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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民代表,就沒有人民共和國

于泮泉 · 2024-03-11 · 來源: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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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民代表,就沒有人民共和國

 

一年一度的“兩會”在科學地總結2023、科學地規劃2024的經濟社會發展與政府工作,強調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完成了各項議程后,勝利閉幕了。會議中,黨和國家領導人同代表、委員一起共商國是,還有不少代表、委員的提案緊貼民生,表現了其作為人民的代表應有的責任擔當,不禁讓人伸出大拇指,高度贊賞!只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頻繁地出現,就是不見“人民代表”的字眼出現于新聞報道中。這不禁讓我想起了筆者在十多年前的2011527日發表于烏有之鄉的一篇文章《是人民代表,不是人大代表》http://oisum.com/Article/sichao/2011/05/228419.html至今,我仍然堅持認為,這篇文章的基本觀點是正確的,而被人們反復提及的“人大代表”之稱呼則是不科學和經不起推敲的。只有正本清源,將“人大代表”正名為“人民代表”,才能更好地發揮出代表們的應有作用,做好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真正體現出我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性質,才符合我黨、我國的根本指導思想——馬列毛主義的真諦。

人所共知,我國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說,我國不是一般的“國”,不是一般的“共和國”,而是人民的共和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只有人民,才應該是我“人民共和國”的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我認為,這同當年的蘇俄共產黨人喊出了“一切權力歸蘇維埃”、我黨在大革命時期領導農民運動時喊出了“一切權力歸農會”的口號一樣,是最能體現我們共產黨人的根本宗旨、最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最能反映馬列毛主義真諦的原則規定。在今天堅守習近平一切以人民為中心理念的中國,這個憲法規定,更是我們的一切政治稱謂、法律稱謂的確定與改變、所有國家機關的一切行為運作,統統都必須遵循的最高憲法原則!

我國《憲法》還規定,“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各級監察委員會、乃至各級人大常委會等國家機關均由相應的人民代表大會民主選舉或決定產生,并均應對產生它的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產生它的人民代表大會監督。“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什么叫“人大代表”? “人大”就是“人民代表大會”這個國家權力機關的簡稱。顧名思義,“人大代表”顯然就只能被看作人民代表大會這個國家權力機關的代表。不講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能代表“人大”這個國家機關說法的本身就很荒謬;而且,如果每一位代表都只想去代表“人大”這個國家機關說話、辦事,只想本末倒置地對人民代表大會這個國家機關負責,把選舉他當代表的人民丟到九霄云外而不想對人民負責,不想受人民監督!說這是對人民的背叛,可能言重了,但很難找到更恰當的詞語來描述它。

當組成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們都把自己看做“人大代表”而不想做人民代表,不想對人民負責,而只想對其中的一個國家機關(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人民代表大會這個國家權力機關,乃至我們的整個國家機構又怎能“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個最高憲法原則豈不變成了一句空話?“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還有任何可以實現的絲毫可能性嗎?

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不要以為“人大代表”與“人民代表”僅一字之差,其具體含義沒啥區別。事實完全不是那么一碼事!叫人民代表,他就必須為人民說話辦事,對人民負責;如果他違背了人民意志,人民有權隨時改選撤換他;叫人大代表,他只須為人大負責,其說話辦事,就無須考慮人民的意志與呼聲(就如人民警察,如果把前面的“人民”二字去掉,他執法時就完全無須顧忌人民的感受了一樣)。只有把“人大代表”正名為“人民代表”,才會一切都順理成章。否則,只有“人大代表”而沒有人民代表的“人民代表大會”還會是人民的代表大會嗎?沒有以工農兵為主體的人民代表組成的人民代表大會,還會有人民當家作主的人民共和國嗎?這不是繞口令,而是已經鮮明地擺在世人面前的嚴肅政治問題!由此,我們必須旗幟鮮明地指出:沒有人民代表,就沒有人民共和國。

不要以為“人民”只是一個抽象的名詞,不同人對它可以有不同的解讀,但這不等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真理只有一條!我國憲法對“人民”有著明確的定義。我國憲法第一條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就以國家制度或國體的形式明確說明了,只有工農大眾才是我國人民的主體。這一國體表現在政體上,就是工農大眾的代表也必須成為人民代表的主體。據此,至少理論上說,工(人)、農(民)以及工農子弟兵的兵(士兵,主要包括長年同士兵群眾摸爬滾打在一起的基層營、連以下指戰員,不含人民解放軍的中高級指揮員,因為中高級軍官們所處的地位同地方上各級領導干部差不多)代表加在一起,至少也不應低于工農兵群眾在整個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我國今天,工農大眾在總人口中占比,至少不會低于70%吧?而我國目前所謂人大代表中,工農兵代表占比竟然大大低于10%,這是說不過去的!

