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4月27日,北京衛視系列紀錄片《我為群眾辦實事之局處長走流程》播出了北京市人社局勞動關系處副處長王林送外賣的體驗。騎行艱難、送餐遲到、罰款等等過程下來,最后12小時只得到41元。王林最后感慨“真的太不容易了,我覺得很委屈。我今天跑了那么長時間,就掙這么點錢”、“這個錢太不好掙了,真的太不好掙了。”
這樣的換位體驗引起了網友熱議,“累癱街頭的一天,勝過無數的報告與討論”。節目展示了外賣員一天勞動的不易,也揭開了外賣配送員群體勞動權益問題保護的冰山一角。我們今天通過一份報告,詳細了解外賣配送群體所面臨的權益問題。
2.外賣配送員的工作特征
根據調研,外賣配送員群體中兼職騎手并不多,絕大多數外賣配送員將外賣配送作為主要職業,且成為其工作期間的唯一收入來源。
2.1勞動時間持續增長,勞動強度大,從業時間短。
95%以上的外賣配送員日工作時間超過8個小時,其中每天工作時間在11-12小時的占比38.80%,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上的占比28.08%。對比去年的調研結果(工作在11-12小時的占比30%,每天工作12小時以上的占比25%),可以發現外賣配送員的勞動時間持續增長,每天工作11小時以上的外賣配送員占比增加,達到66.88%。外賣配送員的勞動強度也體現在其每月的送單數量上。
根據統計結果,44.16%的外賣配送員每月的送單量都在800單以上,送單的數量是外賣配送員工作量的重要表征,多數外賣配送員都面臨高強度的工作壓力。工作時間的增長和送單量的高企不下的背后是平臺單方面降低單價,外賣配送員被迫延長工作時間以維持原來收入。
圖1.平均每天工作時間 圖2.平均每月單量
長時間、高強度的工作壓力導致外賣配送員呈現出流動性高的特點,很難有外賣配送員在崗位上長期堅持下來。超過59%的外賣配送員在外賣行業從業不超過3年?! ?/p>
圖3.外賣行業從業年限
2.2九成騎手將外賣配送作為謀生手段,普遍采用計件工資
89.6%的外賣配送員稱當前所從事的外賣配送工作是唯一的收入來源,外賣配送成為勞動者的謀生手段。但是在外賣配送員中,有54.89%的外賣配送員是專送用工模式,43.85%的外賣配送員是眾包用工模式。其中占比較少的其他方式是美團、蜂鳥等平臺為加強管理,在眾包配送員中推廣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下的外賣配送員一方面要接受平臺的強從屬性的管理,另一方面又和眾包配送員一樣,接受承攬法律關系的限制,沒有勞動法律的保護,這里將其認為是眾包外賣配送員?! ?/p>
圖4.是否是主要收入來源 圖5.騎手類型
計件工資是外賣配送員的主要工資計算方式,根據統計,72%的外賣配送員工資計算方式都采用無底薪計件工資。這意味著不管是承攬用工模式的眾包外賣配送員還是勞動關系用工模式的專送外賣配送員,計件工資都是主要的工資計算方式。事實上,根據質性訪談資料,專送外賣配送中,配送站點所聲稱的底薪,也要達到一定的單量,達不到相應單量就按單計價。例如訪談中接觸的一位外賣配送員說到,自己所在的站點聲稱底薪4000元,并按照單量分段計價,500單以內,每單8元;500單到800單,每單8.5元;800單到1000單每單9元;1000單以上每單9.5元。但是如果外賣配送員一個月的送單量達不到500單,就按照單量計價,收入也達不到4000元。
圖6.工資計算方式
3.超時、投訴和罰款——平臺對外賣配送員勞動過程的控制
