緬甸,李定國軍潰敗,他才脫離農民軍回到四川家鄉。歐陽直很被劉文秀所敬重。所寫《蜀亂》,都是身歷目擊的記述,有頭等史料的價值。可惜在他后人于道光間付刊刻時,也有過一定的刪改。歐陽鼎《歐陽氏遺書跋》說:
  “先人遺書,……昔歲久殘蝕數紙,心常于悒不釋。……偶與張玉泉先生閑談明末軼事。先生云:‘有所藏抄本,紀蜀難事甚詳,題名楊老人記。……乃求其書讀之,與家藏本竟一字不爽。……一旦繕而輯之,曷勝快然。……茲因同好慫恿,取其記事三篇,付之剞劂”。
  據此,則《蜀亂》原稿,不但有了“繕……輯”,并且付刊的不是全稿,僅只三篇。
  此外,現存記張獻忠時事的直接史料,還有沈荀蔚的《蜀難敘略》(《知不足齊從書》本)和馮之 的《馮氏歷亂記》(1922年梁山石印本)。《蜀難敘略》的價值最低。作者的父親,為明華陽知縣,被張獻忠所俘殺。作者方七歲,事先逃入山中。因此這書對張獻忠的生前事跡,只是得諸傳聞,并非親歷。作者又曾接受東南士大夫的指示,對原稿作過一番修改,可資徵信的地方,更加稀少了。《馮氏歷亂記》所記,僅限于‘搖黃”在四川東北涂炭人民的情況,驚心動魄,凄涼滿目,作者本人曾度過若干年的原始人生活,幸免于死。這書強有力地證明了把川北人民屠殺光了的,是“搖黃”和清軍的罪行。但對張獻忠的事跡,卻絕少正面地記述。
  清初東南歷史家的著作稿本,保留到現在的共有三種,都很珍貴。談遷的《國榷》,是一部巨大的明代編年史,一直是抄本流傳,到解放后,才有排印本行世。但這書記事,到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清軍攻陷南京而止。對張獻忠在蜀的記事,少而且略。清初戴笠編輯的《流寇長篇》,經同時人吳殳刪節改編為《懷陵流寇始終錄》,是一部明末農民起義的編年史,參考豐富,剪裁精當,有極高的史料價值。所遺憾的,這書原稿最初存于顧炎武弟子潘耒家中,潘耒是個膽小的人,由于懼怕“文字獄”之禍,連老師的《日知錄》(讓黃汝成花了三十年的功夫才給考證還原)和《亭林詩集》,都經竄改后才敢刻版。《懷陵流寇始終錄》于崇禎十七年以后事,頗有刪削,極為簡略,且有抄錄《綏寇紀略》的痕跡。可能也是潘耒給動了筆。因此,《懷陵流寇始終錄》所記崇禎十七年以后張獻忠在蜀事跡,便絕少參考價值。東南歷史家記張獻忠在蜀事跡,比較可靠的,是查繼佐《罪惟錄》的《張獻忠傳》。《罪惟錄》是保存了三百年的查氏手稿,末經后人竄改過(《四部叢刊》三編影印本)。我們根據《罪惟錄·張獻忠傳》,可以看到張獻忠在四川究竟殺過一些什么人。
  根據查繼佐《罪惟錄·張獻忠傳》,張獻忠入蜀以后,只有三次殺人較多。
  第一次是在攻破重慶時。《罪惟錄》說:“城破,瑞王闔宮被難。舊撫臣陳士奇死之。屠重慶—取丁壯萬余,刳耳鼻,斷一手,驅狥(徇)各州縣。”這里所說的“屠重慶”,就是下文所說“取丁壯萬余”。“丁壯”是指所俘獲的明軍的丁壯,并不是說把全城人民都殺光。當時四川按察僉事張一甲上奏說:“六月二十一日,張獻忠陷重慶。瑞王遇害,舊院陳士奇拷死。紳弁俱殲,兵民斫一手者萬計”(《國榷》卷一百三)。《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八說:“重慶陷,……瑞王出漢中時,……士大夫多攜家以從。故衣冠死者甚眾。”這都可證張獻忠并沒有把全城人民屠殺光。但《蜀亂》卻說:“盡屠其城。間有避匿得存者,查出復斷其手。”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十二說:“城中數百萬生靈,無一逃者。……砍手三十余萬,流血有聲。”這都是過分夸張了。
