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世嫉俗的韓非
一、人性論與法治
戰國時期,秦國經過商鞅變法,逐漸建立起自由競爭的官僚等級制,代替了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氏族貴族等級制。在東方六國,平民階級中也有許多有才干的人進入政府,但國家政權基本上仍然控制在氏族貴族手中。到戰國末期,氏族貴族政治日益顯露出其落后性、腐朽性。由于氏族貴族勢力強大,東方六國根本無法實現依法治國,結果國家的諸多政策常常由貴族個人好惡決定。這就導致賞罰不公的出現,有才干的人難以有所建樹。并且某些貴族為了私利常常會不顧國家利益。比較典型的是楚國貴族對愛國者屈原的排斥。楚國的滅亡正是貴族政治腐朽性的典型表現。氏族貴族政治導致國家力量分散,很多貴族不受 國 君的限制,以至某些貴族為了私利實際上成了賣國者。秦國最重要的一條對外政策就是:對身居高位的人,能收買就收買,不能收買的就刺殺之。而現實是六國有許多貴族都被秦國收買。六國中最后一個被滅亡的國家是齊國,齊國是不戰而降,這正是秦國收買政策取得勝利的成果。
生活在戰國末期的韓非,對這種現象有著深刻的認識。所以,他是主張中央集權的。他主 張國 君要從貴族手中收回賞罰權,并且用這種賞罰權來管理臣下。這種賞罰權就是法,——有功者賞,有罪者罰,“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在廢除氏族貴族政治,建立官僚政治方面,韓非繼承了荀子的觀點。因而在“法”的觀念上,韓非和荀子也是相似的。韓非所理想的政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建立中央集權的官僚等級制;二是依法賞罰,不避親仇。
韓非和荀子的不同之處是:荀子除了講究法治,還重視道德教化,而韓非則完全排斥了道德教化,只講法。這和他的人性觀點是密不可分的。韓非認為,人性是自私的,是好利惡害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赤裸裸的利害關系,——甚至父子之間在很多時候也是如此。在這方面,他和荀子的人性論不同,荀子也認為人性是自私的,但同時人又是可以教化的。而韓非卻認為人性自私難以改變,他說:“圣人治國,不要求民眾去做什么善事,而是要求民眾不違法去做壞事。能夠主動去做善事的人,全國也找不到十個;而要求民眾不做壞事,普通人都有能力做到。圣人治國的政策是按大多數人的情況設立,而不是為少數人設立的,所以,圣人不講德治而講法治。”(夫圣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顯學》)
關于韓非的人性論,我們從他對各國大臣的揭露中也可以看出來。韓非耳濡目染眾多大臣為了私利而欺 蒙國 君、危害國家利益,他自己出身王室,對這樣的人深惡痛絕。所以在這一方面,韓非的觀點有著鮮明的個人色彩。
正是基于個人獨特的人生閱歷,韓非對人性完全不抱希望。所以,他只講法,而不講德。
二、對權臣的痛恨與術
東方六國,貴族勢力大,形成了與 國 君抗衡之勢。韓非認為,這些權臣不忠 于國 君,行事多為私利,他們與 國 君的關系是對立的。他說:“ 國 君的利益在于讓有才能的人做官,而臣下沒有才能卻想做官; 國 君的利益在于把爵祿賞給有功勞的人,而臣下沒有功勞卻想得到賞賜; 國 君的利益在于讓有才能的人為自己服務,而臣下希望 國 君能任用和他有私交的人。”(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無能而得事……《孤憤》)韓非的這番話并非沒有道理。戰國時期,確實很多大臣 和國 君不一心,常常做 于國 君不利的事,甚至殺害 國 君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韓非作為王室中的一員,他是 和國 君站在一起的,所以,在他的學說中,“法”是第一位的,而僅次于法的就是“術”。他說:“術,就是按照人的能力授與他官職,并且要求他完成自己的職責。 國 君根據他完成職責的情況來進行賞罰。”(術者,因任而授官……《定法》)。也就是說,術是 國 君駕馭臣下的方法。韓非認為, 國 君應該想方設法管理好臣下,不能讓臣下蒙蔽自己。他在《內儲說》《外儲說》等篇中,為 國 君怎樣防止臣下欺蒙出了很多主意,也列舉了眾多臣下欺 蒙國 君的例子以提醒 國 君。其中最主要的一條是這樣:“ 國 君能夠一個人決斷大事,則可以成為天下的王。”(能獨斷者,故可以為天下王。)也就是說,韓非對大臣極不信任,認為 國 君必須能夠獨立決斷大事,這樣就不會被大臣欺蒙,才能夠為國家謀大利益。
