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免费人成视频在线观看,国产极品粉嫩馒头一线天AV,国产精品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亚洲 古典 另类 欧美 在线

首頁 > 文章 > 活動 > 烏有講堂

老革命上訪親人被勞教,還有天理嗎?——烏有之鄉舉行《首都律師評“老革命上訪親人被勞教”事件》講座

蔡金安 · 2011-10-12 · 來源:烏有之鄉
收藏( 評論() 字體: / /

  

老革命上訪親人被勞教,還有天理嗎?  

  

——烏有之鄉舉行《首都律師評“老革命上訪親人被勞教”事件》講座  

  

  

蔡金安  整理報道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EyMDUyODA4.html

  

2011年10月10日晚,烏有之鄉在本網站會議室舉行主題為《首都律師評“老革命上訪親人被勞教”事件》講座,首都知名律師李志偉、米保平、趙明主講并解答網友的提問,YY語音頻道51627564 (網絡講堂)和呱呱視頻直播210232(軍區人民萬歲房間)同時進行網絡直播。大家對老革命張樹清老人和其兒媳王秀梅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對有關部門濫用公權力的不法行為進行了痛斥,呼吁復興社會主義大業,重建社會主義公有制?! ?/p>

  

講座開始前,知名時評人郭松民和部分烏有成員演唱了《烏有之鄉之歌》(郭松民作詞):黑夜沉沉不見星光,一支火炬在遠處閃亮。烏有之鄉聚集著年輕的理想者,背負著人民的希望艱難地成長。繼承先輩接過紅旗勇敢向前闖,披荊斬棘遍撒火種胸中有朝陽……  

  

講座開始后,首都知名律師李志偉首先介紹了到會的另兩位律師和老革命家屬被勞教的案情。  

  

李志偉律師說,80多歲的革命老人張樹清上訪,家屬王秀梅卻被勞動教養。我們有幸請到了北京市中滿律師事務所的米保平律師,米律師已是一位資深的老律師了,是法律界的前輩,同時我們也請到了趙明律師,作為我們今天晚上點評的律師。下面我們首先介紹一下這個案子的基本經過?! ?/p>

這個案子,以前在烏有之鄉網上已經討論過。張樹清老人,1947年3月參加革命,當時不滿15周歲,一直在人民解放軍軍隊工作,1969年才轉業,1984年離休。他上訪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問題。因為他是老一代的共產黨人,高風亮節,一直對個人的住房條件不提自己的權利,到1984年離休的時候都沒有給安排住房。他離休前,肇州縣有關部門一再表示要給他解決住房問題,離休時有關領導也一再承諾要給他解決住房,以后歷任縣領導都這樣表態,但是在2010年年底的時候,老人再到肇州縣老干局詢問住房問題時,肇州縣的領導卻說:沒有這個政策,你可以去找上級。老人便開始上訪,先后到大慶市、黑龍江省信訪接待處,中共中央、國務院信訪接待處,中央組織部信訪接待處,民政部信訪接待處,這些部門給他的答復都是:國家給離休老干部的政策沒有變,當地政府應該給予解決。但肇州縣老干局的領導始終都說沒有政策,不給他解決。后來老人聽說當地離休干部通過上訪,已經把房子解決了,所以他決定再次到北京上訪。當時他已80歲,一個80歲的老人到北京,家人肯定不放心。于是他的兒媳王秀梅就陪同老人到北京上訪。他們到北京,主要是找國務院老干部局、信訪接待處,可是還沒到那些地方,就被肇州縣的信訪人員給截回去了,并將他的兒媳王秀梅拘留,處勞教一年,期限從2011年6月2日至2012年6月2日止,對張樹清則“另案處理”。判決的依據是:王秀梅、張樹清2011年3月15日到北京市國家信訪局反映問題,2011年4月12日、4月29日、5月6日到北京中南海周邊上訪。以上就是這個案子的全過程?! ?/p>

下面請米保平律師從法律的角度點評一下這個案子,看其行政處罰是不是合理?! ?/p>

  

米保平律師說:謝謝烏有之鄉組織的點評活動。我僅以自己的名義用我們掌握的法律知識對這個案例,對張樹清老人離休后的住房待遇問題,發表一下自己的簡單看法,同時對上訪中經常注意的事項作一些簡單的介紹?! ?/p>