  第二次的殺人是在攻下成都之后。《罪惟錄》說:“陷成都,蜀王闔宮被難。巡撫龍義光暨道府各官,皆死之。檄諸紳于成都,皆見殺。”這里說得很明白:張獻忠攻下成都,殺的是明宗室和官紳,并沒有屠殺人民。《鹿樵紀聞》說:“悉驅百姓于□(園),將縱騎蹂之。天忽尾垂一物如龍尾。黃虎喜,以為瑞。賊將汪兆齡亦固諫,乃釋去。”《荒書》、《蜀難敘略》也有同類的記載。《綏寇紀略》記“將盡屠蜀人”,以平東(孫可望)之諫而止。這些記載固然有的還夾雜著一些神話在內,但也可證明張獻忠破成都后并沒有妄殺人民。但《蜀亂》卻說:“屠城三日,貴賤同盡,惟少艾婦女為營伍密藏者,暫得免。”顯然是歐陽直子孫根據誣蔑資料加以竄改的。《蜀記》說:“賊大眾馳聚而入,不分老幼良賤,皆殺之。三日后,方招安”。彭遵泗《蜀碧》卷二:“賊攻成都,陷之,……大殺三日”。“壯男少婦,選入宮中,民間父子夫婦皆失散無復聚者。”這些夸張違實的記載,可能作了竄改《蜀亂》者的藍本(《蜀碧》是康熙、雍正間人編輯的書,時代晚,謊言多。《蜀記》是《紀事略》的竄改本)。
  張獻忠在成都所殺戮的,是地主階級的貴族和官僚。至于他之“檄諸紳于成都”而殺掉他們,主要是因各縣地主、官紳有武裝反抗的圖謀。張獻忠進入成都不久,各縣的地主武裝便紛紛起來和他對抗。《明季南略》卷十二說:“遠近州縣,無不起義兵殺賊。獻忠乃大肆屠殺(攻殺地主武裝)。……然賊兵一過,義兵隨起。凡獻忠所選用府、州、縣官,有到任兩、三日即被殺者。甚至有一縣三、四月內連殺十余官者。雖重兵威之,不能止也。”《蜀難敘略》記有:“賊旋下令曰,凡爾處市鎮俱順民,毋恐;家給大順錢綴于首,可不死;而山中作逆者,當剿除之。人以是不敢入山。然搜求仕宦,尤為殘酷,濱于死者,日以數計”。張獻忠所捕殺的,是各縣圖謀暴亂的地主紳士。搜查深山,一在捕殺“蜀王府宗室”(《荒書》),一在掃蕩筑寨恃險抗命的地主武裝。《客滇述》說:“獻忠遣使四出,趨地方官兵及鄉紳朝見,百姓藏匿官員者凌遲,鄉紳不來見者,亦如之。其求朱姓更急,蜀府宗支,多在灌縣,乃發兵圍之,不論宗室細民皆殺之。”關于四川地主及舉人、秀才之類,組織武裝,據山依險反抗張獻忠的事跡,彭遵泗的《蜀碧》曾記載了不少,這里不再抄引。
  張獻忠對待愿意前來“朝見”的明地方官及鄉紳,無不量才錄用,給以官職,并不殺戮。至于被押送或拘捕的明官和鄉紳,張獻忠也是耐心地勸說他們“歸順”,為農民軍辦事。直至他們要頑固到底,誓不回頭,這才處以死刑。《蜀碧》卷二記:宜賓尹申,“歷官陜西提學,湖廣布政司,以節義文章自負,尤工書法。避亂山中,為賊搜獲,大罵賊。賊重其名,欲生致之,舁至井研。罵賊益厲,賊不堪,殺之。”“陳懷西,南充武生,賊誘之官,懷西曰:‘寧作明朝武生,豈為逆賊元老!’賊斬之。”張獻忠所殺的都是這種頑固反動到底的分子。我們由張獻忠大力爭取李含乙的事例,有力地證明了張獻忠對鄉紳也未曾濫殺。李含乙是渠縣人,明禮部主客司郎中,休假在籍。“是時獻逆亦僭號成都。所署偽縣令楊以為,親至家款奠(李母),將以禮招公。公匿不往,潛卜地葬母。事畢,賊首吳之茂、趙萬邦將數千人至縣,聞公不出,大索村里。……即缞绖扁舟至江干,挺身示賊。大叫曰……。遂奮投逆流中,賊眾爭駕小舟挽救。志在必死,急以頭沒水汛波。涌洄淺灘,竟為賊所獲。并邏得公胞兄儲乙公。驅入城,欲以禮送詣獻忠。公瞋目喝之……。賊怒,引出將加刃。