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與胡適 誰更有成就?
■吳中杰(作者為復旦大學中文系教授)
2006年11月24日
“.....但我以為,中國的知識分子深受過去士人傳統的影響,廊廟意識太重,這嚴重地影響了文化思想的發展,也影響了社會的發展,所以魯迅所堅持的獨立精神和民間立場,至今仍具有現實意義。”
此次魯胡比較研究之興起,是對20世紀中期魯胡評論的反撥。那個時候,為了某種政治需要,曾經對胡適思想進行全面的批判,簡直說得一無是處;同樣也是為了某種政治需要,又把魯迅加以絕對化,簡直說得沒有缺點。其實他們二人的臉上都被涂上了油彩,只是顏色不同而已。
自上世紀末期以來,魯迅胡適之比較研究成為文化界的熱門話題,出版的專著就有好幾種,單篇文章則更多了。其中不乏真知灼見,持平之論,但也有些先存揚胡貶魯的成見而強以說事者,令人難以茍同。
此次魯胡比較研究之興起,是對20世紀中期魯胡評論的反撥。那個時候,為了某種政治需要,曾經對胡適思想進行全面的批判,簡直說得一無是處;同樣也是為了某種政治需要,又把魯迅加以絕對化,簡直說得沒有缺點。其實他們二人的臉上都被涂上了油彩,只是顏色不同而已。然而文化評論畢竟是學術范圍的事,學術研究則需要有科學精神,以事實為根據,不能感情用事。任何受情緒影響的結論,都難以持平,公允。
人們對魯迅和胡適做比較研究,大抵從這兩個方面入手:一是比較他們在學術文藝上的貢獻,二是比較他們的為人處世之道。我們也就從這兩方面來進行分析。
對于胡適在學術文藝上的成績,學者們的評價很不一致。近今大陸的某些學者,對胡適的學術成就大加推崇,認為他在魯迅之上,而臺灣的新儒家,則直斥其淺薄,別的國學家也一直在對他進行暗批。但從對文化事業的貢獻上看,胡適的功績是不可抹殺的,魯胡二人也是各有千秋。一般說來,胡適開風氣的作用更大,而魯迅則更深刻。
胡適靠一篇《文學改良芻議》而“暴得大名”,看來似屬偶然,其實卻有其必然性,因為他扣準了時代的脈搏,發出了人們期待的聲音。這只要看看梁實秋后來的回憶,就可以知道這篇文章是如何打動了當時青年的心:“胡適先生的《文學改良芻議》對我而言,確是振聾發聵,把許多人心目中積存已久的疑慮一下子點破了,我頓時像進入了一個新的境界。”(《梁實秋論文學·序》)胡適后來的許多論著,也每能起到這種啟迪的作用。比如,他的《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撇開了傳說中的伏羲、神農傳統,而直接從有文獻可考的老子、孔子說起。這種做法開始曾引起學生的不滿,但他的懷疑精神和評判態度,卻引發了學子的思考,促使疑古學派的興起。他的《紅樓夢考證》,催生了新紅學,他的《易卜生主義》,則推動了個性解放思潮。胡適這些論著的價值,還不僅在于學科建設本身,同時還引進了一種新的思想方法和治學方法,具有更加廣泛的意義。在文學創作方面,他不但是新詩的開拓者,而且在戲劇和小說上也都有新的嘗試,前者如《終身大事》,后者如《一個問題》和《差不多先生傳》。所以,胡適在中國現代文化史上,決不是“浪得虛名”,而是有其不可替代的杰出貢獻。
但是,新儒家的批評也不是沒有道理。胡適的創作和論著,的確較淺。《嘗試集》對白話詩有開拓之功,但本身水平并不高,而且舊意境舊格式仍保存較多,雖然逐步有所揚棄,但正如他自己所說,這些新詩可以看作是纏腳婦人放腳的鞋樣。《終身大事》在現代戲劇史上自有它的地位,但是,模仿易卜生的痕跡太重,缺乏獨創性和深刻性,難以在舞臺上久駐。《一個問題》和《差不多先生傳》寫得概念化,在文學史上也沒有產生多大影響。他的學術著作《中國哲學史大綱》和《白話文學史》,都只有上半部,沒有寫完,在當時雖然都有很大的影響,但因為寫得不深刻,早已為后起的同類著作所代替。他的許多作品,大抵只剩下歷史意義,而失卻欣賞價值。
