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幾天武漢幾乎每天都收到幾次氣象局發布的暴雨、大風預警,一次預警都沒有變成現實。結果,相距幾百公里外的湖北隨縣遭遇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暴雨,12小時降雨超過500mm,超過當地有記錄以來的歷史極值。不能不說,現在老天確實太過任性了。
隨縣降雨發生在夜間,柳林鎮最深積水達5米多,淺處也有3米多。大雨中,政府部門連夜通知,結果警車也被洪水沖走了。據說當地氣象部門一連發了十多條紅色警報,一方面很多農民說根本就沒有收到預警,另一方面,收到預警的農民也不清楚紅色預警意味著什么,應當轉移到哪里去。當然,氣象部門與當地政府也萬萬沒有想到會遭遇超過歷史極值的大暴雨。結果,柳林暴雨造成21人死亡。消息傳來,湖北省紀監部門立即出發,到隨州現場追責。
幾年前到浙江調研,正好遇到臺風可能登陸,當地政府為了安全,就要求所有可能有風險農民搬到高處或政府指定地點。這樣的事情幾乎每年都有,有時一年幾次,結果都是臺風沒來。農民尤其是老年人就堅決不愿意搬出來。他們發誓出了問題自己負責。實際上,臺風登陸造成死亡,農民當然要對自己負責,干部卻仍然要被追責,所以干部就必須想方設法讓農民搬到安全地點,并因此與村民產生沖突。
相對于柳林這樣的千年不遇的特大暴雨,寧海臺風登陸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如果柳林也要追責,寧海以及每個地方只要出現事故,都應當追責。
為了不被追責,最好的辦法就是提前發預警,預警程度越高越好。沒有千年一遇的暴雨不要緊,風險就是萬一遇到了呢?問題是,經常發預警,就相當于老喊“狼來了”,誰也不害怕,狼真來了就沒辦法了。
8月13日一個網友發我私信,照錄如下:
賀教授,懇求你將基層負擔重作為一個課題調研一下。現在縣鄉一級的工作真是沒法干了,形式主義泛濫成災,各種督導檢查層出不窮。比如明天要下大雨,市級政府發通知,安委辦發通知,氣象局發通知,市委發通知,氣象災害指揮部發通知,住建局、農業農村局等市直部門發通知;省政府發通知、省委發通知、省直部門發通知,中心意思就是提醒做好大雨防汛救災工作。黨史教育層層加碼,日夜抄筆記,每天發通知報材料;每天學習新思想談心得體會,誰自己寫?都說一些言不由衷、冠冕堂皇的話;各種審計、督查多如牛毛,而且要陪餐。基層5+2,白加黑的干。基層干部怨聲載道!長此以往國將不國。
這名網友正好提到下雨預警的各級政府和各個部門通知的問題。
這名網友私信,我發到今日頭條后,被點贊最多的一個跟帖:
“各種工作QQ、微信群、手機里的各種APP、辦公電腦USB插口根本不夠用,內網、外網、政務網,各種平臺系統時不時更新換登陸名、登陸碼……,在鍛煉超強大腦”。還有一名跟帖:“我是一個安全科室的負責人,我也覺得沒法再干下去了,準備找領導談改為非領導職務,雖然心有不甘,但是已經筋疲力盡了”。還有一個跟帖:“上邊千條線,鄉鎮一針穿,舉手騷白頭,案牘堆如山”。數百條跟帖無一不是抱怨。一個碩士畢業到鄉鎮工作三年被提拔當了副鎮長的女學生發來微信:“賀老師,一早看到您發的今日頭條,我強烈附議,真的是身體掏空了的工作,所有生活都是工作,沒日沒夜,也想為人民服務,但所有都是上級下發文件,鄉鎮落實,加上上級檢查調研,各鄉鎮來排名,這都是工作方法,激勵各鄉鎮互相比加油干,排名末尾或沒完成就問責,就考查,就績效掛鉤,經常忙到沒有一點給家人的時間,身心俱疲。我算能吃苦,但也熬得人的身體要垮了”。
一名在省廳機關工作的朋友發來微信:
從省級到鄉級都差不多。我就先說省行政部門吧,1、文件巨多,各種文件,根本沒時間看,到一個處室某項實務的經辦手上就看不過來,何況處長那里,何況副廳長那里?廳辦公室集中全廳的。實際落實的沒幾個,比如垃圾分類,比如營商環境建設(我要交了營商環境建設報告,諷刺的是同時也遇到地方政府對招商來的老板不誠信案例)。
2、會議多,處長們很難在辦公室坐下的,不是開會就是在開會的路上。我找他們簽字,跑幾趟找不著,因為他們在開會呀。
3、形式主義與實體主義一個都不能荒廢。比如,實體的工作,沒做好,如我現在搞的司法有關工作,過不了關,現在監察介入,問責。形式主義我就不多說了。
我這幾年在機關,有1/3的時間在應付什么巡視、營商環境、誠信建設。。。就是提交報告,一份材料炒來炒去。
現在省級各項業務都講簡政放權,實際上簡政不多,下放權很多,導致市縣鄉工作量越來越大,但人員編制又沒有增加,不(積極)作為,推卸更嚴重了,俗稱內卷。行政部門以前爭權,現在都不要權了,因為作為就會出錯,出錯就會問責。
二、
基層很忙,其中很大一個原因是上級權力部門任性,隨意加重基層負擔,上面一句話,基層跑斷腿。當然,僅僅說上級有權就任性也不全面,因為上級也很忙,包括發通知也是要花時間的,以及上級必須周全考慮,萬一哪里出了事情呢?多發一個通知,多考慮一下萬一,就可以避免出現安全事故,就可以挽回財產甚至生命損失,這該是多么巨大的收益啊。雖然只是萬一,是小概率事件,問題是,萬一也是萬一,萬一碰上了呢?
