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查處銜接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切實有效發揮刑法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作用。這就意味著,欠薪犯罪將受到更嚴厲的打擊。
前不久,山西太原一名警察涉嫌打死討薪女工的新聞引起廣泛關注。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濫用職權罪被依法批捕后,人們的目光并不止于這起案件,也投向了歲末年初的討薪難現象。
一些地方為什么總跳不出“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討”的怪圈?盡管我國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納入刑法并出臺了司法解釋,但由于需要從行政領域過渡到刑事領域,勞動保障領域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還存在一些問題,再加上部分規定不明確,導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處理,無法有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刑法打擊犯罪的效果。此次四部門聯合發出通知,正是為了打通梗阻、強化落實,用法治力量為農民工維權撐腰。
“利潤是賴出來的”,曾有企業主如此大言不慚地說。其言外之意,折射出一個現實問題,即欠薪的違法成本過低。有些工錢一拖就是數月乃至數年,在多方合力下即便最終支付了勞動者報酬,但有關責任人并未受到依法追究,“惡意欠薪入刑”并未落地,這就助長了一些人的僥幸心理。而與違法成本低形成反差的是,維權成本太高。一份農民工維權成本調查報告提到,為了索要千元工資,農民工維權時,要付出920元的成本,以及11到21天的時間。
當然,嚴厲打擊欠薪犯罪只是一個方面。加強維權服務,增強農民工的法治觀念也很重要。此前,一項調查報告顯示,在138起集體討薪案例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高達95%。不簽訂合同,就增加了維權難度。再比如,農民工被欠薪后,應走合法渠道維權,選擇極端方式往往造成悲劇。去年某市農民工因討薪阻攔車輛,造成省道堵塞而獲刑,就是誰也不愿意看到的結果。
為了防止這些情況發生,有關部門應該下好先手棋,建立長效機制,把工作做在前面,把矛盾解決在平時,而不要等到激化了再來處理,那樣勢必陷入被動。法字當頭,監管前置。企業的信譽度如何?經營狀況怎么樣?有沒有簽用工合同?企業“保證金”能否正常運轉?有沒有跑路的風險、欠薪的可能?作為監管部門,都應盡可能地掌握,采取針對性措施,防患于未然。
“只要沉下去,全是心跳的聲音。”每個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都有難以訴說的委屈,職能部門沉下去,就能聽到他們的呼喊。每個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都為城市發展付出了汗水和心血,虧待他們說不過去。每個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也都有一肚子的鄉愁,如果兩手空空,他們的腳步會更沉重。離羊年春節越來越近了,希望方方面面都積極行動起來,多一點責任和擔當,真正把農民工的事放在心上辦,讓討薪者都能順利拿到工錢,充滿信心地踏上回家路,擁抱新一年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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