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現行“公歷”的歷月設置方法,是把-年分為十二個月,大月三十一天、小月三十天交替。這種做法,是對北宋人沈括的十二氣歷方案的“山寨”。
沈括在北宋神宗朝擔任過提舉司天監(主管天文觀測和歷法修訂),曾主持制定了《奉天歷》,對天文歷法知識多有涉獵和研究。他鑒于自古傳承的根據月亮盈(望)虧(朔)確定每月首尾、“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尚書·堯典》)的歷法規則所產生的一些煩難不便,提出了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十二個節氣(二十四節氣中奇數位的稱節氣,偶數位的稱中氣)為歷月基準的歷法構想:以每兩個節氣之間的日期為一個月,每個月有一節氣一中氣,定節氣為每個月的第一天,這樣的十二個月基本上一個大月和一個小月交替排列,大月三十一天,小月三十天,立春之日為每年的第一天。(沈括:《夢溪筆談·補筆談卷二·象數》)這樣,就基本消除了由于月亮和太陽運動周期差異而導致月份與實際節氣錯位、需要增加閏月進行調整的歷法缺陷。
沈括的這個十二氣歷方案主要是依據太陽運行規律而設計的,是陽歷,與一直以來把月亮和太陽運行周期調協起來制定的陰陽合一的夏歷有了本質上的不同,但仍然繼承了把一年分為十二段(月)的陰陽合歷的歷法規則。從陰陽合歷到陽歷,是歷法發展的必由之路。
沈括生活于近一千年前的宋代。宋代之后的蒙元西征和明朝初期的鄭和遠航,給西方蒙昧世界帶去了許多華夏文明知識,而明清之交西方“傳教士”大批來到中國,廣泛收集、翻譯華夏政治、經濟、科學典籍運回西方,其中自然包括了《夢溪筆談》。在華夏歷法知識的啟蒙下,西方人在距今三百年前左右(清朝前期)逐步“山寨”出了比較可行的歷法——即以虛構的“格里高利十三世”掛名的“格里歷”,也就是現行的所謂“公歷”,其“山寨”的主要范本之一就是沈括的十二氣歷方案。
作為“山寨”品,現行“公歷”除了襲取十二氣歷的大月、小月設置的優點外,其它方面乏善可陳甚至荒誕可笑,比如每年的第一日沒有天文和氣候方面的意義,并且把一個冬季分割在兩個年份中(這顯然是抄襲周代以冬至日為歲首的歷法設置而略做改動形成的),每“月”的第一日也毫無實際意義,等等之類。
從夏代至今,中華進行過七十多次歷法改革(章潛五等編著:《中國歷法的科學探索》,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出版社西歷2017.3出版),樹立了人類歷法文明發展的至高標桿。現在,我們應該糾正“民國”之初改行西歷(“公歷”,或曰“格里歷”)的錯誤,在沈括的十二氣歷的基礎上,以二十四節氣為基準,制定新的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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