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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土地制度與土地政策的走向——從土地財攻和土地會絨說起

黃小虎 · 2012-01-31 · 來源:香港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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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土地制度與土地政策的走向
從土地財攻和土地會絨說起
國土資源部咨詢研究中心黃小虎
一、中外土地財攻異同
近來,各界對土地財政議論較多。實際上,西方市場經濟發達 國家也存在土地財政。例如,西方國家的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主要 依賴財產〈地產、物業)稅,高的約占地方財政收入的60〜70%, 這是典型的土地財政。又如,西方國家普遍不直接對土地增值征稅, 但土地交易所得要繳納所得稅,實際上是間接對土地增值征了稅, 這也算是土地財政。再如,西方國家也有國有土地,但政府并不直 接經營,需要經營的,有的(如加拿大)交給國有公司經營,公司 要向政府上繳利潤,這也是土地財政。
西方的土地財政,主要靠向存量土地資產征稅,而我國的土 地財政,則主要依賴增量土地,這是一個很大的區別。存量土地 資產面廣、量大,稅收收入可以預期,便于納入預算支出和規范 管理。增量土地的收入則難以預期,很難納入嚴格意義的預算支 出,也難以規范管理。而且,過分依賴增量土地的收入,會形成 征地、賣地依賴癥,導致政府行為扭曲,并陷入外延擴張的惡性 循環。政府對存量土地市場,也缺乏經濟調節手段。
我國這種主要依賴增量土地的土地財政,是在兩個制度基礎
上形成的。一個是現行征地制度,另一個是政府經營土地的制度。 征地制度各國都有,但政府經營土地制度則是中國特有的。市場 經濟發達國家,都不允許政府直接從事經營活動。例如在土地資 源稀缺的荷蘭,不僅土地用途管制十分嚴格,而且規定任何土地 交易,政府都可以優先購買。但同時法律又規定,政府不得從土 地獲取任何收益。政府購買土地的目的,是為了控制房價,解決 居民的住房問題。[1]就是說,荷蘭政府的惟一職能,就是公共管 理,不從事任何經營活動,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依靠稅收。 其它西方國家的政府,也大體如此。
我國政府征收農民的土地,用于經營獲取收入,形成的土地 財政規模越來越大。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1.6萬億元,約占 當年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48.8%,2010年土地出讓收入高達2.9 萬億元,相當于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71.4%。[2]
二、關于土地金融
近些年來,城市建設資金中土地金融占得比重,越來越高, 已經遠遠超過了土地財政。這里所謂土地金融,是指政府把征收 來的土地,到銀行抵押或質押貸款。嚴格說,這樣做并沒有法律 依據,是不合法的,但已成為普遍的趨勢。按官方統計,2010年 我國地方政府各類融資平臺,總負債10.7萬億元,[3]其中絶大部 分以土地為抵押或質押,屬于土地金融。有學者認為,官方統計
數據偏低,地方政府實際負債額比統計數據高得多。
目前我國地方經濟的發展嚴重依賴土地財政和土地金融,據 劉守英等人研究,東部城市建設的資金構成,土地出讓收入約占 30%,土地抵押融資約占60%;中西部的城市建設資金,土地出 讓收入約占20%,土地收益權質押融資約占70%。[4]
與土地財政一樣,土地金融也是以征地制度和政府經營土地 制度相結合,才得以形成的。
三、矛眉積累經歷了從量燮到質燮的邋程
現行征地制度是從計劃經濟演化來的,政府經營土地制度則 是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結果。這兩個制度緊密契合,才可能 形成土地財政和土地金融,土地財政大體形成時間是1998年以后, 土地金融更晚一些。
先看征地制度的變化。