當然上級部門做事情,不能只是看概率,碰運氣,而必須要看到趨勢,看到苗頭,然后再進行決策。問題又是,上級部門要是看不到苗頭,判斷不了趨勢,以及不夠自信,萬一判斷錯了,誰來負責呢?因此不如有棗沒棗打三桿,有事無事發個通知,發了通知,自己就可以免責了,上級來追責,至少自己就可以說盡到了領導責任,錯誤都在下面不執行。同樣的問題是,有事無事發通知,提醒下級注意防范,下級每天都收到上級無數通知,下級除了忙亂地回復和應付以外,哪里還有時間結合本地實際進行安全排查?且天天都是狼來了,客觀上也讓基層變得麻痹,真的狼來了,反而以為在說假話。
有些事故確實是因為責任心不強,誤判趨勢造成的,就應當負責任。有的事情確實是小概率事件;千年一遇的事情不大可能重點提防;還有一些事情就純粹是偶然事件,不可能預防。現在的問題是,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出了事故,就一律追責,不僅要追基層的責任,而且要追領導責任、部門責任,領導和部門就好通過向下發安全責任通知,簽安全責任協議,來向下級向基層甩鍋,以在后來的追責中可以減輕責任。
三、
也就是說,上級向下級發通知,來下級檢查,召開會議,并不只是權力的任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上級要通過這些行為來為萬一出事之后甩鍋提供依據。雖然這種甩鍋不一定能成功,但萬一成功了呢?以及雖然基層工作中出現事故被追責到上級部門的可能也是萬一,但萬一碰上了呢?何況當前輿論環境中,幾乎每天都是這種追責查處各級官員的消息,這些消息讓人心驚,讓人膽寒,讓人必須要防萬一。上級所有部門也就要通過不斷發通知、開會議、搞檢查,來防范事故,及更重要的甩責任,以及尋求自我心理安慰。
更糟糕的是,只要出事故就不分清紅皂白地追責,往往也是地方政府做給更高級政府及社會看的,是向上級和社會的交待,是要撇清責任,防止被追責。為了給上級和社會交待,在事故追責中,就傾向從重從快處理基層干部,及處理相關部門,甚至不顧實際擴大追責范圍,通過對事故責任人的清算(嚴重違紀違法)來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展。
上級部門與社會輿論不問事故的復雜原委,一味追責,地方和基層部門面對難測偶然事件,就會表現出驚恐不安,就會出現心理障礙,就只能通過不斷甩鍋來尋求心理安慰。
因此,在追責這件事情上,實事求是也是極為重要的。
因為地方要對基層負責,基層出現問題,上級也會被更上級追責,所以上級也就必須要有相匹配的向下級和基層提要求的權力。表現出來的是基層的忙亂,原因是上級的卸責與不負責任,根本則是上級部門和社會大眾要求太高,防萬一不講成本,以及社會缺少包容心。
四、
心理學上有一個實驗,就是人對風險的感知能力如果超過0.5%,就會焦躁不安,而低于0.5%則可以承受得住。我們這個社會不應當通過人為增加風險來讓整個系統陷入到完全無效的形式主義和內卷之中。必須要改變了。
2021年8月15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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