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短房:怎樣營救在非洲遇險的中國公民
2012-02-02 17:56:06
2012-02-02
血濃于水,中國公民在海外遇險引發國人廣泛關注。有觀點認為,若不“示之以強”,劫匪的“成功效應”會不脛而走,引發效仿和連鎖反應,一些人甚至主張直接或間接動用武力;也有人認為“生命至上”,破財免災是可以接受的。那么,到底應怎樣營救在非洲遇險的中國公民?
陶短房
陶短房
獨立學者、非洲問題專家
1月28日和1月31日,短短4天里,非洲接連傳出兩起中國員工被劫持事件。中國公民在海外遇險引發國人廣泛關注,事實上早在2004年,就有兩名中國水利工程師在這里被SPA武裝人員綁架;1年前被劫持的5名員工,和此次的中國員工同屬大尼羅河石油作業公司,不僅如此,JEM等組織自去年起已多次對中國石油設施發出恐怖威脅,有關方面本應認真對待這一系列警示,或權衡得失,選擇安全第一的回避姿態;或利用中國在蘇丹和平進程中的重要角色,以及在當地的政治、軍事、經濟影響力,加大對中國利益的保護力度,遺憾的是,對這些事件的報道和關注并不充分,且多數作為“偶發事件”、“突發事件”處理應對,而從前述可知,這些看似“偶發”、“突發”的事件,其實無一不隱藏著根深蒂固的“老病灶”?! ?/p>
今2000多家中國公司和數以萬計中國員工散布在非洲各國,有觀點認為,若不“示之以強”,劫匪的“成功效應”會不脛而走,引發效仿和連鎖反應,一些人甚至主張效仿美軍在索馬里的作為,直接動用武力解救,或運用日益增長的政治影響力,督促當地政府出兵;也有些人認為“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只要能確保人質安全,破財免災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么,到底應怎樣營救在非洲遇險的中國公民?
首先必須看到,中國并不具備在非洲隨時、隨地武力解救的實力?! ?/p>
中國經濟影響力大增,軍事影響力卻尚未相應提高,加上自身外交政策的制約,在非洲大陸的軍事存在,只限于別熱點地區的聯合國維和部隊。這些有限的陸上武裝多為非戰斗部隊,人數和裝備并不適合進行帶有濃厚特種作戰意味的人質解救行動,且其活動須受相應聯合國特遣團調遣,并非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此次發生人質危機的蘇丹,就駐扎有少量中國“藍盔兵”,但他們的使命是維護達爾富爾地區和平,無權越界進入相鄰的南科爾多凡。不僅中國,此前蘇丹各地曾多次發生綁架西方人質的行為,相關國家也并沒有動用藍盔兵解救——不是不想,而是無權如此?! ?/p>
除了陸軍,??崭深A也是武裝干預的途徑之一,各國在非洲也曾多次使用過這種干預手段,比較成功的包括1976年以色列奔襲烏干達和1977年西德奔襲索馬里解救被劫客機上乘客,和1978年法國、比利時空降兵在扎伊爾突擊科盧韋奇,解救2500名歐洲礦業公司人質等,但這些事件或發生在無政府狀態的特殊時間、地點(如美國在索馬里的行動),或通過復雜外交手段爭取相關國家諒解(如科盧韋奇戰役法國、比利時爭取到美、英等國的理解和資助,和扎伊爾本國軍隊的參戰),且擁有合適的裝備和兵力(如西德出動的是專為反劫機組建的第九邊防大隊,法國則在非洲一直保持大量駐軍和基地),倘不具備這些條件,即便超級大國也無能為力,如美國由于在非洲勢力不強,只能仰賴英國基地的支持和印度洋的海、空優勢,在東非沿海采取強硬軍事行動,而在非洲其它地區則只能取守勢。中國在海、空軍方面欠債較多,索馬里沿海護航就牽扯了大量精力,除利比亞撤僑或索馬里沿海反海盜等特殊行動外,缺乏在非洲大多數地區實施軍事干預的能力。