計劃經濟時期,國家征地的補償費用不高,但對因征地而失 地的農民,由國家予以安置。具體措施,一是“農轉非”,農業 戶籍轉為城市戶籍;二是把農業勞動力安排到城市企事業單位就 業,成為職工。在當時條件下,這種轉變對農民來說意味著根本 性的變化:由掙工分變為掙工資,退休也有了保障;由自己種口 糧變為吃商品糧;由合作醫療變為公費醫療;子女由在農村上學 變為可以到城市上學;運氣好的,還可以享受單位分配的住房, 等等。這種轉變所體現的經濟關系,是失地農民能在一定程度上, 分享土地轉變用途后產生的增值收益。在計劃經濟時期,國家工 業化、城市化進程相對緩慢,加之有這樣一套利益分享機制,征 地引起的社會矛盾并不普遍、尖鋭,多數農民還歡迎甚至盼望國 家征地,把征地當作改變自身命運的機遇。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我國逐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 濟體制,國家安置難以實施了。一是個體、私營、外資企業大量 涌現,對這些企業,國家不可能做人員方面的安置。二是國營企 事業單位逐步改制成為獨立法人,打破“鐡飯碗”、“大鍋飯”、 “終身制”等,國家也難以安置了。即使安置,也不可能像過去 那樣有長久甚至終身的保障了,對農民而言,這樣的安置已亳無 意義。于是,對因征地而失地的農民,國家不再安置,改為提高 安置補償費標準。也就是說,凡國家征地,不管對部分失地還是 完全失地的農民,一律實行貨幣補償。但所謂貨幣補償,卻是延 續了計劃經濟時期的做法,即由國家規定補償標準。補償費用的 具體構成是: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上地下構筑物補償費 和人員安置補助費。其中,土地補償費是按農業年產值的若干倍 估算,大體屬于農地的地價。就是說,農地改變用途后產生的增 值收益,農民不能分享了。安置補助費也是按農業年產值的倍數 來估算的,考慮的也只是農業勞動力的再生產。但事實上,農民 一旦完全失地就不可能務農,而在農業之外就業,會有一個或長 或短的過程,期間的生活成本會大大提高,靠農業勞動力的補償 費用,難以維持其正常生活。我國農村土地屬于集體所有,過去 土地補償費主要由集體統一支配使用,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后, 有的地方把部分乃至全部土地補償費分給農戶,即便如此,也維 持不了幾年生計。廣大農民把這種單純貨幣補償的做法概括為 “一腳踢”,可謂形象生動、一語中的。“一腳踢”以后,因征 地而引起的社會矛盾逐漸突顯。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剛剛建立的90年代初期,征地還是以國家 重點項目的單獨選址為主。國家重點項目,多為基礎性、公益性 建設,農民為此作出一些犧牲,在感情上容易接受;單獨選址, 多呈點、線狀分布,涉及的農地面積和農戶數量相對少一些,完 全失地的農戶更少;大量重點項目分布在農村地區,即使有少量 完全失地戶,其生活成本也比城鄉結合部低許多;當時城市土地 市場還沒形成氣候,農民更沒有土地財產的觀念。因此,盡管已 經“一腳踢” 了,但矛盾還不十分突出。
大約自90年代始,開發區熱興起,漸成燎原之勢,到90年 代中期已是遍及全國。開發區征地,屬于批次(即區片)征收, 一征就是一大片,導致完全失地的農民數量越來越多。開發區一 般都處于城鄉結合部,生活成本高,雖然就業機會較多,但農業 勞動力素質低,找到穩定的工作并非易事,因此,失地農民普遍 遇到生計困難。征地引發的社會矛盾,越來越突出了,成為全社 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90年代中后期,黨中央提出了城鎮化發展戰略,到1998年政 府機構改革和換屆以后,進入21世紀,這一戰略才全面實施。但 在許多地方黨委和政府的心目中,所謂“城鎮化”,就是大張旗 鼓地搞城市建設和城市擴張。城市擴張要占用農地,城市建設的 資金要靠征地后的“招、拍、掛”,于是批次征收愈演愈烈,被 “一腳踢”出去的失地農民與日俱增。過去的開發區熱中,雖然 也有“樓、堂、館、所”等建設,但畢竟還是以發展實體經濟為 主。而這一輪城市建設中,諸如那些堪與日月同輝或比鄰河湖之 澤的行政中心,那些超國際水平的大廣場、大花園、大酒店,那 些窮奢極欲的豪華娛樂設施等等,如波濤洶涌,一浪高過一浪, 如烈馬奔騰,一發而不可遏。對這一類建設項目體現的利益取向,
連普通市民都為之嗔目,廣大農民更是心中溝壑難平。隨著城市 土地市場的日益火爆,農民的土地財產意識也日益覺醒,提出了 按市場價補償和允許集體土地進入市場等要求,抵制和抗拒政府 征地的極端事件普遍發生。因征地而引發的社會矛盾全面激化, 成為一大社會難點問題。
再看政府經營土地是如何形成的。
