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許多人對政治體系的分析,往往忽視輿論獨立的重大意義。而事實上輿論獨立是比其他所謂分權約束制度更為根本的分權制度。
關于輿論的重要性,盧梭在《社會契約論》的“法律的分類”一章中就把社會的風尚輿論列為除了“政治法”、“民法”、“刑法”之外的第四種法律,而且用他的話說是“一切之中最重要的一種”,“這種法律既不是銘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銘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們的內心里;它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它每天都在獲得新的力量,……,我說的就是風尚、習俗,而尤其是輿論,這個方面是我們的政治家所不認識的,但是其他一切方面的成功都有系于此。”[1]
明代政治一個最重要的特點就是輿論的獨立性,明代許多政治事件都和此有密切關系。許多人認識不到這一點的重大意義,也自然就認識不到明代政治體系與清代政治的天壤之別,自然就只能重復明代是所謂君主高度集權的濫調,,只能重復所謂清承明制,明清一體的濫調。但實際上,從輿論獨立的角度上說,明代的政治分權程度甚至是遠遠超過近代西方的(而且這種分權不是原始社會或封建社會時期的分權,而是政治制度高度精密發展,現代國家中央集權化程度加深后的分權)。這篇文章就從這個角度來分析一下。
明代輿論獨立的超前和君權約束的制度分析
作者 杜車別
一、《耳談類增》中的一則記載
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中對君臣關系有一段論述,大意是皇帝和大臣只是分工不同,并無尊卑之分(“又豈知臣之與君,名異而實同耶?”“非其道,即君以形聲強我,未之敢從也 ”“吾無天下之責,則吾在君為路人。出而仕于君也,不以天下為事,則君之仆妾也;以天下為事,則君之師友也。”[2])
對一直深信不疑中國古代君主專制獨裁如何登峰造極之類宣傳的人來說,第一次見這樣的話,一定覺得黃真是了不起的思想家。在“封建”專制時期就能提出這樣的觀點,振聾發聵!接著多半眾口一辭:這是總結明朝滅亡的沉痛教訓而得來的云云。言外之意,明朝的君主專制太厲害了,如果不是滅亡了,還不可能產生這樣的觀點。只有體制被打破時才可能有的,影響不了整體的發展趨勢。
但其實黃宗羲說的這些,談不上多新鮮。往遠了說幾千年前的儒家經典里就能推導出來。往近了說,多了解明代中晚期知識分子的言論著作,這些不過是主流思想一脈相承強調的,而且也非流于空談,本身就已經滲透到實踐中去了。把君臣關系定位成主奴關系,這是屬于清朝的特權。大部分人之所以乍見之下會覺得眼前一亮,還是因為把對清朝的印象直接套到了整個中國古代尤其是明代的頭上。
這里舉一則明人王同軌寫的《耳談類增》中的記載
“世廟朝,蔣皇親負盛寵殺人,大司寇見素林公執法擬死。疏奏,上不悅,下旨曰:‘著林俊回將話來!’林即面奏曰:‘臣官至尚書,天子無故不呼名。臣為陛下守法,而以名稱,何罪?且法者,祖宗之法,陛下安得私椒房,臣又何所執也?’辭嚴色厲,聲震殿陛。上大怒,禍且不測,舉朝危焉。文簡方為學士,林門生也。懸以‘君使臣以禮’章進講,反復開警。以為敬禮大臣,堯舜盛德。天顏少霽,林罪得釋。……嘗聞之,尊君卑臣,自秦始益甚,故其治亦遜古,以君臣不交也。林公因上呼名,遂抗對過直,公乃從容談說,使帝拗怒而布和,非有直誠感動,不能爰以成君師之美”[3]
大概意思是,嘉靖時期,皇帝一個親戚殺了人,當時的刑部尚書林俊(號見素)定了他死罪,然后嘉靖很不高興,下旨說“著林俊回將話來”。我們知道在古代直呼一個人的名字是不太禮貌的做法。不過按照君尊臣卑的思想,皇帝直接叫一個人的名字那也不算什么。但這位林俊顯然不這么看,他也很不高興,鬧起了脾氣。當面對嘉靖說,我已經做到尚書了,你是皇帝就能直接叫我名字嗎?我是執行祖宗定下的法律,難道你能任著性子來偏袒你的親戚嗎?
他不但說,而且還是“辭嚴色厲,聲震殿陛”地說,拔高了嗓門,一副痛聲訓斥皇帝的架勢。先拋開嘉靖是皇帝的身份,不妨設身處地想一下。假如我們因為某件事情興師問罪去找某人算賬,結果帳還沒算成,那人反而在大庭廣眾之下,對你的態度大加挑剔,大聲斥責,那你是何等心情?估計覺得丟了面子,火冒三丈,爭吵甚至打架是可以預期的。
所以也就怪不得嘉靖要大怒了,他可能想你要定我親戚死罪還沒怎么著你,就叫你個名字你倒發起火來了,究竟誰是皇帝啊?林俊的一個門生看見皇帝生氣,上來進行教育,把孔子的‘君使臣以禮’的道理灌輸了一下,嘉靖受到反復開警之后,只能就此算了。然后是記載這件事情的作者王同軌發的感慨議論。
先撇開事情本身不談,光從王同軌說“尊君卑臣,自秦始益甚,故其治亦遜古”來看,可見至少單從思想上他就認為尊君卑臣是不合理的,對林俊因為皇帝直接叫他名字,就辭嚴色厲提出抗議的做法也是贊賞有加。
王同軌在明代不過是小人物,更談不上是什么思想家了。他的這種態度,在當時也并非獨樹一幟的見解,更多的其實是代表明代知識分子普遍認可的一種是非觀念。
有趣的是,《耳談類增》的校點者在這段記載的校勘記里對“反復開警”的“開警”很有疑慮,覺得應該是“開譬”的形誤,“開警,疑開譬之形誤,開譬,開導勸說”。我倒覺得原文的開警也還是說得通的,可以理解為開導警示,這里還是應該尊重原文為宜。畢竟孟子就說過“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想必在開導皇帝“君使臣以禮”的時候,引用孟子的話是少不了的,而孟子的這些話本身就帶有警告意味了。
再回到這件事情本身來,對皇帝說話能“辭嚴色厲,聲震殿陛”,并且起因僅僅是皇帝直呼自己的名字。這和我們慣常對古代君臣關系的印象確實太不一樣了。
其實不必說古代了,也不必說大臣對皇帝了,就是現在的官員,下級對上級,說話敢“辭嚴色厲”么?敢用教師爺的態度引經據典來反復開警么?能舉出哪怕一個例子來么?估計都是馴順服帖,恭敬討好,虛心學習上級指示精神還唯恐不及吧?
一般都是上級對下級“辭嚴色厲”,上級對下級進行開警教導才對。就這樣的狀態,有些人還居然一談到明朝就擺出一副苦大仇深,撫今追昔,憶苦思甜的口吻,給明代扣上登峰造極的君主專制之類帽子,真是格外幽默。
在大多數人心中,如果古代居然有大臣對皇帝說話敢辭嚴色厲,那一定是權傾朝野,要篡權奪位的大奸臣,大權臣了,比如滿清的鰲拜。那只能是被萬人唾罵的角色,如果反而被當時人作為美談記載下來,豈非咄咄怪事?再退一步,就算真有這樣的事情,那估計也是屬于個性特異而被寬容對待的顯赫名人了。
林俊當然不是什么權臣,論名氣也不大。一般人,你如果問他海瑞是誰,那他一定說知道知道。如果問他林俊是誰,那就多半茫然了。即便和林俊同朝的楊廷和、毛澄名氣也比他大多了。就是這么一個名氣不算太大的明代官員,其表現出的這種個性鋒芒,也足以令人折服。
這也是明代歷史一個特點,往往在不經意的角落,你都可以發現許多可圈可點的人物事跡,其光芒閃耀并不比那些備受矚目,廣為宣揚的人和事遜色多少。
清朝修的《明史》中也有林俊傳,有林俊一些事跡,以及“帝憚其言直,乃不問”[4]的描述。不過其中并沒有《耳談類增》這則事情。想來也是可以理解,畢竟這樣一件事情,在清代的君臣主奴看來,多半還是很不合胃口,自然能省則省了。
[1] 盧梭《盧梭文集.2, 社會契約論》,何兆武翻譯,紅旗出版社,1997年,第98頁
[2]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臣》
[3]王同軌《耳談類增.》卷一.叢德篇一 張文簡公
[4] 《明史》卷194 列傳第八十二
二、明代輿論控制權和政治權力的分離獨立
1、明代政治的主流
議論發到這里,還是有不足。有些厭惡明朝的人會憤憤地說:你舉的這則記載能說明什么問題?不過是拿著個別事例,無限拔高,夸大其辭,刻意美化而已!嘉靖的專制難道是這一個事例能粉飾的嗎?后來的嚴嵩、徐階等人還不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成天靠阿諛奉承,揣摩迎合圣意來鞏固自己的地位;還不是成天勾心斗角,唯恐稍有差錯,就遭橫禍。那個時候還有人敢和林俊一樣么?就算敢,還會沒事嗎?
這種指責看來很有道理,確實嘉靖初期和嘉靖中晚期差別很大。初期的話,大禮議鬧得沸沸揚揚,文官群體氣焰高漲,嘉靖下旨屢被封駁,做小伏低求情討饒甚至向官員行賄都被拒絕,正是焦頭爛額,碰了一鼻子灰的時候。而到中后期,那就是大部分官員看嘉靖臉色了。而《耳談類增》記載的林俊這件事情,正是嘉靖初期。
如此,似乎真象有些人說的那樣,就算明代有許多官員個性張揚和皇帝叫板的例子,那也是正好碰上皇帝性格比較軟弱或勢力還沒有鞏固的時候。如果皇帝強硬一些,還是只能馴順服帖。所以歸根結蒂一切還是操縱在皇帝手里,并沒有制度來保障官員的獨立精神。
但如果真按照這種思路去看待明代的政治,還是膚淺了。
這里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在明代的政治中,究竟什么才是占據大部分時間的主流常態,什么是非常態?
