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碳交易市場中的不公平貿易及對策
--基于中國在碳交易市場中的劣勢地位分析
【摘要】當前氣候變化正影響著全球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京都議定書》對碳交易方式進行了詳盡且具操作性的闡述后,國際碳排放權市場獲得了難得的新發展機會。在此新興市場中,發展中國家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無法充分保證自己的權利。就中國而言,我國已成為全球碳交易量最大的國家,但由于碳交易市場剛剛興起,大量經濟利益被國際買家套走,在不公平的貿易環境中受到損失。本文立足國情,從世界和我國碳交易市場的現狀出發,分析中國碳交易市場的前景和問題,并就避免不公平貿易這一核心問題的解決提出自己的觀點,以期能夠對完善中國碳交易市場提出建議,也對發展中國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起到借鑒的作用。
【關鍵詞】碳交易市場 不公平貿易 中國
一、世界碳市場現狀
根據COP3簽訂的《京都議定書》的規定,目前國際碳排放權交易可以劃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以項目為基礎的減排量交易。聯合履約(簡稱JI)和清潔發展機制(簡稱CDM)是其中最主要的交易形式。它們都是基于溫室氣體減排項目合作的機制。JI是附件一國家之間的合作機制,CDM是附件一國家與非附件一國家之間的合作機制,項目產生的減排量稱為經核證的減排量(CER)。另一種是以配額為基礎的交易,以國際排放貿易(簡稱IET)為主要的交易形式,也在附件一國家中進行。中國作為非附件一國家,主要參與碳交易的形式為CDM。
碳交易市場發展迅速,規模龐大。據測算,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的規模或將超過石油交易市場的規模,成為世界上第一大宗商品交易[1]。歐洲建立的EUETS(歐盟排放權交易體系)首先在發達國家內部對二氧化碳的排放權交易做出了有益嘗試,之后又建立了歐洲氣候交易所。美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也成功運用了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的功能,在《京都議定書》之外做出了有益的嘗試。
從全球來看,世界碳交易市場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發展水平和意識的滯后,沒有能夠及時抓住低碳經濟帶來的經濟發展機遇,未能實現對CDM機制的靈活使用,碳交易市場上形成了南北之間新的不公平貿易的形式。
二、中國碳交易市場規模巨大,成長迅速
中國作為目前世界最大的碳排放權輸出國,在國際碳市場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我國已成為全球碳交易量最大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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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碳交易市場規模大、增長迅速,占據世界碳交易市場的重要份額。截至2010年11月12日,國家發改委批準的全部CDM項目2785個[2],根據UNFCCC官方數據:截至2011年6月21日,共有3190個項目通過聯合國注冊,中國通過注冊的項共1433個,約占世界總數的44.92%,居世界第一。
圖1東道國CDM注冊項目數量分布
數據來源:UNFCCC cdm.unfccc.int
我國提供的原始清潔發展機制減排量(CERs)達到了總項目的63.65%,清潔發展機制交易的份額一直處于統治地位。CERs的占到世界最大份額,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權輸出國。
圖2 CDM項目東道國產生的年均CERs數量
數據來源:UNFCCC cdm.unfccc.int
(二)我國減排成本低,比較優勢明顯,市場發展潛力大,成長性高
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減少碳排放的成本要遠低于發達國家,在國際市場上比較優勢明顯,減排市場潛力巨大。中國工業能耗高、技術手段相對落后,達到減排目標要比發達國家節省很多資金。根據《京都議定書》,發達國家應在2008~2012年的承諾期內,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而其國內技術發達,能源節約型技術比較成熟,溫室氣體的減排空間較小,成本過大,國內直接通過技術改進實現減排目標十分困難。
巨大的減排成本差異形成了強大的貿易基礎,發達國家積極進入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中國,這一最大的減排市場尋找合作項目,以完成自己的減排指標。中國市場對全球市場的戰略意義重大,必然成為成熟碳交易市場主體(如歐盟)國家為完成自己減排目標的必爭之地。
三、中國碳交易市場不公平貿易現狀
我國雖然在世界碳交易市場上扮演重要角色,但一直處在碳交易產業鏈的最低端,大量碳排放量低價出售。外國買家通過投行等碳交易中間商以相對低廉的價格在中國一級市場購買排放額,然后出售到二級市場,沖抵自身的強制減排額度,或進行套利。
全球最大的排放權交易所歐洲氣候交易所(European Climate Exchange,ECX)在歐盟排放權交易體制(ETS)框架下,CDM產生的“核證的溫室氣體減排量”(CERs)期貨價格在2008年6、7月保持在20歐元/噸以上,另一國際碳交易價格指標“歐盟排碳配額"(EUA)現貨價格更是在2008年6月摸高至31歐元/噸。我國產生的大量CERs被賤賣至國外二級交易市場,其間利差被投機者攫取。2009年,受到全球金融危機的沖擊,國際碳交易價格開始下滑。歐洲氣候交易所二級市場價格在2009年2月曾跌至最低的7歐元/噸,此后價格亦一直在10歐元上下徘徊。之后,我國交易價格與國際二級市場價格相差無幾,利潤空間被大幅壓縮,國際市場對于我國的配額交易也持觀望態度,使得我國碳交易受到很大挫折。
