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屬性與中國新型國家行為分析
劉 偉 超
【內容提要】改革開放的三十年,是當代中國急劇變化的三十年;對內改革和對外開放相輔相成,共同塑造了當代中國這一新型國家行為體的行為,豐富了當代國際關系理論有關國家行為體行為的實踐。本文試圖根據當代中國這一新型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實踐,本著“批判——否定——創新”的路徑,對中國這一新型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實踐進行理論解讀,試圖突破西方國際關系學有關國家行為體的理論假設及其行為分析,從結構分析法與屬性分析法相結合的雙重視覺重新解讀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同時實現政治與經濟的相結合、國內與國際的雙向互動、內政與外交的有機統一;以拓展有關國家行為體行為研究的理論視野,便于更好地認識當代中國這一新型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實踐。希望本文有助于為推動國際關系學有關國家行為的研究與發展,并且特別希望有助于為推動中國國際關系學(派)理論體系的生成與發展提供積極有意的借鑒。
【關鍵詞】國家行為體的雙重性質和雙重行為 國際關系的基本行為 “雙模型”理論 傳導機制與溝通行為者 中國新型國家行為體 結構分析法 屬性分析法
序 言
當代中國同世界的關系發生了歷史性變化,中國的前途命運日益緊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運聯系在一起。中國發展離不開世界,世界繁榮穩定也離不開中國。中國將始終不渝走和平發展道路。中國將始終不渝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中國堅持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同所有國家發展友好合作。——胡錦濤中共十七大政治報告
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是順應當今世界發展大勢的必然要求,是適應中國同國際社會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必然要求,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必須更加注重從國際國內形勢的相互聯系中把握發展方向,必須更加注重從國際國內條件的相互轉化中用好發展機遇,必須更加注重從國際國內資源的優勢互補中創造發展條件,必須更加注重從國際國內因素的綜合作用中掌握發展全局。——人民日報國際周刊 2008年6月27日 第12版
改革開放的三十年,是當代中國急劇變化的三十年,是理解和詮釋中國國家行為體行為的最好例證,是解讀當代中國國家行為最生動的歷史教材。三十年間,中國對內進行了一系列經濟體制改革,完成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體制轉變,為對外開放以及融入國際體系奠定了基礎,推動了對外開放的持續深入發展;而對外開放,融入現有全球國際體系,參與國際合作與分工,又為進一步加快對內改革和發展創造了良好外部條件,可以說中國的對內改革和對外開放相輔相成、相互作用、相互推動,共同塑造了當代中國這一新型國家行為體的國家行為,豐富了當代國際關系理論有關國家行為體行為的實踐,為推動有關國家行為體的行為研究提供了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和中國特色的案例,同時也為中國國際關系理論學說的創立和發展,奠定了深厚的實踐基礎。
本文試圖根據這些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和中國特色的改革開放與和平崛起的國家行為實踐,本著“批判——否定——創新”的路徑,對比西方國際關系學中關于國家行為的理論,對中國這一新型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實踐進行理論解讀,試圖突破西方國際關系學有關國家行為體的理論假設及其行為分析,從結構分析法與屬性分析法相結合的雙重視覺重新解讀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同時實現政治與經濟的相結合、國內與國際的雙向互動、內政與外交的有機統一;以拓展有關國家行為體行為研究的理論視野,以便于更好地認識中國社會主義國家行為體的改革開放與和平崛起的國家行為以及中國融入現有國際體系的國際關系實踐。同時希望本文能夠將圍繞中國與國際體系關系的根本性辯論和實踐以及中國崛起的討論引向深入,希望有助于為推動國際關系學有關國家行為的研究與發展,并且特別希望有助于為推動中國國際關系學(派)理論體系的生成與發展提供積極有意的借鑒。本文的寫作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代表了作者本人對創建中國國際關系學(派)理論體系所做出的嘗試和努力。