上訪,信訪,這是在當地通過行政部門解決自己的待遇、工作等問題無效的情況下爭取的一個方法。通常情況下,如果張樹清老人有原單位的話,他應該通過原單位來解決自己的福利問題,原單位是他直接的管理者。通常這條線是比較順暢的,你通過信訪,找信訪部門,就是間接的關系,這方面要處理好。在行政救濟沒有行使的情況下,一般不要做信訪,信訪是無奈之舉,就是通過行政機關解決不了的情況下才行使這個權利。當然信訪工作確實很重要,不過處理問題來,不在它權限范圍之內,它要跟基層單位協調,所以處理起來效率不是那么高。再一個問題,就是根據國務院的信訪條例,對單位不滿的,對信訪工作答復不滿意的,也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對信訪工作這個行政復議能否再提起行政訴訟,按理說在行政復議后應該有個規定,就是說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根據現在的《行政法》、《行政訴訟法》,還有信訪條例,好像是一進信訪,法院就不受理了。有這么一條,所以大家要注意。  

再一個,在北京上訪,不要在一些敏感的地方去。張樹清老人上訪,應該是去國務院老干部局,在西安門大街,府右街北口往西走,但這個地區很敏感。可到國家信訪局上訪。第一個是做自我保護,第二個才是解決問題。現在,地方政府都不愿本轄區的公民、自然人到北京告狀,起碼來講,還有一個地方保護主義。如果你上訪的途徑不順暢的話,容易讓人抓住把柄。張樹清老人就是如此。至于行政處罰是否合理,我認為是有一定問題的,因為這種行政處罰剝奪了公民的上訪權。這本身,我認為是不妥的。抓住這個核心,可以提起行政復議?! ?/p>

  

接著,趙明律師點評了張樹清老人和兒媳王秀梅這個案子?! ?/p>

趙律師說,很高興和烏有之鄉的網友討論這個問題。剛才米律師從信訪這個角度和大家作了探討,我想從王秀梅被勞教這個角度來談談這個問題?! ?/p>

目前,我國關于勞教,主要有兩部行政法規:一個是1957年的《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一個是1982年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1957年制定《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主要是管理一些游手好閑、違反法律又不夠逮捕、判刑的人。在當時,這個勞教制度是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的,但是現在這種勞教制度存在法律方面的問題,尤其是在1982年《憲法》實施之后,這個勞教制度的合法性就受到廣泛質疑。1982年的《憲法》第3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边@個1982年的《憲法》規定與1954年的《憲法》規定、1957年的《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是有一定區別的。1954年的《憲法》只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而1982年的《憲法》又加了一條:“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薄 ?/p>

關于這一條的非法拘禁的“法”,指的是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規。關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立法法》中可以看出來,在《立法法》中第8條和第9條是這樣規定的。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和處罰,這個只能用法律的形式來加以制定,而目前我們的勞教制度,依據的是一個行政法規,所以合法性是有問題的。對這一點,對王秀梅實行勞教,當地部門犯了一個方向性的錯誤。根據一些公開的材料看,王秀梅被勞教的原因是因為上訪,依據是1982年《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10條的第5項:“有工作崗位,長期拒絕勞動,破壞勞動紀律,而又不斷無理取鬧,擾亂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礙公務,不聽勸告和制止的?!睂ν跣忝穼嵤┑膭趧咏甜B,期限是一年,用的是這一條。上訪,是反映問題、解決問題的一個渠道,而不是對公共秩序的一種擾亂。第二點,就是說你即使要處理,也應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來進行處理。第23條是這樣規定的:“有上述行為,處警告和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處500元以下罰款?!蓖跣忝肥艿奶幜P是勞教一年,明顯偏重。目前說的勞教制度的合法性受到廣泛質疑,把勞教制度作為違法但不夠判刑的處罰的一種普通法律規定,而這種法律規定目前已經有了一個《治安管理處罰法》。  

關于勞動教養處罰法,一般來講,有一個《禁毒法》,還有對吸毒人員進行勞教處理。勞教,應該朝著一個行為校正方面進行把握,而不是把應該由治安管理處罰所涉及的問題用勞教條例和法規來處理,這是應把握的方向問題。第三點就是說,對王秀梅的處理,我認為有一種帶株連的性質。因為上訴的不是王秀梅,而是張樹清。由于張樹清老人年紀比較大,生活上需要王秀梅一些照顧,陪著他一塊到相關部門反映問題,而大慶市勞教部門對王秀梅的處理可能是出于這樣一種考慮,認為王秀梅和張樹清是一種共犯的關系,所以對她進行了處罰,我認為這是錯誤的。第一,她這種行為不是犯罪,談不上共犯,不能把王秀梅幫助張樹清處理一些生活上的問題,按照共犯來對待。第二點,即使是共犯,相應的勞教條例,共犯只限于結伙殺人、搶劫、強奸、放火,這樣的才叫共犯,這樣的共犯又不夠逮捕、判刑條件才進行勞教。而王秀梅顯然不屬于這種情況,因此,我認為從法律把握上也有問題。  

