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組長張化為,副組長劉立憲向華電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李慶奎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并反饋了巡視情況。(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徐夢龍攝)
原標題: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反饋專項巡視情況
根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反饋巡視情況。2015年2月4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組長張化為,副組長劉立憲向華電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李慶奎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并反饋了巡視情況。2月5日,張化為代表巡視組向華電集團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李慶奎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進行了巡視。巡視組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有針對性的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匯報,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報告了有關情況。
張化為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集團黨組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及歷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不斷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積極推進懲防體系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努力整治“四風”,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巡視中干部群眾也反映了華電集團在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問題,特別是煤礦并購中的問題反映突出,有些還很嚴重。并購中規劃管理嚴重缺失,存在諸多亂象;“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到位,公司管控存在漏洞;違反市場交易規則,盡職調查流于形式;違規支付并購款,違規向民營企業讓利,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選人用人工作中存在“帶病提拔”和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違規提拔、任用干部問題。集團黨組和紀檢組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問責不力,對一些案件的處理存在偏軟、偏輕的問題,對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煤礦并購中違規造成損失的問題沒有進行責任追究。同時,巡視組還收到一些反映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移交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有關部門處理。
2月5日,張化為代表巡視組向華電集團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李慶奎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徐夢龍攝)
張化為代表巡視組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華電集團黨組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及歷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切實維護團結。把守紀律、講規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好中央“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進一步完善集團黨組議事規則及相關制度,規范決策行為。二是集團黨組要認真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企業黨的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特別是一把手要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不能只抓業務不抓黨風,只管發展不治腐敗。要提高認識,敢于擔當,敢于碰硬。要支持紀檢監察工作,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審計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充分認識煤礦并購中問題的嚴重性,限期查清問題,挽回損失,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集團紀檢組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發揮職能作用,加大對煤礦并購中的責任追究和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力度。三是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深化改革的決策部署,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加強和改進公司法人治理機制,提高集團管控能力,加強財務管理,特別要強化集團對大額資金使用的監管,落實并完善資產并購、招標投標、物資采購等規章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四是要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執行選人用人制度,嚴格履行程序;重視加強下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特別是主要領導的選配。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要嚴肅查處,對仍在崗位上“帶病提拔”、違規提拔的干部要堅決糾正并追責。
張化為指出,華電集團黨組要嚴格按照中央要求,高度重視巡視反饋意見,特別是對指出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分析,分門別類處理。主要負責人要抓早抓小,抓好班子,管好隊伍,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黨組要以適當形式在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并向社會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李慶奎表示,中央第十一巡視組的反饋意見,肯定了十八大以來中國華電的工作,重點指出了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存在的不容忽視的問題,對集團上下震動很大,大家感到壓力很大,責任很大。我們將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和要求,立即行動起來,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猛藥去疴的決心和勇氣堅決徹底整改。
李慶奎強調,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始終保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清醒和堅定。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全面依法治國、專項巡視等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守紀律、講規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堅決依法經營、按章辦事。時刻牢記中央企業的定位和責任,堅定不移地將“兩個責任”落到實處,抓業務不能不抓黨風,謀發展不能不管廉政,切實擔負起黨和國家賦予的重任。二要下最大的決心、用最有力的措施,堅決將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落到實處。把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作為華電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盡快制定整改方案,及時向巡視組匯報。一項一項列出清單,一條一條制訂措施,建立臺帳,明確時限,對賬銷號,做到責任不落實堅決不放過,問題不解決堅決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堅決不收兵,真正挖地三尺,把所有問題查找出來,把各個角落打掃干凈。三要強化責任追究,用從嚴追責倒逼問題整改。對于巡視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責任,嚴肅追責,嚴格依紀依法進行處理。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風”,加大內部巡視和監督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規違法行為,對于頂風而上的問題和人員,要抓住不放,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堅決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四要進一步加強機制建設,全面提高依法治企水平。針對這次巡視暴露出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司法人治理機制,健全制度體系,規范工作流程,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嚴格履行“三重一大”等決策程序,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全面提高集團管控能力,用最堅決的態度減少腐敗存量,用最果斷的措施遏制腐敗增量,真正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發展,建設法治華電。五要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嚴的措施、嚴的紀律貫穿到干部隊伍建設全過程,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堅持從嚴選拔、從嚴約束、從嚴監督;對違反《條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干部加強教育,認真整改,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從源頭上把好選人關、用人關。
中央巡視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及巡視組有關成員出席反饋會。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會議;集團各部門副職以上干部和二級公司黨政正職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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