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在俄羅斯農地私有化改革的進程中,沒有考慮到實際的土地使用情況,結果近一半的私有化土地被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人獲得,還有大量的土地所有者沒有決定如何支配屬于自己的土地。這種分配方式導致大量土地被閑置。在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國家補貼減少的情況下,俄羅斯農村土地荒廢、土壤肥力下降的現象非常嚴重。
俄羅斯土地私有化過最終沒有推行下去。截至2011年1月1日,53%的農用土地轉為私人產權,32%的農用土地仍然歸國家所有2002年4月22日,普京在聯邦會議上重申:“在俄羅斯的歷史上,土地問題從來就不僅僅是經濟問題,這是一個關乎政權和國家發展道路選擇的問題。……需要有不同形式的農用土地所有權,法律需要保證農民自由支配自己土地的權利……國家要確保規則的執行,為土地市場的形成創造條件。特別是,應該把國家對獲得土地的優先權固定下來。”
俄羅斯農業部2006年發布的關于土地資源的官方報告,對農用土地交易和土地市場的評價是:“俄羅斯正處于土地市場形成的初期階段,因此還無法說農用土地流轉形成了什么市場規范。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它們也并不是積極推動土地的流轉和土地市場的發展……俄羅斯農業經濟在現在以及在未來都不應該朝著自由化的方向發展。”
原題:
俄羅斯農地私有化改革的教訓及其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啟迪
一、以農地私有化為核心的俄羅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俄羅斯的農地私有化是俄羅斯土地改革的核心。由于受到西方理論和思想的影響,90年代初進行了土地所有制改革,實行土地全面私有化,把原來國營農場和集體農莊的土地轉為私人所有。其采用特殊的方式是,平均分配“土地份額”而非實物土地的方式,大量集體農莊和國營農場的土地以“土地份額”的形式無償分配給個人,個人獲得的只是一種抽象意義上的所有權。因此,俄羅斯的農地私有化有著其特殊性。
在普京上臺后,政府提出要盡快解決久拖不決的俄羅斯新土地法典。經過激烈的爭論,2001年10月《俄羅斯聯邦新土地法典》出臺,其中規定了非農用土地可以進入市場流通,這部法典中雖然沒有提及農村土地流通的問題,但是為農村土地進入市場奠定了基礎,標志著俄羅斯土地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而隨后,俄羅斯《農用土地流通法》的頒布為俄羅斯農業用地的自由流通和買賣提供了法律基礎,對于俄羅斯以私有化和市場化為內容的土地改革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俄羅斯農地私有化改革所產生的效應及教訓
蘇聯解體前后,戈爾巴喬夫、葉利欽都認為公有制是前蘇聯體制的根本弊端,只要改變公有制,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然而,俄羅斯農業私有化改革的進展和績效并不理想,盡管政府一再推動。私有化在實踐中發展緩慢,而且有變異的趨向,不僅沒有對農業產生良好的效果,反而使俄羅斯農業危機日益加重,這種危機關系到國家安全和糧食安全,并制約整個俄羅斯經濟健康發展。此外,俄羅斯農村人均投資額和人均收入持續下降,農村勞動力資源也逐年減少,未來俄羅斯可能會有大量土地因為缺少勞動力而荒廢。阿巴爾金(2001)指出,在俄羅斯農地私有化改革的進程中,沒有考慮到實際的土地使用情況,而是采用了平均主義的分配方式。結果近一半的私有化土地被不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人獲得,還有大量的土地所有者沒有決定如何支配屬于自己的土地。這種分配方式導致大量土地被閑置。在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國家補貼減少的情況下,俄羅斯農村土地荒廢、土壤肥力下降的現象非常嚴重。世界銀行(1996)認為,俄羅斯農業衰退存在著供給方面的原因,主要是俄羅斯耕地面積巨大,而農村居民數量較少。俄羅斯超大規模的農場在原有計劃經濟體制下,依靠國家的調撥和補貼生存下來,但是當國家取消了各項指令性計劃之后,原有農業投入和產出方面的支持系統也就隨之消失了,大規模的農場無法單獨在市場上經營。李典軍(2000)認為,俄羅斯實施農業改革的主要目標是提高國內農副產品的供給能力,但是忽略了農民增收和平衡工農業關系,在這種單純提高產量的目標下,俄羅斯農民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侵害,這種利益的損失有對農業生產積極性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反而不利于農業成產能力的提高。