20世紀80年代,我國逐步改革城市土地使用制度,主要改革 方向是有償使用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當時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出租、入股等多種形式,其著眼點是搞活經濟,而不僅僅是考慮 增加政府收入。但進入21世紀以后,有關方面提出經營性土地一 律“招、拍、掛”,使得城市土地有償使用形式變為只強調出讓 (一律“招、拍、掛”,就是一律出讓〉,其它多種形式不再是 工作的重點。提出一律“招、拍、掛”的出發點,政治上是為了 預防腐敗,經濟上則是為了增加政府收入。
我國的土地出讓制,主要是借鑒香港的土地批租制。但香港 的土地管理與土地批租〈即經營〉,分屬不同的部門,并且把政 府的土地收益納入基金管理,杜絶了支出使用的隨意性。這一點, 我們卻沒有學,可以說學香港只學了一半甚至不到一半,這是由 當時的歷史條件決定的。80年代中后期成立國家土地管理局,負 責統管全國城鄉地政,逐步推行有償使用土地制度改革。但國土 局作為副部級機構,權威不夠。在長期計劃經濟的慣性作用下, 許多地方政府和一些中央政府部門,不買國土局的脹,不愿實行 有償用地制度,改革進展緩慢,自然談不上形成土地財政和土地 金融。在當時的這種背景下,土地管理部門順理成章地承擔起國 有土地的經營職能,集裁判員(管理〉與運動員(經營〉于一身, 可以說是一種歷史的必然。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成立了國土資源部,土地管理升格了, 各地方換屆后新上來的領導干部,多沒有計劃經濟時期無償用地 的包袱,城市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才真正確立起來,政府經營土地 的局面也因而全面建立,并與征地制度互為表里,逐步形成了我 們現在多有批評的土地財政和土地金融。與此同時,政府經營土 地特別是管理土地的部門經營土地的弊端,日益顯露出來了。
以上對歷史的回顧說明,現行征地制度和政府經營土地制度 相結合,有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矛盾的積累也有一個量變到質 變的過程。
四、我國現行征地制度和政肩經營土地的弊端
現行征地制度與政府經營土地制度相結合,形成土地財政和 土地金融,是政府主導片面追求利益的發展方式的具體體現,也 可以說是舊發展方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發展方式,有利也有弊。
近十幾年間,我國的城市建設突飛猛進,其奧秘就在各城市 政府通過征地和經營土地,積聚了大量建設資金。城市經濟飛速 發展,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不斷提高,帶動了周邊農村經濟的轉 型與發展,吸引了大量落后地區的農民進城務工,這都是不容否 定的正面效應。
在取得輝煌成績的同時,所積累的經濟的、環境的、社會的 乃至政治的矛盾越來越多,現在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地步了。
第一,土地利用粗放,浪費嚴重。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最近十幾年間,我國城市快速發展,主要 依托于土地的外延擴張。據土地資源戰略課題組研究,1996〜2008 年,城鎮用地增長了 52.21%,增加的土地主要來自于農村。據劉 守英對相關統計數據的研究,2000〜2007年間,全國城市建成區面 積年均增長率為6.44%,而人口城鎮化率的增速僅為4.55%,土地 城市化速度比人口城市化速度快出兩個百分點。[5]我國的統計指 標,將大量常駐流動人口納入城市人口,加上“市管縣”、“縣改 區”,使許多農業人口 “被城市化”,因此有關城市化的統計有很 大的“水分”。就是說,土地城鎮化的速度高于人口城鎮化的速度, 實際上大大超過兩個百分點。
城市土地擴張了很多,人卻沒有增加那么多,人均占地就多 了。我國城市人均土地面積,2000年為117平方米,2008年增加 為134平方米,遠高于一些發達國家平均82平方米的水平。外延 擴張的結果是土地利用浪費、粗放。一方面,城市存量土地大量 閑置;另一方面,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我國土地利用最集約的上 海,2006年每平方公里工業用地產出約為20億美元,而香港十年 前即1996年的工業用地的產出是每平方公里30億美元。近些年 上海的工業用地的產出提高到每平方公里約80億美元,而香港已 達300億美元,日本東京2001年已達每平方公里523億美元。我 國工業用地的容積率,低的只有0.3%,高的也只有0.6%,而國 際平均水平為1%。因此,我國城市土地的工業用地所占比重普遍 較高,為20〜30%甚至更高,而國際平均在15%以下。[6]
