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炭集團改制曝國資流失 牽出一福布斯富豪
【作者:劉華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江西一樁國資改制流失案,牽扯出浙江一名福布斯富豪。
2010年6月2日,江西省紀委公開表示,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萍礦集團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徐紹芳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賄賂,給企業造成巨大損失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現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前的2009年10月,徐紹芳已經被“雙規”。
記者從江西省紀委獲悉,徐紹芳案主要行賄人指向杭州錦江集團董事長鈄正剛。從紀委部門已經掌握的材料來看,錦江集團2005年入主及退出安源股份(600397,股吧)過程中,徐紹芳從中起了“重要”作用。
故事,則藏在一張150萬元的“借據”里。
150萬元“借據”
“一個總資產300多億的大企業,身家70多億的民企老總,犯得著么?”對于合作20多年的老搭檔鈄正剛被傳喚,錦江集團董事總經理王元珞感覺不解。
或許鈄正剛自己也沒想到,4年前的一張“借據”,會讓他這個杭州市工商聯副會長、臨安市三屆政協副主席,遭遇江西檢方數次傳喚的尷尬——2003年,鈄正剛以1.76億美元的凈資產位居當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第51位。
根據記者獲得的一份復印件,此前的2006年11月20日,錦江集團考核委員會主任徐紹芳與該集團發生了一筆150萬元的借款,約定借款期限為3年。鈄正剛在這份借據上簽字“同意暫借”。
也是在2006年,徐紹芳從萍礦集團退休后,到浙江錦江集團上班。
2009年10月,64歲的原萍礦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徐紹芳在杭州家中被江西省紀委專案組帶走接受調查,今年1月移交檢察機關。
12月2日,江西省紀委找到鈄正剛。在調查150萬元借款情況過程中,王元珞提出調查筆錄內容不符合實際情況,但其意見未被調查人員采納。
“徐紹芳被'雙規’時,離還款的最后期限還有1個多月。”王元珞向記者表示,徐按照職工身份在公司財務部門辦理的正式借款手續,所借150元款項直接劃入杭州浙創房地產置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營房產中介)。
12月26日,調查人員再來杭州,要求鈄正剛出具“150萬元借據為事后偽造”的書面證明,遭到鈄的拒絕。隨后,徐紹芳涉嫌職務犯罪案移交江西宜春市檢察院。
戲劇的是,2010年1月12日,錦江集團向杭州市西湖區法院起訴徐紹芳,稱徐未按時歸還借款構成違約,請求判決徐紹芳歸還本金150萬元及支付利息1.26萬元。2月9日,西湖區法院缺席判決,支持錦江集團的訴訟請求。截至目前,徐紹芳未就此案提請上訴。
3月24日,宜春檢察院簽發傳喚鈄正剛通知書。3月26日,宜春檢方找到杭州市紀委,要求對鈄進行調查并希望當地相關部門配合協查;鈄再次做了筆錄。
到5月11日,江西省檢察院書面報告至最高檢反貪局,稱鈄正剛前后兩份筆錄不一致,有翻供嫌疑。幾天后,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德光、張偉帶隊前來杭州,督察此案。
江西省紀委徐紹芳專案組組長涂志白向本報記者表示,他不清楚最終的賄賂認定情況。
進退安源
那么,徐紹芳與鈄正剛之間究竟有何交集?這得從錦江集團的產業拓展說起。
1992年起,靠紡織起家的鈄正剛與英國國家電力公司、美國歐格登公司等合資成立12座垃圾環保發電廠,但盈利狀況一般。很快,他又介入水泥、氧化鋁及煤炭等能源產業。
2003年,鈄正剛的開曼能源公司在河南陜縣興建年產120萬噸砂狀氧化鋁項目,規劃總投資46億元。由于氧化鋁項目投資巨大,他開始多方籌措資金。
2004年11月,錦江集團與萍礦集團簽訂合資協議。2005 年初,錦江攜手關聯企業上海康潤投資公司與萍礦集團合資組建新錦源投資有限公司,萍礦以其持有安源股份13505.67 萬股股份及其它資產出資4.05 億元,控股45%;錦江以3.51 億元現金出資占39%,上海康潤以1.44 億元現金出資占16%。當時,徐紹芳卸任萍煤集團董事長,轉任新錦源的法定代表人。
資料顯示,萍礦集團持有的安源股份61.39%股權本身就作價4.98億元,而加上建安公司100%(據稱是優質資產)股權后總作價金額卻不增反降,只有4.05億元。
針對“股權賤賣”的質疑,時任安源股份總經理助理陳松柳公開表示,4.05億元只是萍礦參股新錦源的股權投資部分(持有45%股權),其實還有一部分是作為對新錦源債權投資的1.57億元,這兩部分都來自于此次兩個公司的作價轉讓,所以實際作價總額是5.62億元。
但入主安源后鈄才發現,萍礦炭資源不斷衰減,剩余可開采儲量只有1.2億噸,且近四成為劣質煤,開采成本成倍增長。此前,安源股份已將安源煤礦、煤矸石發電廠及相關業務資產與大股東萍礦集團的浮法玻璃廠進行了整體置換。
經錦江與萍礦協商,安源股份擬發展浮法玻璃和參與投資開曼鋁業(三門峽)有限公司。據公告披露,到2005年底上市公司實際支付開曼鋁業投資款4.07億元、借款2.42億元。
由于合作生隙,2006年3月江西省政府要求雙方終止合作恢復原狀。同年7月,錦江集團及關聯方完全退出安源股份,江煤集團成為安源股份的實際控制人,徐紹芳退休。
王元珞向本報稱,錦江集團退出安源股份時主動承擔了合作期間的全部虧損,并給予了萍礦集團實際投資總額50%比例的投資回報,共計1.595億元。
“錦江退出時,江西國有資產沒有任何損失。”王元珞撇稱,合作雙方2006年10月10日的最后一份會議紀要確認了上述事實,“如果有必要,我們可以對外公布”。
另覓重組方
“這案子不影響江煤集團改制進程。”6月17日,江西省煤炭集團財務處處長蘭祖良向本報表示,該集團現已引入北京中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上海中銀實業有限公司、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等戰略合作伙伴,進行重大資產重組項目。
2008年5月,江煤集團與北京中弘集團簽訂意向,由中弘投資10億元展開重組。中弘主營金融、礦產、地產及文化產業投資等,2008年初通過股權轉讓方式成為ST科苑的實際控制人(15.73%)。
2008年12月,江西省政府以《關于同意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改制總體方案有關問題的批復》批準其改制總體方案。12日,安源股份就公告江煤集團將引進戰略投資者,成立江西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定向增發和資產置換,借道安源股份實現江西礦業整體上市。
2009年8月,雙方簽署了正式合作協議,江煤集團以19個煤礦等單位的凈資產出資、中弘集團以現金出資,合資設立江西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江煤集團控股51%,中弘集團和資產管理公司合計持有49%的股權。
2009年10月,江西煤業增資擴股,注冊資本27.87億元,其中江煤集團13.96億元,北京中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9.3億元,上海中銀實業有限公司3.5億元,華融資產管理公司8154萬元,信達資產管理公司3012萬元。
“我們的確有整體上市規劃,但至于是否借殼安源股份,要由集團各股東方確定。”江煤集團財務處長蘭祖良向本報表示,重組是有成本的,也不排除IPO等途徑整體上市。
而在接受本報電話咨詢時,江煤集團副總經理周樹森、總經理助理何立紅、財務處長蘭祖良等人均未對徐紹芳案置評。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