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編按:昨天廣東吳川市政府發布去年9月宏博鞋業有限公司一工人被卷入拌料缸內致死的調查報告。事源工人徒手清理拌料機時,攪拌機突然啟動,將他卷入攪拌缸內,致其當場死亡。調查報告指涉事的企業、街道辦和工人均忽略了生產安全責任。但把工傷說成是一個“意外”,顯然是忽略了工傷作為一個社會問題的普遍性,更無視了工傷是資本和勞工權力不對等的結構性結果。
最近拼多多和餓了么員工的連番悲劇讓我們多了關注“過勞死”,然而正如這些互聯網公司內部的相繼爆料,這些悲劇不是一起或兩起獨立事件,而是非人的企業文化、要命的勞動條件和只為追逐利潤的資本所共同造就的結構性結果。
在2019年,全國平均每天有81人死于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據官方統計,2018年各地工傷認定案件超過104萬件,當中最為嚴重的是浙江、廣東和江蘇,三地的工傷認定案件均超過11萬件。換句話說,除了在北京倒地猝死的餓了么外賣員韓某和在新疆烏魯木齊下班途中突然暈倒去世的22歲女孩,還有海量工傷悲劇是我們所不知道的。這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悲劇,而這一悲劇又反證工傷不是單純的意外。
據《中國勞動統計年鑑》的數據顯示,在各類工傷事件中,超過八成是發生在辦公期間的職場,而僅有8%是發生在上下班期間,且多為交通事故。可見廣大打工人在上班期間,在辦公室、工廠等不同職場都面臨著巨大的風險。
工廠和制造業密集的廣東省一直是工傷重災區之一,近幾年來,平均每年都有約15萬起工傷事故。東莞市同耕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長期跟進區內的工傷和康復情況,他們在2017年所做的職業安全評估發現,有近一半的工人稱自己所在的企業或工廠曾發生過工傷事件。從同耕整理的工傷個案來看,絕大多數工傷者為年齡介于30至50歲的男性,主要集中在五金、建筑、塑料、家具等行業。大部分工傷者表示他們在工作前并沒有接受過安全培訓,工作時也沒有任何保護用品。
據同耕社統計,部分工人連最基本的職業安全保障都沒有。以最具指標性的社保來說,只有64%的工人表示公司有幫他們購買社保。一旦不幸發生工傷,工人在爭取賠償時往往需要證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勞動關系。但同耕發現,工友們在獲得和保存能證明自己與雇主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方面仍面臨很大的困難,比方說約僅有一半的工友能提供自己的工資單作為證據。
之所以說工傷不是意外,并不是要否認特定工種的危險系數比較高,也不是要否認意外事故的存在。任何的工種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險,但這并不意味著這樣的危險不能避免。事實上,近幾十年來,我們已經逐漸發展出一套完整的規避生產過程中工傷風險的方法,如開展職業安全培訓,如提供勞動過程中的必要保護等。根據《安全生產法》,政府、生產經營單位和勞工在職業安全上都有各自的法律責任和權利,比如說資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上崗前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和按各行業的情況對機器等生產用具進行經常性檢查。但同耕的研究發現三分之一的老板并沒有為工友提供職業安全培訓。資方赤裸裸地妄顧法紀。這直接導致大部分工友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安全生產問題,遇到安全問題時不知道如何去處理,更不會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部分工友表示,遇到安全問題時只能考慮找上司或老板反映。但這又回到原點,如果一開始老板就沒有打算提供職業安全培訓,前線員工的意見反映是否可以督促老板進行實際的改善呢?