明代真正能夠稱的上君主專制,讓絕大部分大臣都小心翼翼的時期,也就是朱元璋時期,朱棣時期,再加上嘉靖中晚期,如果勉強把太監專權也算上,那就是王振的七年、汪直的四年、劉謹的四年,魏忠賢的三年。
而朱元璋和朱棣這兩個時期的專制本質上都屬于用軍事暴力奪取政權后的軍事專制的余波,君權不君權不是關鍵!
就如西方的克倫威爾獨裁,法國大革命后的雅各賓專政,專制無比。問題只在于他們是奪取政權的軍事暴力的領導者,而并不在于這個領導者的身份頭銜是不是皇帝,這只要多了解一下世界近代史和現代史,看看諸多不是皇帝的領導者專制情形就知道了。更何況洪武永樂時期,明代的政治制度內閣制度也沒有真正完善形成。
把嘉靖時期的四十年再加上其他時期太監專權的十八年,也就是五十八年,五十八年的時間和二百年的時間對比一下,占據的實際比例百分之三十都不到。如果不按照時間來算,而按照皇帝人數來算的,那占據比例就更小了。
而林俊能僅僅因為皇帝直接叫自己的名字就辭嚴色厲的向皇帝表示抗議,并非是他個人心血來潮或見皇帝年輕可欺,這和明代的政治文化深遠傳統是有關系的。
朱元璋時期是明代皇帝最強勢的時期了,可就是這個時期,還有周觀政硬讓朱元璋認錯,朱元璋不得不親自出宮認錯。有錢唐給朱元璋講課,而堅決不下跪“唐為人強直。嘗詔講《虞書》,唐陛立而講。或糾唐草野不知君臣禮,唐正色曰:‘以古圣帝之道陳于陛下,不跪不為倨。’”[1]
朱元璋以后,官員剛勁之風更綿延不絕,皇帝向臣下認錯更是史不絕書,建文因為生病遲到被尹昌隆批評后認錯,明仁宗在楊士奇的再三要求下,下璽書向戈謙認錯。
英宗時期,岳正和皇帝說話唾沫星子都噴射到皇帝衣服上去了(“勇事敢言,便殿論奏,至唾濺帝衣”[2])。承天門發生災禍,明英宗讓他寫篇文章,“敕諭廷臣”,結果他用皇帝第一人稱的口氣,用一連串排比設問句把明英宗的統治罵得狗血噴頭,描繪成暗無天日,把明英宗氣得不輕。
孝宗則是有名的對大臣尊敬無比,當成老師供奉起來了,“所奏請無不納,呼為‘先生’而不名”[3]。
而正德時期,明武宗要去江南,大臣一波又一波阻攔,廷杖都無法壓服,讓正德毫無辦法,最后還是寧王叛亂才找到正當理由出去,這是眾所周知了。
了解這些背景,你大概也就不會覺得林俊的表現有多稀奇了。
有些人喜歡以偏概全,他們覺得制度應該是萬能的,如果嘉靖中后期是皇帝跋扈,閣臣軟媚,那就代表明代的政治制度就仍舊是維護君主專制。
這樣的思維方式顯然不合理。我們衡量一個制度,要看在這個制度下,大部分的情況是如何,而不是看特例看少數。如果要說特例的話,那西方的所謂選舉制度,不照樣能選出希特勒這樣公認的獨裁專制政權?那是不是就能說選舉制是產生獨裁的制度?至于現代史上掛著總統名號的獨裁者更不在少數了,其權力往往比古代的君主還大,那是否能籠統地說總統制就是獨裁制,顯然不能這么說。
事實可能和有些人慣常的思維恰好相反,明代對君權的約束是已經上升到制度保證的層面,上升到文化的層面,皇帝遵守這種約束是常態,打破這種約束才是非常態。這才能解釋在明代的大部分時間里,文官群體能保持強硬姿態,前仆后繼制約皇帝行為的獨立精神。
我們應該問的是為什么在明代除開國二祖之后的所有皇帝中,只有嘉靖能夠在當政的大部分時間,樹立起對文官壓倒性的權威(而實際上,即便是嘉靖,他在后期還被海瑞痛罵了一頓)?是什么樣的制度保證了在大部分時間里,文官團體保持自己獨立人格精神占據上風?真的是因為其他皇帝都性格軟弱或無能么?
要回答這些問題,就需要對明代的權力結構作一下簡單的分析。
2、明代輿論控制權的獨立及其重大意義
明代政治一個最核心的特點就是輿論控制權和政治權力的分離獨立,
孟森說“廷杖雖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為至榮,終身被人傾慕,此猶太祖以來,與臣下爭意氣,不與臣下爭是非之美俗。清君之處臣,必令天下頌為至圣,必令天下視被處者為至辱,此則氣節之所以日卑也”[4]
這段話說明一個最簡單的事實!那就是在明代,輿論的控制權不在皇帝的手里!
應該說廷杖的目的本身不僅僅是給官員肉體的懲罰,更重要的應該是給以精神上的羞辱,但從實際效果來看,這個目的顯然沒有達到,甚至適得其反,許多官員反而以被廷杖為榮。
在明代的輿論看來,一個官員被廷杖就意味著他敢于保持自己的獨立人格,敢于堅持原則,敢于對抗皇帝的意愿,即便因此受到懲處也在所不惜。這種為民請命,不畏強權,人格獨立的精神當然就是值得贊賞和鼓勵的行為,當然就是“天下以為至榮,終身被人傾慕”了。而皇帝廷杖大臣呢,輿論的評價自然就很不好聽了,正德和嘉靖都被輿論丑化和此不無關系。
有人會說了,就算輿論控制權不在皇帝手里,那又怎么樣,皇帝只要愿意,不照樣可以用錦衣衛用東廠來懲處他想懲處的人?那才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權力,才是真正實質性的制度構架,至于輿論那不過是虛無飄渺的耳邊風罷了。
這種說法的錯誤在于兩點:其一,對輿論控制權的重要意義,甚至決定性的意義認識不足;其二,把輿論的控制權和政治權利結構的安排割裂開來看,沒有看到錦衣衛東廠本身恰恰是皇權萎縮后不得已的辦法。
就輿論的控制權重要意義來說,這是無論多強調都不過分的。對任何一種政治制度,都是一個關鍵性的權力。掌握在誰的手中,往往可以決定政治力量消長的根本趨勢,這個權力比任何權力都大!
趨榮避辱是正常人都具備的心理,這種心理對人行為的驅動作用非常強烈,有時候甚至大于求生和避免肉體痛苦的本能。一般人往往寧愿肉體上一些痛苦,也不原因落入被大多數人羞辱鄙視看不起的境地。最簡單說,如果一個普通人被輿論徹底丑化,說得一文不值,唾棄鄙視,那他精神崩潰,甚至自殺,這樣的事例應該屢見不鮮吧。中國古代光是形容輿論威力之大的成語就就有“人言可畏”,“積毀銷骨”等等。
可以說受到輿論評價是好是壞,是個人利益相當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皇帝,本質上與任何人一樣,他的行為也要衡量利益得失,有利可圖他去做的可能性就大,如果得不償失他去做的概率就小。
為了貫徹自己的意志,把輿論拋在一邊,被丑化也在所不惜,這樣的人確實有,那也只能是少數。大部分人是不可能這樣毫無顧忌的。就如同不怕殺頭,不怕坐牢在任何社會中,都只能是少數,是一樣的道理。被輿論丑化的痛苦,有時候并不會比殺頭坐牢小。正因為此,在整個明代,大部分的皇帝還是會選擇盡量和文官合作,即便有時候文官表現的非常張揚,非常咄咄逼人,非常過分,皇帝最后還是會退讓。
而從官員的角度上說,既然輿論控制權不是在皇帝和少數官員手里,那他們的行為就算純粹從個人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大部分人也不會選擇完全順從迎合皇帝或少數官員的意志。他們寧愿選擇趨合民間和大部分知識分子輿論的要求,這是更為合算的做法。否則一旦被輿論丑化,就是滅頂之災了,輕則永無出頭之日,重則是雖然自己在相當長的時間保全富貴,但連累子孫,家破人亡。嚴嵩和張居正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王錫爵是萬歷二十一年的首輔,只是因為對萬歷三王并封的要求采取比較溫和的態度,就被輿論罵得走投無路,以至他的兩個學生對他說“‘此事外廷皆欲甘心于老師,恐有滅族之禍,貽穢青史。’邊說邊痛哭流涕”。他自己也向萬歷訴苦“天下必紛起責難”“臣即粉身碎骨,全家族滅,猶有余辜”“一向頗有清名,獨為今春冊立一事未定,而遭外廷唾罵”[5]
輿論是一切社會一切制度下和平時期的最大權力,可以牽著成千上萬人的鼻子。有了輿論的支持,一件事情就很容易被執行貫徹,沒有輿論的支持,無論短期如何,一件事情終究會失敗,甚至當時成功,不多久也會被清算。
正因為如此,所有打著民主的旗號,為了制衡不同力量而進行的分權的制度設計,不管吹噓得如何美妙,什么三權分立之類把戲玩弄的如何嫻熟,但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要看輿論的控制權是否和政治權力之間保持一定的獨立性?如果沒有這種獨立性。誰控制了政府,就是誰控制了輿論的力量,那這樣的制度無論說得再天花亂墜,實際也必然是專制的。相反,如果輿論的控制權獨立于政治權力,那這樣的制度,無論用什么形式出現,也專制不到哪里去。
或許又有人會說了了,就算輿論控制權很重要,但那也沒有什么稀罕的,一般情況下總是能不受政府完全控制的。把這說成是一種制度上的分權,豈非可笑?