  

李志偉律師說:剛才,米律師和趙律師對王秀梅的案子,從法律角度談了看法,下面我再總結一下?! ?/p>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54條的規定,一個行政行為如果是合法的,應該具備五個條件。勞動教養本身是一個行政處罰的行為,這個行政行為要符合五個條件:一、必須證據確實充分;二、適用法律法規正確;三、符合法定程序;四、必須沒有超越職權的行為;五、必須不存在濫用職權的行為?! ?/p>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4條的這個標準來衡量大慶市這個勞動教養決定,是不合法的。首先從法律依據的角度來看,這個勞動教養決定書引用的法律依據是國務院勞動教養試用辦法第10條第5項和第13項的規定。從法學條文,我們不需要太多的法學素養,作為普通的公民就可判斷出來。……王秀梅只是個下崗工人,她擾亂了什么人的工作、生活秩序?……  

最后,我想談談對我國勞動教養制度的一點看法。我們國家關于勞動教養的法律規定,最早是1957年,國務院1957年8月1日向全國人大批準通過了,然后在1979年全國人大又通過了《關于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這是國務院制定,報全國人大批準的。第三個最重要的規定,是1982年國務院關于轉發公安部制定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1957年,我國剛剛完成社會主義改造,當時這個勞動教養制度,在世界上是非常先進的。為什么說它先進呢?因為它主要的設計理念是:改造所有的人,給所有的人都提供就業機會,包括人民內部那些犯了錯誤、不務正業這樣一些人,共產黨也給他們提供就業機會。沒想到演變到今天,這個制度用來對付群眾上訪了。這個制度發生了變異,很可惜,它現在也不斷遭到國內外法學界質疑?! ?/p>

從王秀梅這個案子明顯看出,它把這個勞動教養制度拿來對付合法上訪的人,所以這個制度目前面臨的困境也在這。勞動教養的嚴厲程度已接近有期徒刑了。有期徒刑最短期限才6個月,而勞動教養的期限是3年以下,遠遠高于6個月,背離了這個制度最初設立的宗旨。從張樹清這個案件,我們明顯可以看出來這一點?! ?/p>

  

稍后,律師們與現場觀眾進行了互動交流。有個來自青島,已維權20年的徐錦川同志,問王秀梅案子的癥結在哪里。趙明律師說:適用法律錯了。對王秀梅,不應按《勞動教養試行辦法》進行處罰,只能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理?! ?/p>

  

李志偉律師說:現在王秀梅的勞動教養案處在行政復議階段,目前在黑龍江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受理中,而受理的行政復議已超期了。在此我們也希望黑龍江省勞教委員會能夠依法辦事,能夠撤銷大慶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這個明顯不當的決定,希望盡快還王秀梅自由之身!  

  

有網友通過網絡提問:現在越來越多的地方官員打擊報復人民群眾的正當訴求,要求取消勞動教養制度,該怎么看?  

  

李志偉律師說:關于勞動教養制度,本身是一個非常好的制度,但目前被濫用了,而不是這個制度本身有問題。現在應該恢復這個制度本來的宗旨,但要恢復,只能靠復興社會主義大業,重建社會主義公有制,這樣才可能把這個制度恢復到以前的狀態,否則,不可能恢復到最初的宗旨,只能被濫用下去。如果真的這樣濫用下去,還不如把它取消了!  

  

現場觀眾陳晶對大慶市有關部門非法對待張樹清老人和王秀梅女士的行為深表憤慨,作了怒斥。  

  

其他網友提出了“以前是否也有上訪者?”“現在為何總是將上訪者送黑監獄、精神病院?”等問題,幾位律師作了細致解答。李志偉律師說,上訪是歷朝歷代都有的,而現在的問題是公權力被濫用,最終只有靠復興社會主義大業才能解決問題,這是根本之道。  

  

最后,李律師說:剛才有個網友提到張樹清老人的遭遇,說得非常好,我們幾個法律工作者主要是從法律的角度來判斷這個勞動教養決定的不當和違法之處。如果從人情的角度來講,張樹清老人確實是共和國的功臣,今天他的這種遭遇,應該說讓全國人民都寒心,所以說,作出這個行政決定的這些官員們,應該考慮考慮自己會不會讓老百姓說我們有些政府官員已經忘本了,已經忘了我們這個政權是怎么來的。以這樣的方式對待我們共和國的功臣,是不恰當的!  