必須提及,我國現行憲法(1982年憲法)還指出,“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這是同當時的實際情況相符合的。但是,經過四十多年改革開放后,我國已經出現了一些千萬富翁、萬萬富翁,甚至出現了可以控股富可敵國的特大私營企業的億萬富翁(或萬億 “負”翁),這些人中的許多人同月均收入不足千元、萬元,少量雖收入過萬或更多,但不占有任何生產資料資本的普通百姓相對應,已經成長為地地道道、貨真價實的新生資本家階級了。表明我國已經出現了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的兩極分化即階級分化,只不過其人數很少而被社會主流刻意忽略了而已(要知道,他們人數雖少,但竟然占據了幾乎天量的社會財富,具有了同他們人口數量完全不相稱的極大能量)。再繼續堅持剝削階級已經消滅的提法,就等于完全無視了我國這一新的基本國情,危害極大,必須加以修正了。我們已經依法懲治了許多貪腐過百萬、過千萬、過億、甚至十多億、數十億的貪官、大貪官。至今仍然身居高位而沒有揭露出來的貪官、大貪官恐怕仍有其人;有人已經公開宣稱,誰同企業家(其實是資本家階級)過不去,他就要不惜利用其手中執掌的權力同誰過不去!他們不僅事實上已經變成了資本家階級的奴仆、“店小二”和工農大眾的對立面,而且讓人不能不懷疑他們就是毛主席所說的、毋容置疑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我國還有一些文人、公知拿了美日的狗糧,逢美必跪、逢日必舔、逢中必反,有的還有效地控制了我們的一些媒體,他們更是資產階級的代言人,有的甚至已經淪為窮兇極惡的國際金融壟斷資產階級的美西方帝國主義的代理人了……。還有一些號稱企業家而已經成為資本家的人已經成功地混進了共產黨內,甚至已經成為他們控股私營企業的黨委書記了。即使這樣,他們仍然不滿足,還要削尖了腦袋要鉆進國家權力機關,搶當“人大代表”,而且已經形成了規模。因為叫“人大代表”而不是“人民代表”,上述這些人即使明知自己已不是人民的一部分(而變成人民的敵人),放肆地搶占本應屬于工農大眾代表的名額也會變得“名正言順”而肆無忌憚了!就是說,他們為了保證其非法掠奪與“合法”剝削得到的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進而保護整個剝削階級的私利,甚至不可避免地要為在中國復辟資本主義社會制度、重建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機器,已經可以不顧一切了。長此以往,我人民共和國的階級屬性、我們現有的國體還想不變?很難!

應該說,一些作為合法經營的私營企業的企業家,盡管已經成為事實上的資本家,但仍然還是人民的一部分,仍然可以當選為人民代表。但其作為人民代表的比例,只能同其在總人口或選民總數中的占比相適應,完全不應搶占本屬于工農兵代表的份額。如果因其在總人口中占比太低而難以選出自己的代表,就規定縣以上人民代表中,至少要有一個資本家階級的代表足矣。至于事實上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的資產階級分子,他們就是人民的對立面、人民的敵人,是完全沒有當選人民代表資格的!而那些造成了過多、大量資產階級分子(不論其是否始終合法經營了)成功鉆進我國各級權力機關的事實,則完全是歷史的誤會。盡快消除這一誤會才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與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另外,包括各級領導干部在內的國家公務員(其實按照馬列毛主義的語言習慣,應稱為人民公務員才對)。這些人中的大部分當然都是人民的一部分,而且不少人還不愧為人民中的佼佼者。作為“關鍵少數”,他們在人民代表中占比略高一點完全沒問題,但據說事實上已經達到代表總數的百分之三四十,甚至接近一半,這就有一點太離譜了(因為這畢竟是人民代表大會而不是官員代表大會)。要知道,他們都是人民公仆,而不是、至少不應是騎在人民頭上的官老爺。作為國家公務員的黨和國家各級主要領導干部,在人大開會時,自然也應該與會,以利于他們直接聽取人民代表們的意見與建議,更便于他們接受人民代表的質詢和人民的監督。但他們完全可以通過列席的方式參與,并應直接同廣大人民代表一起參與到對大會各項議程的審議中去,共商國是。且可以提出具有引導性的意見(但不宜以“完全贊成”的方式開頭——那會讓“審議”變成走過場,失去“審議”的意義),不一定非得以正式代表的身份出席會議不可!假設國家公務員在選民總數中占比只有1%,那么,將其在人民代表中的比例提升兩、三倍至百分之三、四,最多不應超過代表總數的百分之五、六。否則,他們就不會是人民公仆而必然變成社會主人了!因為他們本來已經掌握了比較多的社會資源,分別掌握了國家的一部分行政權、執法權與司法權。再讓他們把國家立法權、最終選舉、決定各國家機關組成人員的權力也同時掌握在手中,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還當監督員,那是說不過去的。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一文指出,公社不應當是議會式的,而應當是同時兼管行政和立法的工作機關,那說的是巴黎公社委員會這個領導集體,而不是指公社委員會中的每個個人。