這種說法還是事情看得太容易了。
現代西方國家,表面上說有多民主,輿論有多獨立,實際仍舊是糊弄的成分居多,資本利益集團對媒體輿論的控制其實是相當高效的。想想美國對伊拉克的態度,兩伊戰爭時候,炮制的輿論自然是伊朗極權惡魔,而薩達姆則是和伊朗對抗的勇士,所以應該資助薩達姆。到海灣戰爭后,美國的輿論又變成薩達姆是如何專制的暴君,為了戰爭的需要,又炮制出薩達姆的伊拉克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輿論,于是群情洶洶,美國的民眾也紛紛支持政府再對伊拉克發動戰爭了。等戰爭結束之后,才真相大白,所謂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不過是一場騙局,是美國政府為了發動戰爭找的借口,牽著輿論的鼻子走而已。
至于中國,文革時期,那最高領袖的一句指示,就代表輿論走向了。現在的話,傳統媒體的輿論基本上還是要和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但因為網絡的存在,許多問題上的輿論可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獨立性,也有限。
而在明代,政府尤其是皇帝如果想要炮制支持某個政策的輿論簡直難比登天,輿論基本上是按照自己的獨立邏輯來發揮作用。甚至象張居正這樣的強勢鐵腕人物,推行的政策又是這么小心翼翼,按部就班,但仍舊是被輿論丑化得不堪,以至焦頭爛額,張居正也沒有辦法,因為即便他和皇帝結成聯盟也無法控制輿論的走向。
而嘉靖和嚴嵩這一對搭檔也同樣是如此,從政治權力上說,可以很大,生殺予奪操之于手。但是在輿論上,基本上沒有辦法控制,嚴嵩被丑化成大奸臣,嘉靖被丑化成大昏君。最后海瑞甚至公然給嘉靖上疏說“蓋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6],也就是天下的輿論不待見你很久了。
這就是明代的政治現實!
當然這拿現代社會和明代比,究竟有些不倫。畢竟雖然現在的制度下輿論獨立性差一些,但在對人進行懲罰上,要比明代規范得多,人道得多,有章程得多,隨意性大大減少。
最合適的比較,還是拿是清朝的情形和明代對比一下,清朝就是對輿論控制達到登峰造極的一個社會。正如孟森說的,清朝的皇帝如果處置官員臣民,那就不僅僅是肉體遭受痛苦了,而是要把他們置于人格被羞辱的境地。他們本身的尊嚴徹底掃地,被全國上下聲討成狗彘不若。文革十年的許多做法,把被批斗者羞辱到極致,剝奪一切尊嚴,其實是模仿這個的。
清朝的統治下,你對皇帝是只能頌圣。所以盡管從具體的事跡來看,兇殘程度大得多,道德水準和人格素質遠遠比明代的永樂、正德、嘉靖要低劣得多的康熙,乾隆之類,在清代的輿論下,卻是英明無比,仁慈寬厚的圣君了。
康熙沿海遷界,平定三藩屠殺平民百萬級別;乾隆文字獄上百多起,對準格爾實行種族滅絕性質屠殺,論殺戮程度,兇殘程度,朱元璋和朱棣真是給這兩位提鞋都不配。
然而康熙乾隆在輿論中都是所謂仁慈寬厚的明君。這只要看看現在的電視劇里康熙王朝里的康熙,還珠格格,鐵嘴銅牙紀曉嵐里的乾隆,就知道這種清朝輿論控制的后遺癥甚至還能影響到現在大部分人的看法。
此外如永樂七下西洋在明代的輿論中是勞民傷財;正德下江南,修建豹房在明代的輿論中是荒淫奢糜;嘉靖愛好修道,重用嚴嵩在明代輿論中是昏庸無道。
而康熙,乾隆蝗蟲過境般七下江南游玩作樂在清代的輿論中是佳話美談,修建承德避暑山莊、圓明園在清代的輿論中是發展園林藝術;至于在康熙乾隆統治下,饑荒連年,賣妻鬻兒,人民在糊口貧困中掙扎;康熙吹噓自己每天打六百個兔子;乾隆蒼蠅拉屎一般到處留詩甚至剽竊臣下詩文,和坤之類巨貪貫穿統治始終等等,不消說,仍舊無妨于在清代輿論中康熙乾隆的英明圣武,康乾盛世的偉大繁榮。
在明代可以被輿論猛烈抨擊,極度丑化的皇帝行為,而在清朝,同樣性質,程度更甚的行為卻可以毫無例外成為歌功頌德極度美化的對象。如果對照明代和清代,輿論獨立程度的差別,還是相當鮮明的,就如兩個不同星球上的國家。[1] 《明史》卷139列傳第27
[2] 《明史》卷176列傳第64
[5]樊樹志 《晚明史》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3年10月第一版,第509到512頁
[6] 《明史》卷226,列傳第114
三、支撐明代輿論獨立的一些制度構架
從技術手段上說,清代和明代是相差不多,那除開清代是建立在民族壓迫基礎之上的社會,而明代不是之外,明代輿論的獨立性,確實還有制度安排上的原因。這里不妨略舉幾條。
1、內閣和給事中的封駁權
在許多人的想象,中國古代就是皇帝最大,要辦什么事情,只要皇帝下個旨意,那就是所謂圣旨,那下面的官員還不是趕緊屁滾尿流,尊奉執行,唯恐怠慢,如果敢拒絕,那不就成了抗旨謀逆了嗎?
這種想象,用來描繪清代的政治或還恰當,但如果用來描述清以前的朝代尤其是明代,那就錯的離譜了。
事實上在明代,皇帝純粹按照自己的意志下的旨意,官員不僅可以拒絕,而且拒絕的渠道不止一個。內閣可以封駁,把皇帝的旨意打回去,給事中也可以封駁。
關于內閣的封駁,記載還是很多,比如大禮議的時候“廷和先后封還御批者四,執奏幾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1]。
再如萬歷想立鄭貴妃兒子當太子,想了各種辦法,下了各種旨意,但也是屢屢被內閣封駁。
給事中的封駁權,錢穆多有論述。
比如在《國史新論》中說
“清代皇帝重要命令直接由南書房軍機處發出。而且可以直接發給中央乃及地方各機關各行政首長。這在明代是不可能的,是違法的。明代皇帝命令必先分別發與六部尚書,這相當于今之行政院的各部部長,不過明代皇帝像是自兼了行政院長而已。明代又在每一部尚書之下都設有專門的咨議顧問之類,謂之六部給事中,他們有權反駁皇帝命令,只要他們不同意,可以把皇帝上諭原封退回。”
在《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中說“在明代,每部還有一批給事中,雖是小官,皇帝下來的公事,他們還可表示反對的意見。他們這些反對,表面上縱使不是在反對皇帝的上諭而是在反對六部長官。可是上諭一定要到六部,猶如唐代發命令的是宰相,給事中照法理言,也只在反對宰相,不在反對皇帝呀!明代的命令既由皇帝發,可是皇帝上諭,送尚書六部,六部就各有給事中,他們要反對,實際上也就等于在反對皇帝了。直到明代快亡國,內部流寇張獻忠、李自成猖獗作亂,外面滿洲人要打進關來,皇帝主張先平流寇再打滿洲人,此即所謂先安內,后攘外。這本也不錯。商之兵部,兵部尚書也無異議。但被給事中們知道了,他們群起反對,皇帝無奈何,把兵部尚書撤了。有人說,明代亡國就亡在這些處。政策總難貫徹,發言盈庭,如何叫國家渡過這危險。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許多事也很少沒人反對的。大總統或內閣總理,幸有政黨大部分人在背后擁護,然而有許多事也還行不下,……近代也有人感覺到英美民主政治,有些時實在是緩不濟急,不免要吃虧。但就常數平均,秘密政治,獨裁政治,總是利不敵害”
那內閣和給事中的封駁權和輿論控制權有什么關系呢?還是大有關系!既然制度上允許這種封駁權的存在,那就意味在體制內,就是認為皇帝或皇帝和內閣的聯盟是有可能犯錯誤的。所以皇帝下的旨意,內閣可以封駁,而經過內閣之后的旨意,還有給事中可以封駁。既然制度自己的安排都認為皇帝和政府可能犯錯誤,而不是英明偉大光榮正確的真理代表。那輿論保持獨立性,隨時指摘批評皇帝和政府的錯誤,也就成了必然,成了應有之義,成了理直氣壯的事情。
這種制度安排再結合從平民中選拔官員的科舉制度來看,明代的政治不但不是皇帝一個人的專制,甚至也不是類似于英美所謂議會民主國家的那種寡頭專制。
2、明代言官的性質和作用
明代言官是很有名了,罵大臣,罵皇帝,幾乎沒有他們不敢罵的人。
從言論的激烈程度,攻擊內容覆蓋范圍的廣泛來說,言官堪比現代的所謂持不同政見者。要說區別就是:
第一、在現代,無論中國還是西方,持不同政見者,都是屬于政府排斥壓制的對象。而在明代,則是這種些持不同政見者,本身就是政府官員,他們對各種政策提出異見,乃至對皇帝的隱私進行揭發批判,都成了工作的內容,而且以此為榮。
第二、持不同政見者,批評政府還注意符合一下事實,注重把批評的重點集中在政策層面;而明代的言官則是唯恐不夠夸大其辭,唯恐不能聳人聽聞,無論什么捕風捉影的小道消息,都可以成為他們攻擊的根據,無論把情況夸大多少倍,對他們來說都理所當然,事實本身如何對他們來說就無關緊要。而且他們不僅僅是批評某項政策。更是喜歡揭發甚至編造人的隱私,從生活作風到個人喜好都可以成為罪狀。
光這么說,可能大家還不好理解。不妨設想一下,假如現在的中國,政府也有一批官員,他們成天別的事情不做,就是開新聞發布會,或者在報紙雜志上寫文章,在電視上接受采訪,對政府的各種政策橫加非議,猛烈抨擊;對上至國家主席,下到總理乃至各省省長的一言一行,生活作風,對人態度,親戚家屬的不端行為都橫加挑剔,甚至收集網羅各種材料進行揭露批判。那你就可以可以想象明代的言官是什么樣子了。
關于明代的言官的威力,《利瑪竇中國札記》一書中也有比較生動的描繪
“他們在某些方面相當于我們要稱之為公眾良心的保衛者的人,因為他們在認為有需要時經常和皇上報告全國各地的違法事件。沒有人逃得過他們的監視,即使是最高的官員,即使涉及皇上本人或皇族,他們也直言無忌,……他們如此恪盡職守,真使外國人驚奇,并且使模仿的好榜樣。無論皇上還是大臣都逃不過他們的勇敢和直率,甚至有時他們觸怒了皇上到了皇上對他們震怒的地步,他們也不停止進諫和批評,直到對他們猛烈加以抨擊的惡行采取某種補救的措施為止。事實上當冤情特別嚴重時,他們控訴得就一定很尖銳刺骨,即使涉及皇上和朝廷也剛直不阿。根據法律,這種書面提出批評的特權也同樣給予所有大臣,甚至還給予公民個人,但大多數場合還是只由負有這種特殊職責的人來行事” [2]