儲乙公素剛直,不能忍,厲聲大罵,公惟仰天大笑而已。……賊知不可屈,乃系之獄中,以兵守之。”(《明殉節故紳北禮部主客司郎中李公諱含乙事實》。載1945年成都排印《李忠烈公四世劫灰集》卷一)張獻忠軍對李含乙這樣的禮遇,這樣的耐心爭取,直到“厲聲大罵”,還不加殺戮,要等待他慢慢醒悟。張獻忠對待明官和鄉紳的政策、作風,實是這樣。誰知地主階級卻組織了武裝,攻破渠縣,把李含乙劫走。李含乙遂擔任了川東北暴亂的主角。他和舉人曹司冀聯合巴州、達州、鄰水、渠縣、廣安各山寨地主武裝,和農民軍為敵,大小戰斗二十多次,曾攻陷大竹、達州、東鄉、太平等城池,俘殺農民軍的縣令及參將、游擊以下大小軍官“數千人”(《公請從祀鄉賢錄》,載《李忠烈公四世劫灰集》卷一)。但到大順二年(清順治二年)六月,張獻忠把李含乙暴亂武裝打垮后,僅僅殺死李氏一門三十余口罷了,此外并未多殺,懲罰是很輕的。李含乙共有十一個兒子,還給他保留下三個。
  張獻忠在四川的第三次殺人,那便是殺士子。《罪惟錄》說:“縣榜試士,士爭趨乞生。復以兵圍之。數千人咸振筆挾策以死。”張獻忠為什么要圍殺數千名士子?其中定有原故。《鹿樵紀聞》說:“廉得諸生有通表于闖者,由是發怒,命州縣教官率生監來省考試。……聚之大慈寺,照牌點名,驅至西城外青羊宮坑之。共一萬七千余人,所棄筆硯如邱冢。”《懷陵波寇始終錄》卷十八說:“朝天關邏者獲成都諸生顏天漢等通闖賊書。怒,詭稱開科,盡殺之青羊宮。”據此,則張獻忠之殺士子,是和有些士子要勾引外力傾覆張獻忠有關。而當時士子們所暗中勾結的,不會是李自成,應是清軍,著書人為避禍而歪曲了事實。張獻忠殺士子,應在最末一次的開科取士,即丙戌試士,時間應在大順三年(清順治三年),這時李自成早已撤離陜西了(李自成于清順治二年三月已撤離陜西到襄樊了)。《平寇志》卷十二順治三年記云:“本朝肅王將吳三桂等諸軍大集漢中,將下兩川,……獻忠不措意也,更開科取士”,可以為證。清順治二年,清軍已進入川北,占據龍安(今平武縣。《荒書》順治二年記,“趙榮貴降大清,軍龍安”)。三月,“驍騎營”都督劉進忠拉著張獻忠的精銳馬隊北降清軍,清軍開始向保寧(今閬中)一帶進攻了。張獻忠發現士子中有不少奸細,這才動手去殺。《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順治二年十月《總督八省軍門佟揭帖》“一、廣東秀才楊一雄,自本地來武昌,打聽剃頭消息,討招安。……一、差生員楊再昌、駱錫命持書與告示,往福建招撫,未回。一、差生員唐之名、魯大儒……往廣西招撫,未回。一、差王漢杰、崔法舜持書與告示往四川招撫張獻忠,未回。”又,同年三月,《陜西總督孟喬勞啟》說:
  “四川保寧府州縣,亦投降表到。臣以鄜州知州黃應祥委受四川安錦(應作綿)道,以本官原任四川地方,熟識鄉紳也。有八大王張獻忠偽巡撫吳宇英,系故明朝兵科給事中。據彼處來人說稱,彼有投順之意。臣寫信與彼,令其說張獻忠投降,相機而行。”
  自順治二年起,清政府已分別由湖廣和陜西派遣間諜到四川進行誘降活動。擔任這項工作的,多有生員。投順張獻忠的明官有的也派人到陜西和清軍勾搭,四川地區一定有劇烈的間諜活動。《滟滪囊》卷三記:把守朝天關的劉進忠,就是受了來自漢中的偽商人嚴自敏的蠱惑而降清的(嚴自敏實是降清的一個明總兵官)。又記豪格打敗張獻忠后,曾委署了大批四川生員為官:“生員羅長允授同知,楊芳名授通判,鄭大倫授推官,張思房、李春選各授職有差。”張獻忠的殺士子,其原因大概就在這里。