3.1五大問題構成外賣配送員的職業難題
客戶差評投訴、禁止電動車進入小區學校、交通事故風險、極端天氣和送餐時間短成為外賣配送員面臨的主要職業難題。在職業難題的選擇中,73.8%的外賣配送員選擇了“客戶不理解,差評、投訴壓力大”,70.4%的外賣配送員選擇“禁止電動車進入小區學校等,送餐難度大”,60.3%的外賣配送員選擇“交通事故風險大”,58.36%的外賣配送員選擇“極端天氣有風險”,46.37%的外賣員選擇“送餐時間短”。這些職業困難的背后是平臺對外賣配送員勞動過程的控制和管理。平臺通過罰款的管理手段將客戶的差評、投訴與外賣配送員的收入掛鉤,外賣配送員為了避免被投訴,只能一邊遵循平臺討好消費者的系統設計,一邊不得不滿足部分消費者不合理的要求。午高峰的外賣配送時長是平臺的核心競爭力,以效率和利益為主旨的平臺不顧諸如電動車禁止、樓層限制等客觀條件限制,為了搶奪市場,通過送達時間預估系統所確定的送餐時間,進一步加劇騎手的送餐壓力。平臺對外賣配送員極端天氣的出勤要求和配送速度等都成為外賣配送員身上無形的緊箍咒?! ?/p>
圖7.所從事的職業面臨的主要困難
3.2遭遇罰款的幾率大,超時、餐品損壞以及客戶差評或投訴是首要原因
作為平臺的一種管理手段,罰款對外賣配送員勞動過程的控制和管理效果突出。絕大多數外賣配送員都遭遇過罰款,只有9.8%的外賣配送員聲稱沒有遭遇過罰款。其中罰款既來自外送平臺,也來自承包配送站點的代理商公司,部分外賣配送員還要承受來自兩個主體的雙重罰款。就遭遇罰款的頻次而言,遭遇罰款的幾率很高,55%的外賣配送員每月都要遭遇一次以上的罰款,其中罰款五次以上的占比高達16.72%?! ?/p>
圖8.遭遇過哪個主體的罰款 圖9.每月遭遇罰款的頻次
超時、餐品損壞以及客戶差評或投訴成為外賣配送員遭遇罰款的主要原因。57.1%的外賣配送員因為客戶差評或者投訴遭遇罰款,56.47%的外賣配送員因為超時遭遇罰款,另外有36.28%的外賣配送員因為餐品損壞遭遇罰款?! ?/p>
圖10.因何種原因遭遇罰款
3.3超時和餐品損壞是客戶投訴的主要原因
遭遇投訴的外賣配送員中,超時和餐品損害成為他們遭遇投訴的主要原因。56.78%的外賣配送員因為超時遭遇客戶的投訴,32.49%的外賣配送員因為餐品損壞遭遇客戶的投訴。眾包配送員的罰款規則都由平臺制定,在配送APP里都有詳細的說明。專送配送員則要遵守代理商公司制定的罰款規則,專送外賣配送員遭遇的罰款會比眾包配送員更嚴重。所以,在餐品損壞的情況下,面對高昂的罰款金額,很多外賣配送員都會選擇自己聯系消費者賠償,避免客戶投訴?! ?/p>
圖11.遭遇投訴的主要原因
3.4配送超時現象普遍但不嚴重,平臺和商家是導致超時的主要原因
配送時間是衡量外賣配送員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也是平臺控制外賣配送員勞動過程的主要手段。根據統計,只有17.67%的外賣配送員準時率能達到100%,75.39%的外賣配送員準時率在90%-100%之間,只有近7%的外賣配送員準時率在80%以下。這說明超時現象在外賣配送過程中十分普遍,但超時的現象并不嚴重,超時的單量占比不大,絕大多數外賣配送員的準時率都在90%-100%之間?! ?/p>
圖12.送餐準時率
至于造成配送超時的原因,絕大多數的外賣員將矛頭直指平臺和商家。在造成配送超時的原因中,93.38%的外賣配送員認為是“商家出餐慢”,42.59%的外賣配送員認為是“平臺預定的送餐時間短”,另有39.75%的外賣配送員認為是“平臺設計的路線不合理”。
圖13.造成超時的主要原因
