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東省的最低工資是2021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的。到今天(2024年12月2日),已經整整三年。
2004年,原勞動保障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了“最低工資規定”(21號令)。 該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2015年,由于經濟形勢的變化,人社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14號),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2017〕14號)進一步明確,“將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由兩年至少一調改為原則上三年至少一調”。
總之,根據目前的法規,最低工資至少要三年調整一次。 但目前廣東執行的還是2021年的標準,明顯已經超過三年了。
筆者查了很多資料,沒有看到任何修改最低工資調整頻率的文件。廣東目前的做法,并沒有給出任何解釋。只能說,官方對于三年,有不同的計算方法?究竟多久算三年呢?或者不到四年,都算三年?
最低工資有多重要?
有人會說,大部分人的收入都是高于最低工資的,調不調整不重要。實際上,最低工資非常重要,很多工廠、公司的基本工資都是貼著最低工資的。員工的收入之所以高于最低工資,主要是因為長時間加班。但加班費的計算也是基于最低工資的。如果最低工資不漲,收入就很難漲。
另外,很多公司給員工買的社保也是最低檔的,也是基于最低工資計算的。
最低工資本來是底線的,但在我們這里成了基本標準。
廣東到現在為止還是執行三年前的標準,但物價和各種消費需求已經不是三年前的樣子了。在廣州或深圳,吃一碗粉都要20來塊。而深圳的最低工資只有2360元,一個月全拿去吃粉,也就是100碗。 但一個人要生存,還要租房、交水網電費、買衣服,等等。更不要說子女上學,撫養老人了。深圳已經是廣東最高的水平了,緊鄰的東莞只有1900元。一個人如果僅僅依靠最低工資,在大城市是完全無法生存的。
廣東是如何一步步落后于江蘇的?
很多媒體都喜歡比較廣東和江蘇的GDP賽跑。廣東持續多年保持中國GDP第一,而江蘇緊隨其后,大有趕超的趨勢。媒體們津津樂道于這種宏大敘事。但是作為普通人,哪里的經濟總量是第一,跟自己沒關系。哪里的工資更高才更重要。
在這方面,江蘇已經超過廣東了,不管是絕對值,還是調整的頻率。
2011年,江蘇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只有1140元,而廣東達到了1300年。但是在這之后的三年里,江蘇每年調整最低工資,到2014年已經達到了1630元,而廣東兩年調整一次,只有1550元,落后于江蘇。 后面幾年里,兩個省調整的步伐都慢了下來,但江蘇的工資調整還是比廣東更頻繁。到了2024年,江蘇的工資又超過了廣東。
今年9月25號,中央出臺“高質量就業二十四條”,明確提出要“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市場經濟下,政府無法強行要求企業加工資,而最低工資就成了調控工資水平最直接的手段。只要政府提高最低工資,企業的工資水平也會相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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