  查繼佐《罪惟錄·張獻忠傳》所記張獻忠在四川殺人較多的事跡,只是這樣。此外并沒有別的記敘。這雖然也說張獻忠殺人,但不只在人數上和《明史》所說大為懸殊,而且所殺的對象也和《明史》所記有根本的不同。“明史館”人員正是利用這些事實加以擴大渲染,并把張獻忠死后清朝統治階級在四川涂炭人民的血腥罪行,一并加到張獻忠身上。這一方面固然由于“明史館”人員的階級本能在發揮作用,另一方面也是有意識地為了奉迎清統治者的意旨,假借誣蔑張獻忠以遮掩清軍在四川的滔天罪行。查繼佐是明末一位有民族氣節的歷史家,他參加過魯王朱以海的抗清斗爭,失敗后,隱居著述,義不仕清。他曾被莊廷鑨明史獄牽連,坐牢二百天(當時有人給他造過對清屈服的謠言。但彭孫貽《茗齊集》卷七“查生伊璜詩”云:“蔡邕虛續漢,揚子未逢新”。可給造謠者以答復)。關于他的事跡,王崇武有《查繼佐與敬修堂釣業》一文可參(《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本)。《罪惟錄》就是查繼佐出獄后偷寫的“明史”(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三十五《曝書亭箸錄序》,謂明史獄起時,“凡涉明季事者,爭相焚棄”。)他的手稿潛藏近三百年,到抗日戰爭前夕,才被影印行世。這是逃過清政府摧殘和地主文人竄改的原手稿,所以對張獻忠便沒多少誣蔑栽贓的話。一切奉迎清統治者意旨而誣蔑張獻忠的記載,和懼怕“文宇獄”而竄改過的著述,都可依據《罪惟錄》把那一些謊言廓清。

  三、明朝官軍對四川人民的殘害
  張獻忠于崇禎十七年進軍四川,一帆風順,到處迎降。《鹿樵紀聞》所說:“四方郡邑,初懼加兵,故賊號令所至,爭先送款。”《荒書》說:“成都州、縣皆降,惟崇慶知州王勵自焚死,新都知縣包某避去。”《明季南略》卷十二說:“由夔州歷忠、萬,所在軍民望風奔逃,并無一矢相加遺者。” 這些,都反映了四川各州縣迎降的情況。一開始,不論人民或官僚,都是迎接農民軍的。《蜀記》曾記重慶知州潘某藏匿了,“賊檄催繳印,州民迫之出見。”又“新都知縣,掛印于縣堂,……遁跡于田間,被民擒解。”可以看出當時四川人民對張獻忠的擁護。大西建國后,《圣教入川記》也說:“僭位之初,假施仁義,以博民心。……聞獻忠有勇有為,能任國事。于是一班官吏(指明官言),均出任事。”
  可是不久,各地地主便紛紛反叛,而投降的明官也據城抗命了。《鹿樵紀聞》說:
  “四方郡邑,初懼加兵。……既而王祥起遵義,楊展起犍為,曹勛起黎州,各據地自保。而前大學士王應熊,亦聚眾起義,縞素誓師,傳檄討賊。袁韜、武大定(“搖黃”的首領)等皆以其兵反正。前守道馬乾德(“德”字衍)自達州起兵,逐賊將劉廷舉,迎曾英入據重慶。英以書招(殷)承祚,……承祚大懼,即舉順慶降英。”
  《蜀破鏡》卷四也說:“初獻忠所陷郡邑,建置文武各官,緝捕紳士、富民。時川人(應說是官僚地主)之荼毒未盡者,斬木揭竿,糾集壯勇,殺其偽長,投之火,沉之水,或生剝其皮。”這一來,叛亂的明軍,以討張獻忠為名。各自割據城池,招兵買馬,擴充實力。四川人民卻大受他們的涂炭了。
  殘酷地屠殺人民的是地主階級武裝集團,而不是農民軍。使四川人口遭到巨大損傷的,其一是由于明官軍的殺掠(包括與明官軍合流的“搖黃”在內),其二是自于清軍長期進攻四川的殺掠,其三是清政府和吳三桂集團爭奪四川地盤的殺掠。在清初二、三十年為長期戰爭中,四川人民確實幾乎被屠殺光了,但和張獻忠并不相干!