4.普遍存在工作壓力,對職業安全保障最為不滿
外賣配送工作帶來的是普遍的壓力,只有15.77%的外賣配送員認為“完全沒有壓力”,認為“壓力較大”以及“壓力非常大”的占比近36%。就配送工作的整體滿意度而言,只有少部分外賣員對這份工作感到滿意,其中17.35%的外賣配送員對外賣配送工作“比較滿意”,5%的外賣配送、員對配送工作完全滿意。12.9%的外賣配送員對配送工作“比較不滿意”,4.7%的外賣配送員對工作完全不滿意?! ?/p>
圖14.工作壓力 圖15.工作整體滿意度
我們調查了外賣配送員對收入和職業安全保障兩項的滿意度。相較于收入和工作整體滿意度而言,外賣配送員對配送工作的職業安全保障最為不滿。30%的外賣配送員對配送工作的職業安全保障“比較不滿意”或“完全不滿意”,23%的外賣配送員對配送工作的收入“比較不滿意”或“完全不滿意”。15%的外賣配送員對配送工作的職業安全保障感到滿意,19%的外賣配送員對陪配送工作的收入感到滿意?! ?/p>
圖16.工作職業安全滿意度 圖17.工作收入滿意度
三、平臺經濟的勞動控制——配送行業中的勞資博弈
外賣配送員交通事故多發,職業傷害嚴重的現狀引起了很多有益的思考,一些聲音將責任歸咎于基于數據和邏輯的平臺算法系統,甚至追責到設計系統的程序員。也有學者提出“下載勞動”[1]的概念,認為是人工智能平臺作為有機體全面控制塑造了配送勞動者。我們認為配送勞動者作為“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勞動者,并沒有突破雇傭勞動者的概念。配送勞動者群體突出的勞動權益保障問題是由壟斷市場的平臺企業強勢地位所導致的。至于算法系統與配送勞動者的關系,我們認為正如同機器大工業中,資本通過機器來規訓和異化流水線工人,配送勞動者也被壟斷資本所掌握的系統所規訓和異化。通過梳理外賣配送員行業歷史更讓我們清晰地看到配送員的勞動法保護在企業的市場競爭和壟斷中是如何一點一點瓦解的。我們認為外賣配送員目前所面臨的狀況是即時配送行業的勞資博弈中,勞動者居于下風的直接后果。
?。ㄒ唬┕ぷ鬟^程精準管理——算法掩蓋下的勞動控制
對于外賣配送員這種“新就業形態”,通常認為其與傳統工業經濟時代用工的區別在于,一是“用工單位并不直接或獨占勞動力資源”,二是“組織形態更加松散”,從業者的工作時間具有較強的自主性,工作內容具有一定的任務性,勞動報酬來自平臺和用戶。[2]但根據調查來看,以上兩點不盡如是。以眾包模式為例,調查中多數眾包外賣配送員都將外賣配送作為謀生的唯一手段,除非被某平臺封號,一般會長期穩定在一家平臺送單,而不是如倡導眾包模式的企業所聲稱“眾包配送員將自己的時間盈余共享出來”,屬于兼職配送員。而就從業形態而言,外賣配送員的工作過程和工作時間并非完全自主。除了單筆訂單的接單至送達的全過程要接受平臺的完全控制,每天的工作時間主要集中在午高峰和晚高峰,其他時間可以等單送單,也可以休息,也是由配送行業的特點決定。平臺還會通過各種獎懲規則來對其進行規制。外賣配送員的勞動報酬也并非有用戶和平臺支付,而是由平臺或者代理商公司或者勞務派遣支付。