三、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對俄羅斯農地改革的經驗借鑒
恢復和拓展農業生產責任制、創立集體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長期穩定承包權、鼓勵合法流轉”的土地制度框架,農村改革試驗區,把承包土地制度改革引入到試驗探索,第二輪土地承包,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到全面完善……我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革伴隨并推動了農村改革開放30年的歷史進程,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大作用。在土改方面,盡管中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仍然歸集體所有,這與俄羅斯流轉的私有土地產權不同,但是俄羅斯農地改革中所取得的經驗將對中國起到一定的借鑒和啟示。
1.必須高度重視改革的法律建設和配套完善。據資料顯示,從1990年到2001年,俄羅斯有近40多個聯邦一級的法規、30多個總統令以及近百個政府決議出臺。此外,不同的州還制定有本州的土地法規。但是,法律的不配套、不完善,甚至相互抵觸十分明顯,而法律配套完善的建設嚴重滯后。土地立法建設滯后對俄羅斯農業私有化改革進程產生了明顯的影響。因此,必須高度重視改革的法律建設和配套完善。
2.必須高度重視培育適宜改革的宏觀經濟環境。據資料顯示,1992-1993年俄羅斯年通貨膨脹率高達2000%。俄羅斯農業私有化的轉制步履艱難,成效不明顯,不利的宏觀經濟環境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盧布貶值太快,使農戶的收入惡性流失,俄羅斯惡性通貨膨脹給農業私有化轉制帶來嚴重的影響。近年來,俄羅斯的通貨膨脹得到治理,但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仍然遠遠超過農產品價格的上漲幅度。大多數農戶都面臨資金短缺,而國家財政困難,不可能在貸款上給農戶足夠的支持。建立和扶持有實力的大型農業龍頭企業,大力發展產業化經營,是有效提高農業產出效益、增加農業社會貢獻份額的重要途徑。
3.必須高度重視制度遺產對改革的制約。研究指出,俄羅斯傳統文化的特點是村社集體主義,村社的土地是公有的,人們共同耕種,共同分享勞動成果,共同決定村社的事務;加之蘇聯時代70多年的國營農場和集體農莊制度,導致了俄羅斯民眾對私有制的陌生和缺乏熱情。從上而下的強制性制度變遷未必是廣大農民所歡迎的,這種反映當權者理想的改革未必符合農民的心愿。俄羅斯土地改革并沒有把提高農民收人作為主要目的,這種改革缺乏基層動力。雖然俄羅斯農業私有化改革有政府大力推動,但是,制度變遷絕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其中制度遺產具有嚴重約束。一是計劃經濟體制遺產的制約,如農產品流通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應方面,計劃經濟體制的部門壟斷依然存在。二是上層建筑對農業私有化的認識和主張不統一,如國家杜馬對農業私有化的調子時高時低。三是俄羅斯的村社歷史傳統的制約,使社會公眾對私有化難以完全接受。
4.必須高度重視農業私有化的制度邊界。農地股份化是俄羅斯農業私有化的重要手段,我們不能生硬模仿。土地改革決不能脫離國情,更不能照搬他國模式。在他國有效的方法未必適用于本國家,因為資源寨賦、經濟結構、社會文化等制度生存環境各國差別很大。制度可以復制,但是制度的實施環境卻無法復制。在我國,一些農村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也采用股份化來明晰和量化農戶在原集體經濟中的產權份額。我國農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既要明晰產權,又要維護集體經濟財產的完整性,俄羅斯農業私有化改革強調解散和改組原來的集體經濟,號召個人在分得股份后攜帶實物退出集體,自立經營。由此,可以把我國農村股份合作制與俄羅斯農業私有化改革的制度邊界定位于是否允許攜股份退出,一旦允許退出,在制度環境適宜的情況下,私有化就不可避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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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西愛琴,張寧.俄羅斯農地改革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土地經濟與管理,2005(4).
(來源:《西江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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