一、國家行為體的行為特征分析
國際關系的行為體尤其是國家行為體及其行為是國際關系理論研究的最基本的基點。
首先我們先看看西方主流國際關系理論關于國際關系的行為體及其行為的理論觀點。
傳統的現實主義將民族國家視為國際關系最重要的行為體;將國家的一切行為動機歸于獲得權力、增加權力和保持權力;權力不僅是國家生存的手段,而且成為國際關系的目的和國家本身的目的。[3] 新現實主義仍堅持認為民族主權國家是國際關系中的關鍵角色,國際社會仍處于一種無政府狀態,無政府條件下國家的第一考慮是生存考慮;軍事權力是國家權力的第一要素;國家的權力是國家生存的手段,不是國家的目的。新現實主義以理性主義為宏觀理論假定,以國際體系為研究層次,以體系結構為主要自變量,以國家行為為主要因變量,以國際體系無政府性為基本體系條件。[3] 新自由制度主義承認民族國家扮演著重要角色的同時,更加重視非國家行為體在國際關系中的作用;接受國家是單一、理性的行為體的假設;國際制度與國家行為是因果關系,即在國際體系結構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國家仍然會表現出不同的行為和行為取向,導致這些行為和不同行為取向的是國際體系的制度化程度;強調了國際制度對于國際行為體、尤其是國家的國際行為的影響和制約作用,討論了無政府狀態下國際合作的可能和條件。[3] 建構主義認為國家是體系的主要行為者,無政府狀態是國家造就的;國家體系的基本結構是社會的,而不是物質的;社會關系構建認同和利益,認同構成利益,也即主體間的社會互動形成共有觀念,共有觀念形成文化,文化決定行為體的身份、利益和行為;文化不僅影響國家行為體的各種動機,而且還影響國家行為體的行為,而更重要的是建構行為體的身份和利益以及國家的認同。[3]
那么,我們(中國學者)又是如何看待國際體系的單元組成呢,如何看待國家行為體在國際體系當中的重要性及其行為特征和表現呢?下面筆者就此問題進行相關的分析和論述。
關于國際關系的行為體及其行為,筆者更傾向于如下的觀點,民族國家享有主權,是國際關系中的主要行為體,非國家組織是國際關系中的重要行為體,在國際關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與影響。[6] 我們都知道,當今世界上的國家基本上都一樣,都有自己的主權、領土等,也都有各自幾乎完全相同的職能部門和組織機構,而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他們各自的組織原則、運行方式了;總體而言,從結構形式上來說,國家行為體是同質的。然而同質的國家行為體在面對同樣的國際體系時其表現出來的行為為什么會有所差別,甚至是截然不同呢?究其原因,國家行為體除了本身的結構之外,還與行為體自身的發展狀態有關,更重要的是還與國家行為體的屬性有關。
現實中的國家大都是由具有不同信仰和習俗的不同民族所組成,因而具有一定的民族性;國家的民族性使得國家行為體在處理復雜的國際關系時會更多地基于本民族的文化習俗、信仰以及價值觀等做出有別于其它國家行為體的判斷,采取有別于其它國家行為體的行為;不僅如此,現實中的國家大都是由具有不同階級屬性和利益派別的政黨所組成的政治團體構建的政府所領導和掌控,因而使得國家同時還具有很強的階級性;國家的這種階級性使得國家行為體在處理復雜的國際關系時同樣會更多地基于本階級和利益派別的利益、信仰以及價值觀等做出有別于其它國家行為體的判斷,采取有別于其它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因此,國家行為體的性質受到國家的民族性和階級性的影響,從而具有了民族屬性和階級屬性。
因此,筆者認為,國家行為體是融結構和屬性的統一體;結構的組織原則、運行方式以及發展狀態固然對國家行為體的行為產生重大的作用和影響,而屬性的作用和影響同樣具有不可或缺的深遠意義。
