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統計不能丟掉“85%”
劉植榮
2010/01/07
筆者研究世界各國工資分配制度時,均使用各國政府統計部門正式發布的數據。在使用中國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時,竟得到一個荒唐的結果:作為世界第一大債權國的中國,人均工資超出人均GDP的31%,工資增長速度是GDP增長率的2倍。而這種極不正常的經濟現象只能在為數不多的幾個債務國偶爾出現,即借外國錢給本國國民發工資。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呢?原因就是工資統計范圍過窄,搞的是定性統計分析。為了出政績,要證明人民的收入提高了,于是,就專門在工資高的單位進行采樣。這就出現了人均工資超出人均GDP好多的笑話,而世界大多數國家在65%~85%間。
統計在怎樣玩文字游戲
國家統計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09年5月19日發布的《2008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08年末全國就業人員77,480萬人,城鎮就業人員30,210萬人,其中,城鎮單位就業人員12,193萬人,在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中,在崗職工11,515萬人。全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比上年增長17.2%。年末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2,542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4,041萬人。公報沒有其他工資數據,也沒有進行任何說明。這樣的數據讓人費解:“城鎮就業人員”與“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有什么不同?“城鎮單位就業人員”與“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又有什么區別?“農民工”算到哪里去?什么叫“外出農民工”?這樣的統計報告恐怕沒幾個人能看得懂。統計是科學不是文學,一定要表述明晰,絕對不能用含混不清的字眼玩文字游戲。
作者經過查證,才在《統計年鑒》的說明里找到這樣一句話:“《勞動統計報表制度》的調查范圍為法人單位(不包括鄉鎮企業、私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闭f白了,就是統計國家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及公有經濟單位職工。這樣的統計讓人不可思議,77,480萬人的就業大軍,只統計11,515萬人的工資,還占不到就業人口的15%,而且不是隨機抽樣,專門統計吃皇糧的高工資單位。這能具有代表性嗎?能代表全國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嗎?難怪百姓每年看到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這個全國職工“平均工資”,為自己的工資又“被增長”而憤怒。
工資統計是國家統計部門的一項主要統計工作,是制定工資標準、轉移支付等再分配政策的主要依據,是社會和諧的調琴師。工資統計不正確,勢必導致有關部門制定出錯誤的政策,奏出不和諧的聲音,其結果是破壞經濟建設和社會和諧。
工資統計必須具有普遍性。我們現在搞的不是計劃經濟,私營經濟占據了國民經濟重要地位,社會財富主要靠農民、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創造。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2009年4月20日說,截至2008年底,全國工商行政機關共登記私營企業659.42萬戶,注冊資本117,400億元,私營企業在內資企業的比重由2007年底的63.25%上升至70.91%。私營經濟為中國經濟發展作出了如此重大的貢獻,可私營經濟單位的職工竟不在全國工資統計范圍之內,這不論是從專業上還是從感情上都無法解釋。
把所有從業人員納入工資統計范圍是基本常識
這些年來,一直把15%的人的平均工資作為全社會平均工資進行引用,這也是造成分配“剪刀切”的主要原因之一。統計公報顯示,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9,229元,國有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1,005元,城鎮集體單位為18,338元,其他單位為28,387元。這看不出中國勞動者的工資有多大差距。因此,政策制定者就認為中國不存在分配不公的問題,于是,吃皇糧的工資猛漲,忘卻了養活他們的那85%的衣食父母———社會財富的主要創造者。
作者曾對河北省農村私營經濟進行調查,多數村莊都有私營經濟實體,如沖壓配件、橡膠制品、電鍍、民房建筑、裝修裝潢、餐飲服務、幼兒園、小型超市、養殖、耕種收割、食品加工、翻砂鑄造、紙箱制造、農具制造等,少者雇用幾個工人,多者雇用幾十個上百個工人。全國有68萬個行政村,平均每村有100個就業職工,那就是6800萬人。農村工人的工資一般都很低,一般女工每月600元左右,沒有休息日,請假還要扣工資。農村工人的勞動必須受到社會尊重,他們的權益必須得到保障,政府絕對不能忽視他們,必須把他們納入工資統計范圍。
作者對世界上18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工資制度研究發現,戰亂國家除外,正常國家都把所有從業人員納入工資統計范圍,如美國,2008年末全國共有135,185,230名從業人員從事800個職業的工作,平均年工資42,270美元,連餐館洗菜工、刷碗工都作為一個職業進行統計;法國2007年總就業人口是14,354,994人,平均工資31,090歐元,連保姆、發廊理發員、自由職業者、農業季節性工人等都納入統計范圍。道理很簡單,任何勞動者都是國家財富的創造者,不把他們統計進去那就是對他們的漠視,就相當于國家把他們拋棄,拋棄了衣食父母是忘本的不道德的行為。
通過對國土上所有通過勞動獲得報酬的勞動人民的全面統計,可以了解全國哪些群體工資偏低,國家據此采取相應的措施,或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或通過再分配政策給他們進行補貼,提高他們應得的勞動報酬,縮小工資分配剪刀切和貧富差距,消滅貧困,讓社會繁榮惠及所有百姓,增進社會和諧。
如果科學、全面、真實地進行工資統計,作者估算,全國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也就在10,000元左右,占人均GDP的44%,這個數字才能解釋中國的經濟現象:世界其他國家工資占企業成本的50%,中國的工資只占成本的10%!不管最后的統計結果是多少,我們都要坦然接受,因為這是事實,這才能反映真實的中國國情,我們還不富裕,人均GDP世界排名第104位。只有真實的統計數據才有說服力,才能讓百姓信服,才能為決策者制定各項政策提供正確的數據支持。
應認真檢查各地最低工資標準
現在是認真檢查各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時候了。每年統計數據顯示職工平均工資在增加,可最低工資標準不增長或增長很少。有的地區9年來最低工資一直沒作調整,可公務員的工資卻年年增長,這是不公正的。世界多數國家規定的最低年工資標準一般是人均GDP的58%,是平均工資的50%左右。所以,要想增進社會和諧,要想縮小貧富差,國家必須通過立法制定全國最低工資標準,讓最低工資標準和國際慣例接軌,即最低工資是人均GDP的58%,那中國的最低年工資應是13,000元左右。
在我們剛剛步入2010年之際,各項統計工作就要開始。筆者強烈呼吁,從對2009年的工資統計開始,以后的工資統計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要把所有中國國土上因勞動獲得報酬的人員納入統計范圍,包括城鎮和農村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農民工、保姆、季節性工人等。
“三個代表”就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段上,我們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侵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統計大多數勞動者的工資,黨和政府就不知道他們的疾苦,就不知道他們應該得到足夠勞動報酬的權益受到了侵害,人民群眾對此是不滿意的。鄧小平反復強調,要將“人民擁護不擁護”“人民贊成不贊成”“人民高興不高興”“人民答應不答應”這四條原則作為黨制定各項方針政策的出發點和歸宿,要始終以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最高價值尺度。如果只把吃皇糧的工資作為全國平均工資,那人民不擁護,人民不贊成,人民不高興,人民不答應。如果統計部門不改正過去的錯誤統計方法,堅持只統計吃皇糧的工資,那只能統計出貧富差距增大,只能統計出政府失信于人民,只能統計出社會的不和諧。不要只喊公務員工資和國際接軌,最低工資標準也要和國際接軌,衣食父母的工資也要和國際接軌,最重要的是,工資統計方法必須和國際接軌,不然,就得不到真實的數據,中國的工資就永遠是筆糊涂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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