城市快速擴張,不僅導致耕地資源流失,還產生水資源稀缺、 能源壓力、環境污染以及擠占生態用地等問題,對土地生態安全 也構成威脅。我國已是世界上生態脆弱區分布面積最大、脆弱生
態類型最多、生態脆弱性表現最明顯的國家之一。
城市土地外延擴張、利用粗放,與現行征地制度和政府經營 土地制度有直接關系。國家征用農民的土地,補償標準很低,大 大降低了城市建設與發展的成本。相比而言,利用城市存量土地, 拆遷、改造的成本要高得多。因此,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都熱 衷于征地,而不愿意利用存量土地。嚴格保護耕地早已成為國策,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口號也提出多年了,但耕地保護不住,城市 土地粗放浪費的趨勢仍未根本改變,其主要原因就在這里。
第二,透支未來。
土地財政的主要構成是土地出讓金及與土地有關的稅收,這 些稅收如建筑稅、房地產稅,都是以土地出讓為源頭。土地出讓 金是若干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價格,實際上是政府向企業一次性收 取若干年的地租。而地租是對企業當年利潤的扣除,屬于社會一 次分配范疇。對企業而言,一次集中交納若干年地租,意味著預 支未來利潤,屬于負債經營。現實生活中,很多企業是靠銀行貸 款支付土地出讓金,負債的性質一目了然。即使是用自有資金來 支付,本質上仍然是負債。企業如果經營得好,有穩定的盈利, 可以逐步清償這筆負債;如果經營不好或者破產了,這筆負債就 不能清償,如企業再生產因此中斷,最終還會轉化為銀行的壞脹, 成為整個社會的問題。按有關制度規定,企業可以把剩余年期的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去,使負債得以清償,甚至可以從中獲利。但 是,這不過是負債在企業之間的轉移,轉移的結果,負債的規模 還可能被放大。
房地產業的情況有些特殊,開發商在出售住房的同時,把對 土地使用權的負債也轉移出去了,甚至還可能從中大賺一筆,但 接手這筆負債的不是企業,而是消費者。一般工薪階層都要向銀 行貸款,才能支付房價,負債的性質也是一目了然。消費者要用 今后數年乃至數十年的收入,才能逐步償還這筆負債,個人和家 庭的消費能力、生活水平也會因應改變。期間,如果因變故而無 力償債,不僅是個人和家庭的不幸,也會增加銀行的壞脹,成為 社會的問題。
從整個社會的角度看,政府出讓土地所獲得的每一筆收入, 都有一筆企業或個人的負債與之相對應。就是說,政府用土地出 讓金搞建設,是以透支用地企業或個人的未來收益為前提的。前 已述及,現在地方財政與土地有關的稅收,是以土地出讓為源頭 而展開而增長的,因此不難做出如下判斷:所謂土地財政,實質 上是一種依靠透支社會的未來收益,謀取眼前發展的發展方式。 用形象的說法,就是“寅吃卯糧”。[7]
土地金融則是政府直接負債經營,用未來收益逐步償還,本 質上也是“寅吃卯糧”。有的一屆政府的負債,下屆甚至下幾屆 政府都不一定能夠償還。
建立在企業或個人信用基礎上的透支,是市場經濟的題中應 有之義,有利于調動企業和個人的探索、創新精神,有利于增加 經濟發展的彈性與活力。凡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各類透支活動極 其活躍。例如,金融活動證券化產生的各類衍生金融產品,本質 上都是透支,說白了,就是用別人的錢謀自己的發展,或是用明 天的錢謀今天的發展。這對促進市場經濟的繁榮,確實起了重要 作用。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很多企業和個人,也 都有類似的經歷。但凡事都有度,這個度就是實體經濟。如果脫 離了實體經濟的制約,一味去搞什么“資本運作”、“資本經 營”,玩所謂“資本騰挪術”,其結果必然會對經濟社會造成嚴 重的危害。美國次貸危機重創全球,即是最新的明證。
透支未來的發展方式,逐步積聚著極大的金融和社會風險。 如果說土地財政的風險是由社會分散承擔的,那么土地金融的風 險,則集中于政府,孕育著政府財政和信用的危機。據有關研究, 地方政府負債的安全線,一是負債總額(包括實際負債和或有負 債)不能超過當年地方財政總收入的70%;二是當年到期的債務 本息總額不能超過一般預算收入的30%。[8] 2009年,國家審計署 對18個省區的城市負債情況進行了審計,有13個省的融資平臺 貸款余額超過該省財政總收入,有的高出兩倍以上。從債務余額 與當年可用財力之比衡量,省、市本級和西部地區債務風險較為 集中,有七個省、十個市和14個縣本級超過100%,最高的達 364.77%。[9]政府的償債能力嚴重不足,于是靠借新債償舊債來拖 延。這種局面,目前仍呈加劇之勢。例如保障房建設特別是廉租 房和公租房建設,財政資金缺口很大,各地方想各種辦法從市場 融資,其中大多仍靠土地融資。這些投資,靠廉租房和公租房的 租金收入,是不可能償還的。這種局面顯然難以持續,如不加以 改變,難免有一天會發生類似美歐那樣的債務、金融危機。 第三,社會分配不公。