另外,超時長加班也是釀成工傷的原因之一。超過一半的工友稱每天的工作時長超過10小時,且超過八成的工友說每周至少工作6天。粗略算下來,大部分工人每個月的工作時長接近280個小時。制造業的工人承受著高強度的超時工作,但他們的收入卻極為微薄。
將這些制造業工人的遭遇和拼多多的員工或餓了么的外賣員的悲劇放在一起看,不難發現,資本對工人的剝削和對職業安全的無視是跨行業和跨工種。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工傷工人在治療期間應享有由社保來承擔的相關福利待遇,其中最重要的是醫療費的支付和停工留薪。實際調查卻發現,由于很多公司本身并沒有為工人購買社保,這導致工傷工友無法享受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待遇、院治伙食補助費等待遇。當工傷發生時,廠方往往只愿意負責醫藥費,或提供不足額的生活費,或叫工傷工友自己負責生活費。這個漏洞讓廠方大大節省了用工成本。
同時,他們也發現,工傷工人在治療期間,只有不足兩成人獲發工資;完全沒有獲發工資的有21%;獲發基本工資的有30%;其馀的表示不清楚——資本再一次藐視法律——絕大部分廠方并沒有依法向治療期間的工友發放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即使發放工資,也只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提供每月底薪。更惡劣的是,部分老板甚至還會強迫工友提前出院。
從資方沒有為他們的員工依法購買社保就可以看出,資本為節省勞動成本,罔顧工人安危。部分惡劣的老板更是在工傷發生后依然采取冷處理的方式——站在他們的角度,反正沒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出事了是我們要賠,那為什么不省錢省到盡頭?畢竟這「傷」是傷在工人身上。同耕訪談一名農民工時發現這個故事:
Y于2016年7月15日在廠里受傷,傷到左手無名指,廠方幫其涂了些藥油。她后來實在疼痛難忍,廠方便帶她去了衛生站消毒、包扎。回廠后,廠方允許其休息一天,稱其只是傷筋痛骨,3個月后自然會好。就這樣拖著疼痛工作了20多天。8月2日,傷口疼得實在厲害,便去找了廠方,廠方當時沒管她的傷口,考慮的是經濟效益。8月3日,廠里終于同意讓后勤主管帶其去醫院拍片。當時醫生說手指已經斷了,問其需不需要截肢,如果截肢了還能留些證據,不截肢手便殘。
如果當時即時將Y送院治理,那么她的手指會不會就有機會被駁回呢?可惜的是,我們永遠不會有機會知道。因為資方為了經濟效益,活生生地耽誤了工人的最佳救治時間。人僅有的一只左手無名指赫然成為了資方吃人的證據。在資本的邏輯里,莫說是一只手指,一條人命都只是被肆意榨取的勞動力罷了。
再就業是討論工傷問題時相對受忽視的一環。如何協助工傷工人重新投入社會,透過工作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對處理工傷這一社會問題卻顯得攸關重要。不難想像,主要工傷群體——來自清貧家庭的壯年男性——往往是一個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所以休息后,他們往往都會急著去尋找一份新工作。但當工友們重新投入勞動力市場求職時,卻發現市場上對身體傷殘的歧視成為了他們再就業的主要障礙。比如有工友提到有些工廠在招工時會特意設置一些與工作崗位無關的項目,主要是為了檢查應聘者是否身體殘疾。這讓因工傷而身患殘疾的工人感到自己被歧視,無法得到公平的對待。
工傷發生后,工友們找工作時優先考慮的因素與傷前也有顯著差異:工資、是否包吃包住以及工作地點的重要程度均有所下降;相對地,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工作環境安全和是否購買社會保險等勞動權益的重要性就大幅提升。勞動合同、工作環境安全的重要性分別提高了29%和19%,而社會保險則提高了63%。可見工傷事故的沉重經驗讓大部分工人認識到勞動權益的重要意義。
然而單純靠工友們在事后提高意識并不足夠,工傷問題的核心是勞資權力不對等,且資方缺乏監管,有法不依——有人說如果這么危險的工作還是有人去做,就證明工人是“情愿”、“自愿”去做。這種想法非但刻薄且違反人性,更何況,是怎樣的社會才會逼使勞工永續加班,勞動至死?這是整個社會的貧窮問題,是社會的保障制度不足,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必然結果。
面對資本的殘酷無情剝削,我們能做些什么呢?多數派之前倡議辦公室里“996”的社畜、工地上全年無休的建筑工、永遠奔跑在路上的外賣員和流水線上被機器支配的產業工人都聯合起來,從認知、分享、舉報、消費四步開始改變。關鍵是,只有看到彼此共同的經歷,我們才會清晰知道,工傷不是個別意外,是社會問題;背后成因不在于個別人士的說法,在于資本和勞工權力的不對等。只有我們聯合起來,共同改變這一社會現狀,才不會再有人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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