就眾包配送員而言,訂單的配送時間、路線規劃、配送規范、獎懲制度都是由平臺進行的。眾包配送員的一個訂單從接單到配送完成的過程平臺設置了繁雜的獎懲規則和騎士管理規則。某眾包APP的騎士管理規則包括“取消規則”、“超時規則”、“幫買幫送規則”、“優選規則”、“配送違規規則”、 “申訴規則”、“異常場景處理規則”、“配送服務規范”、“補償規則”等共計22項,每項規則還分列具體的標準和規范,對騎手的儀容儀表,配送操作規范,獎懲措施等有十分精細的要求。而這些規則的雕琢之下,平臺對市場和消費者的承諾成為了束縛外賣配送員的枷鎖。配送員一天的勞動過程就這樣在一個個訂單的束縛中被平臺所控制。根據調查,絕大部分眾包配送員工作時間日均都在8小時以上,將配送工作作為謀生手段。工作時間內的外賣配送員無非搶單和送單兩種狀態,搶單事實上也包含在其勞動過程之內。對于外賣配送員來講,只要打開APP,工作過程就都在平臺的控制之下。而對于把配送作為唯一謀生手段的全職眾包外賣配送員來說,每天10多個小時的工作時間都處于平臺的勞動控制之中。
專送外賣配送員在外送平臺層層分包的制度之下,勞動過程遭受更加嚴苛的管理。目前的外賣配送平臺并不直接招募外賣員,而是根據外賣訂單的分布規劃不同區域的外賣站點,通過合作協議將外賣站點的配送業務承包給物流公司,一部分物流公司轉而再將站點承包給其他物流公司。通過這種層層分包的形式,形成了“平臺——代理商···代理商——站點——外賣配送員”的層級關系。外送平臺通過“完單量”、“準時率”等一系列的指標對站點和代理商進行考核,通過罰款和獎勵對代理商進行管理,而代理商則通過一系列罰則將責任轉嫁給外賣配送員,以此實現對外賣配送員的管理。所以專送外賣配送員中罰款的現象普遍又深重,外賣配送員罰款的細則多,罰款的數額大,往往動輒數百元、上千元。調研過程中,我們曾經從一名專送外賣配送員的手中得到過一套入職時簽訂的材料,該專送外賣配送員入職的站點屬于一家大連的物流公司,這一套入職材料包括“入職介紹表”、“應聘登記表”、“兼職用工合同”、“員工聲明”、“員工承諾書”、“勞動合同簽收確認單”、“聲明”、“自愿放棄繳納社保承諾書”、“新員工入職培訓表”、“安全獎懲規定”、“安全工作責任書”、“騎手安全承諾書”共計12份文件,從工資發放、出勤時間、罰款規則等做了詳細的規定。
正如鄭廣懷團隊所指出的,作為“平臺工人”,外賣配送員“遭遇著更深切的控制”,同時鄭廣懷團隊認為的控制來自人工智能平臺,并“下載”到工人身上。我們認為配送員勞動者的勞動控制來自占據壟斷地位的平臺企業,根植于平臺企業與配送工人的雇傭勞動之中。工業化時代的勞動者被機器所規訓,恩格斯曾在《英國工人階級狀況》中描述了勞動者與機器的關系,“在大多數的勞動部門里,工人的活動都被局限在瑣碎的純機械性的操作上,一分鐘又一分鐘固定不變地重復著,年年都是如此”,在雇傭勞動制中,工人不過是資本眼中的物品。而配送工人與人工智能平臺系統的關系中,也遵循著同樣的規律。“系統要求騎手越跑越快,而騎手們在超時的懲戒面前,也會盡力去滿足系統的要求,外賣員的勞動越來越快,也變相幫助系統增加了越來越多的‘短時長數據’,數據是算法的基礎,它會去訓練算法,當算法發現原來大家都越來越快,它也會再次加速”,而外賣配送員就被局限在這樣的系統里,外賣配送員坦言,“在爆單時送餐,送到最后,整個人都麻木了,全憑本能在跑,沒有了人類的情緒反應”。[3]配送工人被系統所規訓,只是相較于大機器,這個系統規訓手段更為精細和動態化而已。
?。ǘ闹睜I到眾包的運力組織——勞動關系的瓦解過程
如果我們考察配送行業的發展歷史,就能清楚看到配送行業里的勞動者的地位是如何在企業本的競爭之下一步步降低,勞動關系等權益是如何在企業從自由競爭走向行業壟斷的過程中一點一點地瓦解。