西方主流國際關系理論學說中關于國家的假設基本上都是“單一的、理性的、自利行為體”,其所謂的“單一的行為體”的假設,雖然簡化了對國家的內部結構和屬性的分析,但這一簡化的假設卻忽略了國際關系中來自國家內部的作用和影響,勢必帶來其理論學說的缺陷和不足;而其所謂的“理性的行為體”的假設,初看起來好像是正確的,但是仔細地推敲起來,卻經不起辯駁;這種所謂的“理性的行為體”的假設完全忽視了國家行為體的民族屬性和階級屬性,勢必給人帶來一種錯覺:國家行為體出于狹隘的民族利益和階級利益為追求本國利益的最大化,可以不顧國際道義、其它國家和民族的利益甚至全人類的利益,所進行的各種行為(包括入侵其它國家和民族、赤裸裸地進行戰爭等等各種行為)都是所謂的“理性”的行為。殊不知國家行為體的“理性”行為受到國家行為體的民族屬性和階級屬性的影響和制約。也難怪美國小布什政府可以不顧全世界人民的呼聲,無視聯合國的存在悍然發動對主權國家伊拉克的赤裸裸的軍事入侵和戰爭。至于所謂的“自利的行為體”的假設我想就更經不起推敲和辯駁了。西方主流國際關系理論學說將國家的假設從一開始就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之上,由此建立起來的理論學說不可避免地會帶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狹隘性。
對于處于相互聯系、相互作用與相互制約的國際體系當中的國家行為體來說,一方面,對內則要代表本國人民、民族的利益,維護國家的穩定,推動國家的發展;同時維護國家主權、領土的完整,確保國家安全和防范外敵入侵等,因而也就具有了對內性質;另一方面,對外則要處理好本民族和國家及其人民同其它民族和國家及其人民之間的相互利益和相互關系,因而也就具有了對外性質。國家行為體的內外性質決定了國家行為體的內外職能,而國家行為體的內外職能又必然地導致了國家行為體的內外行為的產生,這種內外行為的產生同樣必然伴隨著對內輸出(相對于國際體系而言)功能和對外輸入(相對于國際體系而言)功能的產生。這便是國家行為體的雙重性質和雙重行為。[6] 而從根本上來講,國家行為體的雙重性質和雙重行為對內則源于國家的內部結構、狀態、屬性等內部因素,對外則源于國際體系本身的組織結構、運動狀態、屬性特征等外部因素。
國家行為體的雙重性質和雙重行為對國家自身的生存、變化和發展以及國際關系的運動、變化及其發展都具有十分重大、極其深遠的意義和影響。
通常情況下,國家行為體的行為既受到來自本國國內經濟、政治、軍事、科技、文化等內部結構、狀態、屬性等內部因素的作用和影響,同時又受到來自國際關系尤其是國際體系本身的組織結構、運動狀態、屬性特征等外部因素的作用和影響。國家行為體根據其雙重性質,既要應對來自本國內部結構、狀態、屬性等方面的變化和影響,同時又要對來自國際關系方面尤其是國際體系本身的組織結構、運動狀態、屬性特征的變化和影響做出反應。國家行為體動用其內外行為一方面要使來自國家內部各因素的變動所產生的作用與影響通過國家行為體的對外行為輸入國際體系中,另一方面又要將來自國際體系的變動和影響通過國家行為體的對內行為輸出給國家內部各要素,并通過國家內部各要素進行消化、吸收和分解掉。
國家行為體依據國家自身內部結構、狀態、屬性等的發展變化以及國際體系的結構、狀態、屬性等特征的發展變化所做出的有利于國家行為體自身利益的行為構成了國際關系的基本行為或稱主體行為。我們可以根據國家行為體的屬性特征將國家區分為不同的類型,由此產生的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就具有很大的不同之處。根據國家行為體的屬性可以將國家的類型分為三類:A自利型也即排他型國家,B互惠互利型國家,C利他型國家,在現實國家當中“利他型國家”基本上不存在,因此國家的類型實質上就剩前兩種類型,而不同類型的國家在處理國際關系時會表現出截然不同的行為。在國際關系中國家行為體的基本目標以國家類型的不同而有所區別:A自利型也即排他型國家認為“權力是大國政治的根本,大國為權力而相互競爭,國際體系的無政府性特征以及權力分配是國際政治的主要因素,這些因素鼓勵國家追逐霸權”。B互惠互利型國家則認為在國際關系的交往中在保證本國國家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追求國家相對力量的上升及其在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和作用力的提高。國家間的關系不僅具有矛盾斗爭性的一面,而且具有矛盾統一性的一面;國家之間既有安全、利益相互沖突的關系,同時又有極大的安全、利益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關系,而且這種關系隨著國家之間交往的不斷擴大和深入而顯得越來越密切、越來越重要。[6]
二、國家行為體的行為模型(“雙模型”)分析