魯迅參加新文化運動比胡適略遲一些。這并非因為他缺乏新的文化思想,而是因為他起步太早,經歷了許多挫折,對文學革命失卻了熱情。還在十年以前,魯迅決定棄醫從文的時候,他就提倡過個性主義了,但卻并不為群眾所理解,既無贊成,也無反對,使人如置身于荒原中,感到無可措手的悲哀;后來又經歷了許多政治上的變故,就失望、頹唐得很了。但是,當他被老同學錢玄同重新鼓動起戰斗的熱情時,他便一發而不可收。正因為他有著更多的斗爭經歷,對中國社會有著更深的觀察,又對中國歷史作過深入的研究,所以他的作品也就更具深度。無論是文藝創作或者是學術研究,凡他所涉及的領域,都到達一個新的高度。小說、雜文、散文詩、回憶散文,都是顯示“文學革命”實績,代表中國現代文學最高水平的作品;他的白話詩雖然比胡適寫得更具新氣象,但也并不成功,而舊體詩卻寫得極好;他有許多學術研究計劃沒有完成,如《中國文學史》和《中國字體變遷史》,但已出版的《中國小說史略》卻是一座高峰,雖然后來在資料上的發現遠遠超過該書,但在史識和論斷上,它至今仍為人所稱道;而且,魯迅在雜文中所提出的識見,也開啟了文學史和思想史研究的門徑,如關于魏晉風度和文章的論述,關于幫忙文學和幫閑文學的提出,都極有意義;還有在文獻的輯佚和校勘方面,也做出上乘的工作。魯迅的作品不但有歷史價值,而且仍有現實意義。
在為人處世上,魯迅與胡適確有不同。一般說來,胡適比較隨和、寬容,而魯迅則較為頂真、急切。這兩種性格各有優缺點。
胡適在魯迅多次對他進行批判和諷刺之后,仍能為他說持平的話,甚為難得。如魯迅生前曾受到陳西瀅的污蔑,說他的《中國小說史略》是“整大本的剽竊”日本鹽谷溫的著作,死后又有蘇雪林準備大肆撻伐,罵出一些不堪入耳的話,都為胡適所不贊成。胡適在復蘇雪林信中說:“凡論一人,總需持平。愛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魯迅自有他的長處。如他的早年文學作品,如他的小說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說魯迅抄鹽谷溫,真是萬分的冤枉。鹽谷一案,我們應該為魯迅洗刷明白。……如此立論然后能使敵黨俯首心服。”這話雖有教授斗爭策略的意味,但持平之說是不錯的。
不過,胡適的性格也有其弱點,就是缺乏斗爭的堅決性。在蔣介石當政的初期,胡適曾在《新月》月刊上發起人權問題討論,受到蔣政權的打壓,胡適采取的對策是疏通,而不是反抗。他通過蔣的文膽陳布雷,向蔣說項,于是不但《新月》能夠繼續出版,而且他從此成為蔣政權的座上客。1960年在臺灣發生的“雷震案件”,大陸的許多學人盛贊胡適對于雷震的道義支持,但臺灣的學人卻對他的軟弱性深表不滿。據黃嘉樹在《1945-1988國民黨在臺灣》一書中記載:雷震案審理過程中,美國輿論持一邊倒的“罵蔣援雷”態度。許多報刊都大量載文指責國民黨踐踏言論自由,實行警察統治,更對雷案義憤填膺,左舜生、李璜等都在罵蔣介石,CC系老將潘公展也投書反對。這時人們很希望胡適能及時從美國趕回向國民黨抗議,甚至辭去“中央研究院院長”職務力爭,認為這將是新黨運動惟一的曙光。但胡適卻不敢出頭,他從未想過與蔣介石徹底鬧翻。“胡適這位‘文化名人’卻同時又是一個政治庸人。”他只從美國給陳誠發去兩封電報,給管教育的國民黨要員陳雪屏寫了一封信,請陳誠和陳雪屏出面說情,要求把雷震的軍法審判改為司法審判,同時還對記者發表談話,這樣“隔靴搔癢”式的抵制,對臺灣當局當然不會有任何影響的。