  

反思  

  

革命功臣為了維護正當權益上訪,居然被定為非法;其親屬陪同照顧,竟然被強制送勞教。類似這樣荒唐透頂的事情,在這個所謂“特色”、“和諧”社會早已是司空見慣,只是每看到一件新樣板,我們的心里就多了一份沉重,多了幾許憤慨。  

  

幾位律師的精彩點評,使我們確實感到大慶市有關部門對張樹清、王秀梅案的處理,無論在法律上還是人情上,都是站不住腳的,其行為,不僅令全國人民寒心,而且令所有有識之士憤慨?! ?/p>

  

當官員們丟棄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而熱衷于追求個人的私欲時,當黨變修國變色的危險不僅僅是警鐘長鳴而是漸行漸近時,再好的制度都會演變成懲治人民群眾的工具。正如李志偉律師指出的那樣,唯有復興社會主義大業,建立社會主義公有制,一切好的制度才能發揮出好的作用。由此,我們不由得想起了《烏有之鄉之歌》的歌詞,那種堅持真理,復興社會主義的理想,那種百折不撓,努力奮斗的革命精神,正是人們需要擁有的希望所在。讓我們在《烏有之鄉之歌》的合唱中奮勇前行吧!  

“社會主義是我們的理想,平等自由是我們的向往。烏有之鄉聚集著熱愛真理的人,毛澤東的囑托我們來承當。追求正義追求民主不懼風和浪,未來世界屬于我們光明在前方!” 

(烏有之鄉之歌 征求意見版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2/201109/264902.html)  

 

  

                         2011年10月12日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利永貞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收藏

心情表態

今日頭條

點擊排行

  • 兩日熱點
  • 一周熱點
  • 一月熱點
  • 心情
  1.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2.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3. 褻瀆中華民族歷史,易某天新書下架!
  4.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
  5. 我對胡錫進和司馬南兩個網絡大V的不同看法
  6. 公開投毒!多個重大事變的真相!
  7. 2001年就貪污23億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國內,也叫認罪悔罪減刑?
  8. 菲律賓沖撞中國海警船,中國會打嗎?
  9. 否定了錯誤,并不代表問題不存在了
  10. 吳銘|輿論斗爭或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1. 普京剛走,沙特王子便墜機身亡
  2. 送完一萬億,再送一萬億?
  3. 湖北石鋒:奇了怪了,貪污腐敗、貧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紫虬:從通鋼、聯想到華為,平等的顛覆與柳暗花明
  5. 李昌平:縣鄉村最大的問題是:官越來越多,員越來越少!
  6. 朝鮮領導落淚
  7. 讀衛茂華文章:“聯想柳傳志事件”大討論沒有結果,不能劃句號
  8. 司馬南|會飛的螞蟻終于被剪了翅膀
  9. 美國的這次出招,后果很嚴重
  10. 房地產崩盤,對經濟的影響超出你的想象
  1. 張勤德:堅決打好清算胡錫進們的反毛言行這一仗
  2. 郝貴生|如何科學認識毛主席的晚年實踐活動? ——紀念毛主席誕辰130周年
  3. 吳銘|這件事,我理解不了
  4. 今天,我們遭遇致命一擊!
  5. 尹國明:胡錫進先生,我知道這次你很急
  6. 不搞清官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三大神藥謊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現!面對發燒我們怎么辦?
  8. 祁建平:拿出理論勇氣來一次撥亂反正
  9. 說“胡漢三回來了”,為什么有人卻急眼了?
  10. 這輪房價下跌的影響,也許遠遠超過你的想象
  1. 77年前,2583名英雄兒女踏上北撤之路
  2. 大蒜威脅國家安全不重要,重點是他為什么會那樣說
  3. 相約12月26日,共赴韶山!
  4. 烏有之鄉關于推出紙質閱讀資料的公告
  5. 歐洲金靴|“一切標準向毛主席看齊!” | 欣聞柯慶施落像上海福壽園
  6. 司馬南|對照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大家給評評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