碳交易市場上不公平貿易的被動局面為我國碳交易市場的發展提出了挑戰,出現此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從在國際市場機制看,發達國家憑借其成熟的交易體系,制定游戲規則。碳交易權的計價結算與貨幣的綁定機制使發達國家擁有很強的定價能力,使得我國所參與的碳交易活動常常處于被動地位,受制于外國企業需求。我國企業參與CDM的模式基本是通過雙邊/中介途徑或招標與出價高的買家簽訂CER遠期交付合同,合同價格多為8~10歐元/CER。碳交易市場的定價標準均在國外,導致我國一直處在碳交易產業鏈的最低端,創造的利益無法充分回報本國。
(二)從國內市場主體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市場接近完全競爭,CDM產品缺乏市場競爭力。我國現有碳排放交易產品的品種雖多但較為單一,缺乏多樣化的減排項目,減排產品多集中于低成本、高效益的資源利用型項目(風能、水電、沼氣等),而對于減排困難的項目卻少有人問津。據國際數據計算,我國的非優先領域項目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龐大,占據了世界總量的36.56%,而優先領域項目僅占同期世界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總量的15.75%[3]。我國雖然擁有大量的碳排放資源,但真正用于交易的領域卻過于單一,企業間競爭激烈,無法充分享受CERs價格帶來的利益。
(三)從國內市場機制看,我國碳市場價格發現機制不健全,市場調節效率低。
目前,我國雖然已經在北京、上海、天津建立了能源交易所,但尚未建立系統的碳交易機制。我國沒有建立類似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碳交易市場,也沒有專門從事碳交易的金融機構,因此在以CDM項目為基礎的碳交易的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2008年9月25日,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的成立標志著中國在建立環境交易市場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其還未對整個我國談市場的規范做出貢獻。同時,對于其他的價格發現和靈活的市場機制,我國還暫無嘗試。
綜上,我國碳交易市場不夠完善,面臨著成熟碳交易市場的挑戰,在國際碳交易過程中經濟利益不能得到充分實現。隨著后京都時代的到來,改善現有的市場不足,完善我國碳交易市場的機制,是我國在之后的碳交易過程中取得主動地位,獲得更多收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四、對我國改變現有不公平貿易狀況的對策分析
針對我國碳交易市場上福利損失的現狀,為完善現有市場機制,擺脫不公平貿易帶來的困境,我國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改進:
(一)企業作為碳交易的主體,應當強化積極參與的意識,豐富產品品種,實現產品的差異化生產,減少競爭帶來的收益的損失,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針對我國開展碳交易領域和產品的限制,我國應積極開發減排較為困難的行業和產業,優化碳交易產品結構,推出具有創新性的針對傳統能源行業的大宗碳交易產品,如火電行業和煤炭行業等的交易產品,實現交易產品的差異化。
(二)完善碳排放期貨市場,完善市場機制,逐步掌握在碳交易市場上定價權。隨著碳交易現貨交易的成熟,期貨市場作為規避風險和發現價格有效的金融工具,能夠部分解決碳交易市場面臨的無定價權的難題。期貨市場主要從事大宗同質商品遠期交易,而CERs滿足交易量大、商品同質的要求,CERs價格變化可根據市場供需、談判前景的變化而變化,不易受買方或賣方操縱,只要CDM市場夠大,CERs很可能成為期貨市場的一種交易商品。
(三)在完善現有碳交易市場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國際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著眼于自愿減排市場,而不只局限于強制減排市場的清潔發展機制,提升在國際市場上的話語權。自愿減排市場主要分為場內交易(交易所交易)和場外交易(項目合作)。場內交易的重點是對于我國已經建立的排放權交易所研究進行期貨交易的可行性;場外交易則從國情出發,考慮積極開展森林碳匯項目合作,通過森林產生的減排指標在自愿市場上參與交易,積極走向國際市場,擴大除CDM之外的交易類型。積極發展場外交易,可有效降低CDM機制的局限和風險,為可持續發展和應對后京都時代的到來提供保障。
五、結語
我國必須對本國的碳市場制度進行完善,加強相關領域的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實現產業的優化升級,在實體經濟成熟的基礎上積極開展金融創新,提高我國在國際上的話語權,以充分利用低碳浪潮帶來的新的機遇。提高參與者的意識和素質,是發展中國家面對這一新興市場的根本保證,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碳市場發展面臨的困境和解決方案,也為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了借鑒和參考。作為新興市場,發展中國家應積極應對,以扭轉碳交易中的剪刀差,實現本國碳交易市場的完善和本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王修華,趙越《我國碳交易的定價困境及破解思路》經濟研究 2010年03期
[2] 吳潔,曲如曉 《論全球碳市場機制的完善及中國的對策選擇》亞太經濟 2010年03期
[3] 吳潔,曲如曉 《國際碳市場的發展以及對中國的啟示》經濟研究 2010年06期
[4] 楊志,郭兆暉《碳交易市場的現狀發展與中國的對策》中國經濟報告2009年04期
[5] 鄭爽 《提高我國在國際碳市場競爭力研究》
[1]王穎,管清友.碳交易計價結算貨幣:理論、現實與選擇 當代亞太,2009,(1)
[2] 中國清潔能源發展機制網http://cdm.ccchina.gov.cn/WebSite/CDM/UpFile/File2536.pdf
[3]國際新能源網 www.in-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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