而魯迅對暴政的態度則截然不同。1930年,他因參加“中國自由運動大同盟”而遭受通緝,有人勸他發表聲明,退出該組織,他對這個組織的活動方法其實并不贊成,但是到這時候,他就堅決頂著,說:“我用硬功夫對付,決不聲明……”。他在國民黨上層也有熟悉的人,但決不去疏通。國民黨有些權力者也想拉攏魯迅,他卻不假以辭色。后來壓迫不斷加重,魯迅也愈戰愈勇,他敢于“怒向刀叢覓小詩”,他要“拿起筆去回敬他們的手槍”。直到逝世前不久,他也不愿因解除通緝令而與當權者妥協,說是“我的余命已經不長,所以至少通緝令這東西是不妨仍舊讓他去的。”他還在《死》這篇文章里說:“只還記得在發熱時,又曾想到歐洲人臨死時,往往有一種儀式,是請別人寬恕,自己也寬恕了別人。我的怨敵可謂多矣,倘有新式的人問起我來,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
魯迅的不肯寬恕態度和胡適的寬容精神,孰是孰非,也是魯胡比較論的核心議題之一。看近今許多學人的文章,大抵是贊揚胡適的寬容精神為多,而對魯迅的不肯寬恕態度則頗有非議。其實,在風云變幻的大時代里,知識分子各有自己的立場,寬容與否,都有一個限度,不可能是無邊的。胡適對魯迅有寬容的一面,不像蘇雪林之流,以咒罵為能事,而是肯定他前期的成績,但是對于他后期的文章,卻仍持批判態度,并不寬容,蓋因道不同之故也。而且,講寬容除了事情本身的是非之外,還有講者所處的地位也是一種必要條件。胡適在文化界占有很多資源,有相當高的社會地位,他有條件講寬容,而魯迅長期處于受壓的地位,他如果缺乏斗爭精神,不據理力爭,就沒有他生存的余地了。凡事錙銖必較當然不好,但若不分青紅皂白地一味講寬容,則對被壓迫者是不利的。魯迅晚年在《女吊》里歌頌了一個復仇的女鬼,并且說明了他不能講寬恕的原因:“被壓迫者即使沒有報復的毒心,也決無被報復的恐懼,只有明明暗暗,吸血吃肉的兇手或其幫閑們,這才贈人以‘犯而勿校’或‘勿念舊惡’的格言,——我到今年,也愈加看透了這些人面東西的秘密。”這句話,也許為道德家們所不樂聞,但如能換一個角度思考一下,看看由“犯而勿校”、“勿念舊惡”之類格言所衍化出來的“不要追究歷史責任”的做法,對我們民族的危害何其巨大,那么,就能作出另一種評價了。
時下常有贊揚胡適人生道路的文章,但有一點卻往往避而不談,即胡適與權力者的關系問題。胡適雖然是一個自由主義知識分子,但是他始終沒有擺脫中國傳統文人的廊廟意識。所以當蔣介石在策略上作出調整,對胡適及有關人士由打壓改為安撫之后,胡適馬上作出響應,到南京去接受“垂詢”,從此在這個泥潭里愈陷愈深。當然,胡適畢竟受過西方人文教育,與中國傳統文人有所不同,他聲稱不愿加入政府做官,而要做一個“諍友”。他這一生除了抗日戰爭這一特殊時期出任過駐美大使外,的確并沒有做過其他官,——大學校長、中央研究院院長這些職務,在他們這一輩人心目中,是學術職務,還不算學官。但是,他一直與上層保持密切的聯系,甚至陷入蔣介石的競選總統把戲中,后來發現老蔣并無誠意,這才退出。到臺灣以后,又與“副總統”陳誠打得火熱,一起“避壽”,而且還津津樂道。于是,“諍友”變成了“國士”,又回到傳統文人的套路中去。蔣介石也的確是以“國士”待他,而且還奉為首席“國士”,胡適對他的這種地位,也是很看重的,而實際上卻為它所累。胡適的這種缺點早為人所詬病。李宗仁說他太愛惜自己的羽毛(《李宗仁回憶錄》);連一向尊崇胡適的李敖,也批評道:“胡適的拔尖心與首席心太重。”(《李敖大全集》第5卷《大學后期日記甲集》)從現代知識分子的獨立精神出發來衡量,胡適所走的這條路,恐怕并不值得贊揚。