改革開放30多年,“蛋糕”做大了,但是分配不公,這是當 前的突出矛盾。導致分配不公的原因很多,現行征地制度和政府 經營土地,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原因。 首先看城鄉差距。
一方面,國家不允許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極大地限制了農 民自主實現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積極性。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認為,任 何產品的分配,都以生產條件的分配為前提。縱觀30多年來,凡 集體經濟搞得好或經濟發展快的農村,幾乎無一例外都突破了現行 征地制度的限制,集體建設用地或公開或隱蔽地進入了市場,實現 了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而我們的征地制度,卻始終無視市場經濟 的要求,固守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身份”限制,實際上是限制 廣大農民土地財產權的實現,導致他們在社會分配中,處于弱勢地 位。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中,財產性收入只占約3%,[10]遠低于城 市居民。現行征地制度是造成這種情況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國家征收農地,不管是用于基礎性、公益性建設, 還是用于經營性項目,一律按農業產值的倍數補償,由政府定價, 農民沒有談判地位。前幾年有人研究,政府出讓土地價款中,征 地補償費僅占不到10%。”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生產資料,僅靠 土地補償費難以維持生計,陷于貧困,是普遍發生的現象。政府 經營土地,用賣地收入搞城市建設,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提高了, 政府工作人員的工作、生活條件更是極大改善,而被征地農民卻 無緣分享城市文明。城鄉差距更加擴大,導致日益嚴重的社會問 題。
其次看城市內部的貧富差距。
當前住房短缺、房價高昂,是大中城市普遍面臨的突出問題。 這個問題與征地制度和政府經營土地制度也有很大關系。由于不 允許集體建設用地開發房地產,客觀上使開發商形成自然壟斷地 位,可以肆無忌憚地抬高房價,謀取暴利。不斷飆升的房價,使 少數開發商和投機炒房者富者愈富,而廣大中低收入階層則貧者 愈貧,或者成為“房奴”,或者陷入“蝸居"、淪為“蟻族”。
再看國民收入的積累與消費。
21世紀初,就有財政專家研究提出,當時我國政府的各種收入 加起來,已占GDP的30%以上,達到甚至超過發達國家的水平。[11]政 府收入占GDP比重過高,一方面導致居民特別是農民收入增長緩 慢,另一方面抑制了社會投資。后來,中央采取許多措施,大力 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但總的趨勢并未根本改變。2010年有學 者研究表明,2009年我國全口徑政府收入實際已突破十萬億,約 占GDP的32%。[12]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通過征地和經營土 地獲取數額鉅大的土地出讓收益。2009年1.6萬億土地出讓收入, 約占當年GDP的5%;2010年土地出讓收入高達2.9萬億元,占當 年GDP的7.3%。[13]
政府的收入過高,嚴重抑制了居民收入的正常增長,導致消 費需求不足。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消費率曾達62%,之后呈 下降趨勢,2005年降為52%,其中政府消費占14%,居民消費僅 為38%。到2008年,居民消費降為35.3%,2010年進一步降為 33.8%。金融危機爆發前,世界平均消費率為78〜79%(美國約為 85%〉。[14]無論與歷史水平相比,還是與世界水平相比,我國的 消費水平特別是居民消費水平都實在太低了。消費需求不足,經 濟發展主要靠投資和出口拉動,發展的成果不能由全體人民共享, 這樣的發展是難以持續的。