再是,工商聯與各民主黨派。它們是我國的參政黨,其充分發揮參政議政功能的機關應該是政協全國委員會與地方各級委員會。其當選各級人民代表、乃至進人大常委會的比例,比其成員在選民總數中所占比例也略高一點就可以了,或規定其在人民代表中的占比可約等于百分之一二、在人大常委會中也應該有一定名額即可。當然,各民主黨派的主要領導人同樣可以列席人大會議,同人民代表、政協委員一起共商國是,一同審議大會的各項議程。當然,即使在政協各級組織中,共產黨與共產黨領導的共青團、婦女聯合會、工會、工人農民界(必須專設一個農民界而不是所謂農業界)等社會各界也必須更多地參與進去。保證政協組織的社會主義性質。

同時,知識分子。我們曾經說過他們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現在看來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了。知識分子任何情況下都不是一個獨立的階級,而是只有依附于一定的階級才能生存。正如前所述,那些逢美必跪、逢日必舔、逢中必反的所謂知識分子,不僅不是人民的一部分,而且事實上已經變成人民的敵人了!在選舉人民代表時,只要有選民言之有據的舉報(比如被舉報有反毛、恨國言行且查證屬實的),就必須果斷地取消其作為人民代表候選人的資格。那些能夠真心為工農大眾說話辦事、表明其是依附于工農大眾、又沒有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知識分子,其在人民代表中的名額則可以大幅度提高,比如占10%以上都是可以的。特別是其中的科技人員更應該占有更大份額。

剩下的就是同其在總人口中占比相適應,必須占人民代表總額70%及以上的工人、農民、士兵代表了。

有人會懷疑,說工農兵代表的素質太低,以他們為主體,能夠勝任參政議政的職責嗎?這就忘記了“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歷史發展的真正動力”,“卑賤者最聰明,“高貴者最愚蠢”,“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這一歷史唯物主義基本原理。提到普通工人、農民,有人立即會想到具體的張三、李四、王五,鄙視之情溢于言表。可人們想到沒有,中國革命的勝利究竟是誰打下來的?你可能立馬會說出許多老一輩革命家的名字,這的確不錯。但這些老一輩革命家當中,有不少就來自于普通工人、農民家庭,他們本身就是工人、農民的優秀代表(如我們的偉大領袖毛主席和朱總司令不都是來自于普通農民家庭嗎?);其他不是來自工農家庭的,其所代表的也是工人農民的根本利益(如我們敬愛的周總理雖然出身于剝削階級,但他們統統都背叛了其原來階級而站到了工農大眾一邊了)。在中國工農紅軍、八路軍、新四軍、人民解放軍的高級、中級和基層指揮員中,更不乏大量直接來自于普通工人、農民的同志。至于基層的廣大指揮員、戰斗員,絕大部分參軍、入伍前都是再普通不過的工人、農民了。要知道,中國革命的主力軍就是農民階級!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革命的勝利、新中國的天下就是被許多人瞧不起的中國工人農民、特別主要是中國的農民階級打下來的。抗美援朝戰爭中打敗美帝及其率領的十六國聯軍的志愿軍戰士,也基本上都是工農子弟兵!新中國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的每一項勝利成果,也統統離不開一線工人、農民和關鍵時刻的子弟兵們揮汗如雨、艱苦奮斗,甚至流血犧牲!沒有中國工人、農民的浴血奮戰,哪有中國革命與建設的每一項輝煌!過去有一句說詞,叫做“打天下者坐天下”,不能“牛大江山馬坐店”!工人、農民打下了新中國的天下,為什么就不能依法去治理這個天下?作為組成我國權力機關的人民代表必須以工農大眾為主體,工農兵代表必須占據人民代表的絕對多數,那是理所當然的!至于作為老一輩革命家直接繼承者的黨和國家各級領導干部,他們自會在國家公務員的界別內找準自己的位置,完全不必搶占本屬于工農兵代表的份額。

說到參政議政,如果說解放初期,工人、農民中有很多文盲,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參政議政或許會多少有點困難的話(也不盡然,將近一百年前,湖南農民運動興起的時候,農民群眾的很多政治主張就很有水平。那時農民的文化水平不是也很低嗎?)現在的中國農村,不僅沒有了文盲,大多農民已經具有了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別通過互聯網的普及,農民同城市人一樣,同樣可以做到“秀才不出門,全知天下事”,國家大政方針的利弊得失,他們同樣能夠了如指掌;各級主要領導干部的德、識、能、績與基本立場如何,他們也會心中有數。一些人已經可以通過互聯網發表自己的政治主張。從中遴選出比較優秀的人員,當選人民代表,直接參政議政,還會有任何問題嗎?