最近,還看到一篇從知識分子群體的角度來比較魯胡優劣的文章,其中在夏衍晚年寫《懶尋舊夢錄》時,還不肯放過命運那樣悲慘的馮雪峰,說了那么多貶斥馮雪峰的話,把喬冠華對處于絕境的老朋友胡風的求助,采取那么冷酷的態度,也都算到魯迅的賬上,真令人有莫名其妙之感。大凡略涉中國現代文學史和文化史的人都知道,馮雪峰和胡風是魯迅晚年很信任之人,喬冠華與魯迅的關系,用上海話來說,叫做“混身勿搭界”,而夏衍則是魯迅一再批評的人,他的揪住馮雪峰不放,恐怕也是項莊舞劍,未必專對馮雪峰本身。現在硬要把夏衍和喬冠華身上的毛病都算在魯迅的賬上,除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之外,似乎也別無恰當的解釋。但如此一來,則離作者所贊揚的寬容之道更加遠矣。
其實,魯迅晚年與周揚、夏衍等人的矛盾,并不是個人意氣之爭,也并不完全在于兩個口號的不同,而是兩種文化思想的沖突,是魯迅為了保持自己的獨立精神和自由思想而進行的抗爭。正如魯迅自己所說:“倘只我們彼此個人間事,無關大局,則何必在刊物上喋喋哉。”
上述這篇文章還提出一個有趣的假設:“就魯迅和胡適兩個人來說,我要先問一下,假如他們還是兩個生活在我們中間的人的話,我們更愿意和哪一個人成為朋友?哪一個人更容易成為我們的朋友?你更愿意和哪一個人共事?我想多數人是會選擇胡適的。我們可以說,道不同不相與謀。”這段話使我想起了一件往事。多年以前,我在旅途上與一位中年女工閑聊。這位女工的兒子已經到了娶親之年,她很自然地就把話題扯到了擇媳的問題上。我問她喜歡什么樣的媳婦?她說,她喜歡薛寶釵那樣的,懂事,能體貼人,好相處;不喜歡林黛玉那樣的,小心眼,動不動發脾氣,“迪種媳婦,娶進門來吃伊勿消格”。這位女工對紅樓人物的評論,與紅學家的評論大相徑庭。我初聽之下,頗感吃驚,但仔細一想,覺得倒也并不奇怪:這是由于評論標準不同之故。紅學家是從人文思想的高度來作評論,所以揚林貶薛;而這位女工是從世俗的觀點出發來擇媳,所以選薛而棄林,各有各的道理。只是我們的人文學者卻要用世俗的眼光來揚胡貶魯,殊覺不可解也。
其實,魯迅并不像一些宣傳畫和宣傳文字中所描繪的那樣,始終是一副橫眉冷對的面孔,他還有柔情的一面,他自己就說“無情未必真豪杰”,只是不為人所重視罷了。魯迅辦事認真,不肯敷衍,又有不妥協的性格,所以容易與人沖突,這很不合“和光同塵”的古訓,也常為世俗所不理解。但中國社會思想之停滯不前,卻也與“和光同塵”的人太多有關。為中國的發展計,似應跳出這種世俗觀念,多發揚一點人文精神才好。
應該看到,魯迅在前進的道路上盡管有曲折,有錯誤,但他一直堅持知識分子的民間立場,堅持獨立精神與自由思想,這是他的可貴之處,也是最值得發揚的優點。有一位很有影響力的評論者在進行魯胡的比較研究之后,得出結論性的意見說:二十世紀是魯迅世紀,二十一世紀是胡適世紀。這無異是說,魯迅精神已經過時了。但我以為,中國的知識分子深受過去士人傳統的影響,廊廟意識太重,這嚴重地影響了文化思想的發展,也影響了社會的發展,所以魯迅所堅持的獨立精神和民間立場,至今仍具有現實意義。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