隨著多極化、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全球范圍的各種新議題、新問題的日益凸顯以及商品、服務、資本和信息等在全球市場頻繁的流動,這些都使得國內和國際越來越難以截然分開,社會對政府的要求提高,各國政府政策的自主程度開始下降,各國經濟的類似性不斷增加。由于全球化浪潮的推動,本屬于各國內部的政治、經濟、社會等事務,越來越多地被暴露在外部世界面前,接受來自國際社會方方面面的審視以及國際體系中國際權利結構和全球投資與貿易體制安排的檢閱,從而日益呈現出國內事務的外部化,也即國內關系的外部化。與此同時正如有的學者指出的那樣,一旦(中國)與世界經濟的圍墻被拆開,國際體系的力量就會對(中國)的改革進程產生重大的影響。一旦開放的閘門被打開,國際體系的力量就會通過各種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渠道介入到國內政治、經濟中,國際體系中國際權利結構和全球投資與貿易體制安排就會對國內政治、經濟結構產生重組效應,從而引發該國國內變遷,從而呈現出國際關系的內部化。[1] 國內關系的外部化以及國際關系的內部化的深入發展不斷地增強了各國國內與國際體系聯系的密切性,推動了各國國內與國際體系雙向互動的不斷加強和深入發展。
(1)國內—國際雙向互動的理論分析模型
隨著多極化、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國際關系領域內世界政治、經濟的深刻變革和調整以及國內關系的外部化與國際關系的內部化的進一步發展,使得各國國內與國際體系聯系的密切性以及雙向互動得到了不斷的深入發展。一方面,來自國際體系的變動和影響對各國國內變遷的沖擊力和影響力不斷增強;另一方面,來自各國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的發展和變動對國際體系的沖擊、變革和影響也不斷增強。
在此,需要做出如下的假設情形:①在國際體系中,國家是最主要的行為體,對國際體系的發展、變動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和影響,②國際體系是開放的、自由競爭或較少國家管制的全球市場經濟,③權力—市場—意識形態的分配結構同時存在于國內、國際兩個層次。
在當代的國際關系中,國際政治權利分配與全球生產與貿易格局結合在一起所構造的國際政治經濟結構或者我們一般所說的國際體系通過一定的傳導機制輸出到各國國內,對各國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產生調整和變革的影響;同樣,各國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的變化、發展及其調整和變革又會通過相應的傳導機制輸入到國際體系當中,對國際政治權利的再分配與全球生產與貿易格局再調整產生影響,也即在國際、國內兩個層次及其相互之間同時存在著這樣的兩種互動關系:“國際——國內——國際”的互動關系以及“國內——國際——國內”的互動關系。國際體系通過一定的傳導機制將其內部變量的變動輸出給各國家,作用于國際體系的外部變量,引起其外部變量的變動(也即各國家內部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動),從而對各個國家國內政治、經濟和社會產生調整和變革的作用與影響,迫使各國家行為體根據其對內性質,動用其對內行為,并利用國家行為體的對內輸出功能,向本國國內輸出來自國際體系的變動和影響,并將來自國際體系的變動所產生的作用和影響通過本國國內政治、經濟、社會等各組成部分進行消化、分解和吸收。與此相反,各國家行為體則通過相應的傳導機制將其(指國際體系)外部變量的變動(也即各國家內部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動)根據其對外性質,動用其對外行為,并利用國家行為體的對外輸入功能,向國際體系輸入來自本國國內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動和影響,作用于國際體系的內部變量,引起其內部變量的變動,從而對國際體系產生作用和影響,通過對國際政治權利的再分配與全球生產與貿易格局的變動和再調整進行消化、分解和吸收,進而造成國際體系的變動甚至變遷。[7]
那么,肩負“國內—國際”雙向互動的傳導機制是什么呢?通常情況下,有三種打通“國內—國際”界限的傳導機制,它們分別代表著國家、市場和社會層面的作用機制:一是政治權力,二是市場供給和需求及其價格運動,三是人口及其相關的跨國社會運動所帶來的意識形態的傳播。在當代國際關系中這三種傳導機制的代理者分別是國家/國家集團/國際組織、跨國公司以及國際非政府組織等,它們在“國內—國際”雙向互動中扮演著溝通行為者的角色。[1]
