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2012年2月16日電:日軍在華遺留化學武器處理期限延長10年。(共同網:http://china.kyodonews.jp/news/2012/02/25119.html)電文說:“日本外務省16日宣布,日中兩國政府決定將日軍在華遺留化學武器的處理期限延長10年,已獲得了禁止化學武器組織(OPCW)的同意,將爭取在2022年底前處理完畢。”但是今天在中國外交部網站查詢,沒有見到延長處理期的任何內容。
據中日雙方專家的探測,僅僅已經發現的化學炮彈總數就超過了40萬枚。(中國新聞網:http://www.chinanews.com/gn/2010/09-06/2513722.shtml)據黑龍江省社科院副院長、研究日軍遺棄化學武器問題專家步平介紹,根據我國掌握的資料和情況,經過測算得出結論:在中國境內約有200萬枚侵華日軍遺棄的化學炮彈,分布于十幾個省、市。(人民網: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2/2023061.html)
為對今后銷毀日遺化武工作作出妥善安排,中日兩國政府有關部門去年9月以來就有關問題舉行了多輪磋商。雙方最近就簽署有關備忘錄達成共識。日方承諾在《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規定的銷毀期限――即2012年4月29日后繼續根據公約誠實履行遺棄締約國義務。中方對日方無法按期完成銷毀深表關切。雙方制訂了銷毀計劃,對今后銷毀日遺化武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并設定了完成有關工作的相應目標時限。
在2月14日召開的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第67次執行理事會期間,兩國代表共同向執理會提交了關于銷毀計劃的報告。本次執理會通過了有關逾期問題的決議,日方承諾在2012年4月29日后繼續按《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要求履行遺棄國承擔的義務,并在國際監督之下,盡早完成日遺化武的銷毀工作。(中國網絡電視臺:http://news.cntv.cn/20120219/103122.shtml)
名古屋市長河村隆之2012年2月20日與到訪的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劉志偉等人舉行會談,在提到日軍“南京大屠殺”時表示,“的確存在常規的戰斗行為,但我認為南京(大屠殺)事件并未發生過。”(共同網:http://china.kyodonews.jp/news/2012/02/25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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