既然從制度上就有以批評皇帝批評政府為己任制造獨立輿論的言官,那民間輿論的自由度和獨立性就更甚了。言官制造的輿論和民間的輿論互相傳染,互相反饋,互相煽動。這也讓明代的輿論很難控制在皇帝或少數官員手里。很多情況下輿論甚至都是和政治權力最大的力量反著來的。
3、政府文件的公開化透明化
明代大臣給皇帝的奏疏,皇帝的批示,種種爭吵議論,幾乎都是公開的,通過邸報,能傳遍全國各地,乃至成為民間街談巷議品評的談資。其公開化透明化程度,到了令人瞠目結舌的程度。
明人于慎行有一則記載“ 南宋時元兵南下,詔中外不許傳播邊事。此雖末世之政,然于軍國機密,亦不可不知也。近日都下邸報有留中未下先已發抄者,邊塞機宜有未經奏聞先已有傳者,乃至公卿往來,權貴交際,各邊都府日有報帖,此所當禁也。幸而君上起居,中朝政體,明如懸象,原無可掩。設有造膝附耳之謀,不可使暴于眾,居然傳播是何政體。又如外夷情形,邊方警急,傳聞過當,動搖人心,誤事大矣。報房賈兒博錙銖之利,不顧緩急。當事大臣,利害所關,何不力禁?”[3]
也就是奏疏,皇帝沒有批示就已經廣為傳抄;邊塞軍事消息沒有奏聞就已經散播;“公卿往來,權貴交際”的情況,每天都有邸報上的報道。而報房的商人為了謀取利益,不顧事情緩急,就販賣傳播邸報上的各種消息。
關于明代政務的透明化,《利瑪竇札記》里也有記載“所有這些呈送皇上的書面文件和對它們的答復,都要復制很多份。這樣,在朝廷所發生的事情就迅速傳到全國每個角落。這種文件也編輯成書,如果其內容被認為值得流傳給后代,就載入本朝的編年史”[4]
這樣的公開化透明化,等于是把皇帝的一舉一動,政府的一舉一動都置于光天化日之下,接受輿論監督。皇帝和少數高級官員很難通過隱藏某些事實,來達到操縱控制輿論的目的。這同樣讓明代的輿論具有非常大的獨立性。
這種程度的公開化透明化,也是現代大部分所謂民主國家都根本不可能具備的。一般政府的文件,政府內部對各種政策的討論爭議,決策經過內幕都只能是作為國家機密來對待,需要至少幾十年才可能解密,才被普通公眾,普通的學者知識分子看到。
而在明代,那基本上政府對任何政策的討論都無機密可言,任何決策過程,爭吵過程到暴露在大眾面前。以至連軍國大事各種信息,都可以因為“報房賈兒博錙銖之利,不顧緩急“,公開傳播。也就難怪于慎行在《谷山筆塵》中要埋怨當事大臣為什么不力禁?。
這和清朝的政府事務大多是密折往來,皇帝的旨意可以不通過六部,直接下達地方官員自然也是天壤之別。
4、選拔和考核官員制度上的獨立性
現代社會的官員選拔升遷機制,一個人從普通公務員做起,一級一級往上升,其升遷與否基本上是由直接的上級決定的。在能力差不多的情況下,相對更容易獲得升遷機會的基本上都是八面玲瓏,左右逢源,世故無比,能察言觀色討上級歡心的官場老油條了。等做到地方大員或中央干部這個級別,那基本上早就把朝氣銳氣磨滅干凈,早就成為專業的官僚階層中的一員了
但明代的情形有些不同,科舉制度(滿清也是科舉制,但性質已經完全改變了[5])對官員的選拔大部分情況系是不被少數人的意志所左右的,而是按照制度本身的規則來進行。只要你具備一些通過科舉制的基本素質,比如出色的記憶力,百折不撓的耐心,優秀的命題應用文寫作能力,那無論你政治態度再激進,性格再剛銳,思想再不合俗流,你都可以通過科舉考試成為中央或地方的官員(就以縣令來說,說起來是很小的官,但拿到現在來說,一個縣長或區長已經是級別不低,管得人夠多了。)。
正因為如此,在現代社會只能成為政府體制外的血氣方剛書生意氣的憤青或精英以及他們所代表的輿論,在明代卻都可以一視同仁的通過科舉考試進入政府內部。這些人本身就成了源源不斷把民間輿論導向政府內部的管道。
明代的地方官員和中央官員就其知識水平和特長來說對應于現在的角色基本上是文學家、思想家、學者、教授甚至科學家總而言之是現在的高級知識分子。
比如大家都熟悉的《三言二拍》編寫者馮夢龍、凌蒙初。馮夢龍做過福建壽寧縣縣令,凌蒙初做過上海縣丞、徐州通判。文學史上有名的公安派三袁也都做過地方官員和中央官員。湯顯祖做過府尹、知縣之類的官員。有名的異端思想家李贄也做過中央和地方官員,而且政績不錯。
這種選拔制度之下,其官員總體素質水平之高,比起現在的官員群體還是超出的。官員的道德水平,能力水平始終不會低到哪里去。
現在許多人一提晚明到明末,就說官員腐敗無能已極,暗無天日,所以民不聊生云云。這種說法一方面是受明代輿論的苛刻評判標準,言官夸大其辭的奏疏所誤導,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明朝滅亡了,所以倒推回去想當然。
如果考察一下,逐個逐個查看萬歷崇禎時期編修的地方志記載的情況,就會發現事實可能和許多人想象的大不一樣。
以馮夢龍編寫的《壽寧待志》中記載的壽寧縣而論
戴鏜,萬歷十八年任“奸尻屏息,庫藏充實,卓哉能者,不但循良而已”
方可正,天啟四年任,“留心民瘼,清節如水”
周良翰,天啟六年任,“崇禎4年正月,以儒生鼓噪解任,轉江西王府。強力任事,令出必遂,吏畏民懷,為不肖子衿所累,悲夫”[6]
至于崇禎七年任壽寧縣令的馮夢龍自己,那就更是一個好到不能再好的官了。
再舉一個《萬歷歸化志》(萬歷42年刻本影印,書目文獻出版社,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中記載的歸化縣令的情況。
龐一夔,萬歷14年任“寬恤里甲,嚴馭吏胥,疏滯獄、剔蠹弊,奉法循理,民益安之,至禮耆宿,振學校,尤惓惓焉,屢膺旌獎”
陳大賢,萬歷17年任“剛果明決,清慎廉勤,其侵漁奸尻,咸置諸法,善者懷德,惡者畏威,去之日,行李蕭然,有古廉吏綱”
史載德,萬歷20年任“練達識時,平易處眾,建義倉以濟荒歉,辟縣門以壯形勢,催科撫字不見其擾,獄訟聽斷庶無含冤,居任六載,聲譽著聞”
洪都,萬歷26年任,“正節凜然,奸尻斂跡……百姓為之謠云‘冰心鐵耳宰歸陽,夜月花村無犬吠,其棠再布幾年恩,滿邑桃花春日灑’”
陸永恩(這里的字是“永”還是求,難以辨識),萬歷30年任,“家學淵源,信度率真,雅無貴介氣,以不善事上歸去,去之日兩袖清風,民之攀轅臥轍者如失慈父”
周憲章,萬歷38年任,“慈祥愷悌,平易近民,清操水蘗,白矢天日,率無敢干以私者”[7]
從萬歷歸化志的記載來看,好官出現的頻率之高,比率之高實在驚人,幾乎是一個接一個。
其他萬歷崇禎時期的地方志的記載,清官好官的比率也都比較高,就我所見的有《[崇禎]廉州府志 》[8],《東莞志[崇禎]》[9],《[崇禎]烏程縣志》[10]等等,為免繁瑣,就不再把其中記載的官員評價情況一一摘錄出來了。當然這一些地方志不能說明全部情況的,但至少構成了一個統計學中的樣本,是能夠反映一些整體情況。
如果有人能把現在能收集到的所有萬歷時期,崇禎時期修的地方志中記載的萬歷天啟崇禎時期的地方官員優劣情況整理一下,看看傳統的那種所謂明代晚期吏治腐敗無能不堪究竟多大程度上符合事實,也不失為功德一件。
明代不僅官員的選拔按照制度的規范來進行,而且官員考核升降制度,也自有其規范,不以少數當權者乃至皇帝的喜好為轉移。
還是拿家喻戶曉的海瑞來說事吧。海瑞這樣的老刺頭到現在也就是憤世嫉俗的老憤青一個了,混成級別稍微高一點的公務員都很困難。按照他那個逮誰罵誰,誰都得罪的壞脾氣,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人緣關系。假設在最好的情況下,在現代社會僥幸當上小城鎮的教育局長之類,都未必能做得穩,更不必說升遷到縣長乃至中央干部。
而在明代,這樣的人卻能在毫無背景,毫無暗箱操作,出身也不好(并非進士)的情況下經過考核一級一級的選拔上去,直至成為中央的干部,并有機會給皇帝上書,最后因為罵皇帝而名震四方,成為中央高級干部和地方大員。而他不斷升遷的時代背景還是明代所謂皇帝殘暴昏庸,嚴嵩大奸臣當權的嘉靖時期,則明朝其他時期就更可想而知。
明代的官員考核升降制度,按明史選舉制中的敘述是“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歲,四品以上自陳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別致仕、降調、閑住為民者有差,具冊奏請,謂之京察。自弘治時,定外官三年一朝覲,以辰、戌、丑、未歲,察典隨之,謂之外察。州縣以月計,上之府,府上下其考,以歲計,上之布政司。至三歲,撫、按通核其屬事狀,造冊具報,麗以八法。而處分察例有四,與京官同。明初行之,相沿不廢,謂之大計。計處者,不復敘用,定為永制”[11]
總而言之,或六年,或三年一次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被降職或撤職,合格的乃至優秀的就升職,這是一整套嚴密規范的制度。而這種考核當然也不是任憑皇帝或少數官員的意志擺布的,否則他們自己就要被言官彈劾的體無完膚,被置于輿論的巨大壓力之下。
《利瑪竇中國札記》對明代官員考核制度情形有記載“要對全國各省的官員的官員,包括前來的和沒有被召的,進行一次嚴格的審查。這一檢查的目的是決定哪些應留任公職,有多少應調離,以及升降和懲罰的人數。在這次的調查審問中,對任何人都一視同仁。我自己親眼看到,即使皇上也不敢更改這次公開調查的審查官們所做的決定。受到懲罰的人絕不是少數也不僅只是低級官員。在1607年舉行的那次普查之后,我們看到對四千名官員作出判決;我說‘看到’,是因為所涉及的人的名單刊為單行本發行全國”[12]
考核處理的結果名單公開發行全國,這意味著什么?這意味著考核本身就是置于輿論監督之下!