  《罪惟錄·張獻忠傳》說:“時官兵淫掠,殺良作俘,民屯聚以拒官軍。”這是張獻忠在湖南、江西時期官軍的情況。反之,張獻忠軍隊則紀律很好,劉獻廷《廣陰雜記》卷二就說:“余聞張獻忠來衡州,不戮一人。以問婁圣功,則果然也。”(婁有侄曾在李定國營)《蜀碧》卷三也說:“獻(忠)初破武昌,有大志,不甚殘殺。”封建時代的官軍,多數是行同強盜,而明末清初的所謂官軍,尤為兇殘。馮夢龍《甲申紀事敘》說:
  “今未具餉而先聚兵。兵既聚而餉不足,于是倡為‘打糧’之說,公然掃掠民間。掠婦女則為妻妾,掠家丁則為奴仆。一兵家屬,多者至十余人,……其勢益不得不出于掃掠。而有兵之處,閭里皆空。未馘一二賊兵,先添萬千兵賊,百姓嗷嗷,無所控訴。”(載《國粹學報》己酉第八冊)
  既然湖南、江西的官軍,以殺掠老百姓為能,江淮、江浙的官軍,到處“打糧”,被稱為“兵賊”,然則四川的官軍又如何呢?請看歐陽直所記明官軍搶劫四川人民的情形吧。《蜀亂》說:
  “丙戌(順治三年),……時官兵無糧。曾英條議云:‘今沿江冋田,一望荒蕪,各營所獲牛只頗多,請準兵丁擇便屯種,無事則登岸耕作,有警則登舟敵愾。’閣部(王應熊)以田地乃朝廷疆土,百姓己業,末經奉旨,何得給兵?不允其說。于是營兵盡搶劫以自活,自敘、瀘以至重、涪,兩岸‘打糧’。至一月,路上地方殘,民盡餓死,田上盡荊莽矣!”
  在清順治三年,因明官軍的“打糧”,自敘州(今宜賓)到涪陵,沿江一千多里的農民遭到最大的殘害。耕牛先被官軍搶去,無法耕作,才有“沿江冋田,一望荒蕪”的情景。接著官軍又“兩岸打糧”,于是“地方殘,民盡餓死”了。《蜀亂》又說:
  “甲申(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四川各隘兵亂,遍行搶劫。兵備道馬乾集兵下渝州,副將趙云貴集兵走龍安,大旗余朝宗自號“紅十萬”,集兵劫內、富、犍、威,走長壽。總兵甘良臣,副參賈登聯、莫宗文、屠隆、曾英、王祥、王啟、馮朝宣等,各集兵走忠、涪、瀘、合、永、遵、綦、真等處。凡所過所駐,皆搶劫而食。東南大擾,廬舍一空。”
  “丙戌(清順治三年),……楊展兵至敘府之南岸,守敘府賊將方都督,扼江拒之。……展兵隨勢掩殺,賊敗走,死者大半。展兵擒擄,城為一空。……上南道(嘉定)周士貞聞報,集軍民謂之曰:‘所望者官兵,今官兵入敘,亦復搶擄,……吾當與爾等共逝矣!’因大開六門,傳民連夜遠遁,全活甚多。……展至嘉,據其城。”
  “己丑(清順治六年),……楊展先分各處舊將,俱縱兵劫搶,拔營赴嘉定西南,西川大擾。……冬月二十四日,各棄城散去。袁(韜)、武(大定)入城,大肆擄掠,吊拷炮烙,備極其慘,哀號之聲,數日夜始息。”
  “又(酉)陽土豪李調燮,嘗對余言及,彼集士兵扎寨時,無糧,每發兵捕人,謂之‘人糧’。凡拿到人口,選肥少者付廚下,余者系瘦,乃給兵士。烹宰俱按整豬羊法。彼受招安,入楊展營,人贈以綽號,曰‘萬人墳’(譏諷他人肉吃得多)。”
  沈荀蔚《蜀難敘略》說:
  “(順治)四年丁亥,……(楊)展遂大肆掠眉州、青神之間,凋殘亦與川西等矣!”