由于國際體系的有組織安排及其制度化形成了相應的國際制度及其相關機制,國際制度及其機制的形成和發展對國際體系的發展以及“國內—國際”的雙向互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同時基于雙邊主義和多邊主義所建立起來的地區性、全球性的制度及其相關機制也對“國內—國際”的雙向互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合理的、公正的(國際)制度性安排及其相關機制有利于維護國際體系的穩定、促進國際體系的和諧發展,有利于增強“國內—國際”雙向互動的良性發展;相反不合理的、不公正的(國際)制度性安排及其相關機制不利于維護國際體系的穩定,不利于促進國際體系的和諧發展,不利于增強“國內—國際”雙向互動的良性發展,會帶來國際體系的扭曲,給國際體系帶來重大創傷,導致“國內—國際”雙向互動的惡性發展。[7]
以上涉及的是“國內—國際”雙向互動的理論層面,而作為“國內—國際”雙向互動政策層面的分析也很重要,下面就“國內—國際”雙向互動的政策層面進行分析。
(2)國內—國際雙向循環的政策分析模型
隨著多極化、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國際關系領域內世界政治、經濟的深刻變革和調整以及國內關系的外部化與國際關系的內部化的進一步發展,各國國內與國際體系聯系的密切性以及雙向互動都得到了不斷的深入發展;各國政府在內外政策的決策、選擇和制定上變得越來越復雜,需要越來越多地全面綜合來自國內、國際兩個層面方方面面的因素,既要有利于本國國內政治、經濟和社會等事務的穩定與發展,同時又要應對來自國際體系方面的壓力和挑戰,既要適應國際體系中國際政治權利結構以及全球生產與貿易體制安排的現狀、滿足其要求,同時又要符合和滿足來自本國國內不同利益群體相互之間進行博弈的政策需要。顯然,各國內外政策的選擇受到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方面受到本國國內不同利益群體、利益集團的政治運作,另一方面又受到來自國際體系的影響尤其是其中的國際政治權利結構以及全球生產與貿易的體制安排的影響。
那么,國家行為體在面對如此復雜的情形時是如何做出決策和選擇的呢?下面就利用國內—國際雙向循環的政策分析模型進行論述和分析。首先,需要做出如下的假設情形:①在國際體系中,國家是最主要的行為體,對國際體系的發展、變動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和影響,②國際體系是開放的、自由競爭或較少國家管制的全球市場經濟,③權力—市場—意識形態的分配結構同時存在于國內、國際兩個層次,④國家行為體的內外政策具有一定的彈性并且在一定的時期內具有連續性。
國家行為體基于國內不同利益群體、不同利益集團的政治運作和國際體系中國際政治權利結構以及全球生產與貿易的體制安排兩方面的因素,根據其對內性質,動用其對內行為,做出對內政策,當對內政策在本國國內產生效應之后,利用國家行為體的對外輸入功能,將對內政策在本國國內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產生的效應所引發的國內變動(也即國際體系的外部變量的變動)輸入到國際體系當中,作用于國際體系的內部變量,引起其內部變量的變動,進而導致國際體系的變動;與此同時,國家行為體依據這些反饋信息并根據其對外性質,動用其對外行為,做出對外政策,當對外政策在國際體系產生效應之后利用國家行為體的對內輸出功能,將對外政策在國際體系中產生效應引發的國際體系的變動及其影響輸出到本國國內,作用于國際體系的外部變量,引起其外部變量的變動(即各國國內的變動),進而導致各國國內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動;與此同時,國家行為體依據這些反饋信息并根據其對內性質,動用其對內行為,做出對內政策。由此實現國家行為體內外政策的一個完整循環,也即在國家的內外政策的抉擇和制定過程中同時存在著這樣的兩個循環關系:對內政策(對內性質)與效應—— 對外行為與輸入功能——反饋與對外政策 (對外性質), 和,對外政策(對外性質)與效應—— 對內行為與輸出功能——反饋與對內政策 (對內性質), 兩個關系。通常情況下在一定的時期內,國家一系列內外政策的出臺,其實就是若干個這樣的單元政策循環的不斷延續。[7]
