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18日公布落后與過剩產能淘汰名單,其中稀土(氧化物)共28家企業,總產能超過10萬噸。
據臺灣“中央社”網站8月19日報道,大陸與歐盟、美國先前才因稀土出口管制問題鬧上世界貿易組織(WTO)。
WTO終裁大陸管制不當,但認為環境保護的出發點正確。當時不少專家認為,大陸稀土出口將因此大門敞開。
報道稱,工信部此時公布淘汰稀土產能,是否與WTO判決有關不得而知。
工信部網站公告,2014年第二批淘汰名單,其中稀土部分共28家,分別為內蒙古15家、湖南8家、江蘇1家、四川2家、甘肅2家。
第二批名單涉及10大產業,包括煉鋼、鐵合金、銅冶煉、水泥、平板玻璃、造紙、制革、印染、鉛蓄電池、稀土。
公告指出,廠方應在2014年年底前,關停公告列明的生產線,拆除主體設備,確保不得恢復生產,或向其他地區轉移。
附:外媒:WTO裁定中國稀土出口政策違規
據路透社8月7日報道稱,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8月7日公布的一項裁定,中國在世貿組織的一起案件中上訴失敗。該案件由美國、歐盟和日本發起,訴中國稀土等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違反世貿組織規則。
該裁定的結論稱:“中國未能證明其對稀土、鎢、鉬相關產品的出口配額是合理的。”
據報道,中國生產的稀土占世界市場總量的90%以上。稀土是國防工業和現代科技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從2010年開始對稀土設定嚴格的出口配額,并稱此舉是為了遏制污染并保護資源。
自此,稀土的價格翻了幾番。美國、歐盟和日本抱怨稱,稀土出口配額使中國企業在混合動力汽車電池、風輪機以及節能照明設備等產品上具有競爭優勢。
此次中國在世貿組織上訴失敗已被廣泛預料到,因為中國已在另一起類似的原材料出口配額案件中敗訴。為遵守世貿組織的裁定,中國現在有義務取消稀土的出口配額。
美國貿易代表邁克爾·弗羅曼稱,世貿組織的裁定標志著該爭議的“終結”。
報道稱,歐盟貿易委員卡雷爾·德古赫特表示,他期待著中國立即遵守相關裁定。他在一份聲明中稱:“世貿組織的裁定已發出了明確的信號,出口限制不能以犧牲外國競爭者的利益為代價來保護或提升國內的相關產業。”
中國認為,其對稀土、鎢、鉬采取出口管理措施是為了防止它們被過度開采,并稱該政策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商務部在一份聲明中稱:“中方將認真評估世貿組織的裁決,以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方式加強對資源類產品的管理,促進資源保護,維護公平競爭,實現可持續發展。”
據歐洲新聞社8月7日報道稱,歐盟8月7日發布公告稱,世貿組織7日宣布中國對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違反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則,這些產品是制造高科技產品以及汽車、化工和機器設備的原材料。
世貿組織上訴機構維持了2014年3月的判決。2014年3月26日,世貿組織公布了美國、歐盟和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專家組報告,“一審”裁定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管理措施違規。美歐日訴中方以保護環境和民族產業為由對涉案產品實行出口關稅、出口配額的措施不成立,應予以取締。中方的出口配額限制導致這些原材料在國際市場上“短缺”和高價,影響到最終產品的生產。
歐盟貿易委員卡雷爾·德古赫特表示,這一判決是歐盟為確保自己公平獲得工業急需原材料所做努力的里程碑事件。
2012年1月世貿組織已經裁定中國對鋅、鋁土礦、鎂等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措施違規,這些原材料用于生產日用品和科技產品。歐盟、美國和墨西哥2009年對中方涉案產品措施提起訴訟,判決生效后中國已經取消了對這些產品的出口限制措施,但是沒有取消對稀土、鎢、鉬等原材料出口的類似限制,美歐日于是在世貿組織就此案提起訴訟。
中國聲稱它限制稀土出口是為保護資源。世貿組織承認一國享有對其自然資源的主權,但不允許某個國家控制國際市場和原材料的全球銷售,并且承認成員國可以決定本國資源的開采程度和速度,但不能對外國用戶設定專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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