五、土地制度的未來走勢
黨的16大以后,中央對我國所處的發展階段,作出新的重大 判斷,提出科學發展、統籌發展的新發展觀,提出轉變發展方式 的戰略任務。中央領導多次指出,我國從總體上已進入“工業反 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發展階段。特別是十七屆三中全會的 決定,明確提出改革征地制度和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的 任務。這都為今后土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在中央精神指引下,各地紛紛探索征地制度改革,創造了許 多新做法、新經驗。地方的許多探索,大大突破了現行征地制度 的桎梏,凸顯了法律、制度層面改革的滯后。總體看,改革已是 大勢所趨、箭在弦上。
改革的理想模式,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賦予農 民完全的土地財產權。其要點,一是構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 允許農民在國家規劃引導下,自主地參與工業化、城市化進程; 二是對必須征為國有的土地,賦予農民談判權,參照市場價協商 補償標準和補償方式。由于利益關系調整比較大,改革不一定能 一步到位。但方向應該明確下來,不能含含糊糊。改革方案,應 有一定彈性,盡可能反映各地方的經驗,鼓勵地方繼續探索,避 免“一刀切”的弊病。
對于改革政府經營土地制度,目前一些地方試行的工業用地 年租制等,已經是有所觸及,但還少有根本性的改革探索。總的看,這方面的改革還處在理論探討層面。從趨勢看,這個制度也 是非改不可,否則征地制度改革也可能改不下去。任何經營活動, 都是以追求收益最大化為目的,政府如果從事經營活動,也不可能例外。政府經營土地的收入,來源于農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級差 收益。為了保證這個收益的最大化,很自然地要壓低征地費用, 并且對農村集體土地進入市場加以限制。可見,問題的主要根源, 在于政府成了市場主體,在于政府以管理手段實現經營目的。這個問題不解決,單純改革征地制度,一是恐怕很難改得徹底,二是即使是不徹底的改革措施,落實起來也會阻力重重。我們說, 現行征地制度與政府經營土地制度互為表里,道理就在這里。
在我國實現工業化、城市化的過程中,必然會有一個政府主導、政府直接參與經營的發展階段,但政府最終必須退出直接經營活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才可能真正確立、完善。否則, 國家將面臨滑向官僚、權貴資本主義的危險。
改革政府經營土地制度,涉及干部制度、財稅制度等更深層 次的問題,難度更大。可以考慮分步實施,第一步應是把經營土 地的職能從土地管理部門分解出去,管理部門只負對城鄉土地按 統一規則實行管理的責任。經營土地的職能則交由另外的部門承 擔,至于如何承擔,可以有多種方案,逐步實驗、摸索、完善。


11〈中國征地破局〉,新浪網新聞中心2008年11月23日




[1]譚榮:〈荷蘭農地非農化中政府的強勢角色及啟示〉,《中國土地科學》2009 年第12期。
[2]根據國土資源部、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有關數據計算。
[3]鄭慧:〈如何看待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中國經濟時報》2011年7月27 日第5版。
[4]參見蔣省三、劉守英、李青:《中國土地政策改革一政策演進與地方實施》, 上海三聯書店2010年。
[5]劉守英:〈中國工業化、城市化與農地制度和農業經營格局〉,國務院發展研究 中心研究報告徵求意見稿〈2011年5月〗,未公開發表。
[6]參見鄒玉川:〈眼睛向內、深度挖潛,全面推進土地集約利用〉,在第十屆全國 政協18次常委會的發言;劉守英:〈土地制度改革與經濟成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報告徵求意見稿〈2010年8月〗,未公開發表。
[7]國內最早提出出讓金是“寅吃卯糧”説法的,即是作者本人(黃小虎:〈防止片 面追求政府地租收入最大化〉,《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1月1日第5版〉。