反過來說這種在輿論監督下選拔考核官員制度的獨立性,使得大部分情況下不管當權者是誰,也不管皇帝個人癖好如何,始終有相當多的一部分職位是由人格獨立,品格剛正的官員擔任。而這些官員又恰恰能反過來制造煽動起和當權者意志對抗的群眾輿論。
5、明代生員構成的地方輿論監督體系
明代的生員也就是一般所謂秀才,未入學的叫童生,童生經過歲考,分為六等,一二等的就是科舉生員,可以參加鄉試,鄉試考中的,就是舉人了。
明初對生員的限制較多,但生員也都有以天下為己任的精神了。到明代中晚期之后,生員更成為地方上影響相當大的一個階層。這些人有知識有文化,有政治前途,而且又和平民階層緊密聯系,關心國家政治,經常以道德是非的維護者自居。
一旦遇到什么事件,成群結隊而起,制造輿論,發動群眾,游行抗議不斷,上訪連連。遇到這種情況,地方官員也要退避三舍,有錯的要認錯,沒錯的也要委曲求全。
所以到明代中晚期,生員群體已經成為地方上舉足輕重的力量。一般地方官員對生員是非常頭痛,禮敬有加,不敢輕易得罪。而且按照明代的制度,生員即便犯法,也不是縣令能夠擅自處置的,而是必須先要讓教官革去當事人的生員資格才行,總之比較麻煩。
許多人想象中明末地方官員都是土皇帝,可以任意腐敗貪污,欺凌百姓,這其實大半都是建立在以偏概全,夸大其辭的想當然之上。舉出一些個例然后大做文章,并沒有嚴謹的根據來論證明末的吏治比其他時期就跟糟糕。
許多人把清代統治下的地方官員狀況套到明代頭上去了。而事實在明代那種近于無孔不入的輿論監督之下,許多知縣縱然真敢任意胡作非為,也往往因為輿論而斷送自己的政治前途。甚至本身清廉能干,問心無愧的官員,因為得罪生員輿論,也會被調離。
上面記載馮夢龍記載的壽寧縣縣令周良翰的事情就說“崇禎4年正月,以儒生鼓噪解任,轉江西王府。強力任事,令出必遂,吏畏民懷,為不肖子衿所累,悲夫”
這記載讓我們知道,在明代一個縣令是可以因為“儒生鼓噪解任”的!
而且這還不是個別的案例,明末思想家陳確大家都是知道的,他說的“天理正從人欲中見,人欲恰到好處,即天理也;向無人欲,則亦并無天理之可言矣”也是很知名的格言了。
在他身上就有這么一則事件。在明還未亡,崇禎十五年的時候,陳確(字乾初)聯合海寧諸生,發起了一場反對地方官員的運動,最后的結果是迫使當地官員下臺。陳翼《乾初府君行略》中說“壬午秋比,先君子以命中之技,值貪尹煽虐,輟所業攻之;當事庇貪尹,欲罪首事者,文移褫革,學憲執不許。雪濤劉公力薦科試,亦不聽。是歲竟不與鄉闈試,先君子夷然不以為意,謂:“捐吾生以救一縣之民,亦何所惜;一鄉薦,何足道哉?”諸與貪尹比者,百方恐嚇,先君子屹不為動;邑眾庠生,感先君子義,群聚不散,當事者心惕,卒解其事。未幾,風聞輦轂,當事與貪尹竟中考功去,先君子亦不以此自喜。”[13]
眾多生員,“群聚不散”進行抗議的結果是,“當事者心惕,卒解其事”,也即當地的官員心里害怕了,不得不態度軟弱下來,而且最后因為輿論傳播到中央政府,結果是“當事與貪尹竟中考功去”,也即便縣令和更高級別負責的地方官員被免職了。
這就好比現在一個縣或市,因為大學生鼓噪游行抗議之類,縣長和市長就得下臺。
這就是許多人所謂專制黑暗到頂峰的明代的現象了!只是我不知道現在所謂光明無比的自由民主西方國家,有幾個是能這樣的?
了解這些事實,我們也就不必奇怪明代中后期的平民百姓知識分子的參政意識,主人翁意識會這么強烈,因為在他們看來,他們確實就這個國家的主人。
只是到了清朝統治下,一開始有些人以為還可以照舊象明朝那樣動不動就游行抗議,結果招來的就是屠城和屠殺了。
清初的哭廟案,江南吳縣士子一百多人,到文廟孔子牌位前痛哭抗糧,論其本意,不過是希望滿清的橫征暴斂能稍微收斂一下,并無推翻清朝統治之意,更無實際的暴力行為,不料結果是清廷大怒,,擬“罪大惡極”“不可逭者”之罪名三條,逮捕多人,最后十八名參與者被砍頭。其中一個是有名的金圣嘆。他在臨死前寫給家人的信里說“殺頭至痛也,籍沒至慘也,而圣嘆以無意得之,不亦異乎?”
那些參與哭廟案的吳縣士子可能受明朝普遍風氣的影響,按照心理慣性以為這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沒有想到最后居然變成足以招來殺頭的大罪,這個“無意得之”,其包含的諷刺與慘痛的意味是需要體會一下的。
[1] 《明史》卷190,列傳第78
[2]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利瑪竇中國札記》第37頁
[3] 于慎行《谷山筆塵》卷十一
[4]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利瑪竇中國札記》第37頁)
[5] 清朝的所謂科舉制在民族壓迫的陰影之下,已經從性質上就根本不同了
[6] 《壽寧待志》,明 馮夢龍纂修,崇禎十年刻本
[7] 萬歷歸化志,是周憲章主持下在萬歷三十九年刊行,但這段對周憲章的評價,應該是萬歷四十二年增修的時候別人寫的
[8] 書目文獻出版社 1992,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據日本內閣文庫藏明崇禎十年刻本影印
[9] 中華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制中心 2001,影印本,中國共公圖書館古籍文獻珍本匯刊·史部
[10] 書目文獻出版社 1991年,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志叢刊,據日本國會圖書館藏明崇禎十年刻本影印
[11]《明史》卷71,志第四十七,選舉三
[12]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利瑪竇中國札記》第43頁
[13] 王瑞昌《陳確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5月,第47頁
四、明代權力制約體系剛性約束和彈性約束的辨析
上面說的五個制度安排應該對我們理解明代輿論控制權的獨立性有所幫助,也可以讓我們認識到整個明代,大部分時間里,文官群體個性張揚,敢于和皇帝對抗,并非偶然,也并非是什么皇帝個性太軟弱或太無能的結果,而是有深刻的內在的制度保障。接下來再此基礎上,對明代的政治分權約束制衡體系做更深入的分析。
1、對少部分時間皇帝和宦官專權的辨析
明代也確實存在皇帝專制跋扈,大臣唯唯諾諾的時期(比如嘉靖中晚期),也存在宦官專權橫行的時期,那對這些現象又應該怎么來理解呢?是否和我上面所說的制度保障有矛盾呢?