以上就是國內—國際雙向循環的政策分析模型。國內—國際雙向循環的政策分析模型是國內—國際雙向互動的理論分析模型在政策方面的延續;雙向循環的政策分析模型與雙向互動的理論分析模型同是“國內—國際”雙向互動模型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內—國際”雙向互動模型的有機統一體,簡稱“雙模型”理論。
三、中國新型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分析
改革開放之后,中國才開始進入國際社會,融入國際體系;當今的中國已經是不可逆轉地融入了國際體系和國際社會之中;中國融入現有全球國際體系的進程,同時也是中國崛起的歷史進程。中國融入現有全球國際體系的進程(也即中國與全球資本主義體系的關系)到目前為止已經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第一個階段,也就是中國剛剛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的時候,中國政府主動實行開放政策。“請進來”是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中國通過把全球資本“請進來”發展自己的經濟。第二個階段,中國和全球資本主義體系主要表現為“接軌”;和世界體系“接軌”表現在兩個主要的方面:一方面是中國政府改革內部的各種制度機制來適應世界體系,另一方面是中國加入諸如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經濟組織。第三個階段,即中國“走出去”的階段。在這個階段,隨著中國經濟體的不斷壯大和影響力的不斷增強,必將對現有的全球資本主義體系產生重大的沖擊和影響,而全球化也正在使中國有可能將其影響力擴展到全球的各個角落。近年來,中國的經濟影響力已經很快走出亞洲,開始走向非洲、拉丁美洲、中東,甚至是全球資本主義的大本營的美國和歐洲。對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來說,中國影響力的崛起,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崛起,無疑是一種新的挑戰。[2]
改革開放的三十年,是當代中國急劇變化的三十年,是理解和詮釋中國國家行為體行為的最好例證,是解讀當代中國國家行為的最生動歷史教材。三十年間,中國對內進行了一系列經濟體制改革,完成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體制轉變,為對外開放以及融入國際體系奠定了基礎,推動了對外開放的持續深入發展;而對外開放,融入現有全球國際體系,參與國際合作與分工,又為進一步加快對內改革和發展創造了良好外部條件,可以說中國的對內改革和對外開放相輔相成、相互作用、相互推動,共同塑造了當代中國這一新型國家行為體的國家行為,豐富了當代國際關系理論有關國家行為體行為的實踐,為推動有關國家行為體的行為研究提供了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和中國特色的案例。 說中國是新型的國家行為體,主要是因為,現有的國際關系理論有關國家行為體及其行為的假設和分析都是建立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實踐經驗基礎之上,具有很強的西方中心論,這種西方中心論體現在:西方的國家行為案例,西方的民族文化屬性,資本主義的階級屬性、國家類型,資本主義社會的結構形態等。而無論從國家行為體的結構形態以及屬性特征上來說,中國則與之截然不同,獨特的國家行為案例和民族文化屬性,社會主義的階級屬性、國家類型,鮮明的社會結構形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發展道路,同時中國作為轉型中的新型國家行為體又區別蘇聯社會主義的國家行為體,兩者除了國家行為的社會主義屬性和政黨體系外,而當代中國國家行為體在民族文化屬性、政權結構、社會結構、經濟體制、基本國情以及發展道路等方面都與蘇聯社會主義國家行為體截然不同。[11]
中國的對內改革和對外開放是在不改變中國國家行為體的屬性(包括民族屬性、經濟屬性和階級屬性等)特征的前提條件下進行的,這種改革開放只涉及國家行為體的結構形態方面的變化,如經濟領域的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經濟體制雖然改革了,由計劃經濟體制轉變為市場經濟體制,但公有制的經濟屬性沒有改變,國有經濟的主體地位沒有改變;政治領域的改革所涉及的面更小,根本沒有采納西方的三權分立、多黨執政的政治體制,而是不斷的豐富和完善了共產黨領導下的政治協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政治體制;文化意識形態領域雖然帶來了大量西方資本主義文化、價值觀,文化意識形態多元化趨勢明顯,但這種多元趨勢是建立在不斷強化馬克思主義主流意識形態地位的同時大力弘揚和發展中華傳統優秀民族文化、建立健全社會主義主流文化意識形態的基礎之上。