其次,武力解救并不一定是上策,有時甚至是下策?! ?/p>
綁匪的性質不同,動機各異,有些具有強烈的傷害性、侵略性,有些則“求財不求命”,有的既不求財,也不求命,而是有其它特殊訴求,一味采取武力解救,有時會弄巧成拙,刺激對方陡起殺心。
此番兩次人質劫持事件就有其特殊性:
1:事件肇因都系當地固有矛盾,并非中國勢力介入所造成?! ?/p>
蘇丹南科爾多凡事件系蘇丹內戰歷史遺留問題和南科爾多凡與喀土穆關系問題的復雜產物。由于蘇丹南北分治后SPLM-N拒絕解除武裝,成為單純政治反對派,又與達爾富爾的幾個反政府派別如正義與公平運動(JEM)、蘇丹解放運動米納維派(SLM-M)等組成“蘇丹革命陣線”(SRF),令喀土穆當局感到威脅,加上南科爾多凡毗鄰南蘇丹和達爾富爾,又可能蘊藏原油,系兵家必爭之地,自去年9月起,蘇丹政府軍對該組織發動清剿,迫使其一部逃入南蘇丹,另一部在南科爾多瓦州努巴山區和政府軍周旋,此次人質劫持事件發生后, SPLM-N坦言,之所以劫持人質,是為了拿中國人當擋箭牌,抵擋政府軍的圍剿,聲稱“一旦時機成熟便釋放中國人”;埃及西奈半島事件則由于斯瓦爾克部落中有部分成員因2004年10月塔巴希爾頓酒店連環爆炸案(34死105傷)被警方以“涉嫌恐怖襲擊同謀”為由拘捕,其中5人被拘押至今,穆巴拉克下臺后新當局曾許諾早日釋放這些被拘押者,卻遲遲不見下文,甚至無人關注,綁架者的動機是借劫持“外賓”提請當局和外界關注,至于這些“外賓”是哪國人并不重要?! ?/p>
2:劫持者政治目的明確,經濟目的不明確,且主觀無意傷害人質。
蘇丹方面,SPLM-N秘書長亞西爾-阿爾曼和發言人羅迪均對喀土穆當局“意圖破壞當地安全穩定”、“試圖阻止該地區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等指控矢口否認,強調劫持人質是“自衛”、不得已,實際上帶有借觸發“國際事件”把事情搞大,以引發國際關注,甚至國際干預的意味,迄今并未公開提出勒贖要求;埃及方面,幫助居間調停的貝都因知名人士易卜拉欣.馬埃內(Maenei)稱,斯瓦爾克部落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發泄不滿,引發國際關注,因為他們的訴求一直未得到政府的重視和回應,當地媒體報道稱,在如愿見到軍警和當局談判代表,并釋放中國人質后,該部落人士當眾散發了傳單,上面所提出的,是 “釋放族人”和“停止向以色列輸送天然氣”兩項要求,盡管埃及軍政當局均不愿透露營救細節,但許多媒體都表示,營救并不涉及金錢交易?! ?/p>
很顯然,這兩起事件中的劫持者意在自保和發聲,并不想把事鬧大、做絕,如果一味動蠻,把對方逼到死角,后果反倒不堪設想;倘若倉促動武,打草驚蛇,或只解救出部分人質,則剩下未被解救者的處境將十分危險,法國特種部隊幾年前在毛里塔尼亞解救本國人質時就因草率行動導致部分人質遇害,2008年10月9名中石油員工同樣在蘇丹南科爾多凡州被綁架,蘇丹政府軍的倉促解救行動就曾導致其中5人遇害。
值得一提的是,有時當地政府或軍方會出于某種目的,希望搶先動手,哪怕人質有危險也在所不惜,目的往往是掩蓋矛盾,避免事態擴大化、國際化,避免外界干預,在這種情況下,中方非但不應鼓勵、催促當地政府、軍方早打,相反,應盡一切可能施加影響力,避免對方在不征得中方同意前提下單方面采取非常行動?! ?/p>
這次在埃及西奈半島所發生的“綁架”,性質更接近一次較激烈的“武裝請愿”,且這里地處蘇伊士運河要隘,是亞非兩洲唯一陸地通道,更襟帶埃及、以色列和哈馬斯控制下的加沙地帶,原本就是駐軍眾多、沖突頻仍,各種矛盾交織纏繞、錯綜復雜的“火藥桶”,不知彼知己,一味喊打喊殺,只能是徒然添亂?! ?/p>
那么一味“花錢買平安”是否可取?