回答是一點都不矛盾,任何一種制度,它針對的只能是大多數人和大多數情況,如果是針對所有人和所有事情,那也不成其為制度。
一種制度無論設定了什么樣約束,都必然有突破這種約束的人,否則這種制度本身就沒有必要存在。制度之所以為制度,恰恰是少部分人少部分時間能夠突破約束,而多數人在大部分時間寧愿遵守約束中得到體現。
最簡單的例子,現代社會的法律制度。是不是因為有了法律,就沒有人犯法了呢?當然不是,殺人、搶劫、強奸照樣層出不窮。難道能因此說法律制度不是制止隨意殺人,制止搶劫的制度保障么?當然不能這么說!恰恰因為不斷有人殺人,不斷有人搶劫,然后殺人的被抓起來槍斃,搶劫的被抓起來坐牢,然后更多的人遵守法律規定的約束,這才成其為一種制度保障。
明代的政治制度的安排,輿論控制權的獨立性也是同樣的道理。皇帝可以給官員肉體懲罰造成肉體痛苦,官員和百姓的輿論可以給皇帝精神懲罰造成精神上的痛苦。皇帝可以不顧輿論,專橫跋扈,大臣可以不顧輿論迎合皇帝意愿,但結果是皇帝本人被丑化得不堪,大臣因為得罪輿論而身敗名裂!
嘉靖一個老頭子了還要被海瑞進行羞辱,被說成是“蓋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嚴嵩,張居正等人賣力為皇帝效勞,結果卻弄得家破人亡。這樣由制度原因造成的結果,當然是讓大部分的皇帝,大部分的文官還是寧愿遵守約束。
于是才有大部分的時間里,明代文官個性張揚,皇帝的個人意志難以貫徹,甚至寸步難行的現象。
有些人所謂明代大部分皇帝之所以被文官的氣勢壓倒,意志難以貫徹執行,和制度沒有多大關系,不過是他們自己軟弱無能,對那些個性強悍的皇帝比如嘉靖,那還不是讓官員都服服帖帖,大氣不敢出一口。
套用這種邏輯,那是不是可以這樣說,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制止犯罪的制度安排,大部分人不犯罪不過是個性比較軟弱膽小怕事或者本身比較善良而已,那些個性強悍兇殘的人,不是照樣要殺人就殺人,要搶劫就搶劫?
照這種邏輯,現代社會的法律制度也是毫無意義的了,那最大的傻瓜都知道這種邏輯的可笑程度。
2、明代皇帝面臨的彈性約束和剛性約束以及突破約束的難度
如果要更具體分析的明代權力制約體系發揮作用過程,我們可以在給出一對簡單概念“彈性約束”和“剛性約束”的基礎上再進行論述。
所謂彈性約束就是指從技術上并沒有限制某個對象采取某種行動的可能性,而只是說當該對象采取某種行動的時候,會受到對應的懲罰,懲罰的強度取決于行動的強度。
所謂剛性約束則是指直接從技術上就限制了某個對象采取某類行動的可能性。
比如限制某人的行動自由,規定他一旦走出房間,就要挨一頓打,這是彈性約束,只要這個人寧愿挨打,那他從技術上說依然可以毫無阻礙走出這個房間。
直接把房間鎖上,或者直接把這個人捆起來,那無論這個人怕不怕挨打,他都沒有辦法走出房間,除非他想辦法沖破限制(比如把鎖砸開,在被捆的情況下,可以把身體移動到有鋒利邊緣的物體旁邊,把繩子蹭斷)。這是剛性約束。
根據以上的定義,我們一般所謂的法律對普通公民來說都是彈性約束(當然,對那些已經伏法被關進牢房的罪犯來說,就成了剛性約束了)。
明代中后期的權力制衡體系是彈性約束和剛性約束的結合。皇帝在把自己的意志轉化為國家政令上,受到的是剛性約束。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他的旨意可以被內閣封駁,也可以被給事中封駁。
一旦被封駁,那技術上說,他就無法把自己的意志作為國家政令頒發下去,別人可以名正言順的不服從他的意志;另一方面,他還受到信息和執行力的約束。他接受到信息絕大部分都是由文官集團提供的,而這些信息會直接影響他的的判斷,這個約束就是剛性的。另外大部分國家事務政令是需要文官集團去執行的,這個約束也是剛性的。
以上說的是國家政務領域,但在明代還有直屬于皇帝的暴力手段:廷杖、詔獄。皇帝在動用這些手段的時候,受到的是彈性約束,也就是皇帝可以動用這些手段對那些違抗他意志的官員進行肉體懲罰,但其代價就是,皇帝要受到輿論的丑化羞辱,要受精神上的懲罰。
要突破彈性約束,需要臉皮更厚一些,心理更殘酷一些,承受輿論丑化而造成的精神痛苦的能力更強一些。
而要突破剛性約束,不外乎三種辦法,一種是大規模動用廷杖詔獄等暴力手段威懾壓服住文官;第二種是分化拉攏一批文官和自己結為同盟;第三種是對一些事務上,繞開文官系統,直接委派自己身邊的宦官、
對皇帝來說,突破剛性約束是目的本身,而突破彈性約束則只能是為實行突破剛性約束這個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否則是沒有意義的、
皇帝為突破剛性約束,如果采用第一種辦法,用暴力手段來壓服文官,那勢必首先要突破彈性約束,要做好承受輿論惡評的準備。
問題在于文官并不是那么好壓服的,廷杖和詔獄對文官來說也是彈性約束,只要在他們的承受范圍內,他們依舊可以一浪接一浪前仆后繼的反對皇帝的意志。
只有當用廷杖和詔獄的規模和殘酷烈度超過某個閾值的時候,才有可能在一定時間和一定范圍內真正壓服住文官,也才有讓大批寡廉鮮恥,賣身求榮,道德卑下的小人公然占據政治舞臺的中心位置,依附投靠的機會。但代價就是要做好在文人和民間輿論中被丑化到不堪程度的準備。大部分皇帝也不是特種人,所以能夠承受這個代價的還是少數。
第二種辦法,和一部分文官結成聯盟,這條路也不是這么好走。當文官對抗皇帝的時候,他受到來自皇帝肉體懲罰的彈性約束,但當文官試圖迎合順從皇帝的時候,他卻要受到來自反方向的雙重彈性約束,一方面是來自輿論的鄙視嘲笑丑化,造成的巨大精神壓力精神痛苦;另一方面,為了迎合皇帝,他勢必得罪文官群體中的許多人,這些人或明或暗的會來傾陷他,明的是公開彈劾,羅織出罪狀;而暗的就手段無所不用了,設計種種陷阱圈套等他去鉆。一般說再強的強人也頂不住這種長期的明槍暗箭。最后的結局不但是名裂更是身敗,自己倒臺是輕的,累及子孫家人,家破人亡也難免。而且不但不能招來多少同情,反而會被大多數人拍手稱快。
嘉靖大禮議的成功實際上是得到一批文官支持后的結果,本來他已經妥協了,但正是張,桂等人的支持,才讓他有可能翻盤。而通過大禮議本身又分裂了文官陣營,拉攏一批打壓一批,而被拉攏的那批人則因為已經得罪了文官陣營其他人,沒有退路了,只能依附皇帝了,這才讓嘉靖的專制成為可能。
而萬歷呢,立太子的問題上終歸失敗,并不是他個性不夠強硬,實際他堅持的時間比嘉靖的大禮議要長多了。和文官斗了十幾年,到萬歷二十九年想下旨搞點迂回拖延戰術,結果還是被當時內閣首輔封駁,來了個“臣萬死不敢奉詔“。正因為找不到文官來支持,他最后當然只能失敗了,只能屈服在文官集團的意志之下。
萬歷為什么找不到文官來支持他呢,自然有很多因素,但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恐怕就是因為當時文官對前車之鑒嚴嵩和張居正的下場印象太大了。
嚴嵩、張居正兩人,一個謀私,一個為國,都以不惜得罪大部分文官階層為代價,最后的下場都極慘,都落得一個聲敗名裂,家產被抄,子孫受罪的結局。
有這樣慘痛的例子作為前車之鑒,那么以后的稍微有點世故聰明的內閣首輔再愚蠢,也決不會再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傻事,決不會再去做這種身為內閣成員,卻去討好迎合皇帝的蠢事,皇帝可以得罪,但象群狼一樣虎視耽耽的文官團體是絕對不能得罪的。還是安分守己的做好文官集團利益代言人的角色才是正經。
沒有哪個文官敢于再來頂缸,突破雙重彈性約束,冒著天下之大不韙,和萬歷結盟。而沒有文官的合作,萬歷就沒有辦法突破制度上的剛性約束,最后只能徹底屈服。
至于第三種辦法,依靠宦官繞開文官系統。如果在不同時采用第一種,第二種辦法的時候,單純第三種辦法,基本上沒有太大的作用。宦官本身的能力,知識水準都無法和文官相提并論,而且名聲太臭,在政府系統外另起爐灶,效能也不可能高。實際上萬歷征收礦稅,部分采用的就是這個辦法,但被文官攻擊的狗血噴頭,在各地都被瘋狂抵制,最后因此而增加的收入是相當有限的,無法根本上扭轉當時的財政困局、
如果用宦官的同時,再配合第一種和第二種辦法,由宦官出面進行殘酷的暴力威懾,由宦官出面拉攏一批官員結成同盟,這確實可以在短期內實現更大程度的專制。宦官本身因為就是受鄙視的對象,榮譽感羞辱感比皇帝要淡漠得多,有破罐破摔的味道,所以在動用廷杖詔獄等手段的時候,更容易突破彈性約束,更少對輿論的顧忌。
但話說回來,這也僅僅是相對而言,從根本上說宦官也要受類似的雙重彈性約束。他鎮壓的越厲害,潛伏的仇恨也就越厲害,最后被反撲的下場也就越慘。
一般的宦官衡量利害得失,能不顧一切的畢竟還是少數,這也是為什么整個明代二百七十多年,真正能作威作福,稱得上專權囂張的太監也就只有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等人加起來的十八年時間而已。
3、文官、皇帝、宦官三種權力制衡關系綜述
總之,明代的政治體系是各方面的力量之間相互平衡相互制約的體系,但這個體系中最核心,權力最大,起作用最大的還是文官。而文官集團代表的利益,所推行的政策又和民間的輿論,民間的利益之間有千絲萬縷的瓜葛。