中國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表明,中國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對內既受到來自中國國內經濟、政治、軍事、科技、文化等內部結構、狀態、屬性等內部因素的作用和影響,同時對外又受到來自國際體系本身的組織結構、運動狀態、屬性特征等外部因素的作用和影響;中國國家行為體既要處理來自本國內部結構、狀態、屬性特征等方面的變動和影響,同時又要應對來自國際體系本身的組織結構、運動狀態、屬性特征等方面的作用和影響。一方面,對內則要代表中國人民、中華民族的利益,維護國家的穩定,推動國家的發展;同時維護國家主權、領土的完整,確保國家安全和防范外敵入侵等;另一方面,對外則要處理好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同世界上其它民族、國家及其人民之間的相互利益和相互關系。中國國家行為體的這種內外性質決定了中國國家行為體的內外職能,而中國國家行為體的這種內外職能又必然地導致了中國國家行為體的內外行為的產生,這種內外行為的產生同樣必然伴隨著對內輸出(相對于國際體系而言)功能和對外輸入(相對于國際體系而言)功能的產生,這便是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中中國國家行為體的雙重性質和雙重行為。中國國家行為體基于這種雙重性質動用其雙重行為,一方面要使因對內改革所帶來的國家內部各因素(包括內部結構、狀態、屬性特征等方面)的變動所產生的作用與影響通過國家行為體的對外行為輸入國際體系中,為對外開放以及融入國際體系奠定基礎,同時擴大對內改革的外在影響力,更好地參與國際合作與分工以及提高國家的國際地位和影響力;另一方面又要將因對外開放所面臨的國際體系(包括體系本身的組織結構、運動狀態、屬性特征等方面)的變動、作用和影響通過國家行為體的對內行為輸出給國家內部各要素,并通過國家內部各要素進行消化、吸收和分解掉,進一步深化了對內改革,加快了國內發展,同時也鍛煉和提升了國內抵抗國際危機和風險的能力。從而有效地統籌了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實現了國內國際的雙向良性互動,確保了對內改革與對外開放的相輔相成、相互作用和相互推動。[11]
中國國家行為體依據中國自身內部結構、狀態、屬性等的發展變化以及國際體系的結構、狀態、屬性等特征的發展變化所做出的有利于中國國家行為體自身利益的行為構成了中國國家行為體的基本行為或稱主體行為。根據國家行為體的屬性特征,中國在國家行為體類型劃分上屬于B互惠互利型國家;在國際關系中,中國國家行為體的基本目標則是:在國際關系的交往中在保證中國國家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追求中國國家相對力量的上升及其在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和作用力的提高,在維護好、實現好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礎上,正確處理好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同世界上其它民族和人民之間的相互利益和相互關系,維護世界的和平和推動全人類的共同發展;中國對外不謀求霸權,不搞侵略、擴張與掠奪。
四、關于國家行為分析的兩種系統方法:結構分析法和屬性分析法