  費密《荒書》說:
  “戊子(清順治五年),各府州縣王公至士庶冢墓,盡皆遭發,十余年未罷。二月,朱容藩還夔府。三月,督師閣部呂大器自貴州出,至李占春營,東南總督楊喬然偕至。大器出而四川魚爛不可為矣!……容藩……聞廣西失守,遂稱楚世子,其僚屬有光祿、鴻臚之稱。呂大器與巡按監察御史錢邦芑移檄討之。是時,李占春仍屯涪州江口,于大海屯云陽縣,譚詣仍屯巫山縣,譚文、譚宏屯萬縣天字城,袁韜屯重慶寨山坪。殘民復被殺戮,存者人又相食。”
  很明顯地在張獻忠失敗前后,把四川長江兩岸千余里之地(自敘州到巫山),以及川西南一帶,燒殺搶掠,使田地荒蕪,人民饑餓死徙的,主要是明朝官軍,其次便是地主、土豪的武裝,和張獻忠并不相干。

  四、搖黃“土暴子”的屠殺四川人民
  在張獻忠生前,除掉明官軍和地主、土豪的武裝殘害人民以外,還有一種四川的土軍名叫“搖黃”的,殺戮人民最為兇殘。這里邊分子很復雜,有農民,有流氓,有地主家奴,也有地主、土豪。象后來變成明官軍并曾投降過楊展的袁韜、武大定,便是地主、土豪出身,而作了“搖黃”的大頭領(《荒書》說:“武大定,賀人龍舊部曲也。”)這種土軍,當時也稱為“土暴子”。《蜀碧》卷四說:
  “崇禎中,川賊有姚天動、黃龍,聚眾劫掠。……而沔陽人袁韜,因奸嬸事發,逃投響馬賊馬潮,胡九思等,繼踵姚黃,日事掠殺。及獻入,遂乘勢據蓬州、儀隴、南部各地方。殺老幼,擄精壯,掘墓開墳,生死無得免者。……順治二年,我巡撫李國英大破諸賊于遂寧之曠虛壩,九思、潮等走死,韜以殘卒數百奔川東,歸樊一衡(明宜賓總督)。”
  “各州縣亂民,號‘土暴子’,以打衙蠹為名,凡胥吏之有聲者,糾眾擒之。或投之水,或畀諸火,甚則臠食其肉。官司束手,無可如何。而一時紳士家豪奴悍仆,戕滅其主,起而相應。深山大谷中,豎寨柵,標旗幟,攻劫鄉里,以人為糧。……其時川南、川北,畏‘土暴子’甚于流賊也。”
  在張獻忠入蜀以后,川北的“搖黃”殘部,自加入了袁韜、武大定等地主流氓分子,已變成了“土暴子”,他們沒有斗爭目標,專以殘害人民為事。雖然在崇禎十七年八月,曾以“猺賊五萬降于張獻忠”之事(《國榷》卷一百二),但他們仍然盤居于川北原地,張獻忠不能過問。因此,“搖黃”很容易為明朝反動政權所利用;而不久,“搖黃”便在袁韜、武大定、胡九思等分別率領下,和明官軍合流了。
  “搖黃”亦稱“搖黃十三家”。如身臨目睹“搖黃”殘害川北地區的梁山馮之 所寫《馮氏歷亂記》,就有“忠州總兵胡云鳳,與三譚構隙,私通搖黃十三家”之語。有的人往往把“搖黃十三家”和“西山十三家”混為一談,這是錯誤的。“西山十三家”是李自成的余部,據夔、歸、房、竹一帶山區。當時反動派也稱之為’“西山寇”。“十三家”之目,是起于崇禎八年農民軍的滎陽大會,當時以農民軍十三家領頭大會農民軍首領于河南滎陽,商討作戰方略(《綏寇紀略》卷二),以后便流傳下“十三家”之目,成為定名。但十三家的首領,卻不固定,也不限于十三家的數目。李自成的余部支持南明抗清時,有“忠貞營”十三部。王夫之《永歷實錄》卷七:“(堵)胤錫為高,李部奏請立名‘忠貞營’。易高得功名曰必正,李過名曰赤心。……忠貞十三部,連營亙二百里。”到以后退據鄖西至夔、巫一帶山區時,李自成余部即被稱為“西山十三家”了。《蜀亂》說:“闖賊余黨,合別寇劉體仁、郝搖旗、李登云、塔天寶、王光興、王友進、黨守素等十三家,遁入竹、房各山寨,屯耕自守。”《荒書》也說:“辛卯(清順治八年)秋,孫可旺(望)遣其將張虎,聯絡‘西山十三家’李赤心等,并于大海、李占春、三譚等。‘西山十三家’者,李賊余黨也。”這里說得非常清楚,“西山十三家”是指李自成“余黨”而言,川東其他地方武裝,如于大海、李占春、三譚等,并不包括在內。《蜀碧》卷四說:“獻忠末敗,李自成之眾,先潰出關。袁宗第、賀珍(錦)之徒,偕郝搖旗、李本榮、黨守素、李永(來)亨等,約結十三家,出入巴渠巫峽間,則所謂‘西山寇’也。”其實李自成余部也不只十三家,《罪惟錄·李自成傳》說:“及可望入,赤心走楚,同盧、郝等二十八家,擁韓王(朱本 )出沒鄖陽山中,稱尊改元自保。”至于“搖黃十三家”,和李自成余部“西山十三家”,實判然為兩,絕無關系。《明季南略》卷十二說:
  “是時‘搖黃’賊自漢中流入川北,川中亂民,恐為獻忠所屠,悉附之。……‘搖黃’,原名‘姚黃’,原系漢中土賊姚、黃二姓者為首。后其眾既多,分為十三枝, 為搖黃。以袁韜為首,擁眾十萬。……川北保寧,順慶一帶,悉為殘破。……張獻忠亦不能問。”
  《明季南略》所述“搖黃”的起源與演變是正確的,和《荒書》所記略同。《荒書》說:
  “漢中府為賊略者,遂留川東、川北之山谷間為賊。夜捉人而系之,年余乃解。面頰上刺‘天王’、‘大王’等字,使不得歸。歸則有司以曾為賊,治罪。久之,黨遂眾。賊首最著者曰搖天動,曰黃龍,蜀謂之‘搖黃’賊。其掌盤子十三人,號‘搖黃十三家’:曰爭天王袁韜,曰震天王蛟龍(《客滇述》作“白蛟龍”),曰整齊王張某,曰黑虎王混天星,曰必反王劉惟明,曰奪天王某(《客滇述》作“托天王”),曰闖拾王某,曰爭拾王黃鷂子(按,兩“拾”字均應作“世”),曰二哨楊秉胤(《客滇述》作“楊三”),曰六隊馬超,曰行十萬呼九思,曰順虎過天星梁某,曰九條龍。遂為四川東北大害。”
  “搖黃”雖然“分為十三枝”,“掌盤子十三人”,號“搖黃十三家”,而實際上頭領甚多,不以十三為限,并且互不統攝,行動自由。“搖黃”以“通江、達州、巴州為巢穴,而蔓延于岳池、廣元、定遠、合州、巴縣。凡川東之北岸,任其出沒。擄掠人口,則責人取贖。當耕種時,則斂兵暫退,及收成后則復來。……因土人強悍,鄉兵四起,相約殺賊。而賊遂逢人即殺。久之,馬漸多,器械漸精,且有火器,……遂攻城劫寨,而岳池、鄰水等縣,無堅城矣”(《客滇述》)。“搖黃”純粹是一種以搶劫殺掠為生活的流氓“土暴子”武裝,和李自成、張獻忠農民起義軍的性質,完全不同(關于農民起義和盜賊土寇的區別,可參看范文瀾先生《中國通史簡編》第二編第五章對東晉孫恩、盧循的起義和“作亂”的區分)。
  關于“搖黃”殘害人民的罪行,《蜀亂》所記是這樣:
  “乙酉(清順治二年),……‘搖黃’賊屠巴州、通江、東鄉、太平、達州、梁山、新寧、開縣各地方,人煙俱絕。”
  “‘搖黃’賊攻破長壽、墊江、鄰水、大竹、廣安、岳池、西充、營山、渠縣、定遠各州縣,城野俱焚掠。炮烙吊烤后,盡殺紳士及軍民老弱男婦,擄其少婦幼子女入營。所獲壯丁,用濕牛皮條繩之,文其面背糧,無人得脫。積尸遍地,臭聞千里。張獻忠設監紀通判,駐防參將同有司官赴廣安,‘搖黃’賊攻圍殺之。”
  “丙戌(清順治三年),‘搖黃’賊行十萬,爭天王,奪世王、爭食王、馬朝(即馬超),俱移大營屯于廣安州之河東。順江棋布而居,上抵達州、下抵合陽,連營千余里。數日內,草木根俱為采薪挖盡,采糧至月余路而后返。”
  “大清肅王班師,由秦北旋,因蜀中糧絕也,明宗室朱容藩自夔東而南上,招安‘搖黃’賊。封爭天王袁韜定西伯,行十萬呼九思鎮西伯,聯絡王祥、李鷂子、余大海等,恢復重慶。未幾,官兵不和,各散去。城無人煙,草木荒塞(武大定一度降清)。武大定叛殺固原道何士元,奉明宗室秦王,蓄發舉兵。大清兵攻之。大定敗走三臺山,……潰圍血戰出,遁入川。”