皇帝要貫徹自己的意志,必須突破制度上的剛性約束,但無論采取三種辦法中的哪一種辦法,實際上都并不容易,也正因為如此,在明代270年的時間內,一大半以上的時間,官員都能保持自己的獨立精神,皇帝的行為都受到相當大程度的約束限制。
即便在被許多人目為皇帝專制或者宦官專權的的時期,真正起最大作用的仍舊是文官,表面上看是皇帝和文官斗,或者宦官和文官斗,背后的真相其實往往是文官內部不同派系之間在互相斗,而皇帝和宦官恰恰是充當了一個被利用的工具而已。也就無怪明人編的《清流摘鏡》序中評天啟魏忠賢之禍的時候說“是縉紳殺縉紳也”
正因為如此,所以明代才有這樣的現象,當文官收回自己的支持,那原因看似穩固的皇帝專制或者宦官專權也就土崩瓦解了。
如果要評論明代文官、皇帝、宦官三者之間的關系,可以打個比方。
就比如一架天平,左側放10斤的物體,右側放9斤的物體。天平完全倒向左側,但這個時候,如果你在右側加上兩斤的砝碼,天平完全倒向右側,在明代的政治天平上,一些囂張太監和皇帝的聯盟,實際上就充當了這個砝碼的作用。表面上看他們當時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但從本身的分量來說,其實仍舊是很小的,真正的重量還是在文官那邊。皇帝和太監通過把自己的砝碼投向一部分文官,讓他們在權力天平上獲得優勢,而這些文官則以讓皇帝和太監滿足自己的一些欲望作為回報
這其中皇帝本身具備意識形態所授予的砝碼的資格,如果太監拋開了和皇帝的關系,那就是連當砝碼的資格都不具備了。魏忠賢等天啟死后,盡管掌握東廠,掌握錦衣衛,盡管他的親信占據了朝廷內大部分文官要職,但他那看似炙手可熱的權力,沒多久馬上就土崩瓦解就是這個道理,就是因為沒有皇帝這個關系,他連當砝碼的資格都不具備。而他掌握的權力確實已經等于皇帝的權力,但問題是在明代,皇權已經相當萎縮,這些權力脫離了文官意識形態上的許可,在文官集團的力量面前仍舊是一文不值。所以魏忠賢只能自殺了局。
至于皇帝一定要利用某些太監才能讓自己的意志,有更大的實現可能,本身是因為作為皇帝,他個人榮辱心理,羞恥觀念和普通人是一樣的,他突破輿論帶來的彈性約束的程度有限,使用廷杖詔獄等手段的程度突破閾值的可能性較小。所以他如果單獨一個人,他要決定把自己砝碼投向哪一邊的時候,是要受到重重觀念的約束,他就算不為自己的名譽考慮,他也要為自己的長遠切身利益考慮。
而個別太監不一樣,他們可以把一切顧慮到拋棄,甚至自身的長遠利益都要放在一邊,圖痛快一時,這種顧前不顧后的變態心理,可以讓他們在短時間內和皇帝階層的聯盟所代表的權力砝碼在決定投向的時候,更囂張,更無所顧忌,更不受意識形態約束,更沒有道理上的依據。(但話說回來,這樣的太監也是少數)
這樣做的結果,其實他們自己的利益最終也受到損害,他們自己也沒有好下場。就比如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他們的下場都是很糟糕的,除了汪直被流放外,另外三個都死于非命。所以即便是太監,從這個意義上受到制約也很厲害,整個明代真正不顧自己的厲害關系,不怕自己遭遇悲慘下場而效仿王振,魏忠賢的也是少之又少。否則,最后倒霉的還是他們自己。
五、明代的制度鼓勵獨立人格而非改造人格
有人會說,你把明代的文官說得那么厲害,那么有獨立人格,有抗爭精神。那為什么魏忠賢時期有那么多厚顏無恥,立生祠的官員,為什么明亡后有那么多觍顏投降李自成和滿清的官員?可見明朝的制度也不過是培養了一群軟骨頭的奴才而已!明朝時期奴才風氣就很厲害了云云。
抱有這種說法的人,一定是有個誤會。他們認為在古代一種制度,應該是讓大部分人改造成孟子所謂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圣人,品性高潔,絕不向邪惡低頭的硬骨頭,一定是徹底消滅了人群中那些見風使舵、見利忘義、卑鄙兇殘的小人了,否則就會讓他們大失所望。
我想他們大概是直接拿共產主義的標準來要求古代的制度了,他們的這種評判標準實際上即便現代的任何國家都無法實現的。
奴才現象任何社會都有,古代社會有,現在的社會有,西方的社會同樣有,關鍵是哪個為主流,哪個為常態。在明代的常態主流是官員如果敢頂撞皇帝,能斥責皇帝,就被大眾輿論稱贊,就榮耀無比。相反如果低三下四迎合討好皇帝或其他得勢權貴,終究是受到輿論的鄙視和嘲笑。
如果是大部分普通人迫于暴力淫威下,不得不屈服,這不叫奴才風氣,這不過是大部分普通人保存生命的天性,只不過是他們不具備堅貞不屈的過人道德而已。
而且在目前為止的任何社會,任何制度下,為貪圖富貴或實現自己卑鄙野心欲望而寡廉鮮恥無惡不作的人,在人群中總是存在的。一般的正常條件下,這些人沒有表現的機會。而一旦條件合適,這些人就會出頭露面,成為風云人物。這是古今中外,無不如此,以此來裝模作樣,煞有介事的把明朝魏忠賢的三年時間,以及明亡后眾多的漢奸的無恥表現,拿來說事,大做文章,本身就是偽善之至。
真要類比,就拿二戰前后的法國來說,二戰時法國投降德國,成立傀儡政權,大部分法國人當順民,為德國人效力賣命的法奸也不在少數。按照有些人煞有介事評判明朝的標準,又當如何?是不是也要擺出樣子,痛心疾首對民主自由的法國把人變得如此卑下無恥,缺乏血性,大加聲討?
所謂自由民主的現代法國尚且如此,那對明代來說又有什么可以苛責的。
真正成為奴才風氣的是,一個國家被侵略,民族壓迫的暴力統治下的奴役已經成為社會常態,已經維持了幾十年甚至上百年,這個時候屈服于異族統治以及把自己定位成皇帝的奴才,不再是暴力威脅下的不得已,也不再是少數卑劣小人的特權,而是成了大多數人心甘情愿心悅誠服的事情。連原本骨頭比較硬,品德正派的人都把向統治者獻媚討好,完全喪失自己獨立人格當成了天經地義的事情,這才是所謂奴才風氣!
而這就是清朝統治下的中國的情形!這能和明代的情形混為一談么?這種奴才風氣的遺毒到現在還存在,比如拍電視劇為清朝的屠夫劊子手歌功頌德,現在當然早就不存在滿清的屠刀了,只能說是清朝奴才風氣還未驅除干凈的表現了。
明代政治制度的可貴之處,并不在于它把大部分普通人改造成了品性高潔,堅貞不屈的圣人。而在于它能讓大部分普通的人,也就是品性不堅、性格軟弱、趨炎附勢、貪生怕死、甚至少部分貪圖富貴或別有野心的總而言之充滿種種人性弱點的人在大部分的時間里表現自己獨立精神抗爭精神,公開表達自己或自己所屬團體的獨立利益訴求,為自己認為正確的道理和上級乃至和皇帝進行對抗。
同樣的人,在清朝統治下是奴才,但能在明代二百七十年的大部分時間里表現出人性尊嚴,獨立不羈的那面,那就已經值得贊揚了。
所以當我們看到明代官員那種一浪接一浪反抗皇帝意志被廷杖也在所不惜的現象,看到明代官員那些嬉笑怒罵把皇帝攻擊得狗血噴頭的奏疏,不必認為這些官員都是多么剛正不阿,高尚耿介的人。
恰恰相反他們當中絕大多數人之所以這么做,僅僅是因為這么做能更符合自己的利益,能給他們的仕途帶來更好的回報,只不過是明代的制度在大部分時間里更鼓勵他們堅持自己的主張,更鼓勵他們張揚自己的個性。
當然在明代或許確實熏陶培養出了比其他時代占據人口比例更多的剛介耿直的知識分子,也確實能讓這些人在政治舞臺上有更多的表現空間,吸引更大的注意。但這些人在人群總數所占據的比例仍舊在一定限度以內,而不會越過少數對多數的門檻,也不會消滅人群中那些卑鄙無恥不擇手段的人,這點是不必抱過奢的幻想。
也正因為如此,所以當我們贊嘆于明代文官和知識分子個性張揚,浪潮一樣和皇帝對抗的場面的時候,也不必奇怪在魏忠賢時期,會有這么一些卑躬屈膝,厚顏無恥的人。人是同樣的人,只是環境不同而已,更不必奇怪在崇禎殉國后,有相當多文官屈膝投敵,恬不知恥。
但如果因此對明朝加以挖苦譏諷,嘲笑不已,甚至因此認為明朝的制度和清朝沒有什么區別,可謂相當不明智。事實上現在那些嘲笑的人,如果讓他們面臨相同的情境,多半表現得更加軟骨頭,更加卑下。
現代的中國,也出現類似外敵入侵,或者政治大變故之類,表現奴顏媚骨,卑躬屈膝,下賤無恥的人數比例是會比明代多,還是少?這個問題,不知道有多少人會作出樂觀的回答?其實看看不遠的文革時期舉國狂亂的表現就知道答案了。
如果真要較真的話,明末鼎革之際,殉節死難,剛烈不屈的人數比例還遠遠多于現代史上面臨外力侵略征服時大部分國家的情形,也是中國歷史上表現最突出的時代。正如時志明在《山魂水魄——明末清初節烈詩人山水詩論》中說的那樣:“明末的士子學人,忠臣英烈,遠甚前朝各代,縱然南宋之遺臣烈士在形態上亦非其比”。 “無論時世之艱迫,陣容之強盛,氣節之凜然,任何一個時代的節烈之士都不能與明清易代相比” [1]
光說死難人數就足夠了,明末時候中國人口已經在兩億左右,有的估計甚至接近三億,而到清初,統治初步穩定后統計的人口一億都不到,是超過一半的人口都死在這場浩劫當中了,至少超過一半的人都沒有能活下來做清朝的順民,這其中因為英勇抗爭而死者不在少數。因為反抗的激烈,蔓延不絕,清朝在明代中央政權已經瓦解,并且具有強大武力的條件下,用了四十多年的時間才算勉強平定,這在中國歷史上也是罕見的。
現在許多人印象明末只有投降一片,而看不到風起云涌的抗清斗爭,看不到大量殉節死難的官員,那是偏頗宣傳造成對歷史真相的扭曲了。至于用所謂清朝十萬軍隊就征服上億人口的明朝中國來諷刺明朝的社會和人民更是無知無恥,對因為內亂合法政權被推翻后的國家來說,各種抵抗外侵力量就成了散沙,而平民自發組織的反抗是根本無法和專業化的軍隊抗衡的。他們要諷刺為什么不諷刺一下二戰時期半個月就被德國占領的法國呢?