[8]陳昆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規範箭在弦上〉,《21世紀經濟報道》2010年1 月21日。
[9]時紅秀:〈地方債的風險有多大?〉,《中國經濟時報》2010年7月6日第12版。
[10]周其仁:〈增加中國農民的家庭財產性收入〉,在“2009中國農村金融論壇” 的演講,新浪財經2009年10月28日

[11]安體富:〈當前世界減稅趨勢與中國稅收趨向〉,《經濟研究》2002年第2期。
[12]汪德華:〈全口徑財政收入超十萬億説明什麼〉,《第一財經日報》2010年6 月28日。
[13]根據國土資源部、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有關數據計算。
[14]參見喬為國:《中國高投資率低消費率研究》,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年;李建、 蘭瑩:〈中國消費率持續下降主因:國民收入分配失衡〉,《經濟研究信息》2006 年第2期;李穎:〈我國消費率變化的特徵及啟示〉,《宏觀經濟管理》2011年 第4期;王一鳴:〈堅持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的統一〉,《求是》2011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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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2.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3. 褻瀆中華民族歷史,易某天新書下架!
  4.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
  5. 我對胡錫進和司馬南兩個網絡大V的不同看法
  6. 公開投毒!多個重大事變的真相!
  7. 菲律賓沖撞中國海警船,中國會打嗎?
  8. 2001年就貪污23億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國內,也叫認罪悔罪減刑?
  9. 否定了錯誤,并不代表問題不存在了
  10. 吳銘|輿論斗爭或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1. 普京剛走,沙特王子便墜機身亡
  2. 送完一萬億,再送一萬億?
  3. 湖北石鋒:奇了怪了,貪污腐敗、貧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紫虬:從通鋼、聯想到華為,平等的顛覆與柳暗花明
  5. 李昌平:縣鄉村最大的問題是:官越來越多,員越來越少!
  6. 朝鮮領導落淚
  7. 讀衛茂華文章:“聯想柳傳志事件”大討論沒有結果,不能劃句號
  8.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9.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10. 房地產崩盤,對經濟的影響超出你的想象
  1. 張勤德:堅決打好清算胡錫進們的反毛言行這一仗
  2. 郝貴生|如何科學認識毛主席的晚年實踐活動? ——紀念毛主席誕辰130周年
  3. 吳銘|這件事,我理解不了
  4. 今天,我們遭遇致命一擊!
  5. 尹國明:胡錫進先生,我知道這次你很急
  6. 不搞清官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三大神藥謊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現!面對發燒我們怎么辦?
  8. 祁建平:拿出理論勇氣來一次撥亂反正
  9. 說“胡漢三回來了”,為什么有人卻急眼了?
  10. 這輪房價下跌的影響,也許遠遠超過你的想象
  1. 77年前,2583名英雄兒女踏上北撤之路
  2. 大蒜威脅國家安全不重要,重點是他為什么會那樣說
  3. 相約12月26日,共赴韶山!
  4. 烏有之鄉關于推出紙質閱讀資料的公告
  5. 歐洲金靴|“一切標準向毛主席看齊!” | 欣聞柯慶施落像上海福壽園
  6.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