  “戊子(清順治五年),……武大定至成都,大饑困,差官投楊展求援。……時袁韜駐瀘州,呼九思駐富順,俱絕糧,餓死甚眾,赍兵冊投楊展求救。展按月運糧以濟之。……令袁韜移營駐犍為,武大定駐青神(“搖黃”的大首領成了明官軍)。”
  “殺人之多,……而且為戲樂者,更莫甚于‘搖黃’賊。蓋兩營(按,指孫可望的“平東營”和劉進忠的“驍騎營“)殺人,秉承于頭目。至‘搖黃’賊營內,并二、三尺童子,亦自專其殺,亦逢人便殺。余自西營歸里后,又為‘搖黃’執入營。嘗見賊每以小兒拋空中,下用長槍刃接兒承之,使兒橫簽刀上,手足抓跑如飛狀。眾則哄然大笑。又見將人活綁樹上,于肘下戳洞,盤出其腸,纏其身以為樂。又見將小兒提手足,以兒頭撞鐘,鳴則髓出,眾皆稱快。”
  “搖黃”在袁韜、武大定、呼九思等率領下,給川東北一帶以很大的破壞。他們并無政治目標,時而降附張獻忠,時而投降清軍,時而又“奉明宗室”變成了明官軍。這充分反映了“搖黃”流氓“土暴子”武裝的本質。梁山馮之 在《馮氏歷亂記》中敘及“搖黃”的殘殺梁山人民說:“(乙酉)八月,……適里有自賊逃歸者,云及十三家‘搖黃’于廣安州被重慶曾英殺敗,路走梁山,陸續奔潰……旬日后,賊過盡,父率 下壩遍訪親友、零星無幾矣! …… 同父、叔、弟,俱被系累,其賊甚眾,各扯歸主,四分星散。……時大雨泥淋,身遭繩束,凄涼愁苦,不可耳聞目覩。”川東梁山鄰近各州縣,被“搖黃”和清軍先后殺掠,最后達到人煙滅絕,千里荒蕪的境地,馮之 曾穴居野處,采野生植物過活,度過了若干年的野蠻人生活。“搖黃”不但搶劫殺掠,同時也和張獻忠為敵,如歐陽直所說,他們曾圍殺了張獻忠派往廣安的監紀、參將和有司官。如計六奇所說,他們的殘害人民,張獻忠“亦不能問”。因此,關于“搖黃”任情妄殺的罪行,絕不當不加分別,一律誣加到張獻忠頭上。象上面所說,為歐陽直和馮之 親眼看到的“搖黃”罪行,《明季南略》卷十二“附記”,《蜀碧》卷三等記載,都誣寫到了張獻忠的賬上。《滟滪囊》卷三說:“先是,流賊(指“搖黃”)以獻忠住成都,不敢掠川西;曾英拒大江,不敢過川南。惟川北、川東諸州縣,恣意去來。山溪寨洞,十存一、二,都鄙士民,千存一、二。久之,數百里寂無煙火,燕巢林止,虎入城市。賊擄掠無得,乃沿大寧、大昌、興山、竹溪、興安、紫陽、漢興、石泉、西鄉、秦蜀兩界處,茍延殘喘。及聞獻忠誅,曾英死,整齊王張顯,復自巴州至保寧;黑虎混天星、王高,復自蒼溪至保寧。伏謁投誠,實懷窺伺之念。王(清肅王豪格)……令曳出斬之。”這里所說的“流賊”,便是“搖黃”。張獻忠失敗后,“搖黃”的頭領,有的投清被殺,有的暫時歸附到明宗室朱容藩麾下,合攻過重慶,有的在遂寧吃了清軍的敗仗,便進入川西。《滟滪囊》卷三又說:
  “戊子(清順治五年),……上旨命(李)國英以僉都御史管四川巡撫事。……偵知遂寧地方,賊首袁韜、陳琳、王友進、扈九思、景可勤等,連營曠、羅二壩。……大兵徑沖賊壘,賊不知所措,棄妻子輜重奔川西。……歲愈兇荒,賊掠野無獲,捕民而食。最堪憐者,饑疲余民,孤蹤潛匿,剮樹皮,覓野菜,采蕨根,期延殘喘。而黠賊深夜登高,遙望煙火起處,潛往劫戮,屠以充饑。……”
  張獻忠失敗后,清軍對川西殺掠了一番,撤退到保寧。“搖黃”進入川西,又是一番破壞,造成成都區域人煙稀少,滿目荒涼。但清軍和“搖黃”的這一罪行,都被有意識地誣加到張獻忠身上。象《蜀難敘略》所記:獻忠“夜縱騎登高山遠望,見時有火光,……怒其眾屠之不力”,就是從“搖黃”的“深夜登高,遙望煙火起處,潛往劫戮”的行為,編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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