外賣配送員最早是由餐飲店直接招募的勞動者,為本店送外賣。2012年之后,第三方配送平臺搭著互聯網科技的潮流乘風而起,第三方配送平臺招募外賣配送員的形式開始出現并普及。早在外賣配送行業出現之前,一些銷量較好的餐飲店就自雇配送員為餐飲店送外賣,配送員與餐飲店之間有直接的勞動關系。當時囿于當時技術的發展,消費者主要通過電話點餐。2009年以后,依托互聯網技術的第三方配送平臺出現,將餐飲店與有需求的消費者對接起來,例如上海的“餓了么”,杭州的“點我吧”,配送員開始逐漸由第三方配送平臺招募,當時的訂餐方式是通過網頁訂餐。2012年以后,得益于移動互聯網地提速和智能手機的普及,餐飲店、消費者和第三方配送平臺有了可以更加便捷的溝通協調平臺,外賣配送行業迅速發展起來,此時配送平臺尚且直接雇傭配送員組建配送隊伍,消費者也可以通過智能手機的APP來下單訂餐。
在外賣配送市場的迅速擴張期,數量龐大的勞動者隊伍涌入配送員行業,隨著競爭的加劇,市場的成型,配送平臺開始采用外包、眾包等形式節約勞動成本。2014年至2015年,外賣配送行業進入了迅速的擴張期,美團、餓了么、百度等眾多外賣平臺開始涌現。眾多配送平臺為了搶占市場份額開始補貼大戰,消費者、商家和外賣配送員都在資本擴張期間處于利好時期。此時,美團、百度等直接雇傭外賣配送員,以優厚的待遇吸引大量的勞動力涌入外賣配送市場。這段時期多數外賣配送員都有勞動合同,平臺還會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電動車、衣服、帽子等配送設備也有平臺免費提供。然而這樣的福利時期只不過曇花一現,激烈的廝殺下,外送平臺很快調整策略,縮減成本,首先就從用工成本開始削減。2015年開始,美團、餓了么、京東、點我達等紛紛上線眾包模式,稱“眾包是共享經濟的一種形態”,致力于“利用社會閑置運力”。[4]
當外賣配送行業進入壟斷階段,壟斷企業占據絕對優勢的局面下,一般散沙的勞動者群體對壟斷企業的勞動過程控制和復雜用工設計毫無還手之力。2016年至2017年,隨著大眾點評和美團網合并,京東和達達合并,餓了么收購百度外賣等一系列融資并購事件的發生。外賣配送領域基本形成了兩大平臺平分秋色的市場壟斷局面。龐大的外賣配送員隊伍業已形成,但是作為規則制定者的壟斷企業有著強勢話語權,一方面外賣配送員的勞動過程受到平臺的控制,另一方面,外賣配送員的法律保護在壟斷企業復雜的設計之下也被一點點瓦解。但是一系列的交通事故和沖突讓外賣配送員的問題突破了這一群體的界限,成為一個社會問題,引起了媒體和大眾的關注,這才讓外賣配送員的勞動權益保障、職業傷害等嚴重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近年來,以外賣配送為基礎的即時配送行業發展開來,可以短距離配送的貨物從外賣擴展到文件物品、商超便利、生鮮宅配等領域。市場的擴大也引來了更多資本的追逐廝殺,進入惡性競爭階段。2018年一年之內,物流服務的各個行業都推出了“同城配送”的模式,順豐、京東、韻達等快遞企業也推出即時配送業務。企業的惡性競爭向底線看齊,各平臺公司的人工成本一降再降。一種可以充分節約企業用工成本的靈活用工新模式逐漸普及開來,一些靈活用工管理公司與配送平臺公司的代理商公司合作,通過特定小程序和APP將代理商公司的專送配送員轉變成“個體工商戶”。代理商公司將自己的配送業務承包靈活用工管理公司,靈活用工管理平臺再將特定配送業務承包給作為“個體工商戶”的專送外賣配送員。就這樣,盡管事實上專送外賣配送員的工作內容和工作過程沒有變化,依然受代理商的勞動管理,但專送外賣配送員的法律關系就從勞動關系轉化為了承攬關系,成了事實上的“眾包外賣配送員”。代理商公司也免除了自己的勞動法義務負擔。
正如研究所指出的那樣,“當前第三方運力平臺多采用眾包模式,而外賣平臺初期一般采用全職配送,后期逐漸增加眾包團隊”[5]。這一過程是勞動者的勞動法保護被逐漸瓦解的過程,也是外賣平臺公司用工成本和法律責任不斷削減的過程。外賣平臺這一從直營到眾包運力組織方式的轉變是新興市場中資本從自由競爭走向壟斷的必然結果。壟斷企業既從算法系統上加強了對勞動者的勞動過程的控制,又運用法律手段規避其勞動法義務。