建國初期,毛主席就說過,“知識多的是工人,是農民中的半無產階級,你看誰人知識高啊,就是那些不大識字的人,他們知識高,決定大局,決定大方向。我就是這么一個人,要辦什么事,要決定什么大計,就非去問問工農群眾不可,跟他們商量,跟接近他們的干部商量,看能不能行,各地都跑一跑,你們蹲在北京可不得了,北京是什么東西都不出的呀!這里又沒有原料,原料都是從工人、農民那里拿來的。”

恩格斯在總結巴黎公社歷史經驗時也曾經說過,更令人驚異的是,雖然公社是由布朗基主義者和普魯東主義者組成的,但它的措施卻往往是正確的! 列寧分析說,原因就在于,這些人差不多都是工人或公認的工人代表,所以它所通過的決議也就完全是無產階級性質的。今天,如果工人、農民、士兵、以及能堅定地站在工人階級立場上說話的知識分子代表占到了人民代表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工農兵代表的70%以上+知識分子的10%以上),盡管這些人不一定個個都是馬克思主義者,但只要他們都能真正地負起責任來,其所做出的決議想不代表工農大眾的根本利益都難——這比大量官員參政、甚至造成許多隱性的貪官參政,好處可不止千倍、萬倍,有百利而無一害啊!!

總之,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均應有管理國家與國家各項事業的權利。但是,我們有14億人口,幻想每個人都事無巨細地直接參與到千千萬萬個具體的管理工作中去,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只有通過人民對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對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對其他一切國家機關的層層委托代理關系、公仆主人關系,才能把人民作為國家主人的權利切切實實地落實到位。

我國的政體,或曰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我國的政治制度的名字叫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具體運作方式就是:人民通過民主選舉產生自己的代表即人民代表;人民代表集體組成了人民代表大會;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這個中介,選舉或決定產生其他一切國家機關,并賦予其各項職權(說明我們的一切權力與權利都是人民給的);人民代表大會與其他一切國家機關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組成了我國完整的國家機構——一個完整的公仆體系;接受人民的委托,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按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立法、執法、履職盡責;并保證“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最終實現“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目標。

由此,工農大眾要真想挺直腰板站起來當家做主人,就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神仙皇帝救世主身上,也不能寄托在所謂青天大老爺們的“為民做主”上,而必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自覺地組織起來,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做自己命運的主人,積極參與到選舉人民代表的工作中去,并通過選舉、授權人民代表等各種方式參與到管理國家、治理天下、監督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各項事業中去。

所以,我國人民同人民代表的關系,人民代表同人民代表大會的關系,人民代表大會同其他國家機關(包括國家行政機關、軍事領導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察機關等)的關系,均應是委托代理關系、主人與公仆的關系:前者是委托授權方,后者是受托代理方;前者是后者的主人,后者是前者的公仆;后者由前者民主選舉或決定產生,后者的一切權力均來源于前者,從而必須對前者負責、受前者監督,并忠誠地為前者履職盡責,全心全意為前者服務,從而歸根結底,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

具體說來,人民、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會、其他國家機關四者之間的關系就應該是;

①人民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了人民代表,人民代表的一切權力均來源于人民的授予;人民是人民代表的主人,人民代表則是人民的公仆;人民代表必須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發現有人民代表沒能、或不愿意代表人民說話辦事了,人民有權隨時改選、撤換自己選出的代表。

②人民代表組成了人民代表大會,從而,只有人民代表才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人;“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他唯一的職責就是利用手中的選票和身上的話語權,全心全意為人民謀福祉,為民族謀振興。人民代表大會的一切決定與行動均必須服從全體人民代表的集體意志。

③由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或決定產生其他一切國家機關,其他每一個國家機關的職責與權力均來源于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委托與授權;從而一切國家機關都必須對產生它的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受其監督;發現任何國家機關及組成該國家機關的任何組織與個人有不稱職或疑似不稱職的,產生它的人民代表大會有要求它接受人民代表的質詢、調查、限期整改、乃至直接改選、撤換、罷免的權力。

這一切的關鍵就在于,組成我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只能是人民代表,而不能叫“人大代表”。

最后,我還要強調一點:我們的國家是人民共和國,我們有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解放軍、人民警察、人民日報、人民大會堂、人民醫院、人民教師、人民幣(還必須有人民公務員而不宜叫“國家公務員”)……

當然,我們更有人民代表大會。但是,如果出席人民代表大會的人員只有人大代表,而沒有人民代表,那么,這個人民代表大會還會是名副其實的“人民”代表大會嗎?

在我國國家機構中,只有“人大代表”而沒有以工農兵為主體的人民代表的位置,就沒有人民能夠當家作主的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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