六、明代政治體系超前化的利弊
明代的政治體系有許多不完善的漏洞,也有許多不人道不人性化的地方,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但就當時的時代來說,與其說這個體系落后專制,倒不如說這個體系已經在政治的民主化公開化方面走得過于超前冒進了,在政治權力的分立和制衡方面,也遠遠走在世界的前面。
對比一下,西方當時還有宗教法庭火刑燒死異端,宗教專制之類不僅占據權力的制高點,也占據輿論制高點。就是后來與明亡同時代英國資產階級革命,英國的國王當時還可以解散議會,還可以組織自己的軍隊,而對受到重重約束的明朝皇帝來說,這是難以想象的。
明代的政治體系也正因為過于冒進,和當時社會發展的科技水平,人民的覺悟水平都不相稱,這導致了許多惡果。最明顯的是效率低下,扯皮不斷,任何一項政府措施,都會招來重重批評,掣肘難行。
稅收問題,始終加不上來。代表民間工商業階層利益的文官們每天每日給崇禎灌輸的就是稅收已經太重了,不能再加了,不能再加了,勉強要加只能是農業稅占據大頭。結果最后只能財政破產。結果到了滿清了,原來所謂不能再加稅的地區,被滿清敲骨吸髓的掠奪之后,民脂民膏全入虎狼之口,民間的財富全被滿清搜刮用來鎮壓抗清起義,鞏固其統治了。
戰略問題,明末苦于兩線作戰,如果只對一方,國家壓力可以大大減輕。所以當時有人提出安內攘外,先集中精力解決內亂,崇禎也希望先議和,騰出手來再說。按照錢穆的說法,兵部尚書也同意了,但給事中不同意要封駁,這個事情就沒有辦法進行。“直到明代快亡國,內部流寇張獻忠、李自成猖獗作亂,外面滿洲人要打進關來,皇帝主張先平流寇再打滿洲人,此即所謂先安內,后攘外。這本也不錯。商之兵部,兵部尚書也無異議。但被給事中們知道了,他們群起反對,皇帝無奈何,把兵部尚書撤了。有人說,明代亡國就亡在這些處。政策總難貫徹,發言盈庭,如何叫國家渡過這危險”
遷都之類問題也是這樣,一提出來就有人反對,也不了了之
以上這些問題都成了許多人攻擊明朝政治的借口,說是明政府的腐敗無能,明代皇帝的水平低下,同樣是這些文官,滿清很有效的用他們鞏固了自己的統治,而明朝卻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云云?
這種觀點的問題是分不清社會的進步和政權的鞏固有時候并不是一回事情。
有利于社會進步的事情,未必有利于維護政權;而有利于維護政權的事情,未必有利于社會進步。
在明代的體制下,這些文官是人而不是奴;而在滿清的軍事暴力、民族壓迫政權之下,這些文官成了奴,喪失自己獨立思想和尊嚴的人
對一個政權來說,用起來最順手的當然還是奴才,注意奴和人還是區別很大的。奴為了主子,屠殺百萬千萬人都覺得理所當然,奴能為主子盡心辦事賣命效力,能為了維持這個政權不惜一切代價,倒行逆施,喪權辱國,割地求和,敲骨剝髓的搜刮百姓民脂民膏都是家常便飯。這就是奴!
滿清的這樣的奴才確實很多。同樣的官員,在明代是人,所以忙于爭論是非對錯,考慮尊嚴得失,顧慮輿論道德等等,許多地方都施展不開手腳,而到滿清統治下變身為奴才之后,就只需要考慮如何盡奴才的職責,結果其才能真是發揮得淋漓盡致了。
明朝多的是人才,而不是奴才,所以有溫體仁,有徐光啟,有劉宗周,有黃道周,有孫承宗有孫傳廷,有楊嗣昌,有盧象升,有傅宗龍,有倪元璐,有方以智等等,民間有宋應星,有張溥,有馮夢龍,有黃宗羲,有王夫之,有傅山等等。
但正因為他們是人才,而不是奴才,所以這些人意見不同,觀點不一,互相爭吵,所以這些人始終不把無條件不擇手段的維護政權本身當成可以認可的行為。
他們可以在財政山窮水盡的情況,還在拼命反對增加稅收;他們可以在已經把反叛者逼得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因為道德上的仁慈觀念(所謂“寇亦我赤子也”),還給反叛者活路(結果被反噬);他們可以在急需將領擁護的情況下,還在主張嚴厲整治搶劫百姓的軍隊兵將,甚至因此造成兵變;他們可以在兩面作戰的情況下,還在因為維護一向的價值觀念而反對暫時議和。
因為他們是人,不是奴才,所以他們有太多的道德感,太多的榮譽感,尊嚴感。因此他們在維護政權方面效率低下,放不開手腳。
這對政權來說是一個悲劇,可是對一個文明真正長久不衰的活力,真正能夠新陳代謝,吐故納新,發生進化來說,卻是必須的。
明代是人才太多了,對文明進步來說,人才自然越多越好,但對單純維護政權來說,卻未必是如此了。
就如同西方近代變革時期,法國大革命,當時的社會就是越有活力,人才越多,就越是要陷入到大動蕩,大混亂之中,當時的波旁王朝就越是要垮臺,但對社會的進步來說,這樣的動蕩和混亂卻又是必須經歷的階段,否則就是永遠停滯的僵尸。
明代晚期和末期也正是如此,只可惜的是明代的中國旁邊正好有一個文明程度遠比明朝落后而且全民軍事化的政權,乘虛而入,而法國旁邊則都是和它相近的同一文明體系的國家,這也是區別了。
就歷史而言,一個社會發展到某個階段,要想再進一步,有時候就需要原先的政權因為一些原因無法維系下去,然后整個社會產生權力的分化重組,然后文明能在一個新的平臺上更持久的向前發展。如果原先政治體制是落后的,經過這個調整就可以進步;原先的體制如果有過于冒進的一面,也可以經過這個過程往回收一些。
而且客觀的說,一個政權有強大的時候,也必然有無力的時候,一個朝代有興盛的時候,也必然有衰弱的時候,否則這就不是人的政權,也不是人的朝代,也不會有人的進步了。
但無論政權強弱如何,朝代盛衰如何,只要大家都是有獨立人格獨立意志的人,那這個文明就是有活力的文明,就是能夠不斷進步的文明。政權可以倒下,而文明卻可以不斷新陳代謝的發展,政權不會為了維護自己的存在,而喪心病狂的采取一切扼殺文明活力的措施。明代的中國就是屬于這樣的文明,即便在明代晚期政權衰弱乃至明末明亡的情況下,科技,思想,文化,藝術眾多領域都表現出令人贊嘆的蓬勃活力,而且這種活力是扎根在本民族自身個性自身土壤基礎之上的。因為這是一個人的社會,而不是奴才的社會。
就當時明末的情形而言,在沒有外來入侵的情況下,思想的活躍,物質的進步,民權思想的高漲,自私觀念的倡導,個性解放的流行,知識分子的獨立精神等等都是對社會進步有利的,就算明政權因此垮臺,但社會的進步不會有損害,反而象蛇蛻皮一樣,更成長一步。
而在落后的軍事化野蠻政權窺伺的情況下,事情就不一樣了。明政權垮臺了,其他力量更沒有辦法抵御外來侵略,結果原先那些有利于社會進步但不利于維持政權的因素,因為失去了政權的保護,反而間接成了導致社會陷入浩劫,幾百年倒退的因素,這是歷史的吊詭。
作為我們來說,歷史的塵埃已經落定。需要的不是因為后來的結果而對明代的政治體制扣上種種嚇人罪名,給明代的皇帝扣上種種罪名,大加聲討。而是真正客觀的分析一下明代的政治權力結構究竟是怎么回事,在整個明代究竟是怎么演變的,怎么發揮作用的。拋除成見,分析明代的政治權力結構究竟是落后還是冒進?導致明朝政權后期效率低下,以至無法度過危機的真正因素有哪些?而非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象老和尚念經一樣重復些什么封建專制,黑暗腐敗之類的濫調,然后什么腦筋也不動就完事了。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