(三)“三座大山”——平臺、代理商和靈活用工職能管理平臺
隨著配送市場從競爭到壟斷的發展,外賣配送員的用工模式也出現了從平臺雇傭用工到外包、眾包等方式的轉變。在這一過程中,外賣配送員的勞動法保護傘被逐漸消解。如果眾包模式瓦解了部分外賣配送員的勞動關系,那么當前出現的另一種模式更將勞動法的外衣從所有外賣配送行員的身上剝離,專送外賣配送員亦不能例外。這就是目前出現的一種互聯網靈活用工新模式。
我們之前提到,專送外賣配送員的用工關系是 “平臺——代理商···代理商——站點——外賣配送員”的層級關系,在這個關系中,外賣配送員與代理商公司或與代理商合作的勞務派遣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而隨著互聯網靈活用工模式的出現,這一勞動關系也被打破了。一些靈活用工管理平臺公司比如“好活”、“訂個活”等為代理商公司開發的方案是,靈活用工管理平臺公司先幫助外賣配送員注冊登記成為“個體工商戶”,靈活用工管理平臺公司再分別與代理商公司和專送外賣配送員簽訂承包協議和承攬協議。這樣,代理商公司將自己所管理的外賣配送業務承包給靈活用工平臺公司,靈活用工平臺公司再把配送業務承攬給已是“個體工商戶”的專送外賣配送員。于是形成了“配送平臺——代理商——靈活用工管理平臺——外賣配送員”的層層分包的法律關系。事實上,很多專送外賣配送員都有提到,公司以發工資為由要求他們注冊靈活用工平臺開發的小程序或APP,他們對注冊的法律意義和承攬協議的內容并不知曉,也不清楚其法律后果。事實上專送外賣配送員的工作內容和工作過程沒有變化,依然受代理商的勞動管理,具有從屬性。
正如靈活用工管理平臺言明,這種模式的主要功能在于“幫助企業降低用工風險、解決財稅問題、節約管理成本”。很少有外賣配送員理解或主動注冊靈活用工管理平臺,多數配送員的使用過程都會帶有脅迫或欺騙性質。在調查過程中,很多外賣配送員提及自己應聘的是專送外賣配送員的崗位,站長和代理商會以工資發放為由要求他們注冊類似的APP和小程序,他們并不清楚注冊的法律意義。事實上不止是專送外賣配送員,作為管理者的站長也會遭遇同樣的欺騙手段,一位外賣站長就向我們訴苦,入職一個月后,公司以發工資為由要求他注冊了“訂個活”小程序,注冊之后就會被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并顯示簽訂承攬協議。在一款靈活用工管理平臺的APP的評價頁面上,入目皆是外賣配送員們對該靈活用工管理APP的控訴和被欺騙后的憤怒情緒。
配送平臺、代理商和靈活用工管理平臺,構成了外賣配送員頭上的“三座大山”,他們結成的聯盟輕松消解掉外賣配送員身上的勞動法外衣,勞動者一方面要受到配送平臺和代理商強從屬性的勞動管理,另一方面卻由于承攬協議得不到勞動法權益的保護。但是事實上“三座大山”的內部關系也是不穩定的,配送平臺對代理商的過分嚴苛要求、不公平的獎懲制度和利潤分成早已開始在配送平臺和代理商公司之間制造沖突。
(四)蚍蜉何以撼大樹:個體勞動者面對平臺企業的維權困境
目前一支龐大而穩定的外賣配送員的隊伍隨著即時配送市場的全部開發已經建立起來。但這一群體層出不窮的問題卻似乎并無可行的解決之路。在實踐中,外賣配送員遭遇的法律問題主要包括三大類——拖欠工資、罰款嚴重、交通事故等職業傷害。而這三類問題要想通過仲裁和訴訟等司法手段來解決,勞動關系的確認都是維護權益道路上的第一道關卡。
