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昌明:“脫貧”攻堅戰(zhàn)的關鍵是什么?
——提一個“哥德巴赫猜想”式的問題
本文是筆者在學習十九大報告中引發(fā)出來的問題。
“十九大報告”第一部分是對十八大以來五年工作的總結,概括起來是:“十大成就”、“四個‘不足’”,宣告進入“新時代”(“強起來”時代)。
在“十大成就”的第五大“成就”中,寫道:
“人民生活不斷改善。深入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一大批惠民舉措落地實施,人民獲得感顯著增強。脫貧攻堅戰(zhàn)取得決定性進展,六千多萬貧困人口穩(wěn)定脫貧,貧困發(fā)生率從百分之十點二下降到百分之四以下┄┄”
確實,在五年時間里,通過努力,能讓“六千多萬貧困人口穩(wěn)定脫貧”,不能不說是一世界級的重大成就(已受到聯(lián)合國糧農組織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部官員的表彰)。遺憾的是,“貧困發(fā)生率”尚未根除。雖然已大大地下降,但“貧困發(fā)生率”仍有近百分之四!筆者不知道這個4%怎么計算,但鑒于中國13億多龐大的基數(shù)人口,那每年還得有多少人口入“貧”?
所謂貧困,當然是指尚未解決溫飽問題。“脫貧”如果不能杜絕“貧困發(fā)生率”,必然是舊“貧”剛“脫”,新“貧”又生。如此邊“脫”邊“貧”,“脫貧”何時能盡?!
我們的目標是,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所謂“小康”,雖不算富裕,至少也應是衣食無憂、是一個比較殷實的生活狀態(tài)。如果“脫貧”工作在“扶貧”同時,不能從根本上杜絕“貧困發(fā)生率”,那這個“小康”社會,又怎么可能實現(xiàn)?
“三農”問題也好,“貧困”問題也好,這在毛澤東時代是不存在的。那時候基本上是清一色的公有制與集體所有制,無論城鄉(xiāng),人人有單位,所有問題都有單位“包”了下來。誰家生活有困難,單位就會幫助解決。臺風把哪家農民的屋頂刮走了,生產隊就會立即把它再蓋好。對老百姓來說,單位統(tǒng)“包”,只有水平高低問題,根本不擔心溫飽問題。
如今,農村的集體所有制,除了少數(shù)像南街村那樣的一些地方還在堅持,大多都已解體了。這就出現(xiàn)了兩極分化:富起來的,當然很好;窮下來的,再也沒有集體來“包”他們了,這就產生了貧困問題(在城市,則表現(xiàn)為失業(yè)人群)。
“脫貧”攻堅戰(zhàn)的關鍵,應該是徹底消除“貧困發(fā)生率”。
科學社會主義主張共同富裕,不主張兩極分化。然而,當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還容許私有經(jīng)濟存在的條件下,這種兩極分化問題又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如何解決杜絕“貧困發(fā)生率”的問題,就成了“哥德巴赫猜想”式的新課題。也許這就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可是,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平衡是相對的,不平衡是絕對的。看來,這一矛盾又是很難解決的。但難解決畢竟不是不能解決,事在人為。
只有提出問題才能解決問題。有朋友曾勸筆者別寫這篇文章,認為有“妄議”之嫌。然而,讀完習總三萬多字的十九大報告,只見有“戰(zhàn)略布局”中的“四個全面”之一的“以法治國”要求,只有“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內容,根本沒有對人民有實行“禁言”的思想。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明白白寫著:
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日前,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記者見面時的講話結束時,更有一句擲地有聲的話:
“不要人夸顏色好,只留清氣滿乾坤”。
這就催生了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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