同樣不可取。
事實上中國企業、個人喜好走上層路線、遇事喜好用錢擺平的習慣,往往被各種叵測勢力所利用,造成更多不必要損失。非洲國家普遍“年輕”,存在許多跨國部族、宗教,“抓中國人有利可圖”的“成功經驗”一旦傳出,就會被廣而效尤,令這類事件在各地不斷循環發生,在這種情況下一味“出血”不啻揚湯止沸;一些中間人、“線人”利用中國企業、家屬急于救人的心態,渲染“綁匪開價”,隱瞞對方真實意圖,結果有時對方并未索要贖金或索要很少,“苦主”卻付出天價,有時中間人根本不認識綁匪、甚至不知綁匪是誰,卷走贖金便人間蒸發,留下苦苦期盼的“苦主”,不僅浪費金錢和感情,嚴重時還會耽誤營救,危及人質安全。
那么,到底該怎么去做?
首先,必須迅速、準確判明劫匪動機、意圖和暴力屬性。了解事件背景、綁匪動機、具體要求是十分重要的,否則便無法判明人質的危險程度,并據此作出最適合、最有利于保障人質安全的選項,盡管人命關天,十萬火急,但該“慢”有時還是要“慢”那么一下?! ?/p>
其次,要善用“關系”。非洲是部族的社會,更是“關系”的社會,在很多時候“法定渠道”此路不通,而通過諸如部族、宗教、地方上的關系斡旋、搭橋或試探,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次埃及人質事件迅速和平解決,和當地部落上層人士從中周旋,在當局和部落間搭起溝通橋梁,讓后者不滿情緒得到及時、適當宣泄有很大關系。必須指出,“走關系”應多路并行,相互備份,切莫“吊死在一棵樹上”,更不能過分依賴個別“能人”、“僑領”,要知道在非洲“殺熟”、 “兩頭吃”或“拷貝走樣”也司空見慣,人命關天,開不得半點玩笑?! ?/p>
第三,要早介入、主動介入。更早、更主動地介入,不僅可避免當地軍政部門、中間人和其它可能的誤導,更及時全面了解綁架者的動機、訴求和人質狀況,也可更直接、更及時地讓對方知道中方的立場、態度和底線,在非洲,底牌越清晰,態度越明確,攤牌也會越快,人質相應也就越安全?! ?/p>
第四,“靠官”要小心。在非洲營救中國公民,不依靠當地政府、官員和軍警的力量顯然不行,此次埃及人質解救過程中,當局就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但這種依靠必須“多長個心眼”,有時中國人的遇難實際上是地方和當局間矛盾所拖累,求助當局介入反倒令問題更難處理;也有時當局出于這樣或那樣的目的,刻意曲解問題成因,或采用有利于自己、卻不利于人質安全的方法解決問題,如為避免矛盾公開化、國際化,或避免國際干預而草率行動,最終導致綁匪和人質玉石俱焚等,中方有關部門應明確“人質安全第一”的立場,充分發揮中國在非洲的影響力,敦促有關當局避免采取可能激化矛盾的單方面行動?! ?/p>
本著“人質安全第一”的原則,無節制地付贖金或草率使用武力都不可取。但非洲地域遼闊,矛盾錯綜復雜,突發事件頻仍,“實力海外維權”可以不用,卻不能不備,在軍隊編制、裝備上適當傾斜,增加遠洋海、空兵力投放、人員運輸能力,組建類似西德邊防九大隊那樣適合海外反恐、解救人質的特種部隊,是未雨綢繆的上策,惟如此,一旦再次出現類似去年利比亞撤僑這樣的需求,中國才有更強大的實力、更充分的準備和更快的反應速度,來切實維護海外中國企業、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 ?/p>
中國在非洲石油設施、人員的安全關乎國家聲譽和國民利益,也牽扯著數以萬計在非工作者家庭的心思與目光,有關方面不僅應盡一切努力,盡快妥善解決此次南科爾多瓦綁架事件,更應對類似事件的預研判、預防和應對體系,進行有效地反思、檢查和改進?! ?/p>
來源 > 中國網
「 支持烏有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