國際關系學研究中的結構分析法由來已久,西方主流國際關系理論學派中的新現實主義(又稱結構現實主義)以理性主義為宏觀理論假定,以國際體系為研究層次,以體系結構為主要自變量,以國家行為為主要因變量,以國際體系無政府性為基本體系條件。[3] 肯尼思· 華爾茲的結構選擇理論奠定了結構現實主義的理論基礎,并將國際關系學研究中的結構分析法發揮到了淋漓盡致的程度,結構現實主義堪稱結構分析法的楷模。新自由制度主義接受國家是單一、理性的行為體的假設;認為國際制度與國家行為是因果關系,即在國際體系結構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國家仍然會表現出不同的行為和行為取向,導致這些行為和不同行為取向的是國際體系的制度化程度;強調了國際制度對于國際行為體、尤其是國家的國際行為的影響和制約作用,討論了無政府狀態下國際合作的可能和條件。[3] 羅伯特·基歐漢所倡導的國際制度從某種意義上可以看作是制度結構,其創立的新自由制度主義從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承襲了結構現實主義的某種邏輯,帶有制度結構選擇的味道。如果說肯尼思· 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完全是基于結構分析法的基礎和邏輯的話,那么羅伯特·基歐漢的新自由制度主義則部分地延續了結構分析法的邏輯之外,同時還部分地引發了關于國際體系研究的屬性分析法,如果說這種屬性分析法才剛剛萌芽的話,那么接下的建構主義則繼承了這一新的分析法,并將屬性分析法發展到了相對比較成熟和完善的程度。建構主義認為國家是體系的主要行為者,無政府狀態是國家造就的;國家體系的基本結構是社會的,而不是物質的;社會關系構建認同和利益,認同構成利益,也即主體間的社會互動形成共有觀念,共有觀念形成文化,文化決定行為體的身份、利益和行為;文化不僅影響國家行為體的各種動機,而且還影響國家行為體的行為,而更重要的是建構行為體的身份和利益以及國家的認同。[3] 亞歷山大·溫特的建構主義雖然比較廣泛、深入并且比較成功地運用了屬性分析法,不過溫特對于國際關系中的屬性的認識還比較局限,僅僅看到了國家行為體的社會文化屬性,也即筆者所稱的民族文化屬性,沒有看到國家行為體的另一重大屬性,也即筆者所稱的階級屬性。如果說肯尼思· 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為我們描述了一種由內而外研究國際關系的系統方法也即筆者所說的結構分析法,那么亞歷山大·溫特的建構主義則為我們開啟了另外一種由外而內研究國際關系的系統方法也即筆者所說的屬性分析法。在此,有必要對所謂的結構分析法和屬性分析法做出界定,便于說明問題,同時更便于進行國際關系的系統研究以及有關國家行為體的行為分析和考察。
所謂的結構分析法主要是指以理性主義作為假定,以國際體系作為研究層次,著重考察既定結構特征的體系條件下行為體尤其是國家行為體的行為選擇的一種由內而外研究國際關系的系統方法。
所謂的屬性分析法主要是指在不考究國際體系的既定結構特征的條件下著重從行為體尤其是國家行為體本身固有的各種屬性特征方面來考察行為體行為選擇的一種由外而內研究國際關系的系統方法。
這里所謂的“由內而外”和“由外而內”的研究涉及的只是兩種不同路徑的方法問題;涉及到國際體系的結構性組成,“內”主要是指國際體系本身的體系組成,“外”則主要是指組成國際體系的單元組成及其本身的系統組成,由內而外的研究方法通常情況下會將體系結構及其特征等作為主要自變量,而將國家行為作為主要因變量,如肯尼思· 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和羅伯特·基歐漢的新自由制度主義。由外而內的研究方法則通常情況下著重從行為體本身固有的各種屬性特征方面考察和分析行為體的行為,如亞歷山大·溫特的建構主義著重從國家行為體的社會文化屬性方面來考察國家行為體的各種動機和行為,認為文化不僅影響國家行為體的各種動機,而且還影響國家行為體的行為,而更重要的是建構行為體的身份和利益以及國家的認同,國際體系的無政府狀態是國家造就的。
結構分析法具有一種很強的機械主義的論調,通常情況下將分析對象看做是機械體,把分析對象本身固有的各種屬性特征如文化的、經濟的、制度的以及階級的屬性特征等統統抽象掉,將分析對象看做是按照一定的“機械法則”運動的機械體,對象中的任何部分就像整個運轉機械的各個零部件一樣。而且結構分析法在分析國家行為時通常將國家內部進行“黑箱化”處理。這種簡化的系統分析方法固然便利了對研究對象的分析,但難免局限性和狹隘性。屬性分析法正好可以彌補結構分析法的這種缺點和不足,將分析對象看做是有機體,將分析對象的各個組成看做是有機統一體不可分割的必要部分,其運行規律有別于“機械法則”,而且在分析國家行為時避免了將國家進行“黑箱化”處理,而是將國家行為體看做是“有血有肉”的有機活體;置于屬性分析法分析之下的國家行為體更切合現實中的國家特征;因而,相對于結構分析法而言屬性分析法更能反映國家行為的深層次動機和目的。盡管如此,由于屬性分析法未能很好地兼顧國際體系方面的體系結構因素而存在不完美的地方卻恰恰需要結構分析法的補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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