然而如前所述,由于平臺、代理商和靈活用工管理平臺公司的“三座大山”的復雜用工設計,外賣配送員等網約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管理模式等方面發生變化,而不為既有的勞動法律關系特征所容納。另外,靈活用工平臺的承攬關系的設計更是一個難以突破的難題,這都增加了他們的勞動法律關系認定的難度。
從裁判的角度來看,新就業形態中,勞動關系的認定也在逐漸收緊。2016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中提出,對于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應當堅持依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維護用人單位生存發展并重的原則,嚴格依法區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防止認定勞動關系泛化”。隨后各地也紛紛出臺了關于網約平臺工人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仲裁和審判意見,都收緊了對網約工勞動者的勞動關系認定。但是,在個體的抗爭遭遇失敗的地方,勞動者集體的力量卻讓人看到改變的可能。盡管個體勞動者和壟斷企業的碰撞總讓我們想起“蚍蜉撼大樹”的比喻,但是勞動者的權益保護事業的進步從來不只個體或個案的歷史使命,而是由勞動者群體所迸發出的勞工的力量所推動。
外賣配送員之類的新業態從業者也是“具有勞動能力,并從事社會生產勞動”的勞動者,是“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不掌握生產資料的工人群體。在配送員隊伍發展的過程中,支配著勞工與資本的矛盾運動的規律依然在發揮著作用。
美國著名社會學家貝弗里·J·西爾弗在《勞工的力量》中寫道,“資本轉移到哪里,勞工與資本的沖突很快就會跟到哪里”。作為新興市場的配送行業,經歷了從無到有再到過剩的發展歷程,資本的瘋狂涌入既充盈了市場,也締造了一支規模龐大的配送勞動者隊伍。在壟斷企業予取予奪的壓迫下,配送工人勞動者的斗爭意識和團結意識都在增長。貝弗里·J·西爾弗認為勞工的力量包括兩大類型,一種是組織性力量,即工人集體組織的形成而產生的各種形式的力量;一種是結構性力量,是由工人在經濟系統中所處的位置產生的的力量。中國即時配送行業發展至今,隨著行業發展和定型而成長起來的網約配送員自身對自己處境的認識也在日益增進。
[1]鄭廣懷等:《“平臺工人”與“下載勞動”:武漢市快遞員和送餐員的群體特征與勞動過程》(預印本),來源:中國集刊網(www.jikan.com.cn)。
[2]林嘉,新就業形態要補什么法律短板《人民論壇》2020年第22期;于鳳霞,釋放新就業形態的巨大潛力,《中國改革》2020年第4期。
[3]賴祐萱,外賣騎手,困在系統里,《人物》雜志官方公眾號。
[4]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美團點評,《2018中國即時配送行業發展報告》
[5]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美團點評,《2018中國即時配送行業發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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