韓非對不以國事為重的權臣非常痛恨,把他們比作“惡狗”“社鼠”。他通過大量事例揭露了權臣品格的下劣無恥。他認為,作為臣子就應該對 國 君忠心不二。
但是,東方六 國的國 君有沒有能力管理好臣下呢?對此韓非不抱太大希望。他通過講述一件事曲折地表明了這種看法:一個 國 君想親自處理國事,就讓權臣把一些文件送給他。他剛看了一會兒就瞌睡了,于是又把國事交給權臣處理。
所以,六國的現實是權臣的勢力一直很大, 國 君與權臣的矛盾非常突出并且時時激化。以下犯上的事情常常出現。
所以,韓非的“術”,也只能是針對個 別名 君而言。在他的術中更多的表現的是對權臣的痛恨。或許這和他出身王室有直接關系。
三、耕者與學士
韓非說:“官吏收稅的對象是農夫,而 國 君供養的對象卻是學士。農夫給國家交了很多稅,學士卻得到許多賞賜,在這種情況下希望百姓用力于耕作而少說空話,那是不能的。”(夫吏之所稅,耕者也;……)“那些隱居之人,國家太平時,他們不出力做事,國家發生戰亂時,他們又不能披甲作戰。禮遇這種人,就會讓從事耕戰的農夫、士兵不再努力耕戰。”(且居學之士,國無事不用力……)在這里,韓非否定了對國家富強不能做出實際貢獻的人,認為對這種人不應該有所禮遇。在《五蠹》中他總結出五種這樣的人:脫離實際稱頌先王之道,批評當世法治的學士(孟子基本上就是這樣的人);那些借助其他國家的勢力來謀取私利,而不顧國家利益的從事外交的人;為了顯揚個人名聲而觸犯國家法律的游俠刺客;那些聚集在權貴門下逃避國家勞役的人;那些不顧百姓利益,囤積居奇獲取暴利的工商業者。
這里需要說明一點的是,在戰國時期,由于兼并戰爭不斷,各國統治者都感到地位岌岌可危。尤其是秦國強大起來后,六國的統治者很感恐慌,就想方設法想富國強兵。但由于自身的局限,中央集權難以建立,國家的衰弱就成了必然。也就是說,六國的統治者找不到一條富強的道路。所謂的“病急亂投醫”,他們就對社會上流行的各種學說以及各種人物投入了極大的注意力,希望借助這些學說和人物可以保住自己的地位。“養士”就是這種心理的一種典型反映。而事實上,貴族所養的這些士人,大多沒有什么治國才能。真正有才能的人,在六國這樣的環境中也難以有所建樹。戰 國四 君子中最讓人稱道的 孟嘗 君所養的“雞鳴狗盜之徒”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
韓非認為,這些人是國家的蛀蟲。“ 國 君如果不除去這五種蛀蟲,供養真正對國家富強有用的人,那么即使國家滅亡了,也沒有什么奇怪的。”(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
韓非否定了那些對國家無用的人,而認為 國 君應該賞賜對國家做出實際貢獻的人。比如耕種土地多給國家交稅多的人,有戰功的人,治理地方有功的人。他說:“有功勞的人要賞賜,賞賜豐厚,人就會更加努力。”(夫有功者必賞,則爵祿厚而愈勸)
在戰國時期,真正做到這一點的只有秦國,也只能是實現了中央集權的秦國。也正是這個原因,韓非對秦國是頗為向往的。
四、韓非學說中最有價值的內容之一
在韓非之前的思想家,大多不能擺脫“法先王”的觀念(荀子所謂的法后王,事實上指的是周文、武王,也屬于先王),學習古代文化是應該的,但之前的思想家往往對先王過于迷信。到了韓非這里,則是完全擺脫了先王的限制,而提出“所以圣人不向往遠久的古代,不效法過去流傳下來的規則,按照當前的實際情況,來制定相應的政策。”(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
韓非的這種“用發展的觀點”看問題的世界觀,是古代思想史上的一次大解放,對中國文化影響深遠。
補充:韓非對國際關系的看法:“國家要強大,不能依靠外國,而要靠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治強不可責于外,內政之有也)“征服天下的 國 君,……把國內治理好了,再以強盛的國力去征服其它國家。”(王者,……治內以裁外而已矣)在這方面,韓非繼承了荀子的進步觀點。這里,韓非是要否定戰國時期那些“縱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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